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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在于弘扬宪法精神

小编:

摘 要 依法治国的根本在于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根本在于依宪执政。本文指出要让法律信仰成为全民的理念共识,让宪法精神,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让人民监督权力等都能体现在现实生活中。依法治国,就是要把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求必须从根本上彻底改变“权大于法”的现象,摒弃“人治”思维,营造一个公平正义、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使人从中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最终达到依法治国追求的终极目标。

关键词 依法治国 宪法精神 理念共识

作者简介:吴爱民,中共安徽省宣城市委党校教师,研究方向:政治法律。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法律的从无到有、由少到多的问题,是要达到尽快实现有法可依的法制建设基本目标的目的。“新十六字方针”首先提出的是“科学立法”,这为社会各方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提升司法的公平公正创造了更多条件,另一方面也是要解决立法质量的好和坏、高和低的问题,这就意味着我们的立法工作依然十分重要;“严格执法”则强调的是政府在行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公正司法”是要透过司法体制改革,预防权力对司法审判的干预;“全民守法”是提出构建法治社会。其中所蕴涵的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让人民监督权力等,都体现了宪法精神。

一、依法治国的根本

其次,依法治国的根本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四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民普法和守法即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更是一项艰巨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如何把法治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使全社会法治意识得到提升,全民能够遇事自觉守法、找法,依靠法律解决问题,成了当前刻不容缓的工作。因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坚实基础,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得以高效实施的重要前提。

全民信法、用法是现代法治社会形成的前提,随后才是逐步走向全民守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所以四中全会强调,只有靠法律来保障人民的权益,只有人民才能维护法律权威。靠法的强制力是无法维护法律权威的,它需要人们对它发自内心的尊重。全民法治观念的养成,建成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在利益受损害的情况下,愿意依靠法律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其他非法律的手段,尤其是避免采取极端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再次,依法治国的根本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另一项重大任务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求党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领导,以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而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经途径。

一是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执政的主体是党,但是党本身也要受到党纪国法的约束,党纪党规也是依法治国的一部分,任何人不能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权力。

同时,党的领导要依法进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自觉形成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守法意识。用法治思想指导行动,要学习在先、领悟在前,先学一步,学深一筹,提升自我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不管是在工作时间内,还是工作时间外,做任何事情,都要以法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起好带头作用。四中全会强调的是党和国家的全面管理,包括对军队的管理。也就是说党的领导要从包括党内制度建设到党对国家、对军队的管理都要遵从依法治理的原则,而非随意化、个人化。

二是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体现在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以宪法为根本。就是说党不仅要领导科学立法,而且要保证做到公正执法;在支持司法的同时,必须做守法的表率;不仅要把党的意志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的方方面面,还要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治理能力和领导水平。

社会主义法治只有通过党的领导来实现。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党章明确规定的;宪法也确立赋予了党的执政地位、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依法治国,就是要把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转化成为国家意志,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

总之,党的领导,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二、依法治国的提出

1999年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意志被写入宪法,是经历了一个认识过程的,作为理念1979年被首次提出,党的十五大经过广泛征求民意正式写入党的文件,十八大作为制度保障,上升至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每一次脉动都是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

首先,依法治国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人类走向法治已成为全球化时代的一个鲜明标志。国家应该是法治国家,这是舒塔尔早在1850 年就主张了的,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这是近代发展的实际推动力。在这个时代,世界各国的法治实践表明,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潮流:一个国家的人权如果能够得到切实保障,国家权力能够得到有效的限制和监督,就说明宪法至上的精神得到了张扬,公民信仰宪法精神就被广泛认同。也可以说:政府越是依法行政,公民就会越相信宪法与法律,公民的宪法信仰就越坚定,社会就会越安宁,公民的生活就会越美好。 改革开放使中国逐步走出了封闭狭小的圈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可以说,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教育科技,抑或是文化军事等等,都使中国融入到了世界全球化的滚滚洪流之中。为了对当今时代发展潮流的回应,于是中国共产党选择了依法治国的方略。从国际进程看,文明国家的崛起首先是制度成熟完备,其次是法治能力的强盛。当今世界上部分国家出现的政权更迭,局势动荡,大多与法治未立、民主先行有关,给我国治国理政以警示。

