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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时期民俗文化学的兴起

小编:

像大家所知道“五四”是中国近代历史的一个转折点,是值得我国人民(特别是文化界)长久纪念的一个伟大的节日!

自本世纪20年代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学者们对于这个历史上的伟大运动——对于它的过程、性质、起因、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考察、探索、描述、评价及资料编集等活动。写作的文章和编著的书籍,数量上是相用当多的.如果我们把它收集起来,大概可以成为资料专柜或者一个小资料库.

这些资料,在不同的程度上,是值得注意的。甚至于是值得重视的.其中,有的是作者亲身参加活动的回忆,有的是对当时个别事件或问题的探索,有的是对整个运动事件的记述,有的是对它历史意义的揭示,……这些著述合在一起,就可以使人们对这个时期政治的、文化的整体及个别重要的活动得到相当认识、这是今天我们应该承认并且感谢的.

但是,像对别的事物的认识、评断一样,在它得到成果的同时,往往不免有着欠缺、局限.因为社会在不断发展,事物也在不断变化,人们的感应、辨识能力同样在不断前进。“五四”运动到现在已经70年了、在这段历史时期里 中国社会经历着多大的曲折、变迁和进步]知识分子在对这历史事件的认识过程中 怎能够一贯正确、圆满。没有一点缺陷或失误呢?过去学者在对待这段历史事件的掌握、描述或评论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事理上是自然的。重要的是我们今天能够正确地发现它,并给以有效的补正.使这种对历史的认识,随着时代前进。在意义上更加完整,更加妥善。

本文执笔的目的,就想对于前人或时人关于“五四”时期这段历史论著的某种欠缺给以补正.它主要是在论述那段时期学术界对于民族传统中的民俗文化所采取的态度、进行的活动以及取得的成果——它在当时先个新文化运动里所占有的位置.在“五四”这个非常时期。那些青壮年的学者们的活动对象,正像我们今天所面对的一样.有着内、外向两个方面.内向的 上要是对待民族传统文化问题,外向的是对待外国文化问题、在对待固有传统文化这方面,大体上又可分为否定的、破坏的方面 和肯定的、或积极地对待的方面、前者如严厉批判专制制度,封建伦理和正统文艺等;后者如热憎扶植民众口头活语言,赞扬口承文学及优秀传统通俗小说、戏曲等。

多年来 我国学术界关于“五四”时期新文化活动对待传统文比的许五和评论客们重大前一方面.即对于旧制度、旧伦理和旧文艺等的批判上。对于后者则很少或较少涉及。更不必说,把当时学者们对大众语言、口承文艺、通俗小说、民间风尚的见解、评价联成一个整体加以论述、评价了。这不管由干什么原因,现在看来,是应该弥补的一个缺陷。只有这样做,才可能使人们对这个近代伟大的文化史的理解更为全面,更为丰富和深刻。这是我们所应负的责任。本文就希望能在这方面尽点微力。

我今年87岁了(依我国传统算法)。“五四”运动涌起那一年,我已经是个开始懂得人事的十六七岁的青年。当时由于社会风潮的冲击和民族振兴精神的感召,我在故乡的小市镇上组织了救国联合会,从事爱国宣传和抵制日货活动。并且在学艺方面,从此走上新的道路——在这之前,我曾进过私塾,学习过古诗文。现在回想那段时间犹使人热血沸腾。“五四”时期的政治的和文化的运动,实在是我的启蒙老师!它的影响长久活在我的精神上和工作中。今天,在比较良好的社会条件下,我执笔撰写这篇纪念这个伟大的“历史母亲”,尽管因为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只能粗略地完成个大概,但决不是无意义的。从祖国学术史方面说,它可能稍稍弥补了上说的那种缺陷,从个人经历说,它是对“历史母亲”略尽虔敬之忱。

