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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于鹤顶红68倍的“土榨油”是如何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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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广东肇庆19家花生油作坊,鲜榨现卖,价格低廉,一斤10元左右,生意红火。然而,19家的油品经检测,有16家掺了棕榈油、大豆油、动物油脂等,有6家还检测出一类致癌物黄曲霉素B1超标,其毒性相当于鹤顶红的68倍,氰化钾的10倍!(5月8日央视)

不难发现的是,一方面,类似的“土榨油”,消费者也不可能完全看见其生产过程,油品中被掺假或者非法添加香精等,本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另一方面,商品的价格由成本决定,经营者卖价格很低的花生油,消费者只需要追问一句“多少花生可榨一斤花生油?花生多少钱一斤?”很容易就能推测出低价背后的猫儿腻!但一些消费者却对“鲜榨现卖”盲信盲从,对“价格低廉”盲目盲追,这无疑使得一些经营者有了可以钻营的空子。

但消费者有类似的消费心理。却显然不能成为经营者放弃良知与操守,甚至不惜违法犯罪的理由。号称花生油,却掺入价格更低的其它油,这就摆明了是消费欺诈;而添加香精等违法添加剂,使得食用油致癌物黄曲霉素B1超标,其明显就涉嫌多重违法甚至是涉嫌犯罪了。

当然,消费者有消费的盲目性,这不可避免。一些生产者有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为此不惜违法犯罪,这也是资本与经营等的本性。那么值得我们追问的显然就在于,面对一些“土榨油”作坊,食品安全、工商、卫生、质检等相关监管部门,都去了哪里?

比如食品生产与加工有相关明确的管理制度,一些作坊生产与销售“土榨油”,其是否有相关生产许可与经营资格?“土榨油”中相关致癌物严重超标,只需要质检部门做一个检测即可查出,为什么最终发现问题的,却是媒体?

诚然,“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但在一些生产与经营者道德与法律意识不强的情况下,作为食品安全保障的最重要一环,监管有必要及时、充分与到位。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往往却都是相关监管部门的慢吞吞,甚至后知后觉。“土榨油”上如此,其它食品安全监管上亦如此。

毒于鹤顶红68倍的“土榨油”是如何炼成的?消费者的盲信,经营者的利益驱动等都是其中重要原因,但最关键的显然还是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失职。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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