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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的比较研究(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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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我国外贸出口的迅速增长,国外对华的反倾销问题预演愈烈,并且出现了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趋势,对我国的外贸出口造成了严重影响。本文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反倾销问题做了比较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论文关键词】 反倾销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替代国

一、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的现状比较 自欧共体对我国发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以来,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措施的案例迅速攀升。与此同时,对我国进行反倾销调查和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国家(地区)也在增多,产品范围在扩大,频率在加强。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遭受反倾销案例最严重的国家,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种趋势更加明显,我国经济深受其害。1995年,国外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目为20起,而到2005年,这一数字高达57起,由占全球反倾销调查总数的12.74%快速增至29.84%。

同一时期,国外对华最终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也由26起升至40起,占全球最终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比例由21.85%升至30.53%。在我国遭受国外反倾销日益严重的同时,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这种趋势在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1995年至2005年对华发起反倾销最多的前8位成员国(地区)中发展中国家(地区)占了5个,而发达国家(地区)为3个,发展中国家对华采取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措施的数目分别为196例和147例,分别占对我国反倾销最多的前8为成员国中(地区)的55.21%和57.42%。而同一时期,发达国家在这两个数字上分别是159例和109例,分别占前8位成员国(地区)总数的44.78%和42.58%。

更为显著的是发展中国家中的印度在对华反倾销最多的前8位成员国(地区)中高居首位,其对我国反倾销调查为86例,最终采取反倾销措施为66例,比位居第二的美国(61例 50例)分别高出25例和16例。由此可见,在对我国进行反倾销的国家(地区)中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已经占据了主要位置。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第五届中国WTO研究学术年会会议资料计算整理

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的原因比较 国外大规模发起对我国的反倾销的原因固然有我国“世界工厂”所致出口增加的自身原因,但国外原因更值得关注。在国外的原因分析中也要区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的不同原因,只有掌握了其中的差别,才能使我国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缓解反倾销的危害。

1.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的原因

(1)产业结构互补致使对华大量逆差 近年来我国一直是发展中国家吸引FDI最多的国家,大量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伴随而来的产业结构的转移。以美欧为首的发达国家和亚洲新兴国家为降低成本和减轻对资源、能源及环境的消耗和破坏,纷纷将劳动密集型、高耗能型和环境破坏型企业转移到我国,而在自己国内则保留了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企业。

同时由于我国劳动力成本低廉,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世界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因此,我国同以美欧为首的发达国家形成了产业结构互补的状况。

为了满足其国内的需求,美国等发达国家从我国进口大量的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性产品,这就使我国形成了对美欧等国家的大量顺差。以2011年为例,中国对美国出口最多的前7种商品依次是电脑零部件及外部设备、玩具、运动器材及自行车、各种家庭用品、服装和家用纺织品、电脑和家具,其出口额依次为238.0

7、178.

4

4、173.

3

8、105.

9

9、100.

5

2、97.0

8、84.25,总额为977.75亿美元。同时期我国对美国出口总额为1967亿美元,而前7种商品占我国对美国商品出口总额的49.7%。

为了维护收支平衡和改善大量逆差的状况,发达国家采用反倾销的措施限制我国产品在其市场上的份额。 资料来源:王峰美中贸易逆差中的产业转移因素 武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005年

(2)非市场经济地位使然 目前,我国还没有被美欧等主要发达国家承认市场经济地位,这使得我国陷于反倾销的被动局面。美欧等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认为我国大部分产品和价格受国家干预严重,而非由市场决定,因此在判定我国产品价值时用一个第三国国内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来确定我国产品的正常价值。

他们更多的是用发达国家和和新兴工业国家作为第三国,而这样的国家往往同我国不具有可比性,因而较容易裁定我国存在倾销行为。以欧盟对华反倾销调查中所选择的第三国为例,其将美国作为我国替代国为18次,韩国被选作为我国的替代国为9次,日本、泰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各为5次,挪威为4次,我国香港和巴西均为3次。

这种不合理的替代选择使我国的成本优势严重削弱,为我国外贸经济的增长带来了巨额损失。 2.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的原因

