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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裴氏中眷宗教信仰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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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分析唐代裴氏中眷现存的墓志等相关资料,可知唐代裴氏中眷中,女性的佛教信仰比较普遍,其所信仰的并非全部是三阶教。但在丧葬仪式中,有体现出民生宗教的影响。唐代裴氏中眷宗教信仰体现出中国传统信仰的多元性与实用性的特色。

关键词:裴氏中眷;佛家;三阶教;民生宗教

本文研究的唐代裴氏中眷,主要是裴行俭及其后裔构成的裴氏旁支。《新唐书・宰相世系》记载了裴氏中眷主要人物有裴行俭、裴光庭、裴稹、裴倩、裴均等人。其中有墓志与神道碑的有裴行俭及其后妻库狄氏;裴光庭以及其兄裴庆远之妻贺兰氏;裴稹及其妻郑氏、裴瑾及其妻柳氏、裴倩、裴正性以及裴氏小娘子。其中裴倩神道碑中还提及其妻韦氏的大致情况,裴氏小娘子还有部分墓葬出土文物。

一、裴行俭夫妻等人信仰情况

裴行俭后妻库狄氏是位三阶教徒,这是有明确记载的,“每读信行禅师集录,永期尊奉,开元五年四月二日,归真京邑;其年八月,迁窆于终南山鸱鸣堆信行禅师灵塔之后。古不合葬,魂无不之,成遗志也。”[3]信行法师是三阶教教祖,死后林葬起塔于终南山,弟子死后多葬在其周边地区。[4]裴庆远的妻子贺兰氏也是三阶教徒,死后也葬在信行法师塔旁。“洎大渐,移寝于济法寺之方丈,盖攘衰也。粤翌日,奄臻其凶,春秋c有四。即开元四年十二月十日,至十九日,迁殡於鸱鸣[,实陪信行禅师之塔,礼也。夫怛化妙域,归真香茔。衡之冥果,则已无量”。[3]

裴行俭是否是三阶教徒或是佛教徒,史料比较缺乏。但据《新唐书・裴行俭传》以及张说的《赠太尉裴公神道碑》等资料来看,裴行俭“行俭通阴阳、历术,每战,豫道胜日”。因此,裴行俭的信仰中,传统的信仰占据一定的地位。

至于裴行俭的儿子裴光庭,史料记载:“公尝读《易》,至《益》之屯,与《升》之渐,喟然叹曰:‘物恶有满而不溢,高而不危者哉?’既而居不崇侈,动不窬法,虽百乘之家,万夫之长,冲如也。谓日用不知,存诸方册,何天年未永,瘼此台臣。”[3]也有史料记载:“初,知星者言,上象变,不利大臣,请禳之。光庭曰:‘使祸可禳而去,则福可祝而来也!’论者以为知命。”[3]从这些资料可以判断,裴光庭思想中,传统信仰成份还是占据一定因素的。

二、裴稹与裴倩家庭的信仰情况

裴稹是裴光庭的儿子,他和夫人卢氏都有墓志存世。裴稹是中眷裴氏中的一个重要人物,裴稹死后并没有葬在闻喜裴氏祖坟,而是葬在长安,长安成为中眷裴氏的又一个祖坟所在地。对于改葬长安的原因,爱宕元认为其长安葬地距离信行法师灵塔比较近,是三阶教徒死后葬在教祖身边的体现。如果仔细分析裴稹的墓志,这种观点有待商榷。

裴稹墓志记载:“其先葬于闻喜之东凉原也,即以辛巳岁二月癸丑二十日壬申,旋窆于长安万春乡神禾原,礼也。初日者有言曰:‘且有横厄,愿禳之。’君曰:‘苟无负於神明,亦何禳之有?’生死有命,诚性已齐,此则达人之用心也。君博识多闻,含光育德,志希宏济,心镜无为。尝览太一之书、黄公之略,每怀远大,自比范、张。及我宦成,期于身退,挂冠投绂,卧壑栖林。青云始阶,黄埃溘至,海内豪y,孰不惋惜?嗣子倩等,异才动俗,纯孝通神,永慕寒泉,式刊贞石。其词曰……高选郎署,公议攸同。建礼休汗,漳滨移疾。方奏丹墀,遽辞白日。隐嶙前嶂,微茫此室。勒铭幽泉,永识芳实。”[3]

墓志中明确指出了裴稹没有葬于祖坟,而是葬在长安春乡神禾原。墓志中比较明确指出了裴稹的信仰,道教占据主要要素。“心镜无为”、“尝览太一之书”等都表明其信仰中道家色彩比较浓厚;“及我宦成,期于身退,挂冠投绂,卧壑栖林”,这些渴望,又是道教信仰者的追求。

