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仫佬族“依饭节”的宗教学探究

小编:程俊廷

摘要:宗教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在各个民族的历史发展长河里沉淀了丰厚的人类发展信息,记录了一个民族的历史发展变迁。各种各样的宗教派别在具备一定的完型后都以相对独特的方式表达着它的宗旨。仫佬族“依饭节”仪式的形成有其发生的历史根源,在经历“儒、释、道”三大宗教的洗礼后同其原始的民族信仰相结合逐渐发展成一种自发性的宗教,成为仫佬族人民表达他们信仰的基本方式。

关键词:仫佬族;依饭节;宗教

考察一种仪式具不具备宗教属性,必须先从宗教的构成因素着手。宗教学家一般把一种寄教的构成因素归为三种表现形态之下:即“理论形态、实践形态和社会形态。第一种形态包括教义、信条、戒律、神话等;第二种形态包括礼拜、祈祷、布施、讲经和其他宗教活动;第三种形态包括教堂、教派、寺院组织等。下面我们看依饭仪式是否存于此三种形态中。

神话是每一个民族的文化源头,是一个民族的集体创造,反映了他们的集体心理,凝聚着他们的劳动结晶。“依饭节”的形成源头也跟多种神话传说有着亲密的关联,为“依饭”节的渊源提供了“神秘"的理论依据。此外,在做“依饭”的经文本里有许多劝世歌,内容都是规劝族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勤劳简朴、和睦乡邻等等,不难看出仫佬族的淳朴民风,切合着儒家文化的根蒂;另一方面在中国王权四面扩张时上行下效奉儒家为正宗的中原文化也在这里表露出来,反映出民族“小”文化向中原民族“大”文化的靠拢,表达仫佬民族对儒家所一向标榜的“仁、义、礼、智、信”的透悟,并从原初的口传心授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这也是做“依饭”的初衷之一。从祈求“神灵"赐福到规人劝世,反映出他们在契合着宗教的功能倾向的同时已经从原始“神灵”崇拜上升到对人的终极关怀的一大进步。在宗教社会学的代表人物韦伯那里,宗教之所以为宗教而区别于原始巫术是因为宗教能给社会带来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源于信众的共同信仰而物化为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向前发展。这种精神来源的信仰之初虽脱离不了最原始的信神崇神,但是这种信仰一旦凝聚成一种精神,并成为宗教教义的蓝本,便很快转化成社会发展的一种动力。“依饭节”也表述着这一现象,虽然没有系统的教义、信条,但它的内在因素如整套的经文文本、层次鲜明的神系、按部就班的仪式程序,加上丰富的音乐、舞蹈,都会对人的观念和思想产生影响,进而形成宗教的情感和体验。信仰是宗教的一个翅膀,当这种意识上的信仰转化成现实的利益,那么信仰也就更具有凝聚力,宗教心理也会更加成熟。“依饭节”表达出来的这一理论特征使它具有了宗教的色彩,这是从宗教学的第一个层面来考察的。

