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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脉络与变迁

小编:

摘 要:在对教学政策文件分析的基础上,文章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发展历史为线索,以中职教学宏观管理与教学工作开展为视角,从专业建设与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订与管理,教学理念与教学原则,培养目标与学制,课程结构与课程体系,教材建设与发展6个方面,以鸟瞰式角度分析诸方面演变的内容与过程,重点梳理我国职业教育教学发展的政策思路及变化,为当前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服务。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脉络

作者简介:孙琳(1965-),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职业教育教学;徐桂庭(1981-),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政策。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资助项目“中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13JZD047,主持人:赵志群)”子课题“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标准的技术基础研究”的成果之一,子课题负责人:孙琳。

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了由规模扩张向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转变的阶段,实现职业教育根本变革的载体或内核是课程与教学。课程与教学领域是教育制度形成的实践基础与内在组成,是一种教育制度实践运行成效的具体体现。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正处于工作过程导向和个体发展需求指向的“双重视野”,要求建立体现人本教育和工具教育“双重目标”的课程与教学体系,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着新的选择与调整。

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在不同的历史发阶段,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构条件下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30余年,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职业教育教学发展变迁较为频繁与复杂。系统梳理不同发展阶段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呈现的特征,对于归纳研究社会发展规律与职业教育教学发展规律间的联系,反映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对教育教学的不断要求和教育教学的应然与对应具有重要意义。

一、专业建设与管理

根据社会职业不同设置相对应的专业,通过专业设置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实现职业教育“为已谋生,为群服务”主旨的前提与基础。在我国职业教育历史发展上,专业建设与管理的进程是不清晰与不完整的。清末实业教育依据1904年癸卯学制制订的实业学堂章程举办了各类型各层次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铁路学堂、矿业学堂、商船学堂等,培养社会各个行业所需各类专业人才。民国建立后中华职业教育社兴起,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国民政府在中等教育阶段设立了职业学校,在高等教育阶段为专门学校,设有农、工、商、海事、医事、家事及艺术、体育事务7大类,每类又分若干科,以满足社会的广泛需要。严格意义上,上述只是一种以学校类型开展专门人才培养的方式,职业分工的不发达不可能有更为明细的专业教育。

建国初期,我国就确定了国家通过制订全国统一的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设置规范化管理,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专业管理制度。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编制和管理,采取区别对待、分工管理的办法。中专教育部分,由国家教委会同各部门制定发布,由学校主管部门督促执行;技工教育部分,由劳动部会同各业务部门制定发布,由各省市劳动部门督促执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及职业中学尚未发布统一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社会需要参考目录汇编探索试办。

这一时期的专业设置体现为以部门分工和职业岗位为专业划分依据,出现了中专以学科为基础的专业设置,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技工教育以工种为基础的专业设置,培养技术工人。专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比重大,第三产业十分薄弱,专业分类学科倾向明显。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技术进步、产业调整更新加快,社会新职业也不断出现,职业教育获得较快发展,培养出了一大批社会、企业需要的有一技之长的人才。但社会职业岗位的变化所需要的新型技能人才,显然60年代初制定的《专业目录》已不能涵盖了,且一些职业学校为了适应这一变化也进行了新专业的开设,特别是适应第三产业的发展需要,一些新兴专业,如会计、文秘、旅游服务、商务电子等在各类职业学校纷纷开设。据有关数据,到1991年中专专业已达1500余个,出现了专业名称、专业划分混乱,专业内涵界定不清等问题,对专业建设与管理提出了国家统一的、规范化管理的迫切要求。

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订和管理

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由国家发布的管理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也是学校建设和开展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文件来统领学校教学工作及管理,是建国后学习原苏联教育管理模式的结果。而我国晚清及民国时期的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及管理,则是以通过制订课程标准管理的方式出现,这是学习日美学制体系而在教学工作及管理中沿袭日美等西方国家教育管理模式的结果。清朝的《奏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务纲要》是最为主要的两个教学管理规定,前者规定了各类实业学堂的办学目标并列出实业学堂开设的科目,但对每门课程所要达到的教学要求并未做出规定,由《奏定实业学堂通则》对各级实业学堂的学习年限、培养目标和课程开设做出了详细规定;而《奏定学务纲要》规定了各学堂的课程设置和要求,但主要规定的是课程设置原则及所谓的修身等基础课程,如修身课程要求注重读经,经学课程要简要,理学宜讲明,贵实践而忌空谈等。而各类实业学堂所设科目的课程标准则由各实业学堂根据总体要求做出具体规定,通过教学计划体现。(如农工商部艺徒学堂的课程设置为,基础课程:修身、算法、博物、理化、历史、图画、体操、国文、唱歌。其它科目:木工科、漆工科、染织科、窑业科、文具科等。)民国时期的《实业学校规程》对实业学校各科的科目范围进行了规定,但是对课程标准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国民政府时期新学制的公布,对职业教育课程也没有做出规定,尽管当时组成了职业教育课程标准委员会,进行了起草拟定职业学校课程标准的工作并形成定稿,但并未正式实施。