二、民俗文化学的兴起

一个已经进入文明阶段的国家,它的社会大都有上下阶级的存在。那些不同阶级的人群,彼此不但在经济上、政治上、社会地位上有明显的区别,在文化上也显然有着“楚河汉界”。从历史文献的资料看,我国至少从商代起就有这种分化的社会状态。自那以来,随着时代的进展,这种阶级分化的状态就更加强化了。到了近代,上层阶级社会的贵族、富豪的文化,跟社会中、下层一般民众的文化不仅是互相区别的,互相对立的,乃至于是互相对抗的。单从意识形态之一的文学看,情形就很显然。长时期对封建社会(以至于后来的半封建社会)中,那些拥有财产、握有权力的上层人士,他们当然拥有符合自己要求和趣味的正统文学。但是,广大劳动人民和城市人民,他们既然有自己的生活和观感、欲求,也有那从原始社会继承下来的文艺传统,因此,必然也要产生和享有自己的文学。但是,在那样时代里,上层人士,一般都抱有成见,对于这种中、下层的文学,是鄙视的,是否认它的价值的。其它,对于中、下层社会流行习俗、伦理,乃至于作为共同体的重要标志之一的语言(民间语言)也同样受到蔑视。

自然,一个由世代共同生活形成的民族共同体,由于社会的分化,不同阶级的文化,彼此有互相区别,乃至于互相抗拒的一面;但另外又有互相关联,互相渗透的一面。实际的情况是颇为复杂的。但不管怎样,总的说来,前者(即对立面)是主要的,或比较主要的,后者(即联系或渗透)是次要的,或比较次要的。

由于上述原因,人们在对待传统文化问题上,就存在着怎样对待传统文化中的不同层次的问题(不管对待者本人是否意识到)。具体一点说,他肯定或否定的是社会中哪一个层次的文化?是肯定或否定上层社会的文化呢?还是肯定或否定中、下层社会的文化呢?这结果和意义是有区别的。试举个例子。晚清的康有为,是主张改革的一位大人物。他所参与的“百日新政”虽然昙花一现,总算是近代政治史上的一件大事。他反对君主专政、反对科举制度,主张开议会、办新学、振兴工商业,就是要有限度地改革封建制度、文化。但是,他要求实行君主立宪,要保护孔教和旧伦理;至于像“五四”时期那种抨击儒教、正统文学及主张用老百姓口语代替文言等做法是他所反对的就更不用说了。这就是说,康有为等虽然迫于严峻形势,主张有条件地改变上层的文化,但实际是要保存那文化的所有者——上层社会,因此他决不可能用高度热情去赞扬中、下层的文化,甚至把它拥为正统,或让它去代替某些上层文化(像用口语作新诗)。这只是一个例子。但从这里可知道由于立场或主观见解的不同,对于同样的传统文化,结果看法是有差异的。

“五四”时期,那些从事新文化活动的学者们,大都是具有爱国思想和受过近代西洋文化洗礼的。同时他们又是比较熟悉中国传统文化的。他们觉得要振兴中国,必须改造人民的素质和传统文化。而传统文化中最要不得的是上层社会的那些文化。至于中、下层文化,虽然也有坏的部分,但却有许多可取的部分,甚至还是极可宝贵的遗产(这主要是从民主主义角度观察的结果,同时还有西洋近代学术理论的借鉴作用)。尽管在他们中间,由于教养等不同,在对个别的问题上,彼此的看法有参差的地方,但是在主要的问题上却是一致的。这就形成了他们在对待传统里中、下层文化的共同态度和活动。为了便于称呼,我把这种学术活动,概括地叫做:“民俗文化学”。这是一个草创的名词,希望在今后人文科学界中的同志们加以酌定。

