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会上的讲话
煤矿安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省委的安排部署,煤矿安全监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于月日正式启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局上下按照省委指导检查组审定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已按程序完成了各阶段的全部活动内容,并在各阶段后期均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及时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差距,提出整改意见,迅速补课,使全局的学习实践活动在整体上得到推进,并扎扎实实取得实效。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对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回顾
从去年9月份开始,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活动前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省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了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决定重点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科学发展上下功夫,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在解决党的建设存在的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特别提出要抓住创新体制机制这个关键,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认真开展学习调研活动,努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在去年9月28日局党组召开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我们首先在全局领导干部中进行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10月7日上午召开全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作出统一的安排和部署,要求全局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以饱满的政治热忱,投入到活动中来;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在学习调研阶段,局党组首先抓好学习培训,强调重点在加深理解、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下功夫。省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向各单位下发了学习计划和学习材料。全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实践。为了搞好学习活动,局党组组织了五天专题培训,帮助大家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针对我局定期组织煤矿安全专项监察活动的特殊情况,为了确保完成各项学习调研任务,真正做到活动和监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兼顾、周密安排,以各专项监察组为单位组成临时学习调研组,坚持在专项监察工作中开展学习调研活动。同时针对我局部分离退休党员干部在长春生活的实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到长春,在这部分离退休党员干部中组建临时党支部,负责抓好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学习实践活动。
为了搞好学习实践活动专题调研,局党组在国庆节期间和10月下旬,两次分别由局领导带队,结合对主要产煤市(地区)进行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专项督查和对国有重点煤矿的专项监察,进行了专题调研,结合我局实际,确定了三大方面、18项内容的专题调研提纲,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基层和服务对象、开通网络邮箱等多种方式,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加强分析研究,梳理找准问题,进行全方位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三个观点鲜明,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分别是: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监察“国家监察”的职能;坚持“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建“五型”(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活动推进情况,经验和问题。
学习调研活动使全局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思想进一步统一,为整个活动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搞好分析检查,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和创造力
转入第二阶段后,局党组分层次召开了书记会、支部会等动员会进行深入的思想发动和部署,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特别是学习领会好总书记同志和中央领导同志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吉炳轩同志在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做好分析检查阶段工作的通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分析检查阶段的重要性,增强参加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为了搞好分析检查,省局采取设立意见箱、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立网站等方式,多层面、多渠道地深入征求意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深入到部分产煤市,分别召开由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监察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和由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和部分煤炭企业派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同时,向局机关各支部,在哈局属单位党委、总 支、支部发征求意见函38份,征求意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求到的意见共归纳梳理出五个方面19条意见和建议。在向局党组作全面汇报后,对征求到的意见按类别向局党组各成员和局领导进行反馈。然后,局党组各成员和局领导分别召集与征求到的意见有关处室和部门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专题民主生活会讨论研究。同时,局党组各成员和局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按方案要求做好充分准备。主要是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互相谈心,并找分管处室和单位的党员干部谈心,听取群众意见。通过谈心,相互沟通思想,交换看法。在此基础上,认真进行个人分析总结,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认真撰写了发言材料。重点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和创造力等方面的情况及自己分管工作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同时,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重点分析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思想观念、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党性党风党纪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积极的思想理论成果、具体实践成果和体制机制成果。局党组着重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三个重点环节。
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中,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具体化,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做到了“四明确一承诺”。进一步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和效果取信于民。领导班子及成员重点对关系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其他党员干部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求真务实地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认真分析研究制度建设问题,合理规划安排好政策制定和机制创新工作。认真系统地检查清理现有规章制度,按照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实际,符合科学发展需要,互相衔接配套的原则,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建立的建立。