宗教学所表达的第二种形态是实践的,仪式恰是这一实践的彻底贯彻,虽然没有像基督教那样严格的礼拜、布施、讲经,“仪式”在这里成了宗教实践的代言体,并且表现的是那么强烈。这在中国各个民族宗教性活动中都有体现:如瑶族的祭“盘王”仪式、壮族的“跳南堂”、侗族的“做愿”、毛南族的“还愿”等等,仪式成为宗教现象的一个符号。“依饭节"的仪式包括仪式程序、神系、经文唱本、法器、咒语、音乐、舞蹈诸因素。仪式程序包括开坛、请筵、点牲、劝圣、唱牛哥、合兵、送圣七个步骤,表现在酬神、娱神、人神同乐三个层面上。所请之神多达数十位,敬神三十六,有“三元”祖师神、“三祖"家仙、“梁、吴”二帝、保护神“白马姑娘”等,也有从汉族和其他民族神系引入的神祗,但请神有先后之别,表明神祗的主次和人为的等级差别。仪式所有的经文书有多本如“地台清筵科”、“地台熟筵科”、“地台合兵科”、“地台送圣科”等,经文基本用七言句式写成,也有五言的,分“叙述体”和“代言体”,讲究押韵,用在音乐上分“吟诵”和“咏唱”两种,文学色彩浓厚。师公在做法事时用的法器有三元高照印一枚,简笏一块,答一对,七星剑一把,太上老君杖一条。音乐在仫佬族民歌的基础上发展变化而来,曲调简单、线条明晰、起伏不大、依字行腔。舞蹈是做“依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类型有三步罡、五步罡、七步罡、丁字罡等,动作平稳大方、语汇鲜明、轻活跃,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仪式中师公所用的“咒语”亦多种多样,如“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神恩大吉”“胞胎大吉”等不胜枚举。“咒语”与“符臻”同,是人类最古老的文化现象之一,它与原始社会广泛流行的巫术紧密相连。《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三十六有言:“夫大法旨要三局,一则行咒,二则行符……”,为“咒语”与“符鲧”在中国宗教中普遍运用提供了根据,以至于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面具即“代像”是仪式中的又一个特色,关于面具的产生与应用是楚“傩"文化在南方少数民族宗教仪式中的遗存,特别是在壮侗语族的诸民族中更为鲜明,关于这一点限于本文讨论的重点在此不作赘述。从以上对“依饭节”仪式的细部分析,可以看出它是一个较为完整的仪式系统,为更好的实践宗教宗旨做好了铺垫。

考察宗教的第三种形态便是其社会组织形式。中国的道教和佛教两大宗教都有成熟的社会组织形式,又分别以寺庙和道观为标志组织信众,不同于以教堂为标志的西方人为宗教,体现了中西文化的差异。在中国少数民族的祭祀仪式中受历史的局限性并未有特定的社会组织标志,也可以说不甚鲜明。“依饭”仪式的组织形式是以“冬”为单位来组织的,“冬”是一个宗服组织,树大分丫,同姓的各农户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进而组成的一个“冬”,信众局限在仫佬族社群里,而不具备社会性,而在形式上却同寺庙、道观中做法事是一样的。它之所以没有形成社会性组织与民族文化的发展局现有着莫大的联系。中国是一个以中原文化正统思想的国家,历代统治者都以“内用黄老,外用儒术”治理天下,因而老子和孔子也便成了后来道、佛的教宗,这与统治者的文化选择或文化喜好有关,而处于弱势文化位置上的各少数民族文化自然不能与之平起平坐,即便有了一种文化的雏形孕育,但在发展过程中却很快别同化的“面目全非”,甚至随着历史的前进逐渐消逝殆尽,所以说“依饭”仪式局限在以宗族为单位的组织里,自然不会有教堂、教派、寺庙组织。

综上所述,在按照宗教三种表现形态考察完“依饭”仪式后,我们发现即便没有完备的教义、信条,也没有布施、讲经以及教堂、寺院,但在理论、实践和社会层面上都有积极的因素存在着,它具备了一种宗教的雏形,那么应该怎样给它一个定位呢?现代宗教学者根据发展程度和形态将宗教划分为自发宗教和人为宗教两大种。人为宗教诸如释、道、基督教、伊斯兰教都有严格的教规、教义,而自发宗教指的是:产生于下层民众之中、传承了民族的原始宗教因素,而以民间信仰与崇拜为基础,又在某种程度上与民俗相混的一种自发的宗教观念和行为,说它是宗教是因为这种观念和行为往往具有迷信色彩,是一种主观的或发自内心的崇拜和信仰,许多时候无法也不需要诉诸于一般的理性和世间逻辑。说它是自发的,则因为这种观念往往不期然的孕育在民众当中,并且不胫而走地流传者,没有经过宗教理论家的加工、洗炼,也不是出自一个组织者的系统策划,处于淳朴的自生自灭状态。这与刚才分析过的“依饭”仪式不谋而合,它恰恰处在这样一个理论层面上,所以说,“依饭”仪式具有相对与上位文化人为宗教而言的下位人为宗教属性。

参考文献:

[1]杨民康. 信仰、仪式与仪式音乐[J].民族艺术,2003.3

[2]罗日泽等.《仫佬族风俗志》[M].中央民族出版社,1993

[3]张志刚.宗教学是什么[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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