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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祖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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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甫立,“创业垂统之君”赵匡胤,就“绳赃吏重法”,拉开了惩腐反贪的大幕。仅以《宋史・本纪第一》所载,自建隆至开宝的16年间,宋太祖亲手处置的贪官即达30人。几乎每年都有赃官受查处,轻则罢官、流放,重则抄家、杀头。惩治的贪官,如宗正卿赵砺、右千牛卫大将军桑进兴、监察御史闾丘舜卿、殿中侍御史张穆、兵部郎中董枢等,均系部级军政大员。而且处死贪官,行刑都在京城闹市执行,并暴尸街头示众;对罪大恶极者,还动用了车裂分尸的酷刑。如蔡河务纲官王训等四人,因以“糠土杂军粮”,从中贪污,即被“磔于市”。太祖皇帝反贪,可谓重拳出击,不遗余力,令朝野震慑。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宋太祖对贪官污吏永不宽宥的决绝态度。乾德五年冬,改元天宝,大赦天下;但太祖皇帝明令宣布:“十恶、杀人、官吏受赃者不原。”这个永不赦免贪官的政策,无疑彰显着宋太祖坚定不移反贪的决心。

但事实上,重法反贪的宋太祖并没将将贪官一网打尽,其反贪遵行区别对待的“双重标准”。一方面,对他所厌恶的贪官污吏,严加惩处;另一方面,却对那些自己的亲信、或视为心腹的贪官,网开一面,刻意庇护。

宰辅之首赵普,即为贪而不反的典型。

赵普治下的中书省,官吏屡有贪贿事,宋太祖为此曾于开宝六年下诏,“中书吏擅权多奸赃”,要起用九品之内的州县官吏,给中书省“掺沙子”。可就在这一年,有次太祖微服私访,来到赵府,刚巧碰见越王钱的使者来赵府送礼,“海物十瓶,置于庑下”。猝不及防的赵普在皇帝追问下,只得承认那是钱所送之物,太祖命打开,原来“海物”竟是瓜子金。宰相赵普受贿,被宋太祖逮个正着!赵普惶恐地辩称,“臣未发书,实不知”,还想掩饰、抵赖;想不到,太祖竟叹道:“受之无妨,彼谓国家事皆由汝书生尔!”铁心反贪的太祖皇帝,对宰相的重大受贿案,居然不反对、不严惩,反劝其把十瓶瓜子金收受之,岂非怪哉?赵匡胤为何要给赵普这么大的面子?

不为别的,就为赵普其人非同一般,他是赵家兄弟的铁哥们儿。早在后周时期,太祖的父亲赵弘殷,就待赵普如同宗之人;后来赵普追随于赵匡胤鞍前马后,做了掌书记,即大秘书。陈桥兵变、赵匡胤黄袍加身,赵普更是主要策划人之一。随后短短几年,他由枢密副使、枢密使、检校太保,升至宰相,被宋太祖“视如左右手”。太祖对赵普信任至极,也亲密至极,对赵妻“以嫂呼之”。所以,纵然赵普利用职权、指使亲吏贩卖木材,侵占皇家菜园地扩建私宅,又开商铺牟利,弄权纳贿,劣迹斑斑,被别的官员告发,宋太祖却呵斥告发者:“鼎铛犹有耳,汝不闻赵普吾社稷臣乎?”反把告状的大理寺判官雷德骧贬黜为商州司户。后来,中书省官吏贪赃枉法实在闹得不成样子,加之“二把手”赵光义的挤对,宋太祖才下令御史府勘问,分赵普的相权,并让赵出任河阳三城节度使,但依旧“同平章事”,即保留相爵。或许,政治家的赵匡胤看问题的眼光,是我辈升斗小民望尘莫及,难以理解的吧。

宋太祖反贪,唯独不反宰相赵普的贪腐,反而袒护、包庇之。盖因赵普之贪,反不得,也不想反。反不得者,赵普系开国功臣,官拜宰辅,乃宋初皇权“铁三角”(赵匡胤、赵光义、赵普)之一,倘把赵普当贪官办了,不但会使朝廷的权力结构失衡、崩塌,而且又会让朝廷和太祖蒙羞;不想反嘛,当然是赵普与太祖皇帝私交甚深,视同家人,所以要竭力开脱、维护。但宋太祖反贪搞“双重标准”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反贪却越反越贪。那些落马、受罚的贪官,也没一个是服气的:比我更贪的官都没事,凭什么整到我头上?可见人治之下的反贪,总不免看人下刀子,因而其反贪注定是不彻底、不公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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