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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政策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思路

小编:

摘 要:随着国家对科技领域研究的重视,科研项目经费投入的幅度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如何对科研项目经费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已成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放管服”新政策的出台,无疑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通过国家及企业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程度的现状分析发现,新形势下高校科研经费创新化管理引人深思。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创新化管理;新思路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29-0153-04

高校是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许多尖端科技成果都是在这里研究出来的。目前国家对高科技领域的研究非常重视。党的十八大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科研项目经费大幅度的投入,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22%。2013年全社会研发投入(R&D)达11 906 亿元,占GDP的比重约为2.09%。其中企业投入占76%。全国财政科技支出,2006年1 689亿元,2012年5600亿元,年均增长23%。中央财政科技支出:2006年774亿元,2013年2460亿元,年均增长18%。①尤其是高校科研项目经费出现稳步增长的趋势,是科研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经济基础,是科研项目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如何对科研项目经费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已成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高校科研经费的稳步增长,科研经费创新化管理应为高校所关注。

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高校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激励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达到科研经费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现就高校科研经费“体量”的变化进行了现状分析,在“放管服”新政策的引导下,笔者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方式的改革提供一些新思路。

一、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及状况

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两类:科研经费拨款和科研事业收入。科研经费是指科研人员以学校名义或利用学校现有资源等客观条件,通过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技协作、提供科技咨询服务、成果转让等方式,为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单位开展科学研究,从各种渠道所取得国家科技经费拨款和科技服务收入。按科研项目经费性质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

1.纵向科研经费一般按预算进行管理。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科研管理部门按一定程序拨付给高校的科技项目经费,主要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市级三大类。以国家自然基金及社科基金为例,国家财政拨款变动情况,见图1、图2。

由图1、图2可以看出,国家对科技事业经费投入比重加大,以推动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科技是社会第一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是国家实力增强的重要保证,并早已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

2.横向科研经费一般不按预算管理。横向科研经费是指科研人员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部门通过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由受益方支付的用于开展科学研究的经费,通过校企联合,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推动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高校每年取得的横向科研经费的总量已超过纵向科研经费,而且合同金额百万、千万的项目越来越多,甚至有的科研项目经费达到亿元。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的变动趋势见图3。

由图3可以看出,横向科研经费的变动趋势较显著,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部门科研合作加强,充分体现科技领域受社会重视的程度。

二、高校科研经费创新化管理

(一)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应分三个层次:学校、学院和课题组,建立三级科研经费管理领导小组。

1.在学校层面上,要成立“学校科研经费管理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总会计师、主管科研副校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以及科技、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后勤、产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领导小组”。

2.在学院层面上,要成立“学院科研经费管理领导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主管科研副院长为副组长,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科研经费管理领导小组”。

3.在课题组层面上,要成立“课题组科研经费管理领导小组”。以课题负责人为组长,课题组相关人员参加的“课题组科研经费管理领导小组”。

在管理体制建设上,组织体系要得到加强,并且要明确各层次在经费监管上的责任,既统一又独立,明晰权责,建立协同机制,实现科研经费科学化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体制见图4。

(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

为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促进高校科研经费的健康增长,调动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高校要结合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新政策的变化,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要不断的完善高校内部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要编制《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为科研经费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重点内容应体现在“疏堵结合”的科研经费管理方式,本着“管理规范、人员安全、成果高效”的管理目标,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建设,进而保证高校科研人员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1.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采取“堵”的方式

(1)科研经费统一管理。无论纵向还是横向科研经费均要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在支出结构管理上,为使项目支出结构趋于合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对“差旅费、劳务费、科研绩效、特支费”等M用,要设定支出控制比例,防止科研项目支出极端化。

(3)大额资金支付管理。依据管理权限,高校要实行校长、总会计师、科技部门、财务部门、学院大额资金支付会签制度。 (4)科研外转经费的管理。在项目论证阶段,高校要审核合作(外协)单位的资质情况,在支付阶段,实行科技部门、财务部门、学院会签制度。尤其是学校与企业签订的横向科技合同,为防止科研项目负责人将科研经费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监控。

(5)劳务费、科研绩效、专家咨询费等支付的管理。高校要建立银行卡支付管理制度,将“科研绩效、研究生助研津贴、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人员经费要通过个人银行卡结算,以零现金方式支付的“痕迹管理”。

(6)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管理。高校科研经费预算调整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调整权限进行审批备案,为科研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创造必要的条件。

(7)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的管理。纵向科研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由学校统筹安排,要用于基础研究方面的直接支出,并⑹褂们榭霰ㄏ钅恐鞴懿棵牛使用期限为2年;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后,结余资金由学校根据课题组的实际需要另行设立自主研发项目。

(8)在科研经费使用上,高校要强调严守8个底线:①严禁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预算;②严禁违规将科技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③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④严禁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技经费;⑤严禁在科技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⑥严禁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⑦严禁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技经费挪作它用;⑧严禁设立“小金库”。

2.科研经费使用规则上开辟“疏”的渠道

(1)高校要大幅度提高横向科技经费科研绩效的比例。为鼓励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考虑到科研人员取得合理回报的诉求,避免为取得合理回报而采取不正当的,有些甚至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为科研人员合法、合规获得劳动报酬要开辟通道。

(2)高校要调整横向科技经费劳务费支出比例,鼓励研究生参与科研活动,鼓励课题组聘用临时编制人员和返聘人员从事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要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

(3)高校要认可私车从事科研活动的行为,要放宽私车公用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报销政策。

