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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化社会与多元化社会治理

小编:

【摘要】文章试图从家庭层面、教育与发展层面、性别层面、组织层面以及人际互动层面描述个体化社会的多元形成机制,阐述其对当今社会治理的影响;提出个体化社会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是旧有社会治理模式与新型社会形态之间冲突的结果,个体化社会的产生与延续不可避免,应当调整现有的社会治理模式以适应新的社会形态;提出从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NGO)、个人与家庭四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关键词】个体化社会 社会治理 形成机制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在转型社会的关键时期,“个体化”社会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这一趋势也给以核心家庭和工作单位为基本单元的传统社会治理和社会保障模式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个体化社会呈现出的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如何分析并找出解决方案成为了摆在政府与学术界面前重要课题。本文分析中国特有的社会与制度环境下个体化社会的多元形成机制,并阐述其对社会治理的多重影响,并就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个人与家庭四方面应采取的应对措施提出建议。

个体化社会的多元形成机制

个体化社会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集体化”社会的消亡过程。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集体化”主要表现为家族制或宗族制。家族或宗族一直是个人生存与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与坚实的后盾,这种支持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家族成员提供维持生存所必须的衣食等物质资源;以私塾的形式为年幼的家庭成员提供教育资源;为家族成员在学业与仕途上的发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政治资源的支持等诸多方面。这一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传统农业社会相对落后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导致的个人及单个核心家庭在面对自然灾害和社会风险时的脆弱,人们在恶劣的自然、社会环境面前不得不结成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共同体,以应对风险,寻求庇护,扩展家族成员生存发展的空间。于是,家族成员间形成了团结互助、分工合作的关系。然而,伴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生存环境的改善,温饱问题的普遍解决和生存压力的大幅降低使人们不必再为了生存而与家族成员抱团,单个核心家庭作为生产单位足以维持家庭成员的生活,几十上百人的庞大家族分散为人数较少的核心家庭,于是便有了家庭层面的个体化,或称之为家庭的核心化。

除了生产力这一要素之外,计划生育特别是一胎制的推广,成为中国社会个体化的又一要素。一胎制与社会生产力对社会个体化的影响体现在两个不同的方面: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宗族、家族和联合家庭向核心家庭的转变,而一胎制导致了核心家庭向“只有一个子女的核心家庭”转变,家庭规模进一步缩小。一胎制造成的家庭变迁极大地影响了父母对子女教育及未来发展方向的选择,在这一背景下,“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油然而生。家庭内部多个后代之间的分流与分工不复存在,在教育与发展层面,每一个孩子都成为了原子化的利益主体。这种变化产生了两个不良后果:其一,家庭后代分流与分工的消失影响了未来的职业分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成为历史,学历高消费与企业招工难成为普遍现象;其二,这些独生子女成长之后,作为独立利益主体的他们或许更具有功利主义和个人主义倾向,更有可能成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由此可见,一胎制在很大程度上制造了教育层面和个人发展层面的个体化。

如果说传统农业社会的“集体化”体现为家族制的话,那么活跃于新中国成立初期至20世纪

80、90年代、至今仍有残余的富有特色的“集体化”则以单位制为其代表。这种资源集中分配调度、将成员生活与福利“包下来”的家长式管理模式,曾为成员提供全面庇护与保障,打造了单位职工的“铁饭碗”。单位制模式使每一个单位都成为自给自足的“家庭式”生产生活共同体,一定程度上代替了传统农业社会里的家族。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取代,单位制受到极大冲击并逐步瓦解,单位中的个人被推向市场,而他们曾经享有的福利和保障则被推向国家和家庭。去单位制的变革带来的不仅有阵痛,还有单位成员的个体化,即市场中的企业作为一个相对松散的组织,对其成员的约束力大幅减弱,不再像以前的单位那样有能力实施对成员的全面控制,员工的流动性与自由度提升。但另一方面,“自由”的个人没有了单位作为依托,只能直接面对庞大的市场,承担市场中的各种风险。总之,以“单位”为单位对社会成员进行统一集中管理的模式不再可行,组织层面的个体化不可避免。