道教比较重视寿命,认为人至少可以活到60岁(也有说是50岁),如果超过60岁,是作善的结果;如果活不到60岁,是作恶的结果。自己作恶,不仅使自己减寿,而且会危及后人的寿命。“夫寿命,天之重宝也。所以私有德,不可伪致。欲知其宝,乃天地六合,八远万物,都得无所冤结,悉大喜,乃得增寿也。一事不悦,辄有伤死亡者。凡人之行,或有力行善,反常得恶;或有力行恶,反得善。因自言为贤者,非也。力行善反得恶者,是承负先人之过,流灾前后,积来害此人也。其行恶反得善者,是先人深有积畜大功,来流及此人也。能行大功,万万倍之,先人虽有余殃,不能及此人也。因复过去,流其后世成承……凡人有三寿,应三气,太阳太阴中和之命也。上寿一百二十,中寿八十,下寿六十。百二十者应天,大历一岁竟终天地界也。八十者应阴阳,分别八偶等应地,分别应地,分别万物,死者去,生者留。六十者应中和气,得六月遁卦。遁者,逃亡也,故主死生之会也。如行善不止,过此寿谓之度世。行恶不止,不及三寿,皆夭也。胞胎及未成人而死者,谓之无辜承负先人之过。”[6]也有一种观点是:“天命:上寿百二十为度,地寿百岁为度,人寿八十岁为度,霸寿以六十岁为度,仵寿五十岁为度。过此已下,死生无复数者,悉被承负之灾责也。”[6]因此,如果道教徒的寿命不及50岁,要用道教的法术,解除死者的罪恶,让死者罪不及后人。

裴稹死亡时年龄只有40岁,显然属于达不到下寿至少50的标准,属于“横厄”,这也印证当初术士的判断。因此需要有解除之术。而且裴稹从生病到死亡时间很短,“建礼休汗,漳滨移疾。方奏丹墀,遽辞白日。”这种属于暴死的范畴,也是道教信徒比较禁忌的。因此出于禁忌的原因,裴稹的后裔并没有将之葬在祖坟,而是择新地而葬。 裴稹的夫人也是一位佛教徒,但其信仰,不是三阶教。“夫人高晤玄微,深穷旨赜,常希潜运之力,用孚胎教之功。每占熊有期,设弧及月,辄严室斋戒,手写真经,竭力匮财,无非佛事。故得身相毕具,灾害不生,鞠之育之,以至成长。”[7]抄写经书在唐代比较常见,当时社会上流行比较广的是《金刚经》、《仁王经》以及《心经》,这些经典文字不多,有利于传抄诵读。[8]从墓志的内容来看,郑氏抄写的经书可能是《金刚经》。“身相”一词,比较早的出现在《金刚经》中,“不可以身相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既非身相”,此外该书又说:“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因为抄写《金刚经》能给抄写者带来好运,所以裴氏在怀孕期间潜心抄写经书。

裴稹的儿子是裴倩,权德舆为他写过神道碑,碑文中无法判断其信仰倾向,但其夫人韦氏,也是一名佛教徒,“盛德著于母仪,惠心通于佛乘,五蕴不入,六姻是宪”。[3]

三、裴瑾家庭的信仰情况

裴稹除了裴倩之外,还有一个儿子,就是裴儆。裴儆有一个儿子裴瑾,柳宗元为他以及其夫人柳氏写过墓志铭。从裴瑾的墓志来看,他似乎不是佛教徒,“喜博奕,知声音,饮酒甚少,而工于j谪。谣舞击@,纤屑促密,皆曲中节度,而终身不以酒气加人。昼接人事,夜读书考礼,收捃策牍,未尝释手,以是重诸公间”。[3]饮酒与赌博,加之喜欢歌舞,并不符合一个佛教徒的行为方式。但他的后妻柳氏,是一个佛教徒。

柳氏的墓志铭中透漏了诸多宗教信仰的信息。首先来看,柳氏死后“y于皇姑”,根据墓志来判断,“皇姑”当是他丈夫裴瑾的祖母,即裴稹的夫人,也就是郑夫人。郑夫人在天宝十四年(755)三月去世后并没有立即与裴稹合葬于祖坟,主要因为“岁月未通,合y非古”,也就是没有吉日下载。但此后爆发了安史之乱,二人合葬没有实现。葬在郑夫人墓葬边的柳氏,在其死后不到二个月,她的二儿子死了。柳氏死时30岁。因此,这个儿子死亡时没有成年,可以归为夭折。夭死者葬在母亲和曾祖母的身旁,对于佛教徒来说,是允许的,因为佛教中没有这些禁忌。由此也可看出,柳氏也是信奉佛教。

