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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乡村社会嬗变

小编:

[提要] 城市化是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城市化带来社会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根本变革,使国家走上现代化发展道路。同时,城市化对延续几千年的乡土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导致传统乡村社会的解体。处于转型之际的乡土中国一方面要理性分析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变迁和结构调整,另一方面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乡村建设,确保城乡和谐发展。

关键词:城市化;乡村社会;嬗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一、乡土社会的嬗变

费孝通先生曾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就世界范围来说,工业化、城市化是社会前进的必然选择,经历了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进程后,乡土中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

(一)乡村空心化日渐加剧。近年来,城镇化、工业化的持续推进,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外流”,涌入大中城市及其郊区,农村人口显著减少,不少远离城市的村庄普遍出现人走房空现象,由此带来的直接结果是大量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常年无人居住,甚至坍塌损毁,这些小而分散的宅基地已成为当前农村环境整治的“顽疾”。由于青壮年外出务工或经商,耕作方便的田地由朋友亲戚代种,一些离家远、耕作不便的田地只能任其荒芜。大量耕地抛荒造成宝贵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根据国土资源部调查,农村每年撂荒耕地近3,000万亩,存在了几千年的一家一户小农经济开始解体,为国家粮食安全埋下隐患。近几年我国交通体系尤其是高速、高铁的明显改善,城乡人员互动增多,信息网络覆盖面逐渐扩大到城郊地区,先进的外来强势文化日益渗透到乡村社会,家庭意识日渐淡薄,恋土情节趋于弱化,延续几千年的乡土文化日益边缘化甚至有逐渐消失的危险。城市化导致乡村人口空心化,进而逐渐演化为人口、土地、产业和基础设施联动空心化,最终形成乡村的“空心化”。

(四)新生代群体――混混的横行。曾一度销声匿迹的特殊群体――“混混”,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加速的城市化进程在乡土生活中得以复兴。这些“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田里农活一窍不通”的年轻农民不读书、不务农、不经商、也不打工,整天游荡玩耍,小偷小摸,成群结伙,打架肇事。日益成为乡村社会主导力量的这些农村新贵,其出现有着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一方面他们脱胎于第一代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缺乏对子女的管教,亲情疏离导致留守儿童情感淡漠,我行我素,放荡不羁,由于缺乏基本的生存技能和知识,游手好闲,逐渐误入歧途;另一方面村庄的“空心化”导致老幼妇孺留守家中,他们缺乏基本的人身保护常识以及抵御外界风险的能力,即便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敢怒不敢言,忍气吞声,客观上为黑恶势力滋生了发展空间。在一些地方,地痞恶霸横行乡里、鱼肉乡民,甚至对基层权力组织形成一定的控制,出现“组织真空”,村民自治和基层行政治理体系遭遇双重破坏,乡村社会陷于失序状态,生活在乡村底层的弱势群体,自然沦为混混掠夺和侵害的对象。

二、对策

城市化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对乡土中国的影响与冲击应理性分析,积极应对。

(一)破解乡村空心化。乡村空心化表面上是由大规模的农村人员向城市的迁移引发,实质上是相对于其他产业农业的竞争吸引力弱,农业和农村投入产出率低,农民种地赚不到钱,谷贱伤农,大大挫伤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宁愿到外地务工也不愿回家种地,宁愿良田被征用也不要守候家园。种地增产不增收,更加剧了人员外流,让农民回到土地上难,在土地上赚钱难上加难,由此形成一个不良循环。治理乡村空心化,首先从优化土地利用规划入手,探索农村土地整治技术体系与政策体系,整合现有土地资源,加快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培育新型农业,加快农业传统生产功能向观赏、科普、休闲、度假、体验功能转变,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辅以完善的资金扶持、技术引导、政策优惠,提高农民的务农积极性,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水平,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当前,农村劳动力的断层集中表现为农村留守人员的老龄化和农业素质不高,这也是良田抛荒、农业凋敝的原因之一。当下应在乡村开展全面培训,提高务农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使留守人员农业职业素质显著高于迁移人口素质,遏制农业劳动力结构失衡,确保农村土地对劳动力的需求,农民增收、农业增产。

(二)关爱呵护留守人员。作为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留守人员的生存困境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关爱留守人员需要社会、政府、学校和家庭各方共同发力,齐抓共管,营造一个和谐而温情、平等而友爱的大家庭。

一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法律制度上切实保障留守人员各项权益。

二是健全管理体系。建立由基层政府主导、各级指导、部门联动、村民参与多位一体的基层管护体系和涵盖治安、生产、生活、教育、医疗等在内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基层乡村的管理水平。

三是健全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成立服务型社区。加大对体育、娱乐、文化、保健等服务项目的扶持力度,改善留守儿童成长环境,由心理辅导老师组建留守儿童成长中心,定期开展心理教育;引导留守妇女参与各种文艺团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提升幸福感;定期走访空巢老人,给予精神慰藉和生活服务。

四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层社区医疗服务设施,改善就医条件,加大乡村医疗救助补贴,为留守老人提供健全的就医、托管和护理服务。

(三)乡村社会失序。梁漱溟在《乡村建设理论》中指出,乡村建设是中国的唯一出路。关爱留守人员,保障各项权益及身心安全必须完善乡村各项建设。

1、文化建设。在乡村社会重建一个符合现代价值的文化伦理,用最朴素最原始的人伦纲常建构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价值体系、道德标准、行为规范,着力提升乡民共有的人文情怀。乡民做到自我约束、彼此约束,学会怜悯、学会敬畏生命、敬畏存在。乡民之间互助友爱、共同抵制道德滑坡、良知沦丧等事件,守护心灵净土,共建精神家园。

2、基层法治建设。利用各种形式普及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培育乡民的法律意识,乡民不仅知法、懂法、守法和遵法,更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强化基层组织的法律权威,法治严明,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乡民的公共安全。否则乡村社会难免深陷“强人治村”或“地痞治村”的泥潭,乡民因受制于自成气候的“南霸天”或“混混”,最终会生活在一片没有文化和法治的“无人区”,黑恶势力胡作非为的后果只能由乡民买单。

3、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道路、农村能源、农田水利等方面的投资建设进程,努力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及农民生活环境,打造便利快捷、环境优美、安居乐业的社区,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回家乡创业置业。

4、乡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努力推进农村医疗、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改善留守人员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建立对特定区域、特定人员的救助帮扶机制,切实有效地提升留守人员生活质量。

5、乡村内生机制建设。加快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步伐,扩大就业渠道,培育良好的创业环境,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共同致力于发展本地经济,实现“重返家园、情归故里、福泽乡野”的美好愿景。

三、结语

城市化是一把双刃剑,在享受其带来的社会进步和文明成果的同时,也要正视其伴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尤其是其引发的乡村社会的嬗变,更要理性分析,科学决策,多方共同发力、多措并举,确保乡村社会在城市化进程中得以顺利、平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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