为了使读者对“五四”时期这方面的学术活动得到上较条理的了解,我把它重要的四个方面分别论述于下。

甲、白话升格及方言调查

语言是人们联系共同生产活动、生活事务和表达个人的思维、感受的必需手段。在集体的人们活动中,没有语言这种文化因素是不可想象的。语言本身既是人类社会一种重要文化因素,又是别的许多文化因素的载体。所谓“口承文化”,它包括人类的各种口头文学以及用语言表达和传承等各种人生经验和知识。近代学者把语言作为构成民族概念的重要条件之一,这是完全有道理的。世界上,即使那些文化非常不发达的部族或部落,大抵他们也有其基本一致的共同语言。否则不能成为共同体了。问题只在于他们的语言形态处于原始阶段,而流通范围也很狭隘罢了。

在阶级分化了的社会里,随着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等变化,各阶级成员所使用的语言,在具体形态上不免有这样那样的差异,但是,那些基本的语法、语汇,大体总是一致的。成为重要问题的,却是在这样的社会里,那些人们掌握语言的记号(文字)或使用它的能力和程度。

中国是世界上较早地进入文明阶段的国家之一,从文献看,在3000年前已经有部分的人能够使用文字,同时也已经具有国家雏形,以及相当的经济组织和较高的工艺技术。但是,由于社会的分工和阶级的分化,那用以记录语言的文字却只掌握在上层社会少数人手里,跟广大的群众没有多少关系。而这种只成为上层知识分子的“家珍”的文字,并且日渐型式化,结果跟一般口头语言相距更加遥远了。据近代学者的推断,我国这种情形开始于汉代(实际可能要更早些)。从此以后,很长久的时间里,文字的掌握和使用就更加跟广大的民众(主要是农民)的文化生活和实际语言断缘了。

广大民众,虽然长期被排斥于文字使用之外,但他们却不仅有自己的语言,还有自己的文化传统,有自己的各种形式的口头文学。中世以后,商业城市不断发达,商人和一般市民,也用流行的语言,培育出为他们服务的文学,就是小说、戏曲和小调俗曲等通俗文学。同时佛教广泛传播,由于说教传道的需要,他们也用通俗的语言,写作了语录和佛曲等(后来一些儒家的学者也用口语记述讲学的言论)。这些新的、通俗的文化活动,大概开始于唐代,经宋、元、明而更加盛行(特别是通俗文学——包括佛曲——方面)。

在这种情形的发展过程中,不仅产生了元代的杂剧、明代的评话式小说(如《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而且后来也产生了《儒林外史》、《红楼梦)}等的个人创作、这种通俗文学,不但流行于城市,而且有的也流入农村(由于通俗戏剧或流动说书人等的中介作用)。这种通俗文学,不但成为那些时期广阔社会的文学读物,同时也是普及普通话的得力老师—一“五四”时期国语运动所以能够迅速收效,这种情况的存在是个重要因素。

鸦片战争以后,我国政府在外事交涉和国际交兵中节节失败,形成了民族、国家的危急局势。有识之士(包括部分的政府官员)觉得非参照欧美国家情形,改革某些固有制度,大力开通民智等,不足以抵御敌人,保护自己。而要开通民智,必须迅速普及教育。但是要完成这种任务,必须统一国语,特别使书面文字与口头语言统一起来。而当时实际情形到底怎样呢?在我国幅员广阔的国境中,虽然绝大多数省份的人民,使用着一种大致相同或相近的普通话(白话,它是千百年来社会、政治及交通等的发达所逐渐形成的,像上文所谈及,它也产生过许多通俗作品——有的还是文学史上的杰作)。但是它跟当时朝廷及一般读书人所使用的文字是不相应合的,是各自成体系的——其中只有少数的基本词汇和语法彼此还有关联。并且从文化心理上看,这种广泛存在的活文化(普通话)在当时许多知识分子(特别是士大夫阶级)眼中是鄙俗的,没有文化价值的。尽管如此,但是要救亡求存,这是一个关口,非闯过去不可!于是,有识之士不得不大声宣传运用白话写作的必要,并且把主张见于实践,例如办白话报,用普通话写作小说或教育文字(我们知道,像章太炎那样的国学家,当时还在《教育今语》上用白话写过通俗的文章)。制作切音字母(王照)、简宇谱录(劳乃宣)等,目的都在开通民智,普及教育。但是顽固的封建势力仍然把握着政权,社会上的习惯势力也如盘根错节,因此,口头语言与书面文字的分裂局面仍然在继续着。它有待于更大力量的冲击。

