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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焕力保中国澳门主权

小编:

台北“故宫博物院”清史馆收藏的薛公墓志铭。

薛焕奏章。

薛焕(1815―1880),四川省兴文县人,寄居宜宾县黎汤乡(今翠屏区赵场镇)古木湾。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薛焕中举后由江苏金山县县令做起,历经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去世后诰封光禄大夫头品顶戴工部右侍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在江苏为官期间,他顶住清政府“闭关自守”国策的压力,在连年战乱、饿殍遍地的中国推行洋务,为上海发展成经济繁荣的世界大商埠奠定了基础。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时,薛焕巧妙与列强周旋,在谈判桌上多次取得胜利。致仕后,薛焕在四川解除八股文禁忌,创办了“中体西用”的尊经书院(今四川大学前身)并担任第一任山长(院长)。薛焕一生颇有建树,据清宫档案中有关圣旨、奏章、国书的记载,他还在力保中国澳门的主权上作出巨大贡献。

瞒天过海的条约

1864年(同治三年)4月,大西洋国(今葡萄牙)派中国澳门总督阿穆恩为公使前来互换大清国与大西洋国两年前签署的《和好贸易条约》。

阿玛勒的行为激怒了中国澳门官民。1849年8月,澳门人刺杀了阿玛勒并斩其首,大西洋国竟以此为由派兵攻占了关闸和拉塔石炮台,并摧毁望厦村的香山县丞衙门。两广总督徐广缙立即清空撤走中国澳门所有中国商民,断绝其贸易道路。

大西洋国觉察到,与中国对抗既不能达到占领中国澳门的目的,还会为本国贸易和中国澳门商业带来灾难性恶果。大西洋国为与清政府签订一个同英、法、美等国“利益均沾”的条约,也为了把占据中国澳门这一既成事实用条约的形式固定下来,开始寻找机会同清政府谈判。

当时,英法等国利用第二次鸦片战争得胜的机会,正进一步在军事上对清政府施加压力,以扩展在中国的利益。大西洋国趁机请英国给予帮助,遭到拒绝后,转求法国,得到法国驻华使馆参赞哥士耆的支持。

这《和好贸易条约》除了规定大西洋国在中国获得与英法同样的通商特权之外,最重要的是关于中国澳门的第九款:“仍由大清国大皇帝任凭设立官员驻扎澳门,办理通商贸易事务,并稽查遵守章程……其职任、事权得以自由之处,均与法、英、美诸国领事等官,驻扎澳门、香港等处各员,办理自己公务,悬挂本国旗号无异。”

当时参加订约谈判的清朝大臣们仅着眼于条文中“仍由大清国大皇帝任凭设立官员驻扎澳门”一句,就认为清政府可照旧在中国澳门设官治理自己国土,对大西洋国在条约中塞入的“此等官员与法、英、美诸国领事等官无异”这话,却因缺乏国际公法常识,对其实意茫然无知。

周密布局,正面交锋

1864年4月,清政府接对方前来换约照会后,发现对方此行不但为换约,尚有染指中国澳门以西各海口的要求。为“杜其过肆要求之渐”,清政府在候选钦差名单中选择了“洋人畏服”(《清史列传・薛焕》御史蒋志章折语)的薛焕:“便宜行事,办理互换条约事宜。”(《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纪事本末类・筹办夷务始末・同治卷》404页御批,以下简称《筹办夷务始末》)

薛焕接旨后,为“查看有无别情”,并不急于启程,而是在京连日检查原钦使签约的案据,发现该约第九款无疑正式承认中国澳门主权属大西洋国,问题很大,应该删去。因此,他上奏朝廷:“臣薛焕因连日检查案据……元年所定条约内,有中国澳门设官与各国领事官驻澳门无异之语,向该使商酌为删易,庶可杜其过肆要求之渐。”(《筹办夷务始末》411页,薛焕奏折)

但修改这前钦使奏请清政府同意后已经画押、只待用玺的条约,不但意味着前钦使浑耗无知,还意味着两年前分管签订这条约的恭亲王失察。若处理不当,不但会得罪赏识他的恭亲王,还会为清政府造成巨大损失。

