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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外投资中的环境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小编:

【摘 要】随着我国海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在全球对外投资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海外投资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不仅对投资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上的破坏,中国的国际形象遭受了负面影响。文章对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投资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结合国内外对外投资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海外投资中面临的环境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以期能够消减中国海外投资所带来的负面环境影响,保障海外投资长期顺利地发展。

【关键词】海外投资;环境问题;国际及国内实践;对策

自上世纪90年代,中国政府依据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形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出了“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对外进行投资。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在全球对外投资的发展进程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中国和世界经济的发展都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海外投资企业日益增多,国际舆论也逐渐关注中国企业在海外的环境行为,“中国环境威胁论”的声音在国际上频频出现,这其中固然有个别媒体夸大报道的因素,但中国也确实应当对海外投资环境问题进行反思。如何防范环境风险,加强中国海外投资的环境管理以控制对海投资带来的负面环境影响,维护中国在国际上的国际形象,保障海外投资长期顺利地发展,这已经成为我国“走出去”战略实施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中国海外投资发展状况

中国的海外投资起步于改革开放以后,在短短30年里,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和成就。随着中国综合实力的增强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海外投资的力度增加,规模逐步提升,投资覆盖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广,投资的领域也有所增加。

我国海外直接投资流量从2002年起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其中2002~2009年,中国海外投资年均增速高达54.5%;2009年,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处于低谷,全球外国投资流量随之出现下滑,但我国对海外投资流量却呈现逆势上扬,以565.3亿美元创造了历史最高值。随着海外投资流量的快速增长,我国对外直接投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到2009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存量为2457.5亿美元,分布在全球177个国家和地区,行业分布也相当广泛。

以上两个特点对中国海外投资提出了较高标准的环境要求,加上有些西方媒体夸大了的“中国环境威胁论”推波助澜的报导和渲染,使得中国海外投资的环境保护问题显得紧急和严峻。

二、海外投资中产生的环境问题

中国海外投资规模和速度的迅猛发展,主要集中在水电、采矿、砍伐等行业,一些西方媒体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环境保护方面进行批评。“中国环境威胁论”更是形成了中国逐渐提高的国际地位背后的阴影,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相信中国对当地的投资会产生恶劣的环境影响,从而对中国在当地的投资采取消极甚至是抵制的态度,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对外投资的发展。

近年来,媒体对中国海外投资项目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及由此导致与当地居民和社区产生摩擦的事件时有报道,如苏丹麦洛维水电站大坝建设环评不合格、莫桑比克姆潘达・恩库瓦水电站的修建对该国环境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等。这其中不仅涉及环境问题,更牵扯国际政治与经济利益斗争。2011年9月底,已经开工近两年、总投资36亿美元的缅甸密松大坝项目被叫停,给中国的投资方造成了巨大损失。其直接原因就是大坝可能会带来多种生态环境问题,遭到缅甸民众及反对派的强烈反对,最终缅甸政府不得不叫停该项目。

通过对中国海外投资环境问题进行反思,我们的海外投资确实存在一些环境问题和潜在风险。大部分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都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开展业务的同时业注重保护当地的环境利益,致力于协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但由于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的执行也存在缺陷,同时中国企业的国际经验相对不足,自律性欠佳,个别企业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不负责任的投资行为造成当地环境的污染和自然资源的破坏性开发,使得中国企业与当地社会甚至是政府的关系紧张。海外投资面临的环境风险不仅会海外投资活动可能对东道国环境造成物质层面的损失、破坏的风险,而且这种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终会损害投资方自身投资收益和企业正常经营,也使得投资国的国际形象严重受损,伤及国家政治、经济利益与国家战略的执行。

三、造成中国海外投资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环境保护存在诸多缺陷,这些问题的产生是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例如,中国海外投资集中于生态环境脆弱的亚、非、拉美地区,投资所涉及的大都为污染密集型行业,我国有关海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具体说来,中国海外投资产生环境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海外投资企业缺乏环境保护意识

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稳步实施,部分中国对外投资公司的投资行为致使当地自然环境遭到迅速破坏,在当地招致对中国的指责也随之产生。从事投资的中国企业中大多能将投资行为和保护环境二者间的关系很好地处理,不过仍有部分企业因为缺乏对投资地环境保护的社会意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略了环境保护,难以避免的引起了东道国政府及其人民的反对,逐渐成为当地受关注的公共问题,加剧了中国对外投资的环境保护压力。

(二)绿色信贷制度不够完善

绿色信贷是在对企业发放贷款的时候将环境保护的责任作为审查条件之一,力求从外部激励企业更积极地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中国对外投资的信贷发展速度虽然很快,但实际上却很少把环境影响作为其发放贷款的一个条件。国际银行机构已经制定了很多关于环境保护的贷款标准,诸如“赤道原则”,并且得到了广泛的支持。但中国金融机构目前接受赤道原则的只有兴业银行一家,且总体上缺乏矿业、林业以及其他影响环境的工程方面的相关标准,没有达成统一意见的环境标准。

(三)海外投资环境保护的制度不完善

针对日趋严重的海外投资环境问题,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相应地采取了对于海外投资环境保护的众多举措:例如,200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通过了内部环境指引指导绿色信贷;2005年商务部发布的《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工作细则》中有关于环境条款的规定等。但以上措施并没有对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产生具有强制力的管束作用,环境标准不易执行、可操作性差,无法有效引导对外直接投资环境保护的实施。加之环境保护属于专业技术性比较强的问题,现实中不管是商务部抑或发展改革部门对其审核时又大多流于形式,缺少实质内容的审查。

