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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法的理论创新研究

小编:

摘要: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一经提出,就受到了来自世界范围的广泛关注。时至今日,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球认可的未来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战略影响了社会形态的方方面面。经济法的理论创新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本文首先讲述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然后详细介绍了可持续发展对经济法的理论创新影响,最后讲述了新的经济法的法律关系重塑。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经济法;理论创新;法律关系重塑

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自20世纪80年代被提出后迅速风靡全球。到底什么是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又给社会和经济法带来了怎样的改变?我们将在下面的篇幅中做出详述。

1.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被提出。在1987年联合国的报告中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即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影响后代人对满足他们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威胁的发展”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

(1)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模式不再简单地以经济发展或者经济总量的提升为根本目的,而是考虑到整个人类的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根本出发点考虑问题,这也是可持续发展对经济法影响的最根本条件。

(2)跨时代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不仅仅要照顾当代人的利益,更应将眼光放在未来,放在后代对资源的需求利用上。这是一种典型的跨时代发展思维。它强调当代与后代的相互衔接,而不是彼此割裂。

(3)整体发展与综合发展。从地域上来讲,可持续发展较之以往更加强调全球化的整体发展战略,讲究合理利用全球资源。综合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又一个重要特点,即生态、经济、社会三个方面的协调发展。这又是可持续发展对经济法影响的佐证。

(4)协调发展。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宗旨。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只要各种发展形势相互协调,既相互促进又有一定的制约,不会因为某一方面的突出发展而过度影响其余方面的发展,这样才是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5)反周期发展。可持续发展会尽量避免短时间内的大幅震荡。可持续发展应当尽量延长发展周期,保持周期发展过程中的增长和下跌稳定。稳步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体现。

2.可持续发展影响经济法理论创新

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法的固有理论存在着一定的冲突。经济法的固有概念强调对当代的经济发展进行协调和正当利益保护。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经济法也强调公平正义,但这种公平正义是一国一地的公平正义,是短期内的公平正义,这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相违背。具体而言,可持续发展对经济法的理论创新有以下三个方面:

(1)从注重结果公平到注重生态公平。经济法以法律的手段强制的完成对市场的干预,实现一定范围内的市场公平。经济法更多注重的是实质公平,是机会的公平,分配的公平,外在形式的公平。而可持续发展为这种公平增加了一个时空的概念。经济法的公平应当建立全球公平和对后代公平的理念。

(2)从注重社会效益到考虑生态效益。传统的经济法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市场运作,保证经济发展。这种传统的经济考量多以社会效益为根本标尺,对于生态效益的考量并不重视。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对要求经济法在衡量效益和利益的过程中,更多地考虑到生态效益和长效发展机制。

(3)从注重经济秩序到考虑生态秩序。经济秩序是传统经济法建立的根本目的。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对保障国家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然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态秩序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人们不得不重新定义经济法的约束范围。经济法也应重新定义生态秩序对经济秩序的影响。

3.经济法的法律关系重塑

可持续发展对经济法的理论创新有了重大的影响。在这种影响已经成为历史潮流不可阻挡的时候,经济法中的法律关系也必将被重塑。本节中,我们将详细阐述在可持续发展影响下,经济法主体的变迁,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新的经济法责任。

(1)主体的变迁。传统的经济法主体广义上讲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宏观调控;一是市场规制主体。这是一种基于特定地域的、当代的、受经济法约束的主体。而可持续发展影响下的经济法的主体最重要的是加入了后代人的理念。后代人概念的提出是区别于当代人。这从根本上体现了可持续发展对于经济法的时间广度上的影响。经济法约束的不再只是当代人的行为,更要保障后代人的利益。

(2)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当代人享有利用现有资源的权利,但同样要保证现有资源能够被后世利用的义务。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消耗,阳光、空气、水等自然资源都不再是“公共产品”,而变成了稀缺资源。当代人特别要理清这种对公共资源对后世的共有权。当代人对公共资源过分消耗或破坏的行为或许不会危害当世,但必将受到惩罚,因为会危害到后代人的权利。

(3)新的经济法责任。可持续发展影响下的经济法责任必须要在原有经济法责任的基础上进行修正。对于经济法责任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一是经济上的赔偿,对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二是经济上的惩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三是行为或者资格的限制,对严重危害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行为进行取消资格的严厉惩罚。经济法应当立足于以上三点实施新的责任和惩罚制度。

总结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新的经济法发展模式,主要作用于当前的经济环境中,隶属于经济发展的范畴。因此,可持续发展必将在方方面面对经济发展产生要求。经济法的理论创新也必须要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影响。可持续发展不但对经济法的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改变了经济法的责任主体。可持续发展对经济法理论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定会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2]王曦,柯坚.跨世纪的法学视野[D].中国与澳大利亚可持续发展法研讨会述评法学评论6,1998(04)

[3]颜运秋.经济法与公益诉讼的契合性分析[D].北方法学,2007(03)

[4]许健.论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法的变革[D].中国法学,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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