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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孔子“尽善尽美”的审美理想

小编:李武皋

很多时候,中国哲学思想重视艺术在德性方面的感染作用,所以在美学方面便高度强调美与善的统一。而且,中国哲学思想倾向于把善作为至高追求,最终以天人合一为最高境界。孔子在《论语》中,曾多次提到善与美,尤其是在《八佾》中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这句话充分体现了孔子对待音乐乃至对待艺术审美的态度与观点,同时又明确区分了美与善,将它们分别作为两个概念用在不同的审美维度。可见,虽然美和善一样能通向德性与礼乐,但在孔子的思想中,美与善的关系并不仅仅是单纯的统一,而是既有相通又有独立之处,同时还能共同营造一种尽善尽美的美学精神和审美理想。

一、善的含义

善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吉也,从誩,从羊,此与義美同意。善在《辞源》中,有如下含义:1、美好,与恶相反;2、亲善、友好;3、喜好;4、爱惜;5、大、多;6、擅长、善于;7、改善;8、揩拭;9、熟悉。在《论语》中,善字一共出现了42 次。其中,善可以指好人,如举善而教不能,则劝(《为政篇》)。也可以指善于做某事,如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公冶长篇》)。还可以指好处和优点,如愿无伐善,无施劳(《公冶长篇》)。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篇》)。善还可以表示好好地去做事,如善为我辞焉(《雍也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卫灵公篇》)。善又可以指善良和善意,如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泰伯篇》)。善还能表示完整、全面,或者保全、使完整。如笃信好学,守死善道(《泰伯篇》)。另外,善还表达出一种良好的道德取向的意义,善表达的好主要在于内在德性的好。比如在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述而篇》)子张问善人之道(《先进篇》)中,善人是一种有操守、德行高的好人。

更重要的是,因为与德性相通,孔子所言的善在某些时候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与仁相通。在子欲善而民善矣(《颜渊篇》)中,就表达出孔子所提倡的仁政思想,这里说统治者要为民众带头向善,就是说统治者要忠行于仁道。又如知及之,仁能守之,庄以莅之,动之不以礼,未善也。(《卫灵公篇》)这句说明智慧要用仁心来维持,行动不符合礼制则不属善。明显能看出,仁礼善存在联系,仁是内在的精神追求,礼是外在的形式规范,通过内在的仁心外化出礼,从而达成善的效果。孔子虽然没有对于善的完整和直接的定义,但是从孔子对于《韶》、《武》两种音乐的评价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孔子眼中歌颂大舜美德的《韶》乐是尽善的,而《武》乐中表现了武王以征伐取天下,故未尽善。可见,孔子赞美的是一种体现伦理道德美的文艺作品。更重要的是,善与不善的价值判断体现着孔子所追求的仁道。因为仁道不是尚武的,所以表现暴力武功征战天下的音乐才会与孔子的智慧象违背。因此,孔子所说的善关乎艺术作品中体现的人伦德性,更关乎艺术作品传达和体现出的价值取向和大道追求。

二、美的含义

美,在《说文》中释为:美,甘也。从羊,从大。徐铉等曰:羊大为美。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疑象人饰羊首之形。在《辞源》中,美的含义有:1、指甘美,引申凡事物美好者皆称美;2、指美好,特指容貌、声色、才德或品质的好;3、指向善的含义,与恶对称;4、指赞美。在《论语》中,美字一共出现了14 次。在篇章中,美的含义主要有这样几种:首先,美代表外观好看、外形美丽。其中,美丽可以是指人的形貌美好,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八佾篇》),不有祝沱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雍也篇》);也可以是指衣服的华美,如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泰伯篇》);还可以指建筑好看,堂皇壮美,如不见宗庙之美(《子张篇》)。其次,美又能表达一种内在美,指的是人的品质或者才能优秀、出众,或者是物的质量、成色出类拔萃。比如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馀不足观也已(《泰伯篇》)指的是周公的才能出众;而有美玉於斯,韫匵而藏诸(《子罕篇》)中的美玉则除了好看,还因为其质地和成色优秀、出色。再次,美也常用作美善的意思,这种能够情况下的美与善的意义是十分接近甚至是相通的,表示恶的相对一面。比如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颜渊篇》)中的美是好事,与恶相对。孔子还讲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尧曰篇》)这里的五美就是指五种美德,它们是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尧曰篇》)这五美可以说与儒家仁、义、礼、智、信的五常是相通的。这种美德,同时也就是善德,美与善实现贯通联系。除此之外,美还表示中和之美,是合乎礼仪和仁道的美。如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学而篇》)可见,合乎中和、中庸之道的礼乐传统,才能是美的。而孔子提倡的礼乐传统又是由孔子之仁道所规定的,所以美与和相关联,与礼相关联,更是与仁道相连。

