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论文网 >> 浅析“讨论”一词的中国语境与政治意涵

浅析“讨论”一词的中国语境与政治意涵

小编:马幼鸣

一、讨论的准备

宪法是党领导下人民参与起草的。为宪法草案的讨论提供思想的基础和组织的准备,是宪法修改的决定者党中央的使命。

( 一) 讨论的思想基础依据、批示与标准

彭真同志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以下简称决议) 和今年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为宪法修改提供了重要的依据。这些文件能够成为宪法修改的依据,不是党的意志的强加,而是因为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既如此,这些文件也就当然成为参加宪法修改讨论的人们需要学习和领悟的观念基础。决议及十二大报告相对于宪法的重要性,我们可以从以下的细节予以观察。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上决定设立秘书处,负责宪法修改的具体工作。胡乔木任秘书长。但是,当时胡乔木的主要精力放在起草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上,秘书处的具体工作主要是胡绳抓。决议起草完成后,胡乔木找到邓小平,说身体不好,需要休养,顾不了修改宪法的工作,请辞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长一职。

后来,彭真担纲起草宪法,向胡耀邦提出要郑必坚参加宪法起草,但胡耀邦也以郑必坚还要给中央起草文件为由予以拒绝。胡乔木无疑是中央认可的主持宪法修改的第一人选,但是宪法的起草和党的决议的起草发生了时间冲突。胡乔木的主要精力就放在了后者上,这种侧重应该不单单是胡乔木自己的,而是中央的侧重。由此观之,宪法与决议孰轻孰重不言而喻。宪法本身不是纲,决议乃至党的十二大报告才是宪法的纲。因为,有了历史决议,有了十二大报告,宪法草案的讨论才有了清晰的方向,讨论中的分歧才有了判断的指针。历史不会忘记,党的主要领导人邓小平的决定性作用。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是宪法草案讨论的重要基础。邓小平关于宪法草案的重要讲话并不见之于纷纷扰扰的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具体讨论中。讨论主要在邓力群、胡乔木、彭真等少数同志之间和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展开。邓小平也经常对秘书处送阅的宪法修改委员会在讨论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做批示,比如,宪法序言里要提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条文里不提 新宪法要给人面貌一新的感觉,同意权利与义务放在国家机构前面的意见 设立国家主席 检察院仍维持现状,不与司法部合并。

邓小平同志对讨论意见的经常性批示,当然不能理解为邓小平同志凌驾于宪法修改委员会之上,而应该理解为党的领导人对宪法修改的高度重视。在中国,领导重视本身就是一项事业能够顺利推进的关键性因素。《百年潮》杂志是这样评价的: 邓小平同志亲自指导了这次修宪工作。他高瞻远瞩,深思熟虑,果断地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对新宪法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国家体制方面的一系列问题,都及时、明确地提出意见,对这部宪法的制定起了决定性作用。哪些问题不应该或不必要被讨论? 以免讨论陷入漫无边际。讨论中出现的重大分歧如何判明是非? 需要建立标准。讨论伊始,也许是思想不统一,也许是受到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讲话的感召,这次修改宪法时思想比较解放,许多重要的国家体制问题都提出来讨论过: 如可不可以建立三权分立的制度; 是实行一院制,还是搞两院制; 是继续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是搞加盟共和国、联邦制; 以及成立宪法监督委员会等问题。也包括宪法要不要写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存在争议。面对这样一些重大偏离,彭真同志随即确立了讨论的基调,他在宪法修改委员秘书处会议上提出以四项基本原则统一思想。此后,在这个基调范围内的事项( 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搞两院制、不搞三权分立等) 就不需要、更不应该讨论了。不仅四项基本原则本身不仅不应该被讨论,它还是讨论时秉承的是非标准。肖蔚云先生如是说,在修改宪法过程中,有好多种意见,也遇见许多问题,究竟写些什么,怎么写? 要有一个标准来衡量。这个标准就是四项基本原则。有了这个标准,在修改宪法中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二、宪法修改委员会的讨论