教学计划是由国家发布的一项重要教学管理规范文件,教学大纲是与教学计划相配套的专业文件。从现有的文献来看,通过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管理规范中职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了一个从结构体例到内涵规定逐步完善,从功能性质单一到管理建设逐步规范的过程。

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初,国家对中职三类学校教学计划制订都有明确的规定,从结构上看,主要包括教学原则、培养目标、时间安排、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审批五大版块,主要规定培养目标及专业规范、课程设置及结构、教学时数及要求。但三类学校的具体要求略有不同,如中专强调德育、美育,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加强技术基础课,鼓励开设选修课;职业高中要求明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加强职业技术训练,文化基础教育适当;而技工学校劳动部则明确要求,坚持以教学为主,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的原则。

从管理上,中专教学计划由国家教委发布编制计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定,然后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按专业归口、行业归口组织力量编制并审定批准实施。职业高中教学计划,由国家教委提出编制计划的指导原则,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制订和批准实施。技工学校教学计划由劳动部和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制订和批准实施。这种状况直到21世纪初才有所变化,中专、职业高中的教学计划由教育部统一编制,但技工学校仍由劳动部组织管理。

在这一政策要求下,2000年教育部统一制定了82个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指导方案、4种德育课、23种文化基础课及公共专业基础课教学大纲。到2009年,根据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的要求,对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计算机应用基础、物理、化学等7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同时,对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机械制图等覆盖专业面广、规范性要求高的9门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教学大纲的框架包括六个部分: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二)课程教学目标;

(三)教学内容结构;

(四)教学内容与要求;

(五)课程实施;

(六)考核与评价。新的教学大纲结合国际课程改革的趋势,从内容到形式都进行了创新,将课程标准理念,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课程设置理念融入教学大纲的制定过程中。

教学大纲是由国家教育部门、行业教育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的,一般是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的;而地方职教管理部门、中等职业学校还要以此为据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需求以及学校条件制定“实施性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也是编写教材的主要依据,即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研究制定课程教材的编写提纲,再依据“编写提纲”编写教材。

自20世纪40年代末到现在,教学大纲以纲要的形式主要表述课程内容、实践环节教学内容及要求已60余年。当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以后,学校开展专业教学的主要依据是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当开设新专业时,就要根据国家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制定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再根据“计划”制定教学大纲;如果设置的专业是传承性的,也要修订原来的相关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意味着首先必须开发新一轮的专业教学计划(也称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并注入新的内涵。应该说,课程教学大纲承载着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最先进的教学理念、最核心的教学内容和最有效的育人功能。

三、教学理念与教学原则

教学理念和教学原则,是教学计划文件的首要部分,它规定的是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实施方向,不同的教学理念、教学原则决定着不同的教学内容和组织形式。历史上,我国古代就有“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的原则,职业教育最耳熟能详的就是黄炎培先生提出的职业教育教学四原则: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理论与实际并行,知识与技能并重。

建国后,围绕着职业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原则,也有一个不同的发展过程。20世纪50年代中等职业教育强调的是实践理念和生产教学。1954年9月,政务院发出的《关于改进中等专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中等专业学校“要学习苏联的经验,积极进行教学改革,重视生产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技工学校的教学在培养技术工人要求的前提下,特别强调加强劳动时间,在1959年4月,劳动部召开了全国技工学校工作会议,提出“每学年中生产劳动时间和技术理论教学时间应在6:4与7:3之间。”

20世纪80年代的中等职业教育突出了专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理念与要求。1980年,国务院批转《全国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必须坚持中专学生的培养目标,用现代化生产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武装他们,使他们的基础知识厚一些,专业面宽一些,实际技能好一些,适应性强一些”,提出了“中等专业学校在相当高中文化程度的基础上进行专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理念。在这一教学理念指导下,中等专业学校开始招收高中毕业生学习三年,初中毕业生仍为四年制。其课程较之“文革”前,知识的深厚、宽泛性有所加强。

