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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活动中的主客互动研究

小编:

摘要:旅游促使游客与东道主两个群体相遇,在相遇中产生“客-我”分野与对视。在这样的分野与对视中,“自我与他者谁才是主体”的争议自然产生。对此争议所持的观念,促成了主客之间不同的行为方式,进而给主客文化带来不同的影响。本文在文献分析与现实观察的基础上,从“自我”与“他者”关系的视角出发,探讨旅游活动中的主客互动,归纳出旅游活动的3种主客互动类型,即“自我主体性”类型、“他者主体性”类型与“伦理他者”类型;并进一步结合旅游情境,分析持有不同类型观念的游客与东道主的行为方式与影响。本文认为,旅游发展应倡导“伦理他者”理念以利于主客互动关系处理,促进旅游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主客互动; “自我”; “他者”; 行为方式

0引言

旅游人类学家将“他者”引入旅游行为研究,他们提倡主客融洽互动的“他者”关系(彭兆荣,2004)以及负责任的道德主体概念(杨明华,2009)。主客互动的行为方式受行为主体所持观念的影响,不同的观念催生不同的行为方式,而行为方式的差异则进一步影响主客双方的交往与互动,这些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探讨游客与东道主如何看待“他者”与“自我”的关系从而形成特定的旅游行为方式,以及相应行为方式给主客双方带来的变化与影响。

1文献回顾

1.1旅游中主客互动关系的相关研究

旅游作为跨地区、跨文化的社会交往活动,为主客的接触提供了平台,使旅游活动具有明显的“自我”与“他者”相遇的韵味。因而,对“自我”与“他者”之间关系的讨论,能为我们理解并处理主客互动关系提供良好的分析视角。

“自我”(self),主要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认知,是个体对自身与周围世界关系的认识。所谓“自我”与“他者”,是相对而形成的概念。“他者”(other),指“自我”以外的一切人与事物;凡是外在于“自我”的存在,不管它以什么形式出现――可看见还是不可看见,可感知还是不可感知――都可以被称为“他者”(张剑,2011)。西方哲学对“自我”与“他者”关系的探讨经历了从“自我”走向“他者”、从总体性哲学走向伦理他者的过程。

综上可知,虽已有相关研究以“自我”“他者”的概念探讨主客关系,但多集中在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旅游展演方面,并未形成全面的探讨。基于此,本文以更一般性的视角,从“自我”“他者”关系的角度切入,探讨对二者关系持有不同观念的游客与东道主所表现出来主客互动行为以及这些行为对主客双方产生的影响。

2旅游中的自我与他者关系类型

通过文献回顾不难看出,西方哲学对“自我”与“他者”关系的思辨形成了3种倾向:以“自我”为中心、以“他者”为中心、“自我”与“他者”互为中心。根据这3种思辨倾向与现实观察,我们尝试归纳出3种“自我”与“他者”关系的类型――自我主体性类型、他者主体性类型、伦理他者类型。现实生活中,这3种类型具有一定程度的模糊性,并非互斥性地存在。在同一个体中可能并存着两种类型或3种类型;在具体社会情境下,其中一种类型凸显出来,进而作为内化的行为准则、观念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这样的影响在旅游情境中表现得更为明显。东道主社会与旅游客源地之间的文化差异引起旅游语境中的“主-客”分野与相互对视,使得这两类群体的互动成为可能,其结果势必造成“自我”与“他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与彼此作用。而在这样的相互影响与作用中,东道主与游客对不同类型的“自我”与“他者”之间关系的认可反过来影响这两类群体的互动行为(见图1)。

2.1类型一:自我主体性

所谓自我主体性,意指“自我”才是世界的中心,忽视了他者的现实的具体存在。“自我”利用武力、语言、意识形态等手段对“他者”行使霸权,对其进行排挤、支配和控制。从“自我”立场看待“他者”,“他者”是可以加以利用的工具。“他者”往往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被边缘化、属下化,失去话语权,产生自卑感。持有自我主体性观念的个体,倾向于忽略甚至贬损“他者”,“自我”优越感极强。自我主体性类型的东道主以不正当手段从游客身上攫取经济利益等,游客则更容易产生道德感弱化、占有意识凸显的倾向。图1中的“他者”采用虚线,表示在这一类型中的“他者”处于被遗忘与被压制境地。

2.2类型二:他者主体性

这种类型以“他者”为中心,“自我”依附于“他者”;“自我”形成的前提条件是“他者”的存在,并完全取决于“他者”的观念、话语。如果游客与东道主属于他者主体性类型,则其表现出不当行为方式的可能性更大,如东道主社会不顾生态环境过度开发旅游资源、东道主所代表的文化被游客所代表的异文化侵蚀等。图1中“自我”采用虚线,表示“自我”破碎、“他者”抢位的局面。

2.3类型三:伦理他者

伦理他者观念下的“自我”与“他者”互为中心,不再是操纵与被操纵的关系,二者是平等的伦理关系(至少在理论上或者说在道德规范上实现平等)。此类型中,“自我”与“他者”相互尊重,互为道德主体,而不是以“自我”意志为中心看待“他者”。在这样的观念下,游客与东道主能够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进行互动,共建和谐的主客关系,推动旅游可持续发展。图1中采用双向箭号表示“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平等关系。

