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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剩女”婚恋观的历史唯物主义解读

小编:

摘要:“剩女”之“剩”是就其在恋爱婚姻中的缺位而言的。这一现象的形成与“剩女”自身所具有的婚恋观不无关系。作为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一种分析和解决社会历史问题的科学维度。运用其中的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逻辑、“两种生产”的逻辑以及“现实的个人”逻辑解读与探讨“剩女”的婚恋观,对于科学地分析“剩女”现象、进而正确地对其进行评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剩女; 婚恋观; 历史唯物主义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5.02.024

一、问题的提出――“剩女”及其婚恋观

“剩女”顾名思义就是剩下的女性。根据常理推断,“剩女”自身的资质与条件应该是不尽如人意的。然而,有关“剩女”的讨论最近已然成为当代中国各界炙手可热的话题。按照北京大学妇女史教授郑必俊的观点:“对于中国女性的研究,它的对象就不仅是一般的女性,而是女性中的特殊群体。”[1]从这一点来看,上述关于“剩女”的理解应该是有失偏颇的。那么,何谓“剩女”?她们因何而称“剩”?

“剩女”是指高学历、高收入、高年龄的一群在婚姻上得不到理想归宿的大龄女青年[2]。显而易见,“剩女”非但不差,反而是女性群体中的佼佼者,具有在城市生活、素质高、职业好以及收入丰厚的特征。她们之“剩”仅仅是就其在恋爱婚姻中的缺位而言的。关于这种缺位现象,尤其是这种缺位现象产生原因的分析,学界可谓是见仁见智。在笔者看来,个体之行为实践受制于其自身所具有的思想观念。所以,“剩女”在恋爱婚姻中的缺位与其自身的婚恋观不无关系。所谓婚恋观,就是指个体以自身的内在价值尺度为依据、在两性恋爱婚姻问题上所持有的基本态度与观点。它是个体价值观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个体的婚恋行为有着重要的导向功能。从总体上看,当代中国“剩女”的婚恋观有如下表现:在恋爱婚姻中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与自主性;秉持感情至上与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恋爱婚姻的期望值很高。解读与探讨上述婚恋观,对于阐释“剩女”现象形成的深层原因、科学正确地对其进行评价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本文拟从历史唯物主义向度对其展开讨论。

二、问题的解读――历史唯物主义向度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逻辑

社会存在即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是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包括人们的物质活动及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意识即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它囊括了人的所有观念形态、意识要素以及人类社会的一切精神现象及过程。二者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回答与解决所有社会历史现象的出发点。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思想为指导来解读当代中国“剩女”的婚恋观,可以促使对其分析得更深入、更科学。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逻辑。从本质上看,作为个体之恋爱婚姻态度的婚恋观,是一种价值取向,属于社会意识层面的范畴。这种“思想、观念、意识的产生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3]72显然,这种“普遍意识不过是以现实共同体、社会存在物为生动形式的那个东西的理论形式,……是现实生活的抽象,……是我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理论存在。”[4]84由此可见,社会意识是依赖于社会存在的,其内容是以社会存在为源泉的。同时,“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3]73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思想的历史除了证明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还能证明了什么呢?”[3]292这表明作为社会存在反映的社会意识是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

当代中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历着改革开放带来的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从传统封闭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开放的工业社会的双重转型。这种转型势必会在人们的意识观念上有所反映,因为“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正确的或歪曲的反映。”[5]所以,生活于其中的女性在恋爱婚姻方面的看法也会受到这一转型的影响。计划经济的解体、市场经济的发展凸显了个体的主体地位,增强了个体的平等意识与竞争观念,广大女性在市场经济的浸染下愈发地独立自强,注重凭借自己的努力而不是附属于他人来彰显自身的价值,女性的婚恋自主意识日渐提升。同时,我国现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经济形式的多元化并存导致了人们婚恋选择上的多元取向。恋爱、婚姻不再是大众生活所必需的,不婚、单身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被越来越多的女性所认可与推崇。由此可见,“剩女”的单身观念是应时而生的产物。需要注意的是,转型意味着当代社会是集传统与现代于一身的,并兼具本土色彩与西方特质。它在提供着包容的态度、多元的现实的同时,也引起了婚恋价值的失序与家庭道德的失范。功利化婚恋的增多、婚外情现象的频发以及离婚率的日渐走高使一些女性“谈婚色变”,宁肯单身到老,也不愿踏进“围城”半步。“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3]81显然,“剩女”的此种婚恋态度也是对现实社会的一种回应。