(四)目标国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中国的海外投资大多分布在亚、非、拉美等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当地政府与居民的环境意识水平滞后,由于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任务,决定了这些国家当前会注重经济发展而忽略环境保护,因此它们对外资的引进标准和环境标准一般都较低。目标国环境法规政策的不完善在客观上加重了中国解决海外投资环境保护问题的难度,也为一些对外投资企业无视对东道国的环境保护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四、国内外海外投资环境保护的理论和实践

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关注海外投资地的环境保护问题,包括要求海外投资必须进行核准或备案,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当然包括保护环境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国际法准则。尤其是不批准那些投资对象国或地区的环境保护要求禁止的产业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产业。

但这些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具体的环境保护标准和具体要求,所以,当相关机构在审查和批准海外投资时缺乏可操作性。这些法规和规章都强调了“准出”时要遵守的环境要求,而对于投资进入到东道国后如何规制其环境影响,除了强调要遵守东道国的本地法外,并没有相关规定。中国的海外投资地主要集中在亚、非、拉的发展中国家,为了经济发展,这些国家对外资的环保标准要求很低,并不能起到保护东道国环境的作用。尽管存在这样的问题,但行为守则和指南具有一定积极效用。在目前东道国法律制度脆弱的情况下,这种自限能够为东道国环境提供更多保护。

国际上目前还没有直接规定跨国公司环境保护义务的国际投资条约,因此,不能依国际投资条约直接要求跨国公司承担环境保护义务和环境损害责任。已有的一些国际环境条约已经涵盖了环境的各个方面,但并不包含对跨国公司直接施加环境保护义务的条款。但由于投资者并不是这些国际条约的主体,因此也就没有必须遵守环境保护的条约义务。对于进行海外投资的公司来说,这些国际投资条约虽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多少会对海外投资行为的环境保护产生一定的影响力。跨国公司应当将环境保护作为公司最需要注重的事项之一,这是确保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跨国公司应着力发展清洁生产并促进企业活动的规范化来实现这些条款的要求。

五、解决中国海外投资环境保护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国对外投资的顺利发展,保证与东道国长期的资源共用、利益共享、缓解“中国环境威胁”论给我国在国际上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对投资中应当把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不断致力于研究、制定海外投资企业环境保护的政策,确保中国投资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义务。

(一)海外投资企业应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的义务

首先,海外投资企业应在法律规范的指引下注重环境的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避免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为了预防环境损害的发生,海外投资企业在投资项目开始前,应当对投资活动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加以评估。这种评估方法应采用受到公众认可的方法进行客观地分析、检测和评价。若通过这种科学的方法确定该项投资活动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时,就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于未然。

其次,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应了解和遵守东道国环保相关法规。当东道国环保法规标准较低甚至缺乏时,企业可以选择遵守中国国内的或者国际上通行的原则和标准。企业应尊重东道国社区居民的宗教信仰、文化传统和民族风俗,加强与东道国政府机构、社区的联系和沟通。海外投资企业只有在环境保护方面加强并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才能在环境保护方面获得更大的进步。

(二)加强海外投资信贷的绿色化

首先,银行在绿色信贷政策的制定中,应当结合我国国情,将中国现有环境影响、评价的污染控制管理政策考虑进去;借鉴国际上赤道原则适用的先进经验,使海外投资银行授信的环境保护审核程序更为规范。紧抓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原则,对有重大环境风险的项目在审贷、批贷中要依据绿色信贷政策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对环境影响不大的项目应当赋予银行对于信贷更多的自主权。为了确保绿色信贷强制性要求的落实,银行应根据需要制定监查、处罚条款,强化监管和约束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偷诉受理机制,使当地群众能够充分表达对环境问题的担忧。

(三)完善海外投资环境保护的法规与政策

我国应在现有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为海外投资企业的环境行为规范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根据。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在海外投资中的贯彻力度,尤其是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产业要有更加严格的控制标准,避免因为企业的环境制度不健全给投资国当地带来环境上的危害。应当尽快建立完善海外投资环保的规章体制,更好地对海外投资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规范,树立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良好的国际形象。不断加强对企业投资行为的规范和指引服务,鼓励企业更加积极地保护当地环境,促进其经济的良性发展。

(四)加强与投资东道国的沟通与合作

中国应更加深入地参与到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国际标准的制定与发起活动中,促进中国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标准与国际接轨,为中国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加强与东道国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帮助投资地国家治理改善环境问题,以彰显中国在海外投资中重视对投资国当地环境的保护,为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贡献自己的努力。此外,中国在与投资东道国签订投资条约时应主动将关于环境保护的条款纳入其中,保证双方都能在经济和环境上获得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在向其他国家进行投资签订条约时,大多没有对投资东道国的环境利益予以足够重视,因此多数情况下也没有在条约中规定对环境标准原则的明确适用,致使约定的条款大都片面强调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而缺乏对于东道国环境保护的有力规定和相应措施。

六、结语

在国际投资领域,对自然环境影响最深远和最直接的就是国际对外投资。发展中国家由于较低的环保要求和较弱的监管力度而为这些外国企业提供了污染的便利,成为它们的“污染避难所”。同时,东道国的政府为了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迎合跨国公司减少环保成本的要求,不惜以牺牲本国环境为代价进行“环保降级”,从而不可避免的扩大了加剧全球环境恶化的趋势。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中所使用的更先进的生产和环保技术及其在东道国的外溢效应,却对环境有着明显的积极影响,因此,国际投资对环境的总体影响及其程度日渐成为人们讨论和研究的热点问题。如何防范环境风险,加强中国海外投资的环境管理以控制对海投资带来的负面环境影响,维护中国在国际上的国际形象,保障海外投资长期顺利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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