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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期警察的勇敢品质

小编:

处于现代化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凸显,境内外诱发犯罪的因素增多,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突出,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负面因素的集聚,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出现了刑事案件高发,暴力、恐怖案件频发的现象,给新时期的公安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保护人民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警察的重要职能,警察作为犯罪的“天敌”,在一些西方国家把警察称为“打击犯罪的战士”。犯罪是具有重大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它必然与血腥、恐怖、残忍等字眼联系在一起,警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的财产安全守护者,他要经常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经常面对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所以警察职业与危险、灾难、牺牲等字眼联系在一起,与高风险、高应激绑定在一起的。而新时期的警务活动的复杂性、艰巨性,使急、难、险、重的特点更加突出了,职业的要求决定了警察面对危急、危险、危难的时候,必须要有大无畏的勇敢精神挺身而出。然而,在“以人为本,安全执法”的新时期,要重新界定、认识和培养警察的勇敢品质。

一、新时期警察勇敢的含义

勇敢是一种精神和品质,警察的勇敢是一种有目的的价值行为。警察的勇敢包含两层涵义,一是其行为是有目的的;二是这种有目的的行为是有价值的。

长期以来,人们在界定警察的勇敢时会陷入这样一个误区:认为面对危险,不怕困难、不怕牺牲,敢于冲上去、敢于斗争就是勇敢。在新时期的“理性、人本”的环境下,借鉴中外学者对勇敢的界定,警察勇敢的真正含义应该是:一是具有面对危险表现出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精神;二是具有战胜危险和困难、制服犯罪分子的勇气和信心;三是具有冷静、机智应对、破解危险的能力;四是具有克敌制胜、自我保护的智慧。

二、新时期警察勇敢的构成要素

警察的勇敢不是天生的,而是在警务工作中实践和锻炼的结果。警察勇敢品质由以下要素构成:

(一)信念

信念是情感、认知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是人们按照自己所确信的观点、原则和理论去行动的个体倾向。其内在表现为对世界观、人生观、历史观、学术观等方面的信仰,外在表现未坚定不移的行为。

警察的职业特点决定其必须要具有忠于职守和在危险面前义无反顾、视死如归的职业操守。警察信念的内在表现为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忠诚和对警察职业的热爱,外在表现为为了实现目的的坚强意志和不动摇的行为。

(二)认知能力

认知能力是指人脑加工、储存和提取信息的能力,即人们对事物的构成、性能与他物的关系、发展的动力、发展方向以及基本规律的把握能力。它是人们成功完成任务的最重要的心理条件。知觉、记忆、注意、思维和想象的能力都被认为是认知能力。

警察职业的高风险、高应激,决定了警察的职务活动常常会面临各种危机事件,处置这些事件虽然要具有敢为精神,但此时警察不应该是有勇无谋的拼命三郎,而应该是有勇有谋的智者,勇敢的价值和目标便是得当处理遭遇的事件,消除危险、尽可能的减少损失。

当遭遇各种危机事件时,警察必须对面临的危机事件进行了解、认识、分析、判断,从现实情况出发,在保护自己、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损害的前提下,选择出击、防御或退却等有效方法,寻找有效的解除危机事件的途径和方法,寻求克服危险的最佳时机,在最快的时间里做出反应和决策,克服鲁莽和冲动,以智、勇克敌。

(三)意志

意志是个体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调节支配自身的行动,克服困难,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过程。它对心理状态和外在行为起着发动、坚持、制止和改变的控制调节作用。

坚强的意志是勇敢不可或缺的内容,正如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认为:“勇敢将是一种坚忍。”“它使我们忍耐和自制。”其中的坚忍、忍耐和自制便是意志的体现。现代警务活动中,警察在勇敢实施目标行为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障碍、困难、挑战会阻碍其目标行为的实现,此时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是实现目标的必要保证。

(四)应对能力

应对能力是个体调节、适应、解决问题和面对挑战的能力。勇敢是以可能性为前提的,可为才去勇敢的为之,而明知不为却去为之,是冲动和鲁莽。智者的勇敢是以实际应对能力为基础的,是以理性的判断为支持的,对经过尝试证明不可能实现的事,选择放弃,是勇敢者的应有的态度和选择,不是懦弱或胆小怕事。

复杂、危险的警务工作,对警察的应对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面对重复、繁杂的警务工作要具备快速适应能力;面对警务活动中的不尽如人意的人和事要具备自我调试的能力;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对面对困难和挫折要具备勇敢的挑战能力。

(五)社会支持

社会支持包括与个体相关的工作团体、社会和家庭,而三者之间的有机联系,个体的功能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社会支持是给个人增添更加无畏的智慧和勇气的强大后盾。

警察个体的勇敢不仅仅属于个人,更属于公安队伍这个集体。社会支持会给与警察在物质和精神上的有力支持,如:领导的重视、舆论的支持、经费的保障、装备的改善、家人的理解都是构成警察勇敢品质的必要条件。

三、新时期警察勇敢品质的培养

(一)理解勇敢的真正含义

警察作为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力量,具备机智勇敢、无所畏惧的精神和品格,这既是对警察勇敢品质的界定,也是社会大众判定警察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从某种意义来讲,警察职业之所以被社会公众所敬仰和崇拜,就是因为警察具有为了社会安宁英勇无畏、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英勇品质。 有统计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共有6000多名公安民警英勇牺牲,10万多公安民警光荣负伤。当肯定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及为社会稳定做出的巨大贡献,讴歌警察英勇献身的同时,面对每天因公牺牲的警察为1.7-1.8人的高死亡率,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如何减少不必要的伤亡,重新审视和诠释警察的勇敢。

(二)正确认知危险情境

认知能力是衡量警察勇敢的必要组成内容,当警察面临危险情境、处于危险境地时,在做出行为选择前首先要对当前的情境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否则其行为便会陷入盲目、冲动,便可能会与我们所说的勇敢背道而驰,而真正的勇敢精神是对危险认知深化后的行为或行动。

(三)提高警察的综合素质

警察的综合素质包括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强健的身体素质、娴熟的专业素质缺一不可。新时期,同罪犯较量,单靠不怕牺牲的精神支持是不够的,警察的综合素质成为与犯罪作斗争中取胜的必要条件。和从容应对各种警务事件的必要保障。警察的勇敢是建立高素质基础上的勇敢,只有具备各种应对危险的能力,掌握“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技能才能在与罪犯做作斗争的过程中巧妙应对、机智克敌。

(四)掌握处置危险的技能

警察的勇敢是与危险相对而言的,勇敢是危险的产物。与危险较量并掌握主动权的先决条件就是警察必须掌握处置各种危险的能力。所以模拟现实危机情境,对警察进行危机应对能力的训练势在必行。其训练内容可以是:一是认识和分析警务活动中已经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危机情况;二是掌握正确处置各种危机的技能,如擒拿格斗、查稽战术、排爆技术、解救人质、反恐技能、谈判技巧、射击技能等。只有不间断的对以上技能有目的、有计划的训练,才能逐步培养起新时期警察的勇敢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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