(4)高校要通过制定学校公用房管理办法、水电能源管理办法,要投资“数字化节能监管系统工程”建设,为科研项目的燃料动力费使用,合理计量,拓宽通道。

(5)高校要制定“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要强调在纵向科研项目预算编制阶段用足国家政策,加大间接费用预算份额,从而降低不容易使用的直接费用的份额。为满足课题组的实际需要,在间接费用分配与使用上,为课题组安排一定比例的间接费用,用于解决课题组无法在直接费用列支的相关费用。

(6)高校要制定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的政策。通过制定科研结余资金不提取管理费、新设“科研预研项目”等办法,给予由科研结余转为的预研经费更为宽松的使用政策,改变过去科研项目长期结题不结账现象,鼓励课题组尽快办理结题项目结账手续,避免科研结余使用受原项目任务书、科研合同内容的制约,同时也为申请纵向科研项目提供了自筹经费的来源渠道。

(三)建立科研经费管理服务体系

1.构建校、院两级科研经费服务机构

高校应在财务部门增设“科研经费管理服务中心”,学院应以“教学科研办公室”为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机构。建立科研服务机构的目的就是让高校科研人员用大部分时间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1)学校设立“科研经费管理服务中心”的宗旨应是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应配备专业化的管理队伍,主要职责应是落实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制定学校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协助科研人员编制科研项目预算、科研经费分配、建账、结题结账、科研检查等全过程跟踪服务管理;提供科研经费管理咨询服务平台,开展对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政策法规宣传、经费使用筹划、预算执行通告等;协助科研人员编制科研项目结题财务验收报告;协助科研人员到科研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现场进行答辩;协助科研人员对会计师事务所出示的审计报告提出建设性建议;协助科研人员对项目合作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务检查、监督。

(2)学院设立“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要聘用专职科研服务人员和科研秘书,协助为学院完成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服务性工作,有条件的课题组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聘用专职科研经费管理人员。

2.学院科研经费管理经费保障

为落实高校二级单位的监管责任,在提取科研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上,高校应实行向二级单位倾斜的管理政策。在原有基础上,学校减少一个百分点,学院增加一个百分点,给学校二级单位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满足学院为聘用科研服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3.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智能化

为达到科研经费管理智能化,简化管理程序,让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与服务跃升一个新台阶,结合科研经费管理实际工作需要,高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要智能化,要提高系统功能,实现科研项目从申报、预算审核、科研经费入账、到结题验收的全过程数字化服务管理,科研人员及管理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以前经常跑路的事项。

三、“放管服”政策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走向

当前,国家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又提出了新的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高校领导应高度重视,新形式下,为更好的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深化高校“放管服”工作的改革在紧锣密鼓的进行,高校在改革的浪潮中应走在前列,对国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的“放、管、服、落”四个方面引发出自己的一点思考。

(一)在“放”的方面

利用科研经费出国开展学术交流不能管得过死,出国次数不应受限制,出国批件及手续要放宽,确实与科学研究相关的出国事项,普通护照应予以认可。利用科研经费举办或组织会议,无论在会期、会议规模、还是开支标准执行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都不适用高校,高校学术会议有其特殊性,应给予不同的报销政策。在科研项目申报时,一般按项目执行期一次性编制预算。由于距离执行期太远,很难准确预计出到何地出差、出差多少次、去哪个国家开会等,因此,需要简化科研预算编制,对于出差地点要给予宽松的空间,不能完全按当初编制的预算执行。要盘活存量资金问题。项目执行期与经费使用期限存在矛盾,专项经费预算一般是一次性拨款,再加上专项经费到账时间较晚,按目前国务院文件规定盘活存量资金要求3年未用完的在研项目结转资金要收回,与项目执行期4年或5年相矛盾,国家应该考虑项目执行期限的特殊性,否则会影响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过程中按项目执行期计划安排预算经费。在科研经费预算调整上,2014年国家文件已明确规定,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可以调剂使用。但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不执行国家或省里文件,仍按2006年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在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大的环境下,地方政府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上应简政放权、管放结合、优化服务,预算调整权限与时俱进,要有所作为,将科研人员的实际需求落到实处。 (二)在“管”的方面

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上要强化单位法律责任,有自我约束意识,涉及原则性、违规、违法的事项坚决杜绝,不能触及“红线”;要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加强科研经费的审核把关,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制定科研经费财务报销业务规范,大力推行公务卡报销制度,采用现代化、信息化的办公技术手段智能化管理;在科研绩效发放上,要完善科研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要结合科研成果、贡献大小、业绩突出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在“服”的方面

高校应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培训、网络媒体、管理信息系统等不同方式为高校科研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简除烦苛、松绑减负,着力让科研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为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研营造良好、舒适环境,将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性工作落到实处,让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科学研究,“打造贴心服务理念,满足科学管理需要”,目的就是优化服务。

(四)在“落实”方面

高校应职责分清、责任到人地制订工作完成计划,要组织培训,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台高校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具体的新政策、新办法,制定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内部管理办法,真正体现服务于科研人员,让科研人员感觉到国家及社会各界对他们的重视。办法中具体措施应有新亮点。

1.简化预算编制。高校要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科目,由科研人T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如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2.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高校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研发类项目均要设立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1 000万元的部分为15%,1 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科研绩效发放比例可以提高到10%―13%。

3.扩大劳务费的开支范围。高校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4.完善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对于难以取得住宿费发票的,高校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高校举办的科研业务性会议(如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因工作需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

5.完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高校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简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剂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

结语

科研经费是高校提高科技水平、培养创新人才、促进学科发展、全面提升高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保障。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上要贯彻落实“放管服”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思想,激发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面向未来。高校应抓住机遇,办出特色,让高校成为科学研究领域的一面旗帜。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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