3主客互动的行为方式及其影响

旅游的时空规定性使自我与他者在异地得以短暂相遇,游客与东道主在自身所遵循的“自我”与“他者”关系理念的牵引下,表现出相应的旅游行为方式并对主客双方文化产生不同影响。下文结合案例与游客游记内容,阐述3种不同类型游客与东道主的行为方式及其影响。

3.1类型一:自我主体性

(1) 游客层面。在有限的时间里“自我”无法深入理解“他者”,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体,将会遵循“自我”以外的一切都源于“自我”、为了“自我”并为“自我”所决定的观念,将“他者”编码为“自我”,而忽略“他者”。游客在短暂的旅游活动中,通常没有机会体验到地方社会中较为完整的事件,他们主要通过各类象征符号对当地进行观察、“组装”、体会和解释。在这样无法深入理解“他者”的情况下,游客更容易忽视东道主社会。与此同时,休闲性特征则加快了“自我”对“他者”的同化进程。休闲性所蕴含的行为与心灵的高度自由,加剧了游客的“唯我性”。在异地性与暂时性的情境下,休闲性特征内隐地赋予旅游者追求愉悦、自由的意义,而这种赋予极易使游客迷失而表现出不恰当的旅游行为。在旅游情境下,旅游者的行为更多地依从于情感原则,因而更容易诱发其行为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倾向性,如道德感弱化、责任约束松弛、占有意识凸显、文化影响等问题。可以说,休闲性特征加剧了旅游情境中“自我”对“他者”的操纵与同化。游客自视甚高地将自己当成世界的中心,将旅游目的地的人、事、物扭曲地当作为自己服务的工具,导致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冲突愈演愈烈。 典型的事例是,发达国家(地区)的游客到不发达国家(地区)进行旅游活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Turner和Nash(1975)的一项研究表明

不发达的旅游目的地国家被发达的工业强国当做了“快乐边缘”,并依附和受制于后者。发达国家的游客则是新的“殖民者”或“游牧部落”,他们带来的异样文化导致接待地的文化被严重同化和破坏甚至消失,环境和生态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自我主体性的游客以强烈的自我优越感对待为其服务的东道主。对游客而言,与东道主形成的社会关系无异于指挥与被指挥的主奴关系,二者关系极具冲突性乃至不少东道主受够了服务员的身份。

(2) 东道主层面。旅游活动的暂时性使东道主与游客的接触机会不多,有时甚至是一次性的。这一特性加剧了东道主对游客感受的忽略,而选择从自身利益出发压制游客的利益诉求。不少东道主将游客当成“金主”,想方设法甚至采取不当手段从游客身上获取经济利益。如下文游记所述,宾馆预订价格与实际价格不一致且态度恶劣;在《黄山上当记》中,当地拉客女为了做成生意,不惜以“这里治安很差的”恐吓游客;老板为了赚取更多的钱,采用欺骗手段将原本不需过路费说成要付过路费等。这样的主客互动,极大地阻碍了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3.2类型二:他者主体性

(1) 游客层面。如前文所言,在短暂的时间里,游客无法充分了解东道主社会的完整事件,而在旅游活动中,东道主社会或多或少会有意识地向游客展示其美好的一面。同时,旅游的休闲性,促使以“他者”为中心的游客对“他者”的全盘接受、迷恋。对“自我”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堆积起来的不满,更容易导致游客的这种倾向,从而容易得出“月亮是外国的圆”的结论。此种情况更容易发生于不发达(发展中)国家(地区)游客到发达国家(地区)进行旅游活动的时候。从下列游记所陈述的内容,不难看出游客对美国文化的喜爱以及对自身客源地某些现象的不满。

(2) 东道主层面。旅游发展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使不少目的地倾向于以游客为主,而忽略了对自身文化、生态的保护与修复,只是一味开发以期获得更大的收益,特别是那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旅游目的地出于提高经济收入和解决就业等方面的需要而进行的旅游开发。事实上,在破坏东道主社会文化、环境等,自我主体性类型的游客与他者主体性类型的东道主所发挥的作用是相互的,并“默契”地走向同一个方向。源源不断的游客,携带着资本和“后工业时代”的生活方式来到旅游目的地,与东道主相遇。东道主为了迎合游客们不断增长的需要,通常或多或少地改变他们的原生状态,甚至包括生产方式和生态环境;这种改变往往是过度的、非可持续发展的。彭兆荣(2004)在瑶族地区调查时就亲眼目睹,为了适应民族旅游开发,许多地方甚至放弃了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把自己推到了一个“没有退路”的境地。

3.3类型三:伦理他者

4结语

对旅游活动中的主客互动关系处理,持有不同的观念自然会带来不同的行为方式与结果。3种“自我”与“他者”关系类型的主客互动会带来不一样的行为表现与影响。显然,自我主体性类型与他者主体性类型的理念容易使旅游行为有失偏颇,不利于主客形成融洽的互动关系,也不利于当地旅游的永续发展。更进一步地说,对自我主体性类型的游客与他者主体性类型的东道主而言,他们形成合力,以负面影响的方式共同作用于主客双方,阻碍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类似的,他者主体性类型的游客与自我主体性类型的东道主在妨碍旅游发展的步伐上是一致的。相反,伦理他者类型所倡导的互相尊重、互相包容则有益于游客与东道主的和谐互动,有益于妥善处理好旅游活动中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践行伦理他者理念是推动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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