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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发展趋势研究

小编:

摘要:为保障建设工程市场公平竞争,我国逐步完善了招标投标制度,但目前招投标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不仅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同时也严重侵害了其它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市场带来负面效应。本文主要阐述了当前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规模庞大的建设工程不断出现。要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节约资金成本,就需要保证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要求加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管理,相关部门,要制定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管理监督制度,要认真安置国家法律办事,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以管理促发展,以管理求质量,这是保证我国建设工程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概述

招投标制度是一种为保障市场公平自由竞争而设立的市场交易制度,在当前中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已经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成为了现阶段建设工程承发包的主要方式之一。工程建设项目引入了招投标制度,不仅能够便于项目业主单位选择较为适宜的承包单位和供货单位,同时还能够起到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能够促进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形成。特别是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及后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等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标志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正逐步迈入规范化台阶,大量建设项目中的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实施以来,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主要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虽然招投标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基本上可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但工程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目前我国相关招投标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都是由我国的政府各级人大、国家相关部委和全国人大等部门分别制定的,各部门在制定这些法律法规的时候都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还不够科学合理,不够全面,这大大削减了法律的约束力与执行力度。

2、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串通问题

串通招投标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一方因为某种利益化原因,而于招标活动前内部决定中标人选,使招标活动完全成为形式化活动的一种违法行为。串通招投标等违法行为一旦介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将会严重损害其它参与者的经济利益。主要是由于经济因素的影响和干预、招投标程序的操作过程中也易出现严重的违法行为,客观上为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创造了串标条件。

3、评标、定标过程不规范

评标和定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招投标制度的公平与合理性。科学的招投标制度必须具有科学而准确的评标与定标方法。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采用的主要评标方法为无标底招标最低价评标法和综合评估评标法。尽管现在我国采用的最低价评标法是合理低价中标,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合理”两字经常性会被忽略,甚至根本未理解“合理低价”的正确含义,而只是一味追求最低价中标,在评标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的现象。这势必会导致投标企业采用不合理的报价以创造提出索赔的机会,或者采用小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对于工程规模较大或者工艺特殊的工程项目一般采用综合评估评标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招标单位经常无视工程实际情况,对技术标进行评审打分,看上去较为科学,却会产生操作空间,容易受到影响。此外,不同评审专家的专业知识和整体素质存在差别,在实际评标过程中,往往不能遵守原则,对一些潜规则产生妥协,导致评标结果无法做到公平、公正,造成了招投标工作中陪标串标问题时有发生。

三、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对策

1、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部门要根据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现状指定科学合理的相关制度,如书面报告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等,这些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承包商与业主的行为规范,有助于工程招投标的有序进行;另一方面,要明确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文件编制、合同及标底的履行、投标人资格审查等具体操作规程,严格审查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严格规定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按照程序走;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支监督队伍,对各项目的招投标结果及其项目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履行合同情况等进行严格后续追踪与调查,切实保证承包商与业主的共同利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使得承包企业与业主、代理机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2、规范招标代理,加强招投标组织水平

因为招标代理单位的行为代表了招标方的行为,所以招标代理机构必须进行规范。首先,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应严格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成立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中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和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制度关。对违反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或造成损失的,招投标监管单位应依法追究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责任。其次,应定期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耍尤其要规范代理机构行为。对于出现过串投、以假乱真、提供虚假标书,以及资质不达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适时给予清除。同时需要创建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管理体制,用来约束他们的行为,为招投标市场规范、公平、公正运行提供条件最后,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增强招标代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招标代理机构专业能力。还可通过行业自律或者建立行业准则,确保招投标市场规范运行。

3、加强监管,规范评标、定标过程

(3)探索实现招投标价值最大化、达到最大节约和合理使用资金的招标投标方式。厦门市自2003年4月1日起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改进优化,按照市场经济价格规律,引入最充分的投标竞争,逐步在控制投资成本、优化企业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机制、遏制腐败现象等方面体现出积极的作用。

(4)加强专家库建设,实施电子招标和异地评标。加强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监督,同时扩大评标专家规模,吸收更多专业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同时,通过运用现代化电子网络技术,推行招标文件的全面电子化,协助专家在大量清单项目中找出报价差异较大的项目进行合理性分析,提高了评审效率。集美某广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采用电子招投标,顺利在一天内完成了对104家投标单位的评审,帮助招投标参与各方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加快了招投标活动的整体进程,实现高效、专业、规范、安全、低成本的招投标管理。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远程评标,有利于解决当前评标定标问题,有利于提高评标效率,降低评标成本,保证评标公平、公正。

4、提高监理成效,杜绝工程转包分包问题

工程监理师要发挥工程监理职能,严格检验工程的质量,杜绝工程转包、分包问题的出现;同时要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行贿、欺诈和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以及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串标围标”行为依法处置,并进行曝光,给予惩罚与警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招标人对施工企业行使检查、管理和监督权利;相关部门还要做好查处工作,对进行违法工程转包、分包的行为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建筑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与指导工作,要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强化责任意识,审查施工资质,确保工程质量。

结束语

在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存在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新形势下,我们只有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的监督制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才能有效开展招投标工作,才能促进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有效发展,为建设工程有效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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