1917年初,胡适在《新青年》杂志上首先提出改良中国文学的建议,接着陈独秀大声喊出“文学革命”的口号。胡适在《刍议》里,提出改良的“八事”,最后的一事是“不避俗字俗语”。他简略叙述了我国过去白话文学的发展及受阻,英、法、德等国俗语文学发达的过程之后,接着说:

…… 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可断言也。……以此之故,吾主张今日作文作词,宜采用俗语俗字。与其用三千年前的死字,不如用二十世纪之活字,与其作不能行远、不能普及之秦汉、六朝文字,不如作家喻户晓之《水浒》、《西游》文字也。(《文学改良刍议》,《新青年》2卷5号,1917.1)。

到了这时,那倡议于晚清,经历了一二十年,用人民口头上说话作为记述事物,表达思想、感情的媒介的要求达到了。这是我国民族文化向现代化迈出的一大步,是当时学术界致力于民俗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甚至于是他的一个基本方面。

“五四”时期,关于语言方面的学术活动,除了上面所述确立了以普通话为国语,用语言去统率文字的工程之外,还有一项值得指出的活动,那就是重视方言,号召对它进行调查并研究。

普通话虽然流行地区广阔,且曾经在民间被采为文学用语,产生了优秀作品,并且经过专家的审订、整理(国语词典的工作)。但是,地域广阔,境内有好些特殊的方言区,如广东、福建、江苏及浙江等,它们的语言(特别是语音)有较大的特殊性(其中不仅语音、语汇有很大的差异,甚至语法也有独特性,例如“广州话”。在这种话里有的把副词放在动词之后——“你先行”,说作“你行先”)。就是在同一说普通话的地区,也不免各有自己的一些特殊词汇,至于方音的差异就更为普遍了。这些都是值得语言学家、国语学家们注意的。何况方言学,在我国学术史里,还有较早的历史源泉呢。

现在且约略介绍沈文的大旨。他的文章主要目的在总结我国过去方言学的成就与缺点,并进一步论述新方言纵的研究和横的研究,最后指出古今方言研究的不同点:

(一)向来的研究只是目治的,注重文字,现在的研究是耳治的,注意言语;

(二)向来只是片段的考证,现在须用系统的方法,实行历史的研究和比较的研究,以求得方言流变之派别,分布之状况;

(三)向来是孤立的研究,现在是利用与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发音学、言语学、文字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学、风俗学……等科学以为建设新研究的基础。

这些意见,现在看来,虽然没有多少特殊的地方,但是在60多年前的学术界,无疑是相当新颖的,是对于青年学者有指导意义的。

北大方言调查会成立后,虽然成绩不大,但已经粗略地建立起这种新人文学科。在当时它是新语文学活动的一个方面,同时也是正在兴起的民俗文化学的一个分支。这个有相当意义的学术活动,后来似乎很少被学人提起过。

乙、口承文艺的发掘

在我国长时期的封建社会里,广大群众,特别是其中的劳动人民,因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学习文化,因此,一般不能享受文字的阅读和写作。但是,像前节所指出,他们既是同样经营着社会生活的人,又有着自己固有的一套文艺传统与文化传统。他{fi既不能没有观感、思索、想象及欲求,就不可能不产生和享有自己的一套文学,以语言表现和传播的口承文学,分言之,就是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谚谜及小戏等。这种野生文艺,在创作和传播上,也有一些脱产或半脱产的民间艺人,但是更多的是一般业余的作者或说唱者。由于他们缺少丰富的文化修养和专业训练,也由于没有更多的功夫去琢磨,他们的文艺作品,往往不免显得简单、粗糙。但是,如果我们排除士大夫的传。统成见,那么,在民间的文艺的海洋里,也不难发见那些光彩照人的珍珠宝贝。因为口承文艺,大都是民众业余的创作,它较少专业作家的那种匠气,或别有用心(如借以求名求利的思想等)。换句话说,它一般比较真实、朴素、纯洁,而这些正是伟大文艺最可宝贵的品格;更何况口承文艺作为广大民众的生活写照和心灵声音,它还有重大的社会史、文化史的价值呢?