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中,省局机关以12月8日,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查找的四个方面问题为重点,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对查找到的和征求到的其他问题,也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上述方面的整改落实重点工作,由局主管领导亲自过问,指定相关处室认真研究落实。
二、基本做法和基本经验
(一)坚持把解放思想讨论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
我局解放思想讨论,主要是通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讨论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通过讨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思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安全监察执法效能,创新安全监察工作方式,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察长效机制,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解放思想讨论主题和基本内容是,“坚持安全发展,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我们认为,这一主题符合中央的要求,也紧扣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们紧紧围绕这一主题,从六个方面入手,并通过解放思想讨论,切实抓好学习成果向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的转化:
一是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现象严重、由非法违法所导致的重特大事故多发问题,着力研究如何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是针对当前隐患排查治理中,部分煤矿企业存在的不深入、不扎实甚至搞形式、走过场问题,着力研究如何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隐患辨识评估、申报备案、分级管理、挂牌督办、举报奖励、整改治理、监督检查等制度,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三是针对企业安全基础薄弱问题,着力研究如何“靠加大投入和科技进步保安全,靠加强管理和落实责任保安全,靠强化职工培训和提高素质保安全”。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在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上狠下功夫,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企业。
四是针对目前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不健全、不完善问题,着力研究如何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以及“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支撑保障体系;探索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五是针对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煤矿企业在安全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研究如何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进一步巩固发展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成果;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六是针对目前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抓落实不够、履职能力不强等实际问题,着力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提出创建“五型”机关,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为了紧扣上述解放思想主题和基本内容进行讨论,我们认真回顾了近几年来的监察执法工作,11月11日,省局在鸡西召开执法监察座谈会,这既是一次集中研究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专门会议;也是我局结合职能职责和监察执法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使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在诸多方面形成共识的专门会议。大家集思广益,查找了监察执法工作中的不足,并通过对工作的回顾、研究,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进行深度思考和积极探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为形成基本共识奠定基础。
(二)以求真求实的态度搞好分析检查
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去年12月8日,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本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促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为主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衡量,认真查摆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等进行研究。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认真开展“五查五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重点查找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研究和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
与此同时,各支部(总支)、党委也相继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局领导均参加了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重点分析查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五查五看”,从思想观念、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党性党风党纪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加以解决,明确今后的整改措施。
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按照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3项重点要求,撰写了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经过反复研究修改,广泛征求意见,正式定稿并报省委第24指导检查组审定后,形成了全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性文件。
(三)制定保证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为了认真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我们有针对性地制定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张成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活动结束前,整改落实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结束后,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2、实施整改责任制。局主要领导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分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承担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都要按时限要求抓好分担的整改任务落实。不能按期整改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3、强化督促检查。责任领导定期了解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分管部门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搞好综合协调,掌握进度,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4、把抓整改同完成工作任务相结合。决定把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5、运用公开承诺保证整改质量。特别对重要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及时把落实情况向党员、群众通报。
在整改责任的落实上,各整改大项均由分管局领导主抓,并确定整改责任部门和时限。到目前为止,有7大项已经全部整改落实,有2大项部分整改落实。
三、基本成效