柳氏死后,3个儿子中最终成年的只有1个,“今其存者曰崔五,幸无恙,托于乳媪,以虞水火。”崔五被寄养在乳母家庭中,主要是因为两个兄弟都早夭,害怕他也遭到不幸,由此把他寄养在乳母家庭。这种做法,可以称之为厌胜之术,是一种民间传统的信仰。文献上比较早记载的是东汉,“诸皇子夭没,前后十数,后生者辄隐秘养于人间。”[13]汉少帝刘辩从小就生长在他人家庭之中,“养于史道人家,号曰史侯。”[13]裴瑾家庭为了防止崔五早夭,而把他寄养在乳母之家,显然是受到传统信仰的影响。此外,柳氏病候,“祷鬼神、问人筮者相及也”,这种做法也与传统信仰有关。

四、裴正性与裴氏小娘子墓志所反映出的信仰情况

裴稹还有一个儿子裴倚,裴倚的女儿裴正性,是一名在家修行的比丘尼。墓志铭记载,“^梨裴族释号正性,河东闻喜人。曾祖讳光庭,皇朝侍中吏部尚书、忠献公。祖讳稹,祠部员外郎,赠太子宾客、正平公。考讳倚,驾部郎中御史中丞。^梨即郎之爱女。胤袭卿相福流聪明,修然离尘资于积善。故能弃铅华而甘落发,斥绮彀而披坏衣……呜呼贞元六年八月十日现灭于栎阳县修善乡之别墅,禀春秋之年四十有八,受菩提之夏二十有三。以其年十月八日迁神于城南神禾园(原)□郎中之茔,从俗礼也。^梨初隶上都法界寺,常云清净者心,心常解脱,故生不居伽蓝之地;严饰者相,相本无形,故殁不建毗徒之塔。从始愿也。”[14]裴正性在法界寺出家,法界寺是隋文帝时建立,《法苑珠林》卷一七《舍利感应记》记载:“皇帝昔在潜龙……神尼智仙言曰:‘佛法将灭,一切神明今已西去,儿当为普天慈父重兴佛法,一切神明还来。’其后周氏果灭佛法,隋室受命乃兴复之。皇帝每以神尼为言云:‘我兴由佛。’故于天下舍利塔内。各作神尼之像焉。皇帝皇后于京师法界尼寺,造连基浮图以报旧愿。”法界寺可以说的上是隋朝的皇家寺庙。因此,在隋唐时期,虽然三阶教很兴盛,但法界寺信奉的不是三阶教。[4]所以,裴正性所信仰的佛教派别显然不是三阶教。

裴氏中眷的信仰之中,在丧葬方面,受到传统信仰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一定是属于道教范围,但它至少属于民生宗教范围,[4]而且道教的丧葬之中,也吸收了这种民生宗教的因素。在疾病的处理上,其行为模式不是佛教的,而是民生宗教的。

因此,裴氏中眷信仰中,佛教有很重要的因素,但传统民生宗教影响也很大,反映出中国人信仰的多元性与实用性。

参考文献:

[1] 葛兆光. 宗教史研究中的文献学与历史学思路――读吉川忠夫《六朝道教の研究》[J]. 书品,1998(5).

[2] 刘淑芬. 中古的佛教与社会[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3] (清)董浩等. 全唐文[M]. 北京:中华书局,1983.

[4] 张总. 中国三阶教史――一个佛教史上湮灭的教派[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5] (北宋)宋祁、欧阳修等. 新唐书[M]. 北京:中华书局,1975.

[6] 王明. 太平经合校[M]. 北京:中华书局,1960.

[7] 大唐故郑大人墓志铭//吴纲编. 全唐文补遗(第三辑)[M]. 西安:三秦出版社,1997.

[8] 徐连达. 唐代文化史[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9] 黄景春. 西北地区买地券、镇墓文使用现状与调查研究[J]. 民俗研究,2006(2).

[13] (刘宋)范晔. 后汉书[M]. 北京:中华书局,1965.

[14] 唐古法界寺比丘尼正性墓志铭并序//吴纲(编). 全唐文补遗(第六辑)[M]. 西安:三秦出版社,1999.

[15] 李秀兰、卢桂兰. 唐裴氏小娘子墓出土文物[J]. 文博,1993(1).

[20] 苏士梅. 从墓志看佛教对唐代妇女生活的影响[J]. 史学月刊,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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