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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背景下的司法公开

小编:

摘要:当今的中国已步入网络时代,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交流、学习,用网络为国家、为社会、为自己发声,如何顺应网络发展的潮流,进一步的深化司法公开制度改革,特别是网络背景下的司法公开,是我们面临的又一重大课题。

关键词:司法改革;司法公开;网络时代

自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司法改革,十六大做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决策以来,司法公开制度改革一直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当今的中国已步入网络时代,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交流、学习,用网络为国家、为社会、为自己发声,特别是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微博反腐”让网络和司法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如何顺应网络发展的潮流,进一步的深化司法公开制度改革,特别是网络背景下的司法公开,是我们面临的又一重大课题。

一、网络背景下司法公开的机遇

网络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我们不再依赖手耳相传,亦或者电视、报刊等传统的媒体平台。信息的传播变得及时、高效了起来,这给我们的司法公开的完善创造了非常好的条件。

首先,信息的快速和广泛的传播,让网民们对司法活动,特别是重大、热点案件的司法审判活动比以往都要更加关注,这不仅从主观上鼓励我们要更积极、主动的司法公开,也从客观上要求我们要更快的建立完善司法公开的平台,满足大家的需求。

其次,因为网络的便捷,大家能更加方便、快捷的参与进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能更加直观的了解案件的发展及结果,这也给予我们一个全民普法的良好契机。相较于传统的书本或者普法宣传、讲座,通过网络,我们能以更加低廉的成本,更加自由的选择和更加直观的方式,让更多的民众学习、了解法律,为法制社会的早日建成添砖加瓦。

最后,网络背景下的司法公开,突破了传统上的空间限制,让全国乃至全球的人们,不必出门就可以了解司法工作的方方面面;突破了传统上的时间限制,让人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新的法律信息;突破了传统上的司法公开的方法,不仅是文字的呈现,更可以通过文字、声音、图像的结合,以更加生动具体的方法呈现司法公开的内容。

二、网络背景下司法公开的挑战

首先,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的传递更为方便和快捷,人们同一时间所能接受到的信息的数量也成爆炸式的几何增长,如何能在如此纷繁的信息中向特定人的传递特定的法律信息,向不特定人传递正确的法制观念成了我们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

对于需要了解特定案件信息的当事人,如何高效准确的向其传递案件信息是我们面临的第一个挑战。出于对自身利益的担忧和法院司法公开渠道的单一,很多的案件当事人总是常常到法院询问自己案件的处理情况,这不仅无形中增加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更是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利用网络的便利及快捷,我们可以尝试建立案件受理进度查询系统,让当事人能更加方便、直观的查询到自己案件的处理情况,同时也督促司法机关更加及时、高效的处理案件。

各法院、各行政职能部门,可以多利用自己的网站或者微博等社交平台,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法,向大众传递正确的法制观念。同时,对于纷繁复杂的网络环境,我们的职能部门也要适当的进行监管和引导,用法律的武器维持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

其次,近年来,网络舆论铺天盖地,可谓无所不在,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司法环境亦是如此,特别是在一些大案要案面前,网络舆论对司法独立的压力,已经让越来越多的学者、法官感到担忧,法院审判的独立性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迫于网络舆论的压力,法官有时不得不考虑“民意”的要求,庄严、独立的审判权,正受到“民意审判”的一点点侵蚀。如何在网络舆论与法官审判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推进法院独立审判和网络舆论监督的和谐发展,已成为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来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是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任何时候都应该公正而独立的审判,做到不偏不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能丧失对案件的理性、独立判断,防止外界因素的不当干扰进而错误的定罪、量刑;同时也要认真对待网络民意的反应,对于民众的批评要时刻保持警醒,时刻反思自己的行为。要平衡网络舆论监督与法院独立审判二者的关系,在保障社会民众的舆论监督的同时,也要保证司法权的顺利运行,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还应该回归到司法公开,保障社会大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是十分重要的。当全部的司法过程无一例外的公之于众,让监督存在于司法程序的各个过程中,让社会大众轻轻楚楚的知道裁判的结果,裁判的依据,法律的适用等方方面面。通过司法公开,让民众理解司法,也让司法工作人员更加严谨的处理案件,最终实现双赢的效果。

三、网络背景下司法公开的展望

身处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络的日益普及,给了我们深化司法公开改革的机遇与便利,但显然,到目前为止,网络背景下的司法公开,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一,完善网络背景下司法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度。对比网络的快速发展,对于规范网络的立法就显得过于缓慢了。网络背景下的司法公开,离不开网络舆论的参与,和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想要在和谐、有序的范围内实现网络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就必须有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支持。只有先规范好了网络这一基本工具,我们才能在更大程度上利用网络,进一步实现更大范围的司法公开。

第二,司法公开的范围不应当仅仅局限于判决文书的公开,更是应当包括阔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和审务公开等涉及司法程序的方方面面。

关于立案公开,虽然我们早已在法院系统全面推开,但在现实运行中还存在有诸多的不足。当事人申请立案后,就进入漫长的等待过程,立案与否,案件是否交与审判庭等当事人十分关注的问题都无从知晓,立案信息不全面、不及时,达不到令当事人满意的程度。利用网络,我们可以尝试在法院网站上设立数据库,让案件当事人能清楚的看到自己案件的信息及状态,方便人民群众的同时,也规范法院的工作。

关于庭审公开,这是传播法制理念,宣扬法治的重要环节,通过庄严的庭审,真实的案例,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同时也是人民群众监督司法审判的重要途径。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审判公开,公民有权利旁听庭审,但现实中庭审却很少有人旁听。利用网络,我们可以实现网络庭审,将庭审的画面实时发布在网络上,这有利于在减少旁听人员时间、经济成本的同时,提高庭审的公开程度,提升法院的公信力。

关于执行公开,利用网络,我们能以更小的成本通知被执行人以及权利人,将案件执行过程和执行程序以及相关信息予以公开,让权利人与被执行人实时了解案件执行情况。与此同时,利用网络广泛的影响力,适当的公开“老赖”的信息,也有助于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督促恶意“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

关于裁判文书公开,利用网络,法院可以尝试将大量的裁判文书信息向大众公布,提高法院的审判公开程度,不仅有助于提升法院的公信力,更有提升公民法制思想的功能。

关于审务公开,利用网络,法院可以尝试将法院内部对于案件的评析,法官对于案件的心证等内容发布与网络,在提升法院公信力的同时,也为法院的去行政化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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