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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社会”的道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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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社会”的道德思考 关于“网络社会”的道德思考 关于“网络社会”的道德思考关于“网络社会”的道德思考

【 作 者 】孙伟平/贾旭东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孙伟平,北方工业大学人文学院;贾旭东,北京师范大学哲

学系博士生

【 正 文 】

如今,因特网(Internet)已闯入了我们的生活,对现实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种崭新的社会生活形式——“网络社会”生活正在向我们走来。作为调节人与人之

间社会关系的道德,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在特定的人类交往活

动中形成并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而变化的。根据唯物史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

识”的原理,“网络社会”自然也应该具有自己的道德。那么,“网络社会”的道德

提出了哪些新课题,具有哪些新特点,其发展趋势如何呢?我们必须跳出“纯”技术

的视界,对之作一番认真的探索与思考。

一、“网络社会”:新型道德的基础

在形形色色的技术创新之中,如果把历史上那种能够引起生产方式的变化、并广

泛波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导致社会整体变迁的技术进步称之为“革命”的话,那

么,当今世界引人注目的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无疑可算是正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场

声势浩大的“革命”。

信息高速公路的雏形——因特网已获得了令人惊异的发展。目前全世界已有186个

国家和地区的1亿多人使用因特网,并且它还在呈典型的指数增长方式发展,其主机数

和联入网络数大约每10个月翻一番。特别是自80~90年代以来,原来只为军事、科研

、教育等服务的因特网,开始向各行各业、向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服务,从而引起整

个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变化。在经济领域,它突出了知识、信息的价值,有利于广

泛、迅速地传递商贸信息,沟通顾客和生产厂家,及时生产出满足顾客需要的产品;

在政治领域,它用来在政府与民众之间进行信息沟通,充分发扬公民的民主权利,提

高政府机构的办公效率,提高其科学管理及决策的水平;在军事领域,它可以使军事

指挥系统全面迅速地掌握敌情,加强全局的协调、控制和快速反应能力;在科教文卫

领域,它方便人们查询、利用各种信息资源,进行科研合作、远程教学、医疗会诊;

在生活领域,它可以实现电子购物、虚拟旅游、交互式娱乐;……电子广告、电子商

场、电子银行、电子报刊、电子教室、电子图书馆、电子论坛、电子会议、电子购物

、电子游戏,以及远程医疗、远程点播等网络应用皆出现了爆炸性的增长。这期间,

人们的社会交往、活动方式也出现了引人注目的改变: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交往的

主要形式是面对面的直接交往,交往、活动的范围受制于物理时间和空间,是比较狭

窄的;而以因特网为基础,人们之间的交往以间接交往的形式为主,以符合化为其特

征,交往、活动并不受物理时空的限制,也就是说,网络交往、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

,都是现实社会所无法比拟的。总之,因特网正以极快的速度,把社会各部门、各行

业以及各国、各地区联成一个整体,形成了所谓的“网络社会”或“虚拟社会”。现

实社会生活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网络,甚至可以说离开因特网,现实社会生活有可能

陷入瘫痪状态。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在进行规划,设想在21世纪初进入建立在因特网

之上的“网络社会”。

“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不是对立的,“网络社会”生活是从现实社会生活中分

化出来的,它是社会人通过因特网(作为网络人)相互交往的过程,它必然以现实社

会生活为背景。如果用物理空间和电子空间(cyberspace)比喻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

”的生存空间的话,那么,电子空间并不能取代物理空间,因为人毕竟还是一个物理

的存在物。虽然电子空间会极大地改变传统社会的结构,但人的物质、能量的需求毕

竟还要在物理空间里得到满足,即使是人的感知和情感需求,也需要在物理空间里才

能获得直接的满足,比如基于家庭的各种情感,就需要家庭成员在一个物理的地点才

能很好的培育和升华。真实的情形是,电子空间与物理空间各有所长、互相补充,它

们共同构成了人们的生存、生活环境。

应该承认,网络形成之初,它不过是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技术手段和工具。开

始时这个电子空间的规模很小,不过是一个机房内、一个工作单位内的几台或多台计

算机互联而形成的,不过是物理空间的补充。在这个小小的电子空间中,适应物理空

间的传统道德规范是基本适用且够用的。当然,既然是一种新的相互联系、沟通、交

往的方式,就如同驾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一样,也必须遵守信息高速公路进行联系、

