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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核心实践技能课程设置研究

小编:

一、法学核心实践技能课程分类

在美国,管理法学院的机构为美国律师协会(简称ABA),为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ABA以法学院学生应具备的核心实践技能为标准,梳理美国法学院已开设的实践类课程,归纳出11类讲授型技能课程。通过这一分类可较好了解理论中的核心实践技能如何通过课程实现。①

第一类为问题解决类。可培养技能如下:案件分析;确认委托人目标;策略性规划,尤指学生在实践、道德及纯法律问题解决时的策略性选择;学生对纠纷现存和潜在解决途径的认知与选择;看待法律实际问题时的多维度视角,法律规则原则的灵活运用;对比学习诉讼、仲裁、调解、调解-仲裁等多样化纠纷解决方式。

第二类为法律分析与推理类。可培养技能如下:掌握法律原理本质及其在整个法律体系的地位;掌握法律推理技能,即纠纷的确认与分析;分析法律与经典案例,将之运用到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中,并完成书面法律分析;了解法律渊源及司法解释。

第三类为法律研究类。可培养技能如下:在短时间内找到有效的研究工具分析待解决的实际问题;掌握整个法律研究过程,即如何辨认法律争议、进行研究策略设计、对问题展开有充分材料支撑的分析,并形成解决问题的观点。

第四类为事实调查类。具有该类设计目标的课程可培养技能如下:具备调查与委托人案件相关事实的能力;能制定事实调查计划、能体系化确认潜在证人、证据及其他信息源;能对事实信息排列优先顺序;能熟练的开展证人访谈、起草书面质询等其他证据开示请求。

第五类为沟通交流类。可培养技能如下:能随着话题的转变而采用领灵活的沟通方式,能够灵活处理诸多沟通问题;能提升口头辩论技巧;能创造有效沟通创造条件;在沟通过程中,能够辨认与评估相关事实,发现法律问题;通过沟通,能分析与挑选恰当的法律决策,能设计与实施既定的法律行为;在书面沟通中,有恰当的重点和得当的语气;能够写出指示清晰、逻辑连贯的有力主张。

第六类为咨询类。可培养技能如下:培养询问技巧以搜集事实,培养咨询技巧以帮助委托人做出法律决策;了解沟通能力的重要,让委托人感觉亲切自然,从而有助于为委托人提供咨询。

第七类为谈判类。可培养技能如下:树立律师是问题解决者的理念;熟练掌握律师技能,能评估案件,并拟定谈判技巧与策略;熟悉纠纷解决的多样化形式与运用技巧。

第八类为诉讼及ADR程序类。可培养技能如下:掌握庭审程序与技能,包括如何拟定庭审策略、引入与处理证据、与证人访谈等;识别并采取步骤解决在审判前出现的问题。

第九类为组织与管理法律工作类。可培养技能如下:掌握组织管理技能,能较好规划,进行市场及人事管理。能组织、维持与重组办公室的文件管理系统;具有良好的争取与维护委托人的能力;能监控律师事务所管理,包括整理公司文件与记录、资金监控、质量监控、收费策略等。

第十类为辨认与解决道德困境类。可培养技能如下:了解与道德困境相关的问题;在审判过程中贯穿遵守道德规则的考虑;能辨认法律实践中的多重道德困境,并预备有恰当解决方案;能有效与委托人沟通,识别导致咨询效率不高的委托人心理和经济原因等。

第十一类为价值类。可培养技能如下:能识别经济、心理和制度压力对法律职业行为带来的障碍。了解律师在当前社会制度下,如何能够有效为社会提供服务且费用可以为大众接受。

这一分类主要用于教学研究,在实际培养方案中,法学院无需对应这十一种类型一一设置讲授型实践技能课程;而是根据十一类课程的主要培养目标,灵活设计课程,力求使培养方案囊括核心培养目标。

与讲授型实践技能课程花样繁多项目相比,实践型项目相对单一,主要包括: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习实训。实践型项目最大特点是对实践技能培养的全面性。因为实践型项目多通过实战或模拟实战培养学生独立解决法律问题,自然能够全面培养学生综合职业技能。

二、讲授型课程与实践型项目设置序位

讲授型课程通过教师对技能的讲解加上学生对技能的练习,完成实践技能的知识储备。在知识储备基础上进行实践型项目训练,使得学生有基础有能力独立解决复杂实案,从而进一步强化提高学生实践技能。

讲授型课程因种类繁多,亦有内在设置顺序。最为基础的讲授型课程为:问题解决或决策制定类、法律分析与推理类、法律研究类。这三类课程不仅培训学生的核心实践技能,也为学生学好部门法打下方法论基础。这类课程多放在法学院一年级上学期,作为必修课程内容予以重点培养。

基础性讲授型课程完成后,学院会为学生设计事实调查类、沟通交流类、咨询类、谈判类、诉讼及ADR程序类课程。这类课程多放在一年级下学期完成,这类课程训练的实践技能课直接为学生一年级暑期参加实习实训、二三年级参加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打下基础。

辨认与解决道德困境类课程及价值类课程多放在二三年级培养。这两类课程在学生具备一定法学专业知识基础上再进行培训效果更加,因为这两类课程的学习需要学生具备基本法学专业知识及素养。

