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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德的契约之思(创作谈)

小编:

小说《星期六晚餐》中,有个望道村。这个默默蹲在江边的村庄,其村名是个简单隐喻,简单得一看便知用意所在。

逐利的聪明人早已看到,关系是条获取利益的捷径。随着关系被利用,关系的纯洁性每况愈下,爱,信任,诚实,这些美好的关系处于尴尬境地。至于有多尴尬,取决于分裂程度。有些人为爱、信任、诚实的缺失而愤怒,但又会主动践踏这些来获得利益与好处。这种自我分裂,其可怕之处在于,因为要逐利,明知是错误还是不择手段去做,明知是珍贵的依旧会肆无忌惮破坏。《星期六晚餐》中的“母亲”,便是如此。她需要儿子的爱与信任,却冷酷地玩弄他人的爱与信任。在晚餐前,四个女人努力营造出爱与信任的亲切氛围,但这只不过是为逐利而投下的虚假烟雾,为后面男人们的关系交易作好铺垫。把有些人放到利益这面奇特透镜前,照一下,人性扭曲得狰狞可怕。

我听过、看过身边许多巧取豪夺积累财富的故事。在日渐的感官麻木中,有一个故事十分尖锐,它似一根荆棘塞进我的心灵,其带来的巨大痛感让我从麻木中清醒。故事是这样的:一个男人得了重病,去大医院医治,用掉了他自己积累的三分之一财富。没能医好,回归家中。妻女便在他床头给他烧纸钱。这些纸钱是烧给死了的他,而这时他自然还活着。不久,这个男人便死了。人们都说,这个男人不是死在疾病上,而是被妻女活活气死。他的妻女为什么要如此气他、折磨他?听说是这个男人没生病时,有300万存款,看病后只剩下200万,妻女为此气愤不已,便在他活着时当面给他烧纸钱,诅咒他快一点死掉,保住200万钱款。故事惊心,家庭的血缘关系,是最牢固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利益面前不再固若金汤。

人世间出现这样的负面故事,就说明哪里肯定出了问题。

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和蒂姆・梅富撰写的《社会学之思》,对“个体自我――社会关系”进行了深思。该书第五章“事在人为:关系中的馈赠、交换与亲密”中,清醒而痛苦着阐述了人性化的馈赠与非人性化的交换,以及追求自我中的爱、亲密、关爱与商品。在行为动机聚焦在获得个人私利上时,社会人际关系便显得十分不妙,冷漠、不信任、心理疾病伴随着利益的获取攀爬上人们的心头。在《社会学之思》中,作者通过“交换与馈赠”来定性人们社会活动的互动关系,并认为交换是自我利益主导一切,馈赠是从他人的需求所触动的,因此把交换定为“非人性”,馈赠定为“人性化”。作者认为,市场经济关系下的当代社会,爱的关系面临着窘境,非人性化的契约超出了交换交易的限度,为此呼唤爱、被爱、亲密的人性世界的回归。

看一个社会是否健康,只要去看看那些有爱心、讲诚信、有道德的人,是在疼着还是舒适着。

小说《星期六晚餐》,是以一个故事来反思在现代社会关系,“交换与馈赠”中爱与信任的危险处境。在追求利益的道路上,如果非人性把人性击得溃不成军,个体自我获得的满足感与幸福感,只会随着非人性化下的社会关系恶化而昙花一现。人们的心中,会有一个回归的声音响起:到“望道村”去。

人性需要怎样的“望道村”?这个问题涉及法与德。

有人在寻求现代社会的法与德可以调和的关系。我曾读过的一篇文章,试图用契约严守来调和关系。“契约必须严守”,是罗马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受合意的约束。这是私法自治的具体体现,私法自治必然要求当事人依法享有自由决定是否缔约、与谁缔约和内容如何以及是否变更、解除等权利,私法自治也决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应当优先于合同法的任意性规定而适用。只要当事人协商的条款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作者认为,在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历来存在契约严守的精神,这也是儒家诚信忠义法律文化的当然要求。“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君子一诺,重于泰山”、“言必信,行必果”等说法,都表明儒家诚信法律文化将诚信甚至上升到一般的做人准则。这些构成了契约严守精神的文化基础。契约是否就能如愿地将法与德统一起来?美国人霍尔姆斯发出了尖锐的声音。他认为违约的非道德性观点完全混淆了法律和道德问题,合同当事人并不在道德上负有一种履约的义务,所谓履约的义务本身是假想的,违约不是道德问题,仅属于经济上的问题。

如此,按照法理,现代社会关系里面人们没有讲道德的权力与义务。不知这一结论,会伤了多少善良的人。君子取之有道,这个道便是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这也是“望道村”的用意所在。怎样得道,这是社会学家需要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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