(一)思想认识成果
我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解放思想讨论,取得了具体成果。突出表现在确立了科学发展理念、形成了科学发展共识,实现了党员干部和全体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在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上有新变化,在服务大局观念和树立全局意识上有新进展,在科学发展实际能力上有新提高,在增强党性修养和提高思想觉悟上有新进步,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及各项工作上有新成效。我们的思想认识成果主要是:
1、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作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将“科学发展观”指导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实践。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贯穿于监察执法工作之中,切实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的职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思维更新、工作创新,改进监察的方式、方法,提高监察执法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提高执法效能。重点解决监察执法的理念问题,坚持“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落实隐患治理和挂牌督办责任,实现监察闭合,及时整改销号,“保一方平安”,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树立“重点是发现问题、关键是提出解决问题办法”的思想作风,把工作抓实落靠。
2、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为党的安全生产事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同时高度重视人的因素,做好人的工作,发挥人的积极性,把煤矿安全生产建立在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共同参与和有效监督的基础上。要注意营造齐抓共管氛围,营造一个有利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好环境。要顺应人民新期待、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安全生产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根本利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内在要求。
3、必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作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定要强化煤矿安全准入制度。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煤矿,要立即停产整顿,经整改仍不能达到标准的,要坚决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无视政府法令法规、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要严厉打击。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技改矿井未经验收和验收未合格、擅自生产的矿井;对巧立名目躲避关闭的矿井;对擅自生产的待验收矿井;对已经公告关闭,又“死灰复燃”、违法生产的矿井,要出以重拳,严厉打击,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严肃履行“国家监察”的职责,彻底消除可能滋生事故的根源。继续深入推进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实行联合执法,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进度、抓实落靠。要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对地方高瓦斯矿井,没有配备抽放系统的,一律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监测系统不完善、通风系统不可靠、现场管理松弛的矿井,要严管严罚。同时,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监察意见。严肃查处煤矿生产责任事故,严厉惩处违法、违规的责任人。对煤矿重大责任事故、煤矿重大未遂事故、对矿井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未遂事故,都要依法严查、快办、重处。对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的,要立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正确处理综合监管与专业监察、政府监管与企业负责等方面的关系,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实行煤矿安全生产标本兼治的各类政策措施,既解决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浅层次问题,又要抓紧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作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定要拓展监察思路,注重监察执法工作的创新。要坚持煤矿安全执法实现“精细化”监察。制定好监察预案,做到监察有计划、有准备、有步骤、有重点;不做敷衍的监察,讲究监察质量,推进煤矿隐患的整改和安全水平的提高。
5、必须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重点解决个别同志在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觉做到从严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提高监察人员素质,为监察执法打好基础。首先要加强班子建设,在提高“三个能力”上下工夫,即:坚持开拓进取,着力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坚持科学决策,着力提高统筹协调的能力;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监察员队伍建设上,要通过开展打造学习型团队活动,不断提高监察员综合素质,为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夯实基础。筑牢监察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
(二)学习实践成果
我局学习实践成果,最终体现在按着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上。
1、关于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统筹兼顾不够,顾此失彼现象问题。我们采取三项措施整改。
(1)从制定好监察执法计划入手,落实整改,通过整改,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贯穿于监察执法工作之中,达到切实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的职能。
(2)监察执法计划,坚持思维更新、工作创新,改进监察的方式、方法,提高监察执法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提高执法效能。坚持“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坚持抓住国有重点煤矿和灾害严重地区这两个重点;坚持集中解决防治瓦斯事故和治理水害、火灾这三个突出矛盾,兼顾防治煤尘、运输、机电、顶板事故这四个系统环节。
(3)在按计划注重监察数量的同时,更注重提高监察执法的质量,落实隐患治理和挂牌督办责任,实现监察闭合。
通过整改,在编制计划时,各分局和省局都坚持了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省局仍以国有重点煤矿及高、突瓦斯矿井,水害、火灾严重矿井作为监察执法的重点;坚持省局与各监察分局(站)协调配合,在监察矿井的数量上,严格遵循数量服从质量,不片面追求覆盖率。
二是坚持执法监察为主的原则。在完成监察执法计划后,可以开展服务性监察,逐级落实执法责任。
三是坚持依照计划量力而行的原则。
四是坚持省局和分局(站)监察各有侧重的原则。省局侧重于瓦斯治理、火灾和水害防治等方面的专项监察,对职业危害、设备、培训及持证上岗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等专项监察由分局(站)负责组织,省局相关处室配合。
2、关于外围不利因素加大全面履职的难度问题。我们采取四项措施整改。
(1)从落实局党组提出的,全局的监察执法工作要全面进入“严标准、重细节、依程序、求闭合”,向“求严、求细、求实”发展的思路入手,落实整改。整改措施要体现解放思想,拓展监察思路,注重监察执法工作的创新。
(2)坚持煤矿安全执法实现“精细化”监察。通过整改,积极推进监察执法实现“五化”,即:监察工作系统化、监察程序规范化、监察内容标准化、监察方法多元化、监察手段数字化。
(3)将“五率”,即:执法计划的兑现率,监察矿井的覆盖率,违法违规的查处率,隐患问题的整改率,煤矿事故的结案率,作为衡量和考核监察执法工作的基本依据。
(4)建立行政处罚到位考核制度,依法使用自由裁量权,通过创新方式、规范化执法和廉洁执法,树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良好形象,使重大问题或事项得到较为彻底的解决,形成国家监察强大的震慑力。
在解决此项问题中,我们进一步学好、用好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监察执法中制作好执法文书,不断提高监察员综合素质,提高监察执法效能,树立煤矿安监队伍廉政、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