在这一教学理念指导下,中专学校、技工学校的理论知识性课程有所加强,而实际操作训练有所减弱。

这一教学理念与教学原则,在之后的教学改革中得以继续沿续。2000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中职教育要“贯彻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应与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学校要实行产教结合,密切与企业的联系,鼓励学生深入生产实际,开展技术推广和技术革新等创新和实践活动,把教学活动与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以此为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明确规定,要“贯彻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根据学生提高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以及继续学习的实际需要设置课程,确定教学内容”。要“贯彻产教结合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和立业创业本领”。 这一时期,与职业能力培养教学理念、产教结合教学原则相契合的,就是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指导思想的确立,形成了围绕就业需求的职业能力培养教学改革理念。2004年9月,在《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首次强调“职业教育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深化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对此,职业教育教学要“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开发培训项目,推进精品专业或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的建设,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增强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以能力为本位,优化教学与训练环节,强化职业能力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实训时间应不少于半年,中等职业教育应为半年至一年”。2005年11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再一次强调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就业导向性要求“坚持以就业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从而把“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为主要特征的职业教育和“以升学为导向”、“以学科为中心”、“知识为本位”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教育区别开来,这是职业教育教育观念的重大转变,对教学改革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据此,确立起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教学指导思想,围绕就业导向实现“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原则。2008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办学,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要坚持做中学、做中教的教学原则,强调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教学环节,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中职教育教学在此教学理念和教学原则指导下,开始了新一轮的教学改革。

四、培养目标和学制规定

培养目标和学制规定是教学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定着学校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安排;教育部门也以培养目标和学制规定作为规范管理的指导,管理评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与安排。

(一)关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在近代教育发展史上,我国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经历了“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到“道德教育、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美感教育”,再到黄炎培先生提出职业教育要谋个性之发展;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发展的三个重要阶段与主要理念,反映出职业教育发展过程及人们对其认识的逐步深化。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经历着不同的发展阶段与内涵要求,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

20世纪80年代的相当长时期内,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基本表述为,中等专业学校主要培养中级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初级技术工人;职业中学比较灵活,培养初中级技术和管理人员,也培养技术工人和从业者。如1979年6月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中专的目标是:培养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立志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掌握本专业现代化生产所需要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健康体魄的中级技术、管理人员。1961年《技工学校通则》规定:“技工学校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必要的技术理论知识、全面的专业操作技能和身体健康的中级技术水平和中等文化程度的技术工人”。1986年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制订职业高级中学(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指出,职业高中的培养目标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具有能直接从事某一职业(工种)的技术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文化课,要具有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水平;有健康的体格的中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级技术工人和从业者。”

显然,职业高中的培养目标是兼顾了中专的文化课要求及技工学校的技能要求,培养目标的职业定向比较宽泛,既有等同中专的中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又有等同于技校的技术工人。

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继续沿续了这一培养目标的规定。到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将职业教育的服务面向做了调整,“生产、服务一线”的岗位,明显地转向操作型。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2008年教育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中职教育教学要“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2009年在《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对培养目标做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他们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够将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结合起来;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从1998年以后的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明显看出,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确定为中职教育,而不是三类学校,因此,对培养目标的描述上也经历了一个包括“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一线”全方位的就业岗位逐渐定位为“生产、服务一线”操作型岗位,这符合中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层次与类型;对培养人才的性质逐渐由“应用型”、“专门人才”向“技能”型转变。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重心实现了从“技术人才”向“技能人才”的转变,从单一的中初级专业人才培养向全面的高素质劳动者提高转变。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频繁调整反映出社会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对教育人才培养类型与层次的进一步精细化与针对性,培养目标的这种调整将直接牵动其课程结构、教学过程的相应改革。

(二)关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制规定

学制与教育制度紧密相连,从历史上看,我国职业教育的学制,经过了两个发展过程,一是清末癸卯学制确立的实业教育学制年限,规定初等农商实业学堂3年,艺徒学堂半年至4年,中等实业学堂3年,预科2年,高等实业学堂3年,预科1年,实业教育的学制规定与普通教育相一致。二是壬戌学制,也就是“六三三”学制的确定,初等教育分为初高两级共6年,中等教育阶段为6年,实行初高三三年制或二四年制,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在中等教育阶段统一进行,实施综合中学制。初级中学实施普通教育,但可根据地方需要,兼设各种职业科,高级中学分为普通、农、工、商、师范、家政等科,根据各地情况,单设一科或兼设数科。初级职业学校招收初小毕业生,中级职业学校招收高小毕业生,高级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对职业科的修业年限未作硬性规定。