可见,孔子认同的美是一种有条件的外观形式之美,但另一方面却常常认为美也在于内在本质,带有一种有道德内容和性质评判的审美观。但是在《八佾篇》中,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这句话又明确区分了美与善,让美作为纯粹感官愉悦美妙的意义得以彰显,而让德性和道义上的意义隐去。所以,虽然美既和善一样能通向德性与礼乐,但在孔子看来它又是有着自身独特的审美意义。

三、善与美的关系

1、美与善相和

以美在中国古代的起源看,它是同味、声、色直接联系的。即能够在这些方面直接给予人们感觉官享乐的对象,常常就成为美的对象。我国古代文献的记载说明,最初所谓的美,在不与善相混淆的情况下,是专指味、声、色而言的。⑥但是,纵观历史上对善美的理解可以发现美与善在一定程度上常常是统一的。从善与美两字本身的解读来看,它们都是与羊字__相关联,羊大为美这个说法反映了美是以社会功利满足为基础的。而羊是当时特别是统治阶级的重要事物来源,同时又是富足吉祥的象征,因而被认为是好的、善的。这样,羊大就既美也善,美善同意。另一种关于羊人为美的解读则认为,原始时代的人带着羊形冠或者面具等装饰进行图腾舞蹈或者无数活动被认为是很美的,这种舞蹈和无视活动又和社会生产活动以及战争等功利性目的紧密相联,所以美有着功利性的意义,与之关联的是社会功利色彩的善。众多资料可以确认,当时羊人为美羊大为美的审美观念中饱含着善的内容,与善不可分割,反映了中华民族美善同意的审美特色。在春秋以及春秋以前的时期人们说的美并不是单纯指的形式美,从孔子《论语》中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学而篇》)一句也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将美与和善等字联系在一起理解的思路。美与善的这种统一,可以说就是一种和。和这一美学范畴包含着浓厚的政治、道德观念。在《论语》中也曾8 次出现和的概念,如礼之用, 和为贵(《学而篇》),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子路篇》),和无寡(《季氏篇》)等。孔子论和时强调用道德来规范审美对象和审美主体,并紧密地围绕着礼乐问题而展开,带有浓厚的政治与伦理色彩。孔子在评论另一部音乐作品时说道郑声淫(《卫灵公篇》),这里淫的原因就在于指情绪发展得太过,以至于让人流连忘反,走上淫乱之路。这里的郑声估计也不可谓不够动听优美、引人入胜,但是得到孔子较低评价的原因就在于其在善方面不够达标,更不符合孔子和的礼乐观。

这种和在孔子看来,是礼应有的形式,同时又是建立在仁的基础之上的。审美和艺术在人们为了追求仁的精神境界而进行的修身过程中能起到很独特的作用,审美、艺术和社会的政治风俗之间也有着重要的内在联系。为了使艺术在社会生活中能产生积极的作用,必须对艺术本身进行规范,艺术必须符合仁的要求。在孔子看来,仁是成人的本性,仁使人成为人。而要追求仁,就要向着善,因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里仁篇》)。孔子所言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这就是要求人居住在仁之中,因为仁是善的,所以这种居住是善的;因为美善合一,所以这种居住是美好的;因为里仁是合于真理的选择,所以这种居住也是智慧的。

2、美与善独立

孔子博学多能,对许多艺术问题也有着自己独到深刻的见解。尤其是对于音乐,孔子对不同的音乐进行过特别的评价。在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八佾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孔子明确得把美与善区分开来了。根据孔子这里的论述,我们可以总结出对于音乐的善与美的评价其实会有三种可能:尽善尽美、尽善不尽美、尽美不尽善。很明显,美和善在此处是两个维度的衡量标准,一部艺术作品可以同时符合两个标准,也可以只符合一个而不符合另外一个,这两个标准互不干扰、互相独立。对于此处的音乐来说,善是指音乐的内容,包括感情和主题等内涵;美则体现出孔子对于音乐形式美的肯定,美是在评价音乐艺术的旋律、节奏、音色等形式部分。

《韶》《武》皆为纪功乐舞,是宗庙祭祀活动的重要内容,场面宏大,节奏舒缓,声音平和,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震撼力,皆尽美矣而《韶》乐又以其内容上的道德性因素取胜,具有美之实,符合善的标准。二者由于思想内容的不同,在孔子看来,就有了在善的境界上的高下之分。可以说,尽善与否的背后首先牵涉到了孔子忠君尊王的政治主张,还掩藏了孔子爱人之人道主义思想原则。但是,就纯粹艺术形式的美感来说,孔子提到的两种音乐都是美的。这种美的概念或许更能涉及到美感的实质,美是外在的艺术形式激发人的感官愉悦,是无需考虑功利判断的单纯的审美享受。孔子在对《韶》《武》两部音乐评价时,美所指的方向是足够明确的,它并不是仅仅能给人低级的物质满足感的概念,也不是被伦理和政治裹胁的概念,美善同意的观念在此被打破,美的范畴里而指向了真正的审美对象,即艺术作为其自身存在之美。