2.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逻辑。 社会意识并非是与社会存在无关的独立实体,它在依赖于社会存在的同时,还表现出相对的自身独立的性质。这是因为它在反映社会存在的时候是以自身固有的概念形式、并按照自身固有的概念运行逻辑去进行的。所以,社会意识一旦形成便作为有别于社会存在的形式而存在,同时以一种对社会存在具有超越性的特殊存在形式而与其相对立,并对其施加影响、发生作用。社会意识的这种特殊存在形式意味着它在发展过程中带有自身系统的特殊历史继承性联系。它“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6]703-704另外,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还表现在它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上以及其自身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上。 在原始社会中,“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6]45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度的出现,女性因丧失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沦落为男性的附庸。“男强女弱”、“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随之形成,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婚恋过程中的“择偶梯度”观念便是最明显的印证。所谓“择偶梯度”,系指在择偶过程中,男性倾向于下位标准,选择各方面条件比自己稍逊的女性为伴侣;女性则反其道而行之,秉持上位标准,倾向于选择各方面条件要优于自己的男性为伴侣。唯有此,男性才能在日后的家庭生活中占据较高的地位,女性也才能获得较为理想的归宿。显然,这种择偶观念折射出了传统文化中的“男高女低”特质。然而,传统并非是凝固于过去的陈迹,“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 [3]585。这种社会意识一经形成,便在自身相对独立性的作用下,“与现实生活相敌对”,[4]84历经世代,根深蒂固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中。拥有较高社会地位和良好条件的“剩女”们也受其左右,在择偶时倾向于要求配偶的学历、职业阶层、薪金收入以及年龄等方面与自己相当或高于自己。这样一来,广大适婚男性因“男高女低”择偶观念的作祟,往往不会选择优质的“剩女”为自己的伴侣,而众多的“剩女”也在这一观念的影响下,不肯降低标准、屈尊“下嫁”于各方面不如自己的男性。于是,“剩女”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择偶过程中败下阵来。“当人们好像只是在忙于改造自己和周围的事物并创造前所未闻的事物时……他们战战兢兢地请出亡灵来给他们以帮助……用这种借来的语言,演出世界历史的新场面。”[3]585可见,虽然“剩女”们正沐浴在现代文明的春风中,但她们毕竟曾受过传统文化的熏陶,其自身的婚恋观念势必会带有传统的标准和态度。由此所造成的自身在恋爱婚姻中的缺位也就不言而喻了。

(二)“两种生产”逻辑

“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6]2显然,“生产”的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考察一切历史现象的首要的观点。“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6]2这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生产”有两种形式:物质资料的生产与人类自身的生产。而“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6]2这表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两种生产共同推动的,离开任何一种形式的生产,人类社会都难以存在和延续。既然“生产”的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所有历史现象的基本的观点,那么,“剩女”婚恋观的历史唯物主义解读自然也离不开“两种生产”这一理论逻辑。

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两种生产”就运行在其中。无论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还是人类自身的生产,都是由人来推动的。唯一的差别就在于,物质资料生产的主体既包括女人,也涵盖男人,而人类自身生产的主体则只能是女人。由此可见,女人在人类社会历史中扮演着生产和生活的双重角色。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3]67这即是说没有人类自身的生产,也就没有人类社会及其历史。但人为了维持生存,延续生命,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满足这些需要,即“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3]78-79这意味着人类自身的生产归根到底是由物质资料的生产所决定的。从这一层面上来看,物质资料的生产要比人类自身的生产更具重要性。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当代中国的广大女性在巨大的竞争压力和就业压力之下,还能够矢志不渝地发展事业、全力工作,宁愿晚婚或者不婚,也要出类拔萃、不放弃自己的职业。正是她们对自身生产角色的过于强调和推崇,导致了她们在恋爱、婚姻上采取了这种“不管不顾”的态度,从而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到了“剩女”的阵营当中去。可见,“剩女”的这种婚恋观在某种程度上就植根于当代中国众多女性物质资料生产的社会使命同人类自身生产的私人责任之间的纠结,反映了其在生产角色与生活角色担当方面上的矛盾和冲突,正如恩格斯所说:“如果她们仍然履行自己对家庭中的私人的服务的义务,那么她们就仍然被排除于公共的生产之外,而不能有什么收入了;如果她们愿意参加公共的事业而有独立的收入,那么就不能履行家庭中的义务。”[6]72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这种冲突只有当“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6]72并且个体家庭“随着生产资料转归公有,……变为社会的事业”, [6]74即“私人的家务劳动逐渐融化在公共的事业中”[6]162的时候才能得到解决。

