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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这回事 (创作谈)

小编:

大约两年前,三月的一个傍晚,我在加拿大一座小镇的咖啡馆里闲坐,我坐的位子靠近窗边,透过擦得十分干净的窗玻璃,能看到街道两边堆得老高的积雪,积雪像是河堤,把街道变成了一条干涸的河。这让我想起了某年夏天,家乡河边堆积的用来抗洪的沙袋,差不多的高度,同样向你视线所不能及的地方蜿蜒而去。就在我胡思乱想时,咖啡馆里播放的一首歌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落寞男声不停地用英文轻唱:“Write What You Konw,Write What You Konw……”(写你所知的。)一般情况下,我在咖啡馆是很少去注意音乐的,音乐只是某个时光片段的一道淡淡背景,我跟人聊天,看书看杂志,或满怀心思地无聊呆坐,很少能专注于咖啡馆里播放的音乐。但那年正好是我开始写作后的第五年,我对“写”字已变得相当敏感,于是我侧耳聆听,听那个男声一直唱下去:

写你所知的

使故事有妙趣

给它个幸福结局

让故事里的女人性感动人

……

未来黑漆漆

写你所知的

写你所知的

……

听完这支歌我陷入沉思。自我开始写作以来,我听到最多、最真挚的告诫就是:“写你熟悉的。”什么是熟悉的?“身之所历,目之所见。”而我也差不多就是这样做的,我一直在写我熟悉的家乡小镇,我用从小镇边流过的那条河给小镇命名,叫它“涔水镇”,我熟悉它的每一条街道,每一间店铺,当然我也多多少少把我成年后积累起来的那些无形的“已知”、那些我渴望更进一步了解的“未知”也写了进去,我让它们藏身于故事背后,期待着能有人发现它们。在我的写作进入到第五个年头的时候,我准备开始写我另外的“所知”――高校的知识分子,应该说他们是我最想写的一群人,我所有的写作都像是一场练习,似乎都是为了将来能写好他们。那时我甚至已经尝试着写了一两个这样的短篇,当然这遭到了某些朋友的反对,他们认为我把小镇写好就行。我万分惊讶,不明白他们为何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对此我只能一笑了之。我写作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再建一个涔水镇,令我感兴趣的始终是人。我之所以最先写了涔水镇,不过是我想写的那些人中,我最熟悉、也最有故事可讲的那几位恰好就住在这小镇上。我承认我非常顽固,当我拿起笔以后,我唯一愿意服从的就只是我的内心,甚至类似“要写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这样的话语,在我听来都是十分刺耳的。如果要套用这位歌手的句式来概括我的写作,Write What I Want To Know是比较合适的,我一直是个很自我的写作者,我写是因为我想知道更多。对这世界,我相信一定会有人怀有和我一样的好奇心,所以我在写作的时候也几乎不考虑读者。这在以前是难以说出口的,但那个下午,在那个陌生寒冷的异国小镇,咖啡馆里不知名男歌手的絮叨吟唱使写作不再神秘,他把它变得那么日常,听上去人人都有权谈论。唱这歌的人是不是也写作?就像约翰・列侬、杰姆・莫里森和莱昂纳德・科恩那样,开口是歌者,闭口是诗人?回到旅馆,我拿出电脑搜索这首歌,搜索到的东西是非常有趣的,除了加拿大本地一支叫“群星”的乐队所推出的这首歌外,有教写作学的美国教授已出了一本书,告诫人们“Write What You Don't Know”(写你所不知的),而2011年7月的《大西洋月刊》上,有作家撰了篇长文,不同的句式,同样的告诫,“Don't Write What You Know.”(不要写你已知的)满屏都是类似的大小文章。除了那位“群星”乐队的歌手说要“写已知”,其余文章都在说“写不知”。我磕磕巴巴地读了几篇后,发现他们所说的“不知”,无非是在告诫有志于写作的人不要过于依赖自己的生活经验,激发自己的想象力才是写作的关键。这似乎有点像威廉・特雷弗曾说过的,写作“不是为了表达自己,而是为了逃避自己。”是的,所有太过固定的规则都有禁锢人的危险,都需要警惕对待,“写已知”是这样,“写不知”又何尝不是这样?这让我很自然地想到了克尔凯郭尔关于诗歌的表述,克尔凯郭尔曾在一次演讲中谈到什么是诗,原话不记得了,大意是说有鸟群飞过天空不是诗,鸟群飞过天空时有鸟发出鸣叫,这鸣叫也还不是诗,什么是诗?那声鸣叫引起的回响才是诗。我读克尔凯郭尔的时候还在上大学,那时哲学尚有余热,我承认我未能完全读懂他,但多年后,在我试着重新看待自己的写作时,至少在某一点上我瞬间懂得了他。“鸟群飞过天空,有鸟发出鸣叫,”这正是我们所知的,我们能看到,也能听到,但是我们所见、所闻的,就代表了我们正经历的一切吗?我们的观察力是否足够强大,强大到能洞穿现实生活的尘嚣,去发现那更为珍贵的回响?是不是应该始终仰望天空去想象那回响?且不说这个,单就语言来说吧,现在我时常会在写的途中停下来,好奇地打量我原本熟悉的一切,包括那些我用得非常顺手的文字,看着那些方方正正的汉字,偶尔我会问自己,你真的完全懂得了它们吗?你真的足够了解你母语的奥妙吗?初生牛犊不畏虎,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我总是对自己笔下的一切充满信心,但现在,我有了畏惧心,我知道,即便是自己的“已知”,其背后也尚有无限的“不知”。有次我写下一个句子:“小金不买这个账。”我对“买账”这个词突然心生疑豫,我丢下自己正在写的东西去做追根溯源的小游戏,游戏的结果令我大吃一惊,“买账”这个词原本是个暗黑术语,随着汉代以来任官回避制度的发展,这个词一点点生成,它揭示了我们漫长的反腐又被腐的历史,不过最终它被时间洗白,正大光明地进入到我们的日常。游戏结果揭晓的那一瞬间,真让我有了被我们的“文化”淹到脖颈的感觉。学生时代学西方法律思想史,知道在希腊语和英语中,没有“正当法律程序”这样的表述,法律程序就是确凿无疑的正当程序,可是在汉语中,这几乎是一种经常性的表述,它无形中被我们的生活拓展出无数含混而不可预测的空间,只要你肯凝神端详,你就会发现几乎每一个这样的词语后面都跟着一个方阵的影子武士,这是多么令人吃惊!当我意识到我的母语是一门需要更多的智慧才能更好运用的语言时,我对自己的要求也因此有了新的变化,我不再做什么了不起的白日梦,而只是渴望做一个勤奋好学的手艺人,好奇而谦卑地面对这世界,懂得如何更好地使用自己手中的工具,知道如何辨别、选择好的材质,而且心中始终有所想望……

还有句题外话,那个唱“写你所知的”叫“群星”的加拿大乐队,他们也曾用一句话来宣传自己的音乐:“实在没什么可烧时,你就必须点燃自己。”――听上去同样就像在说写作。尽管他们是做音乐的,但写作这回事,看来他们也是真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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