(1)同我国产业竞争的因素 我国同印度、土耳其、南非等同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大致相当,产业结构趋同,因此面临着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但在某种程度上,我国在技术水平、劳动力成本和资源等方面存在着比较优势,因此我国的产品竞争力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为了减轻我国产品对其国内的冲击,尤其是对幼稚工业的保护,其他发展中国家相继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国内的产业和企业利益,其手段主要是反倾销和反补贴,这就形成了对我国的大量的反倾销案例。

(2)发展国家垄断行业的因素 发展中国家的垄断行业为了保持高额利润,常常通过联合操纵市场价格、压制竞争等方式控制国内的市场价格。而为了排除国外的竞争者,反倾销无疑是最好的手段之一。

表3给出了,印度、土耳其和南非三个主要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垄断行业对华反倾销的申诉数量。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第五届中国WTO研究学术年会会议资料整理 表3中垄断行业的界定标准为发起申诉的企业不超过三家,申诉企业在其本国的国内产业中所占分额高于70%。

印度对我国反倾销总数为86例,其中垄断行业就占据了42例,其比重高达48.8%,土耳其和南非的垄断行业对我国反倾销的申诉比重也高为24.4%和25%。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的垄断行业对在其国内发起的对我国反倾销案例中已经是一支重要的力量,我国决不能轻视其存在。

三、我国的应对策略 我国应根据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种不同类型的反倾销行为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缓解我国的出口状况。 1.实施“走出去”的战略 受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观念的束缚,我国形成了只重引进,不重输出的对外直接投资格局。

中国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比例与世界水平相差甚远,根据西方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经验数据,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一个国家引进外资金额与对外投资金额比例一般为1∶1.1,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为1∶1.4,在发展中国家为1∶0.13。

因此我国应积极的开拓国际市场,从过去只注重引进外资向对外投资的转变。通过海外投资改变原产地规则,或者实行本土化生产、就地销售,从而规避进口国的反倾销行为,这是应对反倾销行为的重要措施。

针对发达国家,“走出去”的战略能够减少我国对美欧等国家的大量顺差,缓解其对我国的反倾销行为。针对发展中国家,我国可以采用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或同其国内企业合资的方式实行生产的本土化,减少因我国的竞争优势而引起的反倾销行为。

2.努力使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得到认可 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已经得到了世界上53个国家的认可,但这些国家并不是我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国。2005年我国对这些国家的出口只占我国总出口比重的18.9%,相比而言,美欧、日本、等国家则占据了我国的大部分出口,而印度、墨西哥等国家正日益成为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国。

同时美国、欧盟、印度等国家也是对我国进行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因此我国只要努力得到这些国家的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可,就可以大大的缓解反倾销遭遇。

根据专家推测,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达到70%,而彩电等行业更是完全达到了市场化的程度。因此,我国政府必须利用各种渠道加强与WTO成员国的交涉力度,发挥政府角色,积极的使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早日得到美欧等主要发达国家的认可。

3.积极调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 外资的流入使发达国家及新兴工业国家将成本高昂的产业转移到我国。因此,低附加值的低级产业充斥我国的市场,这也是我国造成对美欧等国大量顺差的主要因素。

现在我国的外汇储备已经高达1万亿美元,因此我国在利用外资结构和规模上应当适当调整,对那些能够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外资应一如既往的加以利用,而对那些对资源环境造成巨大破坏的外资应当加以限制。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提升我国产品的出口质量,尤其是出口资本密集型的高技术含量产品既可以缓解我国同美欧等发达国家的贸易摩擦,同时也改变了我国同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趋同的状况,可以有利的改善我国的出口现状。

4.积极参与WTO多边谈判,改变不合理的反倾销法规 我国已经是WTO的正式成员国,因此,我国应积极参与多边谈判,发挥WTO成员国的权利,使WTO中不适合我国的规则得到修改。我国应努力改变WTO赋予成员国当局太多的“自由裁量权”的权利,“自由裁量权”是发达国家对我国低成本产品最常使用的方式。

对发展中国家,我国应呼吁各国加强对垄断性行业申诉资格的审查,同时使发展中国家垄断行业的下游产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当局的注意,减少其垄断行业对我国的反倾销申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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