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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新环境、新挑战、新出路”主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小编:李德胜

2017年2月26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在北京西苑饭店召开了“慈善新环境、新挑战、新出路”专题研讨会。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主持会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教授做会议总结。来自社会保障学界、慈善业界等方面的代表约60多人出席会议。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主任马庆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院长康晓光教授,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邓国胜教授,湖南省湖湘文化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周秋光教授,中国慈善联合会执行秘书长彭建梅,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边志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原党委书记陆士桢教授,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张奇林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杨思斌教授,北京师范大学谢琼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栗燕杰副研究员等14人在会上先后做了“社会创新的三个问题”“超公益――对公益发展新阶段的初步分析”“公益慈善的新使命”“慈善公益基金会的文化使命与担当”“如何构建慈善服务新格局”“用法治精神引领和推动慈善组织健康发展”“慈善事业与现代儿童福利发展”“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社会企业助力扶贫攻坚:机制设计与模式创新”“我国慈善力量参与扶贫攻坚的状况研究”“慈善法背景下慈善促进的新思考”的主题发言,与会者围绕会议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中华慈善总会秘书长边志伟在讨论中提出,《慈善法》的出台,既对慈善组织践行法治精神、依法行善提出了新要求,又为慈善组织工作理清了概念,指明了方向。首先,它对慈善内涵予以开放性、广泛包容的界定,为慈善组织明确和扩大业务领域提供了法律依据。其次,进一步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运作,要求慈善组织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的规定和做法予以完善,并严格执行。再次,慈善法引领了慈善组织工作创新方向,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开拓的新领域。

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著名学者郑功成教授在总结中特别强调,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障应实现融合、协调、有机发展,因为两者有机协同既是社会保障发展的需要,也是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发达国家与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呈现出的都是这样的发展格局。《慈善法》出台使慈善事业迎来发展的春天,但仍需M一步完善慈善法制和政策环境。他指出,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允许超过12%的捐赠部分可以在以后三年内继续税前扣除,就是《慈善法》中相关规制的正式落地,这也是《慈善法》推动慈善税制的直接贡献。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观念创新和理性化,需要“政、商、学、社”协同起来。专家学者不光要有人文情怀,还要有国家视角,希望大家求大同、存小异,在慈善发展的大的方向、目标方面形成理论共识,由理论共识推动政策共识,进而成为行为共识。

“慈善新环境、新挑战、新出路”专题研讨会是第三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届学术大会的主题为“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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