3、关于现场监察执法存在不严、不细、不实等功夫不够过硬问题。我们分别采取五项措施整改。
(1)针对加强对监察员基本功的训练,修改制定有关规定,突出加强执法文书的制作管理,进行执法文书检查,完善执法文书的制作标准,提高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
(2)针对提高监察员素质,为监察执法打好基础,制定有关培训计划和方案;针对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制定有关加强班子建设的规划和措施,重点在提高“三个能力”上下工夫,即:开拓进取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
(3)针对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监察人员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力,
“立党为公、执法为民”。
(4)针对坚持和正确使用仪器仪表,提高监察执法的科技含量等,制定有关规定。达到每名监察员都会用、用好监察仪器、仪表。在井下现场,用仪器、仪表测量;在执法文书中,用数据说话,提高安全监察结果的说服力和监察的权威性。
(5)针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实际,制定了有关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方案。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后,为提高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执法威力,要及时总结监察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研究改进监察执法工作和措施,要不断的规范现场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监察程序,依法监察,按照执法程序办事,杜绝违法行政,防止执法混乱、执法无效的情况发生或出现行政复议。
4、关于在执法效能提高上,存在重“硬约束”多,做“软积累”少的问题。我们的整改措施:
一是修改完善分局(站)行政执法考核方案。重点突出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突出“严标准、重细节、依程序、求闭合”;突出监察大系统、大环节和大的基础设施;突出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提高监察效果。严格监察执法计划的执行,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二是定期进行执法分析,评估执法效果。通过执法分析,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改进执法方式和措施,克服执法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是完善“四个机制”协调监察监管工作。按照省局党组分析检查中提出的建立完善煤矿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在进一步完善“四个机制”中:完善工作通报机制,使沟通渠道畅通,在事关煤矿安全的大事上形成共识。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加强煤矿安全监察的办法和措施,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侧重于煤矿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复查,事故发生后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的落实、煤矿“一通三防”等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根据煤矿安全情况及时发布煤矿安全大隐患,严重违法生产行为、证照吊销、重大事故及责任追究等信息。
5、关于局党组成员及副局级党员干部个人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采取四项措施,整改上述方面存在的问题。局党组成员及副局级党员干部一致表示,今后: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固的掌握科学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思想认识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增长、丰富和提高。同时,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要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紧紧围绕煤矿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监察的中心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为矿工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要更新观念,求真务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和安全发展理念,把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转移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领思想、指导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思维,努力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转化成为实际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言行一致,兢兢业业地干好一切事情。
四要廉洁奉公,廉政勤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党纪国法,始终保持清政廉洁、勤政为民、勤奋工作、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
6、关于离退休人员规范津贴补贴问题。目前,此项整改已经完成离休人员问题,争取尽早兑现退休和在岗人员第二步津贴补贴标准。
7、建立健全若干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了各监察分局(站)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细则。在该细则中,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监察员职责;建立完善了各监察分局(站)内部考核制度,按考核标准每月考核;建立健全了监察预案制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建立健全了各种案件报批、审理、备案制度;建立完善了执法分析制度,要求每季度有执法分析报告。
(2)建立健全了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的暂行规定。制定该暂行规定的目的是为进一步为了规范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行为,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防止发生违犯违规现象。该规定要求民主议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党组(支部)会议,行政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等方式进行。特别在干部选拔任用、人事任免及其他人员聘用中,党政副职拟任人选的推荐;监察分局监察专员、调研员、副调研员拟任人选的推荐;监察分局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及其他中层干部的任免;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人选推荐;工勤等人员的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的确定等,应当民主讨论,集体决定。
在财务收支和财务管理中,对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市(地)级以上政府奖励给煤监机构的奖金收入及分发;事业单位1万元以上收费及减免;资产处置;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奖金的确定及福利待遇的发放等,以及在行政许可方面,对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结果的审核;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的核准;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安全专篇)审查结果核准等,也要民主讨论,集体决定。
对给予停产整顿、停止生产、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停产整顿、停止生产、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需变更的;给予1万元以上行政罚款的;作出1万元以上行政罚款拟变更的,还有在煤矿事故举报和调查处理方面,对煤矿事故举报电话的设置;煤矿事故举报的核查及核查结果的处理;煤矿事故调查人员的确定;煤矿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其他需要民主讨论,集体决定的事故举报调查处理事项等,也要经过民主讨论,集体决定。
该暂行规定要求,各监察分局(站)、各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工作负总责。凡是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批评、通报、取消评先晋优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绩处分。