这种对形式美的肯定甚至褒奖,在《论语》中不单只提到音乐艺术,辞达而已矣(《卫灵公篇》)是强调文学作品中言辞之美;宗庙之美(《子张篇》)是形容建筑之美;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八佾篇》)更是形容女子的形貌优美。这些美感都是以独立自在的感性形态进入审美领域,是主体以超功利的审美态度对引起人们感官愉悦的艺术对象进行观照和欣赏之时,专注地将心灵投入到对象自身中去体验审美对象的美感。美作为一种能给人既有精神性又是感性的愉快的对象,在孔子之前已为人们所认识。孔子对美的价值做了充分肯定,明确地把美与善从含混的状态中相独立出来,在肯定美所具有的超越世俗功利和伦常道德的审美功能的前提下,实现美与善在更高的层次上,亦即审美境界中的和谐统一,这是孔子对中国古代艺术做出的独特贡献,当然也成为儒家艺术精神的核心和精髓。

四、作为审美理想的尽善尽美

所谓尽善尽美,现在看来,就是要让美与善在更高的层次上,即审美境界中达到和谐统一。通过这样的境界,人们能够确立个体与社会、道德伦理之善与艺术感性之美、人生态度与美感境界相容与共的审美理想。

孔子提倡的尽善尽美在艺术作品中的表现,即内容与形式都要出色,在道德教化方面和审美自律方面合二为一。在孔子那里,美善的相互交融形成了一种美中有善,善中有美艺术境界。也就是说,单纯的形式美是不能打动孔子的,艺术作品还需要具备从生命根底所散发出的对善即终极意义的追求。在《八佾篇》中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很明显,是用仁道来规定礼乐文化精神。按照孔子仁道的规定,音乐和其他艺术的美感不只是单纯的感官性的东西,更要传达出符合仁所规定礼乐精神。也就是说,道义上的美应该是优先于单纯的形式上的美感的。假若善和美不能兼备,则宁可尽善而不尽美,而不是先追求尽美却忽视尽善。钱穆在《论语新解》说:遗其本,专事其末,无其内,徒求其外,则玉帛钟鼓不得为礼乐。孔子之所以因音乐而忘我地投入和沉醉,恐怕并不仅仅是因为音乐本身的形式美所带给他的一种感官享受和满足,更多的可能是因为在艺术世界里承载了他对生命意义的一种终极体认,并由此而引发了精神上、情感上的强烈共鸣。1孔子在艺术和人生境界方面,除了赞赏美的事物和美的感受,更需要追求伴随着美感体验而产生的生命终极之道,以及由此形成的人生至高境界。

孔子不仅将音乐理解为一种独特的艺术门类,更理解为人生的一种境界,甚至是最高的境界乐者,乐也。美与善兼备的事物,确实能让人体验到一种快乐,而这种乐的体验正是无上的审美境界。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泰伯篇》),正是美好的艺术让人流连其中,深受其中善的影响,让主体抛开凡俗中各种外在束缚,完全投入到当下的生存境域中,真正从内心体验到快乐。这种快乐不单单是情感上的快乐,更是一种与大道同在的乐。而孔子的大道就是仁道,尽善尽美就是一种体味和达到仁的快乐,也是一种仁者之乐。孔子提倡为己之学,也就是主张完成自己的理想人格,提高自己的心灵境界。具体地说,一是为了完成自己的理想人格,实现仁的抱负;二是为了自己的精神享受,从中体验到快乐。这两层意义是互相联系的,实现了仁的境界,自然能产生心中之乐,而心中之乐必须是心灵境域的自我体验,且是最高体验。而要成为仁者,孔子认为应该做到文质彬彬,也就是要求仁者的言动、容色、生活各个方面的美和文化教养,与君子内在地具有的仁义道德品质这两者的统一。

文与质与美与善基于内在的思想联系和外部的同构关系而联袂,共同相辅相成地组成了儒家的审美理想一一文质彬彬,尽善尽美。这可以说是一种道德之美与艺术形式之美的完美融合,也是人生境界与艺术情怀的相得益彰。与天同一,与人同聚。这正是乐的精神。乐的核心在于欢乐。与道同在,正是乐的本性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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