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也有部分2年或4年学制的专业。

从文件的颁发上也可以看出,实行的是不同学制的分别管理,根据中专、技校和职业高中不同学制年限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文件。如,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制定修订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四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试行)》(1986年),对职业高级中学国家教委颁发了《关于制订职业高级中学(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1990年)。

经过若干年的实践,到2009年,教育部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学制又进行了调整。《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将中职学校基本学制由3-4年确定为3年为主,逐渐将4年学制淡出高中阶段教育,同时,加强了对高中毕业生进行正规职业教育的学习要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3年为主;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基本学制以1年为主”。当然,通过灵活的学习制度,完成职业教育,在这一文件中得到了更为具体与强化的要求。“要建立更加灵活多样、满足学生需求的学习制度,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学分银行’,允许学生采用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

五、课程结构与课程体系

课程结构是课程各部分的配合和组织,主要规定了组成课程体系的学科门类,以及各学科内容的比例关系、必修课与选修课、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的搭配等。课程结构与体系在职业教育教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决定了学生按照什么顺序来学习课程内容,以及通过学习将获得怎样的知识结构、技能水平、行为能力。

晚清时期我国实业教育初步形成的是思想品德的养成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学科知识和实用知识结合,课堂教学与实习课程结合的课程体系。实业学堂的课程结构按功能分为通修科目、专修科目和实习科目三类。通修科目指各科必修的基础文化课程,有国文、修身、历史、算学、格致、博物、化学等。专修科目是不同专科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如机械科的应用力学和机械制图,土木科的测量学,漆工科的漆器制造等;实习科目是实际动手能力和劳动技能的训练课程,如建筑科的塞门土制作法、矿业科的测量制图、窑业科的陶瓷制作法等,同时,实习是重要的训练环节。

民国时期职业学校所设置的课程均为三部分,职业学科、职业基本学科、非职业学科。职业学科,在于培养从事职业的专门知识,如农、工、商、家事等。职业基本学科,主要是各职业学科的基础课程,如农科要学习生物和化学课程,工科要学习数学、物理课程,商科要学习算学课程,国文、算学为基本的必须的课程。非职业学科,对人生及职业发展有影响的课程,各个学科各有不同,但必须有三种,一是关于公民者,二是关于体育者,三是关于音乐与艺术者,其教学总课时至少应占20%。此课程结构大体涵盖了道德教育、人文素养教育、基础文化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诸方面。

(一)20世纪80年代末前的课程结构

(二)2000年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课程结构

这一时期的中职学校的课程结构,具有二个特点,一是形成了统一的中职学校课程结构与课程体系,二是进行课程设置探索与实验,初步形成了一些具有中职教学特色的课程结构。

“十五”期间,共编写出了1000多种国家规划教材,开发了100多个多媒体课件。教材编写更多体现了职教特色,在更新教材内容,创新教材体系、结构,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方面成果显著。目前全国大多数中等职业学校采用国家规划教材和教育部推荐教材,对于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七、结语

纵观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历史脉络和发展变迁,我们认为,建国60余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的发展,其教学指导思想愈来愈明确,培养人才层次与定位逐步清晰,专业设置逐渐适应社会需求,课程设置密切贴近能力的形成,教材逐步向多载体发展,这些都可以成为今天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前车之鉴”。

同时,正确审视中职教育教学的发展历史,我们也发现,仍然有一些问题在历史的沉淀中还没有清晰的发展脉络与经验参考,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探讨研究。可以总结为,在专业建设与管理上,专业设置规范标准建设与动态灵活管理问题。在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制订与管理上,如何处理好与课程标准的区别与衔接问题。教学理念与教学原则的确立如何更加符合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与特色,同时兼顾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培养目标与学制问题上,对中职培养目标的层次定位是否应有明确具体规定,还一直处于争论中,新的学习制度建立对学制的要求也缺乏具体规定。课程结构与课程体系建设中,结构比例问题一直在调整,但缺乏有说服力的研究依据,与实际的差距如何协调问题。教材建设与发展速度很快,行政命令形成的教材体系缺乏相应的研究与实验过程,等等。这些涉及职业教育教学的基本问题不解决,方法手段不到位,将会桎梏未来职业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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