如果说上述现象是个体化社会在中国得以形成的传统条件的话,那么科技进步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则为这一趋势的形成提供了新的助力。这种推动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电子设备和互联网本身的设计所导致的用户的个体化和网络社区导致的个体化。书籍、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兴起让知识和信息的获得不再依赖面对面的交流,实现了信息、知识的产生、传递与接收的时空分离,而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方便的信息分享方式则加速了这种分离。和读书、读报、看电视一样,网络媒体的受众只要静静地坐着看(听)便足以接收信息,但网络媒体对个体化社会的推动力却远大于传统媒体。这一问题不能仅仅用互联网更丰富的信息和表现形式来解释,而要探究互联网和电子设备的设计本身,正是网络和设备的设计决定了其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

网络的终端设备,如电脑、平板、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其设计的初衷在于服务单个用户。此外,与同样只能单人操作的电视、收音机不同,网络设备有着极强的人机互动性,用户与设备的互动是双向的,用户不是被动地接收信息,而是不断地输入指令,这一点不仅是设备的特征,更是互联网本身的特征。这种“一台设备对应一个用户”的设计使得每个用户各持有一台或多台设备的情况几成必然。不同的用户各自拥有自己的设备就使得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需求来登陆自己想看的网站、看自己想看的节目、与和自己兴趣一致的群体进行交流,而不用像电视、收音机和书籍那样,需要用户间就内容的选择达成一致。这种方便和自由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同事之间、朋友之间因为登陆不同的网站、浏览不同的信息、与不同的人对话而缺乏共同语言,降低了相互沟通的频率和必要性。除了“一对一”和人机互动性之外,网络设备还具有传统媒体所没有的依赖性,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智能手机。智能手机集传统功能手机之所长,电话、短信等原有功能和QQ、微信等新增功能的即时性和互动性让智能机保持并发扬了功能机“随身携带,从不离身”的特点;而多样的功能和丰富的信息则让智能机拥有了比电视更强的“可玩性”,两者的结合使人们对智能手机的依赖性超越了以往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网络设备的上述特征造就了无数“低头族”,造就了饭桌前的沉默,也造就了人际互动层面的个体化,即传统互动方式的逐渐丧失。互动层面的个体化并不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没有互动,而是将互动的场景和平台由现实地点转移到了网络社区。 由于登陆的网站不同、浏览的信息不同,与身边人的沟通变得困难且没有意义,取而代之的是与浏览着同一网站或信息的网友在网络论坛上的互动。而网络社区看似更为丰富积极的互动,却不是减缓,而是进一步加剧了个体化的进程。网络社区的互动是碎片化的,每分每秒不断更新的信息和话题使人们很难就某一焦点进行深入讨论,注意力不断被提示音及随后弹出的新信息牵扯;网络社区的互动是匿名性的,“互动者互不认识”成为公共知识,这种匿名性极易让网民几乎毫无代价地变身网络暴民,通过网络社区发泄戾气,传播不良信息;网民的互动参与是“看客”式的,尽管网民可能会在网上就某事发表长篇论述或点评,但不论是写的人还是看的人,都很难认为网上的内容与自己的生活息息相关,他们更多地是以看客的身份去看甚至去写网络评论,较少认真对待所写、所看的东西。上述三种特性让网络上出现了大量不负责任、仅为了博人眼球而出现的文段,让互联网“娱乐休闲”的功能显得更为突出。网络社区尽管具有数亿的参与者和极大的互动量,却依然是个体化的社区,是人际互动层面的个体化的集中体现。

由上可知,个体化社会的形成是多元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与生活条件的极大改善带来的家庭层面的个体化、计划生育特别是一胎制的推行带来的教育层面的个体化、女性受教育程度与就业水平提高带来的性别层面的个体化、去单位制导致的组织层面个体化以及互联网和网络设备带来的人际互动层面的个体化。个体化社会的多元形成机制决定了其对社会治理的影响也必然是多方面、多维度的。

