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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小编:

他以文字名满全球,他的“蓝调”令万千人神迷忧伤。文字是他的符号,“跑者蓝调”何尝不是?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是村上春树最受读者欢迎的随笔集。开始作家生涯之际,村上春树也开始长跑。从夏威夷的可爱岛,到马萨诸塞的剑桥;从村上市的铁人三项赛,到希腊马拉松长跑古道,他永远在奔跑。

村上春树,日本著名作家。生于1949年。29岁开始写作,处女作《且听风吟》获日本群像新人奖。1987年出版的《挪威的森林》,日文版销量突破1 000万册。2009年出版的《1Q84》被誉为“新千年日本文学的里程碑”。2013年4月,《没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礼之年》面世,七天销量突破100万册,创日本文学史上最快突破100万册的纪录。写作之余,热衷翻译英语文学、跑步、爵士乐等。

村上春树从1982年秋开始跑步,一直跑遍世界各地,他在这部随笔集中真实地写下自己跑步时的心情。这是一部以跑步为媒介,来展现村上春树这个人的书。

――《读卖新闻》

读《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读者可以走进村上春树的内心,一同感受关于孤独寂寞,关于创作低潮,关于长跑,关于戒烟,关于夏威夷和雅典,关于神奈川海滨的某个小镇……

――搜狐网

当我们谈论跑步时,其实谈论的是一种生活方式和一种观念,它可以让人更好地应对生活,更好地去思考自己想要、需要和追逐的究竟是什么。

――中国网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尤为动人之处在于坦诚。在回顾人生之时,村上春树并不讳言那些失败、迷惘和挣扎,保持了一种清澈的理性。名义上是在谈跑步,却无时不在思考人生及其意义。

――新浪网

第一次看时,我还很讨厌跑步这项运动,枯燥、乏味、疲惫,以至于对书里很多数据既无概念也无兴趣。而当自己热爱这项运动以后再重看这本书,所感所想就截然不同。

――小Q

村上一贯温婉曲折的文风在这本书里找不到,非同寻常的诚恳和干脆让我为之一惊,在提到所爱的话题时,每个人都会充满倾诉的欲望吧。读了这本书以后,对村上的评价调高不少,我尊敬一切在无外界迫力情形下可以坚持好习惯的人,而且虽然村上一直在描写自己遇到的困难和对自己成绩的不满,我很敬佩他。

――夏洛特

然而时隔十年,重返剑桥这座小城(上次在此居住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的两年间,当时比尔・克林顿总统正在任上),眼前重见查尔斯河,心中不觉涌起一个念头:“真想跑步呀!”河流这东西,除非有过极大的变化,大体看上去相差无几,查尔斯河尤其一如往昔。岁月流逝,学生们的面孔交替更换,我则年龄增长了十岁,恰如那句话所说:往事如烟。尽管如此,河流却仿佛没有丝毫变化,依旧保留着昔日的姿容。滔滔流水向着波士顿湾无声地逝去,浸润了河岸,繁茂了绿色的夏草,养育了水鸟,从石造的古桥下穿过,夏季映照着蓝天白云,冬天则漂浮着冰凌,不急不躁,无休无止,仿佛通过了种种考验、不可动摇的观念一般,只是默默流向大海。

整理好从日本带来的行李,办妥各种各样的事务性手续,一旦布置好此处的生活场所,我便再度热心地开始了跑步。敞开胸怀呼吸清晨那清冽的空气,蹬踏着跑惯了的地面,奔跑时的喜悦重又苏醒过来。脚步声、呼吸声与心脏的鼓动交织一处,营造出独特的交响节奏。查尔斯河是一条划船比赛圣地一般的河流,永远都有人在河上划船。我仿佛跟他们竞赛似的跑着。当然,一般是划船的人速度更快。然而我与朝着上游悠然划行的单人划艇,有时也会上演一场激烈的比赛。

大概与此地是波士顿马拉松的主办地不无关系,剑桥是个跑步者众多的地方。查尔斯河沿岸延绵不断地辟有慢跑专用的道路,只要你乐意,可以无休无止地跑下去,跑上好几个小时。只不过它还兼作自行车道,你得时时留意放开速度从背后飞驰而来的自行车。路面上不时出现裂缝,你还得注意别绊了脚。碰上长长的红灯不得不等待也令人扫兴。但除此之外,它的确是一条愉快的慢跑路线。

跑步时我一般听摇滚,偶尔也听听爵士。不过考虑到同跑步的节奏相配,我觉得作为伴跑音乐,摇滚最让人满意,像红辣椒、街头霸王、贝克乐队,或者是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甲壳虫之类的老音乐。节奏越简单越好。如今许多跑步者一面听着iPod一面跑步,而我还是喜欢用惯了的MD。与iPod相比,MD显得机身偏大,存储空间却小得多,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现在的我还不想将音乐和电脑搅和到一起,就像不将友情、工作和爱情搅和到一起一样。

如前所述,七月我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有两天下雨,还有两天是在旅行,没能跑步,还连续好几天热得叫人筋疲力尽。考虑到这些,能跑到三百一十公里算是不坏的成绩,相当不坏。如果说一个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跑得认真”,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跑得扎实”吧。随着距离的增长,体重竟轻了下来。两个半月减了七磅,腹部一带微微长出来的赘肉也消失了。七磅相当于三公斤多。请想象一下去肉铺买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实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将如许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着,个中滋味颇为复杂。生活在波士顿,生啤(山姆・亚当斯的夏日爱尔啤酒)和甜甜圈自是不可或缺,可日复一日的运动还是发挥了作用。

一个到了我这样年龄的人,还要写下这种事情,颇有些愚蠢可笑。不过为了明确事实,我得言之在先:说起来,我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表达得准确一点,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直存在于我身上。比起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我更喜欢一个人默不做声地读书,或是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许多来。

虽然如此,自从年纪轻轻便结了婚(我结婚时二十二岁),我渐渐习惯了和别人共同生活。大学毕业后经营一家饮食店,认识到了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人无法独自生存下去,这本是理所当然,我却是脚踏实地学到的。尽管有点走样,我也渐渐掌握了类似社会性的东西。回想起来,从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十年当中,我的世界观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长进,从四处碰壁之中学会了生存的诀窍。倘若没有这算得上艰难的十年的生活体验,恐怕我就不会写什么小说了,即使想写也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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