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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经济法实践教学改革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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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经济法教学必须与实际相结合,这样才能保证学生在进入工作岗位后体现其自身的理论优势,并快速融入工作中。而实践教学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目标的实现,所以在实际教学中应让实践教学改革与理论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体现实践教学改革的价值。

[论文关键词]经济法教学 实践教学 结合与平衡 改革思路

一、经济法教学中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1.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社会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必要措施。我国新颁布的高等教育法就明确将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目标确定为“使之具备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并为发展科学技术与促进现代化建设服务”。实践课程的主要目标正是利用对实际情况的模拟,引导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动手与处理问题的能力,是最为直接的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方法,所以在经济法教学中突出实践教学的作用可以起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目标,这与高校教学目标相一致。

2.经济法课程的性质决定其必须用实践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因为经济法属于法律教学,而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是对社会人的行为进行分析与评价,并教育和引导人们按照法律标准办事,进而不危害社会与他人的利益。因为教学体制所限,在校学生没有与社会产生更多的接触,缺乏社会经验,因此对于抽象的法律知识不能完整理解与消化,更谈不上灵活运用并解决问题。所以需要在教学中借助实践课程让学生积累经验,无疑可以帮助其掌握理论知识并学以致用。

3.实践教学是培养综合素质的最好平台。首先,每个人的观察力与认识、判断力只有在知识的应用中才能获得提高,而实践是促进判断与观察能力提升的重要方法。其次,实践是一个开放性学习的过程,这样学生之间可以形成一种讨论的氛围,让学生建立自身的观点并为之分析与论证,在不断的提问与解答中获得对理论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促进培养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也是素质教育目标下对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第三,在实践中提高了学生的表达与应变能力,作为法律教学,学生表达自身观点与论辩的能力是不容忽视的。在实践课程中利用合理的课程设计可以帮助学生锻炼自身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更可以帮助其树立信心。第四,实践课程有助于学生更快地融入工作中,虽然培养学生不是为了就业而就业,但是在教学中有意识地培养其工作能力也是素质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目标。实践教学正是为学生创造模拟工作场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而设置的教学方法,所以实践教学可以为培养工作能力作出重要的贡献。

综上,实践教学是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与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平台,其重要性就在于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即训练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运用知识来解决问题,是对理论教学的重要补充,对学生融入工作与发展自我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二、经济法实践教学改革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1.注重传承与创新。理论知识的教学是教育中的传统强项,但是在实践教学中其经验与方法往往会出现不适应的情况,因此从实践教学的角度看,应在原有的教学方法上寻求创新,即探索如何将实践与理论、实践与社会相互衔接起来。实践教学中不仅仅需要创新方法更重要的是创新思路,将理论课程中涉及较少的社会问题引入到教学中,这样才能保证学生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效果。

2.注重基础与务实。在实践教学中,应将教学内容作为与实际联系的重要基础,将基础与务实作为选择实践教学改革措施的原则。因为经济法是实用性法律,所以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中都不能忽视实际应用的需求,在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衔接的时候应将必要的理论教学内容充分融入实践教学中,让学生对经济法的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即对理论全面掌握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行。

3.注重转变与平衡。在实践教学中应利用实践教学的应用优势转变原有的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观念与模式,突出实践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让教学重点转移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中。改革中应转变原有的理论教学为主导地位的教学模式,而建立起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观念与模式。同时利用实践教学的理论应用功能,改革与创新方法,确定一个相对平衡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再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并利用理论教学加以解决,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

三、经济法实践教学改革的具体思路

1.充实实践教学大纲。经济法教学中应当突出法律类学科教学的特征,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修正与编写实践教学大纲,保证其限定在经济法所涵盖的章节内,突出重点章节在实践教学中的地位,并促进实践教学效果。同时实践教学的大纲应与最新的经济法、政策等相衔接,突出其实用性。还需要针对不同地缘差异,联系与本校直接对口的资源,编写适应本校情况的实践指导用书,形成实践教学优势资源的最大化,这样才能保证实践教学指导纲要满足教学目标与实际操作的需求。

2.建立案例库并实时更新案例资源。案例是法律课程实践教学的重要资源,因此在经济法的实践教学中应精选本地乃至全国最具代表性的案例组成案例库,为本校的实践教学服务。同时应注重对案例的实时更新,因为目前学生的信息来源不仅仅局限于书本,更多是借助网络获得信息,因此实践教学应注重对新案例的补充,以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最后,还应多选择那些争议较大的案例,让学生在争议中激发兴趣,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为教学与学生创造较大的发挥空间。

3.提高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实践教学的改革中应注重对模拟法庭效果的提高,即保证其真实性。具体的流程如下:在模拟法庭的设计中教师应对案例进行筛选与编排,同时不能让学生预先知道法庭“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与结果,在“开庭”之前将双方的角色进行划分并保证其独立对“案情”进行分析,搜集必要证据。然后在开庭时尽量保证真实,可以请法学教师或者真正的法官来参与模拟,同时对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记录作为平时成绩进行考核,提高学生对模拟的重视。最后,还应在实践教学中组织学生观摩实际的庭审,利用不同的真实案件的庭审过程强化学生对法庭审理的印象,以此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4.拓展实践课程的内容与范围。在经济法实践教学的改革中应整合资源,即将学校与法律学科相关的资源整合起来,扩展实习的范围,保障学生的实习效果。并对课程的安排作出调整,本着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相互平衡的原则,灵活安排理论与实践的时间,给学生提供更灵活的实习机会。最后应重视对实习效果的考虑,即在实践实习的教学中设计简单而有效的考核模式,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避免出现实习完成后不考核效果,导致实习空耗了时间与资源却没有效果。

5.充分利用诊所式教学模式。充分发挥诊所式实践教学与实际工作直接衔接的优势,对学生的实践课进行细致规划。针对学生的特点将学生参与的工作进行划分,如新生负责基础性工作,使之与理论学习相衔接,而高年级的毕业生则可以通过“诊所”更多地参与到为客户服务的工作中,提高其综合利用知识的能力和技巧。同时利用诊所式教学的特征建立评价体系。因为诊所式教学的评价基于教学目标,这样就可以使评价贯穿于实践活动中,配合课程设置的适应性与社会性,就可以保证诊所式实践教学的效果。

实践教学是经济法学科教育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其对于经济法教学而言是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重要平台。因此应在把握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基础上对实践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利用创新手段与整合资源来保证实践教学的效果,并辅助以动态化的评价机制来监督学生参与效果,这样才能保证改革的方向、措施、效果满足经济法教学的目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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