交往的具体规则。这些规则首先是一些技术性规则,如文件传输协议、互联协议等,

这是人们得以联网的基本前提;其次是人们在联网的计算机之间进行交往的一些基本

的“乡规民约”,如电子函件使用的语言格式、在线交谈应有的礼仪等。这些规则有

时制定得相当具体,以电子函件为例,如信息要简单精炼、主题应该集中、函件应该

签名等规定。后来随着交往中冲突的增多,于是相关的人们开始组织起来,制定了一

些更严格的协会性、行业性计算机网络道德戒律,如美国的全国性组织计算机协会制

定的下列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避免伤害他人,要诚实可靠,

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尊重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财产权,尊重他人的隐私,

保守秘密,等等。

如果说早期的局域网还不足以构成一个社会的基础、传统道德还基本适用并够用

的话,那么,以全球性的、开放性的、全方位的因特网为基础的“网络社会”,则正

在动摇传统社会道德的基础。确实,由于社会生活基础、人们交往和活动方式发生了

实质性的变化,特别是人们的生活内容以及变革中的利益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道

德情感、价值取向难免发生系统的改变,并产生出一些新的道德需求。为了适应“网

络社会”这一全新的电子空间,过去制定的一些零散的不成体系的网络道德规约变得

不够或过时了,因而需要在传统道德的基础上,尝试制定比较系统的维护电子空间秩

序、对人们的行为加以约束和要求的新道德规范体系,使人们的行为控制在一个新社

会要求的范围之内。

也许有人会说,规范是对人的自由的一种限制,而因特网是人们自主自觉自愿互

联而建立起来的,自由是网络的灵魂,因此,在“网络社会”中,人们为什么要交出

一定的自由、接受这些约束性的规范呢?

不容否认,规范确实是对人的自由的一种约束或限制,而对一个具有怀疑精神的

健全主体来说,规范是需要理由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失去一定的自由只是规

范的表面现象,并不是一切规范都全然是妨碍自由、扼杀自由的。而且,从来也没有

绝对的自由,自由与规范总是相辅相成的。在目前的“网络社会”中,已经出现了大

量目的不相一致、利益互相冲突、需要互相撞车、情趣相异、态度相左之类的情形,

网络时空中充满着竞争、冲突与斗争,甚至已经出现了大量的网络犯罪活动。在这种

情况下,就需要有一定的社会道德、法律规范来调整网络人之间的关系,以维持正常

的网络秩序,否则大家都陷入无休止的争夺、互相欺骗、肆意破坏、不讲秩序,结果

谁也可能得不到好处,或谁都可能蒙受损失。总之,网民们需要必要的规范,即他们

失去一定的自由,是为了获得最大的相对自由;他们丧失一定的利益,是为了保障其

根本的利益。

如果说规范是必要的,那么,是否任何规范对每个人都是必要的呢?回答显然是

否定的。历史与现实中存在着的规范有不少显然是值得反思的。很多体现少数人利益

与需要,凭强权、欺骗或利诱等确立与维持的规范,完全是对多数人的一种迫害、对

他人自由的无理剥夺。在网络发展过程中,美国人就曾提出要按一个国家控制网络空

间的程度和方式,来解决“网络社会”的道德、法律问题,因为美国在因特网上已经

取得了明显的、暂时无法动摇的优势,但是,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人们显然不可能简单