1982 年2 月27 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彭真主持,胡乔木作了关于宪法修改草案( 讨论稿) 的说明。在会上彭真同志说,对这个稿子可以增,可以减,可以小改,可以大改,也可以推翻,但也强调我们的方针是马列主义普通真理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根据宪法修改委员会分组讨论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秘书处对宪法修改草案( 讨论稿) 作了修改。其中,序言共11 段,有10 段作了修改,还增加了一段; 在全部条文140 条( 指讨论稿,后来正式通过的宪法为138 条) 中,有83 条作了修改。单从改动数量上来看,讨论成果斐然。但是修改委员会热烈讨论的基本是不涉及原则性的问题,比如,当时存在一些社会问题,有的夫妻离异后,双方都不抚养孩子; 又如,有的儿子不赡养母亲。对此,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委员们议论纷纷,认为宪法必须加以规范。在这样的背景下,宪法修改委员会根据委员们的要求,又在第49 条中增写了第2 款和第4 款,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议论纷纷的事项大体上就是这样一些地方。对这些记录和讨论意见的最直接的印象,是所有的讨论和争议都无关乎社会结构、国家权力组织和国家的基本国策这几项宪法最为重要的规定,对公民权利义务的争论也只是集中在个别的、细节性的地方,并没有影响到公民相对于国家权力的根本性定位。4 月12 日至21 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宪法修改草案( 修改稿) 。胡乔木作了关于宪法修改草案( 讨论稿) 修改情况的说明。这个说明非常详细地汇报了根据大家上次会议讨论的意见,对序言与各个章节和条文作出的修改,对没有采纳的意见,也作了说明。委员们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又用9 天的时间,逐章逐节逐条地进行讨论修改,提出一个宪法修改草案。讨论要尊重多数但不取决于多数。讨论中提出的意见能否被草案吸收,取决于能否被采纳,而采纳的决定者是党中央。邓小平有最好的诠释: 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当然有对的,也有不对的,要进行分析。党的领导就是要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对不正确的意见给予适当的解释。

按照这个理路,需要对意见进行如下处理: 一是分析。意见无论代表多少人,本质上只是供宪法决定者分析的素材。二是判断。判断是分析的结果,对哪些意见是正确的意见,哪些意见是不正确的意见进行判断并对正确并适当的意见予以采纳。三是解释。不采纳但给予解释,就体现了对意见的重视,而不是泥牛入海。特别是当意见来自党外人士、宗教领袖的时候,提供耐心的解释还蕴含着一种尊重。不仅如此,解释的过程不仅仅是以一种委婉的方式驳回不正确的意见和不合适的意见的方式,更是阐明党的正确主张的一个路径③。1982 年11 月23 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胡绳就宪法修改草案的最后修改情况作了说明,委员们一致同意这个草案和关于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议案。宪法修改委员会的成员代表了中国的精英阶层。宪法修改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对草案逐章逐节逐条的讨论就整体的观感来说,主要还是关注于措辞的润色和细枝末节的一些内容。在这个意义上,精英们贡献了智慧,促进了宪法的完备性。但对于宪法决定者来说,讨论的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统一精英的认识并达成共识。委员们一致同意的结果则表明共识凝聚的目的已经达到。

三、全民大讨论

只有精英的共识而没有人民的拥护,宪法将失却根基。1982 年4 月26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公布宪法修改草案并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这次全民讨论,有几亿人参加,持续四个月之久,比五四宪法草案的全民讨论还长了1 个月,规模之大、群众热情之高,前所未有。在讨论的所有环节中,全民大讨论无疑是最值得回味、最经典的场景。全民大讨论首先是一个发动响应的过程。发动响应模式是我们常见的政治生活范式。发动得到积极响应就说明了发动者的崇高威望和人民对发动者的拥护,也说明发动的事项本身是得人心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草案交付全民讨论之后,为了号召人民积极投入宪法草案的讨论,各主要媒体都发表了动员文章。

同时,人民热烈讨论的场面也和各级党委的积极发动紧密相连。就像彭真同志强调的,宪法修改草案的全民讨论,由各级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但要做到全国各族人民广泛深入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必须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对于人民群众来说,既然全民大讨论是党发动的,那么响应是否积极,就首先是一个对党的主张的态度问题,而绝不单单是对宪法草案文本是否关心的问题; 对于宪法的决定者来说,全民大讨论本身也是一种检验,检验党的主张是否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的意愿。检验的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有了全民的热情响应,我们就可以会心地得出一个与毛泽东相同的结论: 这个宪法草案,看样子是得人心的。全民大讨论也是一个民主集中、集思广益的过程。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便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况不明那就难避免不是主观主义的,也就不可能达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不可能实现真正的集中。

通过全民讨论这样的民主仪式,一方面人民表达自己的愿望,贡献自己的智慧,主人翁意识得以激发,民主就不再是一句空话。另一方面因为有了民主讨论的基础,集中与统一就具备了科学性和正当性。所以,全民大讨论最主要的意义还在于,它象王汉斌同志所指出的是统一全国人民意见的好形式。全民大讨论还是一个学习和受教育的过程。党的主张一开始也不见得是所有的民众都能够理解的。这就需要人民群众在讨论中学习,在学习中讨论,从而领会了党的高屋建瓴,化被动地服从为自觉地拥护。如王汉斌同志所说,通过全民讨论,使广大人民对草案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有了了解,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认识,增强了当家作主的责任感,也推动了生产和各项工作。总之,在宪法的全民大讨论中,一个应天受命、制礼作乐、教化万民的过程顺利完成,人民群众在其中发扬了民主、接受了教育、提高了认识、加深了理解。相对于美国制宪会议寥寥可数的几十个讨论者来说,田间地头组织的讨论会、电报发出的宪法意见、雪片般飞来的群众来信构成了一幅幅美丽的画卷。人民事业人民办,人民政权人民爱得到最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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