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论文网 >> 浅析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部署的几点感悟

浅析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部署的几点感悟

小编:吕令保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 是对法治认识的全面深化

法治一词形成于13 世纪的英国, 在著名法官柯克与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的争论中, 柯克提出法律是国王 的论断, 实质上触及了现代法治的基本内涵, 即法律至上。我国古代也有以法治国 使法择人使法量功等法制表述, 如法家强调以法为本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家所说的法制, 突出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重在追求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 而法治, 则着重于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 的价值、原则和精神。法制体系相对于法治体系, 前者是手段, 后者是目的, 完善法制体系是为建设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服务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法治和人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 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纵观世界近现代史, 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 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 法治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是否符合现代化要求的重要标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需要国家在法治建设领域进行突破性的改革创新。新中国成立60 多年来, 我们党坚持不懈地探索, 对法治的认识在不断深入和发展。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的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 准确描述了法制 的精神内核。1989 年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 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有了系统的法律指引, 翻开了新的篇章。1993 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提出依法行政, 为之后的依法治国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997 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 理念, 并将法治定位为治国理政的方针和策略, 我们党在执政理念、领导方式上真正实现了从法制向法治的转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将依法治国上升到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的高度, 使法治真正融入到国家发展的脉络当中, 以法治现代化推动国家现代化治理。从法制 到法治, 一字之变蕴含了时代的进步, 体现了党执政理念的发展; 从法治到全面依法治国, 更是聚合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多个层次的内涵, 蓄存着近代以来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梦、中国梦。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 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全面构建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 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在一次系统工程学术会议上发表演讲时提出: 在现代这样一个高度组织起来的社会里, 复杂的系统几乎是无所不在的, 任何一种社会活动都会形成一个系统, 这个系统的组织建立、有效运转就成为一项系统工程。 社会主义法治要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从国家宪法直到部门的规定, 集总成为一个法治的体系、严密的科学体系, 这也是系统工程, 法治系统工程。 从自然科学的系统工程到社会科学的法治体系,概念着眼点不同, 但都强调社会主义法治是一项整体工程, 要全面构建。改革开放之初, 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是建章立制, 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 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1 年3 月10 日, 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国家法治建设的一个阶段性胜利, 也标志着有法可依的问题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得到了基本解决, 但法律体系形成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体系已经完备。实践中,有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笼统, 在具体运用中很难找到对应条文; 有的法律缺乏可操作性, 难以在实践中得到应用; 有的法律前期调研不足, 在应用中出现水土不服 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 使得法律体系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此外,法律制定后还面临能否有效实施和完整贯彻的问题, 徒善不足以为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 没有一个完整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体系, 成型的法律体系必然会在各个层面遇到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 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 一大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得以纠正, 一部分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的违法人员得到了惩治, 这些现象和行为的存在, 进一步说明了法治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决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 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 体现出新时期我们党对法治建设的深层次认识和理解, 更是对法治建设认识的全新升级和全面深化, 标志着我们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目标的提出, 昭示了我们国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信念。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 是对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的全面阐述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 一定要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 坚持党的领导, 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 在中国, 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 就不可能顺利地完成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各项目标, 更谈不上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没有党的领导,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不可能取得成功。这一点在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发展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以放弃党的领导为前提, 最终法律体系随政权、政党一道崩溃, 社会主义发展遭遇重大挫折, 殷鉴不远, 不可不慎。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 也是人民的选择, 它具有原始的合法性和不可替代性, 任何打着法治旗号推销三权分立、炒作党大还是法大 伪命题的行为都要引起高度警惕。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一方面体现为党对依法治国方向、节奏的整体把握, 另一方面党自身也要成为国家法治的组成部分, 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相统一。

党作为一个整体具有领导国家法治建设的地位, 具体到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党的特殊性不在于其赋予党员任何特权和利益, 而在于强调每一个党员都要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 这一点在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全面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准确把握三个统一 和四善于, 不能越俎代庖, 而是通过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的领导作用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 吹响了我国法治建设新征程的行军号, 我国法治建设进程迈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它充分展示了我们党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能力和智慧。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 按照《决定》规划的全面依法治国宏伟蓝图,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 必将早日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热点推荐

上一篇:浅析依法治国从人的现代化谈起

下一篇:如何对幼儿进行德育教育论文 幼儿园关于德育教育之类的论文

穿越峡谷心得体会(优秀18篇) 2023年诉讼离婚诉讼书(专业2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