接受美国式的规范。

还应该特别注意的是,网络技术本身的“可行”并不直接等同于网络道德之“应

该”。从技术上讲,人类的许多技术及其成果目前是“可行”的“事实”,如原子能

技术已经制造出了能够摧毁整个地球的核弹,但人类没有这样做,不是因为缺少“可

行性”,而是因为“不应该”。网络技术也是这样。你有能力利用网络做许多你想做

的事,但有些事,比如随便散发不负责任的信息、私自解密闯入别人的计算机系统等

,就属于“不应该”做的事。“网络社会”的发展,已经或正在前所未有地改变着人

们的生活,人们将面临许多新的“事实”。为了确定这些“事实”将对人类道德能力

、水平、发展趋势等产生一些什么样的影响,一方面,我们必须看这些“事实”是怎

样的,具有一些什么样的性质,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道德主体、人是从什么目的、

利益、需要、态度等去看待这些“事实”的,有没有能力消化这些“事实”。如果主

体的目的、利益、需要、态度等不同,能力上存在比较大的差异,那么,尽管信息高

速公路的建设所造成的后果相同,即“事实”相同,但不同主体所形成的道德观念、

意识,所认同的道德规范,所拥有的道德情感,却往往会有比较大的差异。例如,在

信息化浪潮中,一个文盲、科盲将由于不能充分摄取信息、占有信息、享用信息,从

而越来越落伍,越来越为主流社会所抛弃,他们在社会利益的再分配中,将处于十分

不利的地位,因此,他们在道德变革中,往往会比较消极、颓废。可见,把技术给人

类提供的行为能力控制在符合具体主体、人的根本目的、根本利益的范围内,是相应

网络道德主体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任务。

总之,“网络社会”需要新型的道德规范体系,但这并不是简单地抛弃传统道德

,而是在扬弃传统道德的基础上,进行艰苦地改造与创新。

二、传统道德面临的危机与挑战

科学技术革命是历史进步的火车头。任何一种革命性的科学技术的进步,都将比

其他力量更大地推动社会道德的进步。同样,“网络社会”也为人类道德进步提供了

难得的机遇。例如,随着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一种新型的知识经济

正在形成,科学技术正在真正成为第一生产力,并使之具有向包括偏远地区的全世界

幅射的强大力量,使那些“世外桃源”也能受惠于现代科技所带来的好处:劳动生产

率得以极大提高,人们从繁重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中逐步解放出来,闲暇时间有可

能多于工作时间,这将有助于人们提高生活质量,提供更多自由发展的机会;社会管

理方式也正发生引人注目的变化,人民可以经由网络“直接”参与公共事务,表达自

己的意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的能力得到增强,等等。

然而,历史证明,“技术是一柄锐利的双刃剑”。这一信息化浪潮也可能造成某

些负面的、消极的影响,甚至导致严重的伦理危机。这里我们仅仅例举一些比较典型

的现象。

1.尽管网络建设的“全民原则”是首要的基本的原则,但在组织实施中要达到人

人利用信息资源的平等化,远不是一件容易的、仅仅随着技术进步就能实现的事。很

多时候,即使一个公正的政府的决策与政策也可能出现有意无意的偏差。如果不能做

到信息网络的平民化、全民化、普及化,今后建成的因特网联结的仅仅只是一些大城

市、大公司及政府机构,在线的仅仅只是一些有钱人,那么它难免不会造成人们利用

信息能力的不平等,加大信息贫富差距,并且可能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如果信息或

交流信息的能力被垄断,甚至将信息高速公路变成“信息高速私路”,那么对“信息

边远地区”、对穷人将是极不道德的。

2.道德冷漠现象。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关系为人对网络

的依赖关系所取代。随着在高度信息化、自动化的“网络社会”中,“在家办公”、

网上学校、电子商场、电子银行等的出现,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交往机会将大为减少

,人们终日与个人终端打交道,这有可能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导致个人产生

紧张、孤僻、冷漠及其它健康问题。其具体的表现是:一些人整天沉溺于“网络社会

”之中而不能自拔,以至于对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他人与社会的幸福漠不关心。尤其是

,在电子空间中,由于人们是以“符号”身份、在“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交往,他

感受不到对方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反应,便以为不是在与人而是在与机器打交道,

往往会做出一些在物理空间难以做出的粗暴、无礼的行为,甚至认为盗窃、入侵等犯

罪也不过是敲击了几下键盘、点击了几下鼠标而已。

3.信息内容具有地域性,而因特网的信息传播方式则是全球性、超地域性的,这

使得一些问题变得突出起来。例如,道德上允许色情信息和色情服务存在的国家,在

网上提供这类信息和服务当然无可非议,但是,因特网是全球共享的,因而那些认为

色情信息和服务不道德的国家中的人们,则可能强烈反对在网上提供这类信息和服务

,从而导致文化道德冲突。

4.网上发布信息的行为的影响是社会性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国际性的,因此

,如果一个人在网上喋喋不休,那就是在浪费网络资源,浪费他人的时间。特别是由

于诸如虚假信息、不负责任信息和无聊信息的传播,网上漫骂与人身攻击等现象的出

现,通讯自由与社会责任的矛盾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此外,“全球信息共

享”是网络建设的目标,可有人把“信息共享”极端化,如盗用他人域名、侵犯知识

产权等;反之,也有些公司被过分膨胀的商业利益所驱动,它们对信息产权的“保护

”、垄断达到了妨碍正常学术交流的地步。

5.由于利用网络收集信息的便利性和强大能力,网络上的个人生活在技术上极可

能成为“通盘为文件所记录的生活”,它可能细致到令人恐怖的程度。如果这些信息

泄露出去或不能被正确地使用,个人隐私权将受到极大的侵害。当然,为了保护个人

隐私权,可以立法规定网络上的个人信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泄露,也可以普及加

密技术等,可是这样一来,个人隐私与社会安全就出现了矛盾:一方面,为了保护个

人隐私,碰盘所记录的个人生活应该完全保密;另一方面,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因此,他的网上行为应该记录下来,以供人们进行道德评价和道德监督,甚至用作

执法的证据,以保障社会安全。

6.因特网是由科研学术网发展而来的,具有深厚的非商业传统,但是随着因特网

的扩张,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性组织成为因特网的主要建设者,并因此出现了大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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