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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小编: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坚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二、坚持以民为本、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三、坚持从严治检、科技强检,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切实规范自身司法。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全面推进我省首创的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变偏重口供为注重书证、物证等客观性证据,以审判为中心来审查判断证据,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取证,确保案件质量;克服案多人少突出矛盾,在全国率先推行审查批捕案件逐案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认真听取其供述辩解及有否刑讯逼供的反映,认真执行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会同公安、法院建立一系列司法规范和标准,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等重点类案的审证采证标准、逮捕必要性条件和证明标准等,把规范司法落实到具体的标准上。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密切关注涉检信访所反映、基层司法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实施《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若干规定》,对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时间及其必要的休息时间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在检察机关首次讯问一律在办案工作区进行,实行看审分离、审录分离;对全省看守所的检察审讯室全部采取防护网物理隔离,坚决防止不文明办案行为。为抓好上述规定落实,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检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通报全省,督促整改。

扎实加强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题培训,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和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检务督察、建立司法办案廉洁自律卡、司法办案监督卡“一案双卡”制度等,深入整顿“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建设廉洁清正高效队伍。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司法改革、刑诉法修改等带来的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竞赛,提升队伍业务素能。全省有35名检察干警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标兵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同时,深入抓好基层基础建设,通过优化考评手段和推行基层检察院建设评估,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领导,全省有26个基层检察院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大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参与政法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与公安、法院特定信息的点对点共享。建设电子数据实验室,推进电子数据恢复、话单分析、身心监护等侦查技术手段运用。全面推行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集中管理,实现案件受理、办理和审批全程网上运行,强化对办案的过程监督、动态管理。加强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改进检察门户网站、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加强检察工作情况信息的推送,在线开展案件流程信息查询、接受群众咨询和控告申诉、提供律师预约阅卷和会见申请服务等工作,在亲民、便民上下功夫。省检察院官方微博被评为全国十大检察微博。

四、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

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坚强后盾。全省检察机关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听取关于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此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接受审议方案,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检查,剖析司法不规范问题,研究改进措施,认真报告工作情况,认真接受专题询问,坚决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建议、意见和转交的案件,落实专人,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510件,已全部按期办结。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省检察院以《检察工作要况》刊物、《浙检快讯》短信等为载体,及时向人大代表报告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专题工作情况,并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接受省委巡视组巡视省检察院等工作,向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1300余份,邀请视察检察工作300余人次,走访500余人次,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特约检察员工作,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在检察决策和办案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全省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面对深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一些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还有差距;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特别是诉讼监督的力度、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规范办案现象还有发生,全年有3名干警因违纪违法被处分;检务公开的全面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五、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扎实做好2015年全省检察工作

2015年全省检察工作总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着力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大局,着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建设,着力规范自身司法提升司法公信,着力推进自身建设强化发展动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努力为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四方面:

一是进一步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找准立足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深化运用专项检察的方式方法,深入推进环保、金融、知识产权“三项检察”,同时,密切关注电信诈骗、P2P网贷平台及电商领域犯罪,密切关注集资类刑事犯罪、“逃废债”等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增强预见性,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研究法律政策,提升服务保障效果。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稳步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认真研究不捕不诉的标准和要求,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殊办理工作,促进平安浙江建设。

二是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深刻领会中央把形成严密法治监督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重要内容的新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严格区分违法违纪与犯罪界限,重点开展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专项惩治,继续加强追逃追赃工作。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公正,重点是针对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若干个专项监督工作,争取做到一个专项工作促进一个领域的治理和规范,合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组织开展“百场职务犯罪典型案件警示会”和“百个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活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微电影进校园活动,提升检察宣传的针对性、生动性,促进社会法治环境完善。

三是切实提升检察自身工作法治化水平。把2015年确定为“规范司法建设年”,以组织开展高检院部署的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接受省人大规范执法专题审议为契机,全面排查整改检察工作中不符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问题,全面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大力推进队伍专业素能建设、检察工作程序标准建设、检察文书规范建设;全面开展检务公开大厅建设,“一站式”公开执法办案程序性信息、相关终结性法律文书、行贿犯罪档案等,提升公开的全面性和实效性。把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作为重点来抓,依托全国统一电子检务工程的推进,突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的衔接和共享,大力开展检察机关数据库建设,向信息技术要战斗力。研究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强化重基础建设、重长远发展、重办案效果的导向,引导基层检察院建设健康发展。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密切关注试点运行情况。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落实和强化办案责任。推行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做好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改革选任方式,完善监督程序。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把批捕、起诉等关口,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严格司法,改革创新,奋勇争先,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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