而众多国家的复兴,依靠的也是良法善治。新加坡尽管建国不足50年,之所以能够一跃成为世界公认的法治国家,就是凭借其良好的法治和清明的政治;荷兰人口虽然不过600万,但因创设“国际法”令世界尊重。

现在我们中华民族正处在关键时期,复兴之梯、崛起之魂就是要靠培植成熟完备的制度和现代法治治理能力。中国强大不是要让人家害怕,而是要让人家尊重,所以必须有软实力,包括价值观、制度和法治。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特征,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着诸多难题,如共识难聚、诚信难立、权益难维等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是我们党面临的前所未有的的挑战,如何突破改革进入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唯有依法治国。因而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中,依法治国的作用和地位就显的尤为突出、更加重大。实现和完成我国和平发展时期的战略目标: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就必须更好的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次,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的现实需求。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们在管理思维和方式上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从实践来看,处理问题通常还不是非常有效的四种方法:行政手段表现为命令,法律手段是依法作出决定,经济手段主要是补偿,强制手段是关押。

近年来党的形象和权威受损,党员干部作风败坏和政治腐败现象普遍化,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方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干群矛盾和冲突存在扩大化风险,都使党和政府的形象、权威和公信力严重下挫。另一方面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受到破坏,社会贫富、两极分化、阶层固化,党内拉帮结派、形成特殊利益集团,各方面改革备受牵制畏缩不前,经济增长、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都受到严重影响。再次党全面控制能力削弱,政令不出中南海、各行其是、各取所需,全世界范围内兴起民主化浪潮、国内互联网上在历史认识、个人自由、民主政治等诸多领域产生多元化吁求,都对党的领导体制及其稳定性,形成了冲击。

今天的中国社会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公权力滥用,主要表现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大肆举办劳民伤财的活动。二是核心价值观缺失。三是公平理念没有充分实现。很多领域存在不公平制度,缺乏上升通道和机会公平,“拼爹”“拼关系”现象严重存在。四是社会诚信体系缺乏。官员本该是社会诚信的表率,但很多官员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带头破坏社会诚信。五是贫富差距。城乡之间,城市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之间,东西部之间,贫富差距非常大。六是个人权利没有充分保障,尤其是对私有财产没有安全感,人心容易处于不安全状态。解决以上各种社会问题,要求我们党必须依据宪法精神的逻辑思考,依法治国理政。

三、依法治国的导向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为什么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这次全会的主题?这是这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关注点:问题导向。事实上当下的社会现实告诉我们,已经到了不得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地步,存在那么多问题,我们必须要用法治来解决。

我们还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如受教育权、就业权、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等等。为了保证、保护公民的权利,这都需要靠法治,因为靠别的都是有偶然性的,各国的理念都是这样。法治建立起来了,法治真的成为被实施的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机制,你就可以预测,这是我买的房子,这是我的私人财产,这是我的受教育权,实际上是保障了权利,这样宪法精神就得到了体现。

保障权利的目的诚然是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李克强总理的一个热词就是“放权”。放权从法律的角度,还有它的另一面,这就是义务。放权可以取得大家的拥护和支持,放权实际上就是免责。这个事情本来是我政府管的,老百姓有了问题就会有诉求,权利和义务它是相伴而生的。这个权放下去,这个责就不由政府来承担了。实际上权责是连在一起的,权责共担,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

依法治国追求的终极目标是社会关系全面按照法治要求有序运行,从“法治秩序”这个命题出发,要从根本上彻底改变“权大于法”的现象,摒弃“人治”思维,营造一个公平正义、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使人从中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所以四中全会强调,只有靠法律来保障人民的权益,只有人民才能维护法律权威。依法治国应该循序渐进,不可能一蹴而就,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应的弘扬宪法精神也有长期性,从而逐步推进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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