讲授型课程与实践型项目在培养序位上有所区别,但又有不可分割的天然联系。例如讲授型课程中的问题解决或决策制定类、法律分析与推理类、法律研究类为诉讼类课程打下知识基础,而诉讼类课程中的典型练习方式之一便是模拟法庭。以美国北达科他大学法学院为例,该学院通过律师技巧课程(Lawyering Skills)在一年级上学期先开设问题解决或决策制定类、法律分析与推理类、法律研究类课程内容,为学生独立分析研究个案打下方法论基础。在一年级下学期便培训诉讼类课程内容,诉讼类技能讲授部分结束后,教师会设计模拟法庭部分考核学生对于诉讼类技能的掌握程度。

三、美国法学院培养方案实例

(一)波士顿法学院的律师技能课程

波士顿法学院一年级开设3学分的必修课律师技能课程。该课程既包括法律研究与文书写作讨论课,也包括模拟法庭。课程通过课程讲授、密集型动手练习培养学生的法律研究与文书写作技能。课程采用小班教学,每个班不超过15个学生,学生在指导老师帮助下学习如何从专业角度分析复杂法律问题。研讨课上由实践律师将自己大量的研究与写作经历带到课堂。每一次研讨课后均要完成针对性写作作业,让学生有计划分步骤的锻炼写作技能。②

在法律研究与文书写作技能告一段落后,学生将进行模拟法庭培训。学生将与富有经验的老师一起通过小型研讨会的方式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上诉书、准备案件的口头辩论等。模拟法庭法官有学生、律师及老师共同组成。上诉书写作过程是模拟法庭项目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帮助一年级学生能够更好的掌握法律研究与写作技能,BU法学院设立了法律写作研究员项目(Legal Writing Fellow Program),该项目运行至今已经成为了BU法学院学生的重要学习资源之一。研究员每周都会主持并出席若干研讨会,而且会定期与学生会面讨论每一次课堂(法律研究与文书写作讨论课)布置的写作作业。除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作业和一年级的模拟法庭外,研究员还会给有需要的一年级学生提供诸多建议和帮助,以便他们顺利度过充满挑战的一年级生活。

写作研究员是由法学院学生自己担任,多来自二年级。这些研究员在暑假要先接受文书写作老师的培训与指导。研究员的指导工作质量也会被老师评价并给予信息回馈。

学生进入二年级后,还可以参加校内的模拟法庭竞赛。整个赛程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比赛中,每一个参赛队首先要为自己代表的一方撰写上诉稿,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上诉辩论。模拟法庭法官由三年级学生、老师和律师组成。选拨出来的前32名学生可以参加到后一阶段比赛中。该阶段比赛共分五轮,从第二轮起采用逐轮淘汰。每一队均需要针对竞赛问题,挑选一方撰写上诉稿。但在前两轮中,有机会为任意一方提供口头辩护。两轮过后挑选出8队,挑选出的队伍将分4组在老师组成的法庭面前再次辩论。在决赛与半决赛中,由法官担任模拟法庭的法官。法官多由联邦上诉法庭及循环法庭法官担任。

(二)哈佛法学院的法律诊所项目

哈佛法学院的实践技能课程设置丰富多彩,其中最有特色的就是法律诊所教育。实际上,哈佛是世界上法律诊所最多、诊所教育最发达的法学院。它的诊所教育之所以成功,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诊所课程与技能知识储备型课程及部门法配置合理,联系紧密。

例如其环境法律与政策诊所。该课程为4个学分的,有明确的前置课程要求。学生必须学习以下课程的一门方可参加诊所学习:环境法课程、环境实践技能、方法与争议课程、国际环境法课程、最高法院与环境法课程。③

环境法课程是以讲授为主的选修课程。它做为环境法导入课程,集中介绍为解决如空气污染、水污染、全球气候变迁等环境危害而设立的各种法律机制。课程讲授主要集中于联邦环境法和该领域的经典案例。

环境实践技能、方法与争议课程,也是以讲授为主的专业选修课。课程以一个现实的环境项目为线索,从各利益群体的角度分析项目所涉及的不同法律利益。这样做的重点并不是为了强调环境法的理论知识,而是为了锻炼学生解决环境法问题的实践技能。

国际环境法课程是以讲授为主的专业选修课。课程主要探索在国际视角下的环保法律问题。课程首先为学生讲解国际法本质、国际环境法制度构建及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再重点教给学生分析具体的国际环境问题,如:臭氧层破坏、海洋污染等。

最高法院与环境法课程是以讨论课形式开展的法学专业选修课。在讨论课上学生们将学习美国环境资源法塑造过程,广泛阅读与讨论经典高院判决,并深度分析经典案件的上诉稿及律师的口头辩论。

基于前置课程所培养的理论与实践技能,环境法律与政策诊所为学生提供了在真实生活中开展环境法律工作的机会。诊所学生主要从事以下工作:参加政策性项目、法律法规起草、环境权利手册指南编纂、参与诉讼、准备证人证言、与委托人访谈、出席并参与行政听证等。诊所委托人包括:州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研究及政策机构等。每一期的诊所学习所涉及的主要内容不尽相同,可能是气候变化,海底钻探、水源保护等。

除了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外,实习实训也是典型的实践项目。在美国法学院实习实训一般自一年级暑期开始,因为通过一年级学习,法学院学生已经掌握基本部门法知识,并完成核心是实践技能知识储备。法学院会依据自身资源条件,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包括联邦、地方法院、公司及律所。而学生也会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表,安排时间在假期及开学期间完成实习兼职。实习实训没有学分,作为学生的经历载入简历,这段经历为用人单位所看重。

考察美国法学院核心实践技能课程设置与实施对我国设计此类课程大有裨益,可以总结出设置什么、如何设置、设置序位等重要问题的通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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