从大西洋国照会中可以看出:薛焕与阿穆恩刚见面便提出澳门乃中国领土,清政府应在澳门设海关而非驻外领事馆。这在薛焕等的复照中不但说得清楚,还对阿穆恩的无礼提出严重抗议:“查第九款内载明,大清国任凭设立官员驻澳门办理通商贸易事务,所谓仍设立字样,自应仍旧设立。方与仍字相符,并非格外增添。惟此官是否止收中国船货之税,亦须事先商明,方免日后彼此争论。凡此皆乃中国美意,而贵大臣以为骇异,殊令人不解……贵大臣于公所会议不过片时,所议公事只题数语,其中细情全未详细辩论,即负气而走,本大臣等与各外国办事已历十余年之久,从未见如此行径。”(《筹办夷务始末》426页,薛焕给大西洋使臣照会)

至于薛焕与阿穆恩会见时没穿公服这事,却是因薛焕这时正处两难之中:薛焕因上月参奏通政使王拯吸食鸦片,得罪不少权贵,刚以“逞私攻讦”罪,受降五级处分,只因他熟悉“夷务”,“着仍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以观后效。”(详见《清史列传・薛焕》)薛焕此行,圣旨中虽保留有“头品顶戴”字样,但在未开复处分前,薛焕以降五级之身穿头品公服实在尴尬。或是阿穆恩知道薛焕刚受处分,所以不但在第一次会面时便盛气凌人,并且在照会中以薛焕不穿公服这事来羞辱他。但薛焕在照会中回答得很巧妙:“……本大臣薛系奉命出京之大臣,应穿行装,后挂忠孝带两条,乃是极贵重之服……”(《筹办夷务始末》425页,薛焕给大西洋使臣照会)

几经会商,阿穆恩见薛焕等坚持修改条约中那“偷梁换柱”之笔,不敢再提染指中国澳门以西各海口要求,只能坚持条约“业经该国主批准,须俟换约后方可再行商量改约之事”。薛焕等识破阿穆恩此说的欺诈性,坚持改约:“明系有意欺狂,欲将条约换到彼手,仍申前说,求开西路各口。而我所商之事,则指为条约已换,无可更易。”(《筹办夷务始末》412页,薛焕奏折)

坐落在宜宾市古木湾的薛氏家族牌坊。

宜宾市古木湾薛焕墓碑残片。

由于薛焕揭破在中国澳门设立领事馆与设立海关的本质区别,坚持清政府对澳门的主权,阿穆恩无计可施。他于6月20日无故离开天津,声称要返回澳门,照会各国公使,说中国要悔约,希望各列强干预;并派人送来照会一件,说中国要更改和约,有意损害大西洋国利益,中国“想必有不换约之定意,相应作罢会。”(《澳门专档》卷三,76~77页)

薛焕随即复照阿穆恩:“查贵国与中国议立和约,载明俟两国御览彼此批准更换。其意盖谓彼国批准,而此国不批准,似未便更换,并无丝毫勉强之意。缘立约乃万年和好之事,必于两国有益,彼此均无损碍,方可行之永久。若有偏损之处,自应于互换之前,彼此和衷相商,将如何取益防损之处,豫为言明,方免日后不便,此乃情理之至……如贵大臣不以中国皇帝之命为重,是不以和好为念,其必有不换约之定意,此责任在贵大臣,并不在本大臣等也。”(《筹办夷务始末》413页,薛焕给大西洋使臣照会)

为让各国公使明白正义在清政府一方,不再偏袒大西洋国,薛焕上奏道:“……可否请旨饬下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将期限未满该使即前来换约,并欲于换约后多所要求,中国不得不将条约窒碍之处与之预行会商,该使即遽行回澳各情形,照会各国驻京公使,俾知曲在彼而不在我,庶素与该国交厚之人,也不能代为徇庇矣。”(《筹办夷务始末》412页,薛焕奏折)

为此,恭亲王上奏道:“……迨薛焕到津,即将澳门设官一节与之商酌,彼知中国业已识其诡谋,顿失所恃,不得不废然思返……”(《筹办夷务始末》427页,恭亲王奏折)

在此期间,阿穆恩曾多次奔走在英法俄美公使间,希望他们干涉此事。但因薛焕发现该条约的葡文译本在关键处被篡改,中国有权坚持删易后再换约,各列强不便插手,当初帮助大西洋国的法国公使因离任也无力置喙。该条约因未互换不能生效,大西洋国企图瞒天过海的阴谋最终成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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