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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计件工资制

小编:

计件工资制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主要形式之一,我国从1957年开始推行计件工资制以来,就被许多企业所应用。

一、计件工资的概念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劳动报酬。是指按完成产品的数量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即,工资是用工人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乘以规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得出的。

二、计件工资的类型

计件工资可分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个人计件工资适用于个人能单独操作而且能够制定个人劳动定额的工种;集体计件工资适用于工序过程要求集体完成,不能直接计算个人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的工种。

三、计件工资的目的

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能够准确地反映出劳动者实际付出的劳动量,对个人劳动投入与收入直接挂钩,激励作用显著,同时反映劳动者之间的生产效率差别,体现多劳多得,员工也比较能接受这种公平性,它还能促使工人自觉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四、计件工资的形式

1.直接计件工资。计件工人按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计件单价来支付工资;

2.间接计件工资。按工人所服务的计件工人的工作成绩或所服务单位的工作成绩来计算支付工资;

3.有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规定其超额工资不得超过本人标准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

4.无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超额工资不加限制;

5.累进计件工资。工人完成定额的部分按同一计件单价计算工资,超过定额的部分,则按累进递增的单价计算工资;

6.计件奖励工资。产品数量或质量达到某一水平就给予一定奖励;

7. 生产淡季的保底工资。生产淡季或产量较少的月份,计件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从《计件工资发放单价》之外的额度中以其他工资形式补足员工最低工资标准。

8.工厂生产应为分计时和计件两种结合,才能合理安排生产成本。

五、实行计件工资应具备的条件

1.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

2.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

3.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

4.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较健全的原始记录;

5.生产任务饱满,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和产品销路正常,产量稳定且持续增长。

六、实行计件工资的利弊

实现计件工资的优点在于:按劳分配,多劳多得;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但计件工资有一个较大的问题,那就是产量的变化是企业与员工所无法控制的;当经济情况好时,员工的收入会比预期高,而当经济不景气时,在同样努力水平下,收入却比预期低。人们往往不喜欢自己的收入波动。因此,如果有一家企业能够给一个较平稳的工资,那么他们会发现自己在支付较低工资的情况下还能够很容易招募到员工。计件工资报酬高但不稳定,而计时工资则是一种低水平但风险却较小的工资。希望报酬高又稳定的工资,这是每个人都盼望的事情。因此,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后也存在着一种潜在的风险,即:产量低时,希望获得高薪酬的员工会离开公司。

计件工资是否让产品质量降低?经常可以听到的一个论点是:计件工资激励员工生产出数量较大而质量较低的产品。真实情况是,在公司没有有效制度进行约束的情况下的确如此。

我公司在实行计件工资初期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实行计件工资后,员工的工作热情被大大地激发,多劳多得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计件之外的很多工作就没有人愿意干。因此,在实行计件工资后,公司马上推出了对工人的绩效考核,即:将工人的劳动成果与质量和文明生产状况相结合,通过适当的报酬计算公式使得质量和数量保持平衡。

计件工资是否忽视长期绩效?有一种说法是:计件工资会激励管理者过于注重短期绩效而忽视长期绩效。一位管理者可能更为关心如何保住自己的位置而不是如何使企业的长期价值最大化。当其行为不容易观察到的时候,他们就有可能去做一些能够使自己在短期内表面绩效更好,然而却会给企业带来长期性不利后果的事情来。

这个问题其实与质量和数量的问题没有多大差别,只是它更隐蔽,似是而非的话题更让人糊涂。其实,企业也同样可以将报酬设计得能够促使管理人员按照有利于企业长期利益的方式采取行动。虽然,可能还很难有一个完善的方式来解决好这个问题,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使是支付固定工资,它也同样有可能隐含地激励管理人员注重短期利益,同样可能严重地偏好短期成果。

七、实行计件工资应注意的问题

(一)计件单价的确定

计件工资是用工人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乘以规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得出的。计件单价的确定就显得十分重要,通常要遵循一定的方法:

由于生产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随时都在发生着变化,因此,核定出的计件单价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人员的增减,工艺的改变进行相应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让员工得到相对合理的报酬。

(二)加班费的确定

劳动法规定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单位:“由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非劳动者自愿延长),超过标准工时制度的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根据“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的规定,调整计件工资单价,在计件工资的核算中体现出延时工作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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