个体化社会对社会治理的影响及其应对

个体化社会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传统的社会治理基础逐渐瓦解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说,尽管中国社会个体化程度比欧美国家要浅,其对中国社会治理的影响却较欧美国家更大。欧美国家的社会治理本就建立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个人主义传统的基础之上,尽管个体化程度更深,带来的冲击却并未颠覆这一传统;而中国长久以来的社会治理则是集体式的,借助个人所在的家庭、社区、单位进行有效管理,一旦组织的约束力弱化,个人脱离组织的管控,社会治理的对象将会是无数原子化的个人。在个体化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他们有亲友,但亲友的利益越来越与他们的利益分离;他们有单位,但单位对他们而言仅仅是获取收入的场所;他们在网上相互交流,交流的却是碎片化的信息。保障能力大为弱化的组织将社会成员推给了国家和家庭,在数以亿计的个人面前,国家发放到具体对象的大笔福利和保障资金被稀释,这一现象被称为“撒胡椒面”。在广大农村,尽管“新农保”制度实现了广覆盖,养老的主要形式在事实上却退回到了“家庭养老”。在当代严重老龄化的农村,家庭早已不是那个宗族制时期人丁兴旺的大家庭了,其在多大程度上能担负起养老责任存在疑问。个体化社会里的个体同时也是独立的价值主体,没有了有凝聚力的组织及共同的组织文化作为精神依托,价值观塌陷的风险随之而来,核心价值观的倡导在这一背景下就显得尤为必要。然而,如何让这种针对原子化的个人的、无法具体化和情景化的价值观教育起到良好的作用、发挥明显的效果,则是我们需要思考和研究的课题。

从长远来看,个体化社会的产生和延续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其多个形成机制大多符合历史潮流,且在可预见的未来几乎不可逆转,包括家庭规模的缩小与核心化、女性受教育和就业权益的保障与扩大、市场化改革与去单位制、互联网和网络设备的普及。而计划生育政策的极端体现―一胎制被较为宽松的单独二孩政策所取代对于缓解教育与个人发展层面的个体化,进而抑制个体化社会本身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尚未可知。一方面,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启动实施的时间是2013年末,这一政策的效果须在若干年之后才会体现出来,况且人口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在发达国家中是普遍趋势,未来中国的人口数量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也很难预测;另一方面,即使一个家庭拥有多个孩子,家庭子女间的分工分流能否重现,社会成员“原子化的利益主体”的属性能否消除,都要打一个问号。总而言之,个体化社会带来的影响将会是长远而持久的,调整目前的社会治理模式以应对这种影响成为必然的选择。

个体化社会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可以被视为旧有的社会治理模式与新型的社会形态之间相互冲突的结果,其解决办法是调整现有的社会治理模式以适应新的社会形态。长久以来,中国是没有“社会”的,有的只是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和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而如今这种模式或许不再适用。个体化社会的形成动摇了以各级政府及其附属机构作为唯一社会管理主体的管理模式所需的组织基础和精神基础,因此,目前应对个体化社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的一个主流思路是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这也是社会治理一词的题中之义。政府不再是唯一的社会治理主体,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基层自治组织以及个人都应加入到社会治理的行列中来,实现社会的协同治理。

对政府而言,在个体化社会的背景下,政府应当逐渐修改、调整过去建立的与单位制相符合的治理手段。新的治理手段应与个体化社会这一新趋势相适应,逐渐由基于单位的治理过渡到以核心家庭为对象的治理。同时加强与市场、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合作与协调,积极寻求新的社会整合方式,以替代传统的基于家族和单位的社会整合。建立与个体化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制度,在“广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高水平”。此外,应当针对互联网、网络社区等新兴事物设计行为规范和监督机制,大力倡导网络文明,规范网民的网络行为。个体化社会中的企业放下了为员工提供全面保障与福利的担子,个人则失去了单位制下的全面保障和“铁饭碗”,这意味着个人在市场经济中会面临更多的风险。同时,个体化社会中原子化的个人更倾向于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与企业与集体的联系日益疏远,集体主义价值观淡薄。因此,对企业而言,其在遵循市场规则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还应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对非政府组织而言,应发挥自身优势、明确自身定位,积极配合政府进行社会治理,包括调节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传播社会价值观、提高社会整合程度等等。非政府组织应作为民间力量的代表在政府与家庭、个人之间搭建桥梁,为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提供新的组织基础,进而降低社会个体化、原子化程度,建立不同于家族制和单位制的新型社会整合机制,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杠杆作用。

对个人而言,应积极遵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文明行为规范,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其内化到自己的日常行为当中,争当遵纪守法的社会公民。主动抵制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社会思想和冷漠、自私等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消除社会中的戾气,共同形成先进、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文化。同时,增强社会成员之间持久、深入、有益、有度的交流与互动,限制互联网和电子设备对日常生活的负面影响,降低自身“个体化”的程度。对家庭而言,应提高自身的整合程度和内在凝聚力,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深入的沟通交流,维持家庭在情感等方面的传统功能,防止家庭规模的进一步缩小,防止家庭规模由家庭核心化向“家庭一人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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