(三)“现实的个人”逻辑

“现实的个人”是历史唯物主义确立的前提,同时也是其分析和处理一切历史问题的出发点。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现实的个人”首先是一种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3]67但“现实的个人”不单单具有自然属性,而且更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它的“本质不是它的胡子、它的血液、它的抽象的肉体,而是它的社会特质”[7]。除此之外,“现实的个人”还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3]46具有精神性。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3]46由此观之,“现实的个人”不单单是一种自然性的存在,而且更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精神性的存在。这就意味着“剩女”也是一种集自然性、社会性与精神性于一身的存在。对其婚恋观的解读自然也离不开其自身所具有的这些“现实性”。

“人对人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人对妇女的关系。”[4]80在传统婚恋观的框架内,两性之间恋爱的进行、婚姻的缔结以及家庭的组建是满足人类自然性诉求的基本方式。这种自然性诉求的满足对女性而言就是温饱的保证与生育的实现。然而,对于经历着现代文明洗礼的“剩女”而言,恋爱婚姻并不意味着“面包”的获得与个体价值的实现。因为不菲的收入、良好的知识背景以及优越的社会地位保证了她们高质量物质生活水平的获得与个体社会价值的彰显。当她们的自然需要与社会诉求得到满足之后,便会“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8],产生对精神世界的无限向往。在她们看来,“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6]81所以,对于美好感情的追寻便当仁不让地成为了“剩女”婚恋观的主题与旨归。她们在择偶时倾向于志同道合、情感相投的标准,很少有门第之见与物质偏好,注重“精神合一”;在婚姻生活中,她们更是唯感情是从,以“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6]81为信条,渴望夫妻情感的交流与沟通以及生活事业上的相互关心与帮助。倘若她们苦寻未果,也宁缺毋滥,绝不将就凑合。由此观之,“剩女”的婚恋观实际上是以其自身“现实性”为基础的,是对其“现实性”所带来的诸多诉求的反映。它犹如一面镜子将我国女性独立自主的风貌形象地折射了出来,体现了我国女性的发展与进步。 三、结 语

对妇女问题的研究,必须研究它所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及它在历史条件中的地位与作用,才能从中得出科学的结论[9]。显然,女性问题的分析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应有之义,女性观点意识的解读更是如此。当代“剩女”的婚恋观是与中国社会的变迁相伴而生的,是现代文明的必然产物,然而,囿于中国深厚的文化传统,它又表现出与现代社会应有价值观念的某种背离。从这一层面上讲,当代“剩女”的婚恋观是国人传统观念的变迁滞后于社会结构变更的结果,是陈腐思想与进步社会之间博弈的一种体现。同时,这种婚恋观也是当代“剩女”在中国改革开放浪潮中崛起的彰显,是她们基于自身的“现实性”,对生产角色与生活角色所作的主观价值选择的反映。据此可以看出,“剩女”婚恋观既脱胎于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变更,又受制于广大“剩女”的自身建构,是客观因素与主观状况的共同使然。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透视可以使“剩女”群体婚恋观的本质、成因清晰地显现出来,对分析“剩女”在恋爱婚姻中的缺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事实上,女性在恋爱婚姻中的缺位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转型发展过程中都出现过。然而在当代中国,这一缺位却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被人肆意渲染,刻意放大。其幕后的具体黑手不得而知,但潜藏于其中的男权文化却是昭然若揭的。在笔者看来,无论是主动使然还是被迫选择,这种缺位已然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和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为之摇旗呐喊则有失偏颇,对之妄加消灭更是荒谬至极。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摘下“男权文化”的有色眼镜,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包容的态度去尊重这种生活方式,正视这一社会现象。唯有此种人文关怀,才能回应男权文化对女性带来的性别挑战,使广大女性在一种平等自由的氛围中实现自身的发展、获得人生的幸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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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部,国家语委.2006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N].中国教育报,2007-08-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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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661.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9.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94.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40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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