但是,在过去长时期的社会里,这种带着泥土气和汗酸味的野生文艺,是被当时的上层社会分子,待别是那些自命风雅的士大夫们所蔑视,乃至于厌恶的。自然,也有些例外的情形。例如诗三百篇里的《国风》,汉、魏六朝的乐府民间诗歌。但这是有着特别原因的。十五国风的所以被尊重,主要由于它被收录在儒家经典里,并且据传说,那种经典是经过孔圣人编选过的。汉、魏乐府民歌的被注意,主要也不是由于它本身的价值,而是因为曾经前代朝廷官署保存或学者著之文献。古代民众口承文艺所以保存得太少(站不论那保存下来的大都要经过文人的“手术”),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现在看来,这正是民众的,乃至于人类的文化史的一种厄运。

明代中叶以后,有少数知识分子,逐渐能够看到民歌、笑话等的好处,加以称赏或收集(例如杨慎、李开先、冯梦龙等人所为)。那些时期,中国社会形态已经透露了新的曙光,因而士人的心智也有了一种朦胧的醒觉。即使这样,上述那种情形还是仅限于少数人。

北大歌谣研究会,除了广泛收集歌谣和发行周刊之外,在那些时期,还编印了《吴歌甲集》(顾颉刚)、《看见她》(董作宾)等歌谣丛书。

《歌谣》周刊,不但每号都刊登歌谣材料,同时也登载探索和讨论等理论文章——还有理论译文。在所刊的百数十篇长短不一的这类文章里,对于歌谣学、民间文艺学乃至于民俗学的问题,作了初步的或比较深入的探索和解答。这是我国这门新学科一桩可贵的财富,其中有些意见,到现在还是值得回味的。

周刊在开始一段时间,刊载的资料和讨论的问题,比较局限于歌谣范围。后期扩大内容,传说故事、通俗小调及风俗习尚也包括在内。这种趋势,是自然发展而成,并不是由于个别参与者的私人意图(记得文革前,有位学者对这种现象表示不满,好像是《歌谣》周刊的退步,这种意见,真不敢附和了)。

歌谣研究会和《歌谣》周刊的贡献成果是多方面的,这里只取出两点,稍加论述,以概其余。那就是顾颉刚的孟姜女故事的搜集、研究和董作宾的《一首歌谣整理研究的尝试》。先谈孟姜女故事研究。

该论文刊出后,作者又就一些跟故事有关的问题,写了几篇小论。并把它和读者的通信及他们提供的各种资料(歌曲、传说、记述等),在《歌谣》上刊行了几个专号(这些,后来作者还把它编成3个册子,在中山大学作为民俗丛书印行)。

现在再谈董氏的论文《一首歌谣整理研究的尝试》。这篇论文,是作者“从一万多首的歌谣中,……选出四十五首同母题的歌谣”(“隔着帘子看见她”),加以考察分析、综合,得出(甲)风俗,(乙)方言,(丙)文艺三方面的概略情形。在整理过程中,他曾经过取材、分地、考订等手续。作者的分析眼光是很细致的。例如关于风俗方面,他对作品中“女子服装”的分析,就得出从北京的、南京的、直到绩溪的,共12类。又如关于文艺方面,他根据同类型作品的结构,为分5段,每段都列举了那些作品的实际状态并加以比较和说明。这种分析、比较的结果,使读者能够窥见同一类型歌谣,对同一事情所描写的各自形态。作者的手腕并不仅长于分析、比较,他也颇善于综合说明。例如他在对方言方面的总述中说:

这篇关于同一类型歌谣整理、研究的尝试论文,还有别的一些优点,这里就不再琐琐细说了。它刊出后也引起学术界的瞩目、倾心。它可说是自北大搜集发表歌谣五年多以来最有分量的理论文章,跟前文所介绍的关于孟姜女的研究,先后辉映,堪称这时期口承民间文艺学上的“双壁”。由于它们的诞生和存在,使我们这门新的人文科学有了比较坚牢的基础,在那稍后的一段时期里,一些新产生的故事、歌谣的研究性文章,不少是从它们得到启发或方法上的借鉴的。这就证明它们在当时学界所具有的意义了。在材料的收集、整理方面,歌谣研究会的工作也是值得一提的。那就是上面说到的顾颉刚的《吴歌甲集》。这部材料,原来分期刊载于《歌谣)}周刊,后来才汇印成专册。它的取材虽然稍杂(除了大量朴素的口头歌谣,还收有一部分城市妇女吟诵的唱本式一类的作品),但是在注释的精细上是值得称赞的。特别编者所撰的《写歌杂记》十章,其中像《起兴》、《撒帐》等都是在歌谣学上颇关重要的文字。此外还有魏建功的《读歌札记)、《吴歌声韵类)}、疑古(钱)玄同的《苏州注音字母草案》及《歌谣中标字的讨论》(沈兼士、顾颉刚)等附录,胡适、疑古玄同、刘复、俞平伯的序言。前者大都跟这部歌谣本身语言、声韵等有密切关系,后者也大都“言之有物”,足供参考的。一个民间文学的资料集有这样的详密注解及辅助的资料和理论,不但在当时是空前的,到现在也没有看到第二部。它的科学性是不容埋没的。

徐嘉瑞的《中古文学概论》(上),是一本断代的新的文学史著作。他把文学分为“贵族文学”和“平民文学”.并重视文学跟音乐、舞蹈的关系。在贵族文学与平民文学的问题上,他重视平民的文学。在谈到汉、魏平民文学的章节里,他明白说:“贵族文学,在文学史上,固然也有相当的(古典的)价值。现在作文学史的人是(以)词赋派文学为上,平民文学为附(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述乐府不过两页)。我现在反过来,以平民文学为重,……”(《中国文学概论》第二编,第一章,亚东图书馆)在实际的处理上,第二编汉魏六朝的平民文学共6章,篇幅90余页(37-125),而同时代的贵族文学、第四编,共三章,只有寥寥十余页(149-166)。在评论上,对平民文学,不但比较详尽,且多赞美的词句。随便举个例子,如对于六朝民歌中双关语(或谐音修词法)说:“六朝文学中之犇词,确实是我们中国文学中的一种隽品。它的含蓄最深,又耐人思索,使人百读不厌。况且他的出处又不是从书上来的,只要聪明人一猜就着”。这种对古民歌艺术的见解,在当时是新颖的,也是富于启发性的。

文学史,主要是古典文学的园地,对它的见解,容易偏于保守。胡、徐这种大力提高古代口承文学的著述的出现,无疑要给当时一般新文学和口承文艺学运动大大添威助势。胡适在给《中古文学概论》写的序言上指出了汉魏六朝的民间文学,不断由原来在野的身份,上升为“正统文学的一部分”的历史事实之后,接着说:“我们做中古文学史,最要紧是把这种升沉的大步骤—一点出来,叫大家知道一千五百年前也曾有民间文学升作正统文学的先例,也许可以给我们一点比较的材料,也许可以打破我们一点守旧仇新的顽固见解。”(《中古文学概论》卷首第八页)这最后一句话,是多少道破了上说那种情形的。

“五四”时期,口承文艺的发掘与探索,是这门学问的初期建立阶段,也是当时整个民俗文化学兴起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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