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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小编:

摘 要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油田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适应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体制的现实要求。具体说来,就是要明油田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定位,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全面提升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 “三转”工作 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中与 “三转”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目前,油田公司两级纪委正在按照中央纪委要求稳步推进和落实“三转”各项工作。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仍然存在工作职责不清、干部作风不实、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等问题,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这都与惩防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势必影响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个别单位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还不够合理

主要表现在:同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设置不一样,有的纪检监察部门包括审计科,只增加业务而未增加定员编制;有的单位未设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甚至有的单位把纪检监察部门当作照顾性、安置性岗位;现有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还不适应更高的工作要求,干部职级待遇与其他科室人员一样,解决不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尴尬局面;当前油田纪委书记均兼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务,这种多头任职负责的局面,给纪委书记专司执纪监督职责带来困惑。

(二)职能定位、工作方式与“三转”要求还不相适应

一直以来,油田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都是最能顾全大局、执行力最强的部门。然而,纪检监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大包大揽”。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工作甚至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边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而被弱化、淡化。目前,油田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比如,把本应该由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的信访维稳和员工涉油违法事件归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把监督招投标(商务谈判)和现场检查活动作为日常工作,习惯性把事前、事后检查变为现场监督;把组织协调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往往变成了对业务的直接监督管理,忽视了对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问责;全面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忽视了组织人事、培训教育、党委宣传部门的责任和作用。这样凡事亲力亲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仅耗费了纪检部门的大量精力,而且也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和作用,反而降低了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性,使“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很难落实到位。转职能、转方式,就是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纪检职责定位,抓好主业,突出执纪监督问责和案件查办,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从职能、方式的转变上根本改变这种“大包大揽”、“不堪重负”的状况。

(三)纪检干部作风建设与“三转”要求还有差距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涵盖了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是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关键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然而,相对“三转”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素质能力、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少、新人多、业务生,素质能力参差不齐,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按照纪检监察干部既懂管理,又会监督办案的要求来讲,整体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作风漂浮、畏难情绪、工作不实等问题,工作中对单位情况不深入调查研究,对形势认识不清,对问题掌握不准,在信访调查、监督检查中怕得罪人,不能、不愿或不敢发现问题,监督问责不严肃。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与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差距,与“三转”要求不相适应。因此,落实“三转”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首先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来抓,只有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才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方式的转变。

二、油田企业如何推动“三转”工作落实

油田纪检监察部门要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按照“理清思路、找准定位、归核职能、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大力推进油田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和“三转”工作。

(一)转变职能聚焦纪检监察主业主责

关于转职能,首先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油田公司关于党委10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很具体,关键在落实,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领导人员和每个职能部门。纪委5个方面的监督责任也很明确,工作重心是监督、执纪、问责,具体为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两项主要职能。所以,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中心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清理主业主责,解决工作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问题,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要收缩战线,对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可管可不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主业主责工作抓到位。比如,可以把对反映员工利益诉求和一般员工涉油违法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明确交给信访维稳办和公安保卫部门负责,不能只要涉及举报问题就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涉及某一领域效能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应明确给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只是对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进行监督评价;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应更加注重发挥组织人事、培训教育、企管法律、企业文化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

(二)转变方式提升执纪问责监督效果

关于转方式,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纪检监察部门要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方法,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履行好监督职责。要从注重过程参与转向更加注重结果的监督,从注重事项监督转向更加注重对人员的监督,从注重管理能力提升转向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比如,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退出招投标(商务谈判)现场监督和对某些业务领域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要把过程参与转向对业务管理部门处理结果的监督,要更加注重对业务管理人员的监督问责;落实领导人员“一岗双责”,要具体量化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值在综合业绩考评分中的权重,对考核不达标或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责。

(三)转变作风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关于转作风,首先要健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提高纪检干部职级待遇,解决“同级监督难”和“留不住人”的问题。其次,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对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适应公司发展和反腐倡廉新形势、新变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所肩负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重点,主动做好工作。纪检干部要严以律己、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碰硬,争做廉洁从业的表率,对本单位情况要深入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不能当“睁眼瞎”、“甩手掌柜”。要围绕主业主责,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和以案代训等方式,着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以转变作风的新成效推进“三转”整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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