(3)建立健全了省局和分局(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和完善这项制度,是为了提高省局和各监察分局(站)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更好的践行科学发展观。总体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做学习型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质量,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省局党组每年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各监察分局(站)党组中心组及学习成员的考核结果做为对班子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4)建立健全了加强党建工作的机制。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努力提高党员整体素质。今后,要经常性的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进行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会议,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围绕自身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检查问题,汇报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把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建立正常的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搞好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力。
局机关党委建立起《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每季度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评,每半年对监察分局党组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考评。三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重点解决局机关部份监察人员到基层工作作风不深入、形象不佳、不遵守纪律规定的问题;重点解决部份监察人员执法不严、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重点解决部份监察人员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严格遵守国家总局党组制定的“九条纪律”和省局党组对“九条纪律”细化出的“97条纪律”,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四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在过去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健全和完善党内制度,建立党组织议事规则,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党员汇报制度等一系列党组织管理和党员管理制度,从而健全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制度体系。
5、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机制。
我们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局党组关于<印发领导干部职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促使那些品质好、有真才实学、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得到任用。切实加强监督,克服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平等、和谐的干部任用环境。
最近,我们成功组织了两次竞争上岗,按照正副处级领导职务、调研员、副调研员顺序逐级进行。首先确定基本条件和申报资格条件,然后竞争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由竞职演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四个环节构成。竞争上岗、选任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广大干部职工对竞争上岗、选任工作中表示满意。
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中,全局上下目标一致,努力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最终体现在遏止煤矿事故上。即使在节假日期间,全局监察执法人员也都放弃休息,深入矿区进行煤矿监察工作。,通过全体监察员、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全省煤矿事故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省发共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64起,死亡167人,与上年同期的110起、170人相比,事故起数下降46起,下降41.8%;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1.8%,百万吨死亡率为1.6,与上年持平;这是煤监机构组建以来的年度煤矿安全最好水平。
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虽然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只是初步的。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是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抓得不够紧,学习不够深,查找问题不具体,走形式的现象还是有的。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四、做好后续工作,巩固活动成果
学习实践活动是短暂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因此,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我们仍要在学习实践上狠下功夫。认真检查活动成果转化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问题整改实际情况,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变化情况,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巩固成果,推进工作。同时,通过进一步确立科学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各项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
1、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理念强化机制。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理清思路、明确方向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调查研究、分析检查等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认识,努力转变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建立健全科学发展能力增强机制。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全局能力、开拓创新能力、选人用人能力、拒腐防变能力为重点,健全完善理论提高、实践锻炼、实绩考核、干部选用、人才培养、组织建设、反腐倡廉等规章制度,继续推进科学发展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促进广大干部在科学发展实践中增长才干,在提升能力过程中推动科学发展。
3、建立健全科学发展决策规范机制。以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为重点,健全完善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听证、重大情况反映通报、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切实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
4、建立健全科学发展措施落实机制。以提高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力、执行力为重点,健全完善重大项目领导责任、督办检查、跟踪问效、行政问责等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5、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环境优化机制。以优化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为重点,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集中审批、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及公正执法、制约监督、维护稳定等规章制度,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绩效考评机制。以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考核评价等规章制度,用经得起实践、历史检验的政绩评价干部,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激发领导干部谋大局、干大事、创大业的积极性。
同志们,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煤矿安全监察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的水平,不断取得新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