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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

小编:

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各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布署,根据xx区“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会议精神,结合新中镇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基层党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要求,强化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和民主自治建设,全力打造“勤廉双优”工程,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员干部权力运行,促使干部依法办事,廉洁从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实施办法》和《xx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实施方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为载体,以完善法律、法规为骨架,以完善机制为支撑,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体系项目推进为抓手,初步形成以拒腐防变教育、权力运行监控、源头治理改革、纠风治乱,从严惩戒腐败为主要内容的体系建设。

三、建设目标

   (一)完善两大工作体系

    1、以廉政教育、制度防范、权力风险监控、源头治理防范和维护民利纠风治乱等为主要内容的预防腐败工作体系。

    2、以查办腐败行为和查处腐败案件为主要内容的惩治腐败工作体系。

(二)健全五个支撑体系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

2、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3、源头治理预防体系

4、群众利益维护体系

5、从严治腐惩戒体系

(三)构建四大运行机制

1、领导责任机制

2、整治协调机制

3、奖惩评估机制

4、工作保障机制

四、体系构架

    体系构架由三个层面构成:

1、镇党政领导班子

2、镇政府机关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3、各村(居)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辖各村民小组。

五、惩防体系责任分工

(一)总负责人

  

(二)宣传教育体系、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从严治腐惩 戒体系

   
    负责廉政教育、制度防范、权力风险监控、查办腐败行为和查处腐败案件。

协办单位: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综治办、机关党支部、派出所、团委、妇联、学校

(三)源头治理预防体系、群众利益维护体系

1、     负责财政、税收、金融、集体资产、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转让等工作。

    协办单位:镇纪委、财政所、派出所、党政办

2、    负责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土地、矿业权管理出让、转让工作;城乡规划监督;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3、    负责民政、扶贫、农业项目、村社财务管理、农业基建项目、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执法检察、村务公开等。

    协办单位:国土所、建环所、农业服务中心,农村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

4、    负责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监督

协办单位:卫生院、纪委

 (四)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

    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主要负责人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健全;土地流转中的群众利益,群众其它应得到利益的维护;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严禁在执行政策、制度、利益分配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惩防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3月22日至20xx年3月31日)

1、建立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20xx年3月22日至3月24日)

2、制定构建惩防体系方案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相关文件,印发资料。(20xx年3月24日至3月28日)

3、动员部署,宣传教育。(20xx年3月30日)

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4、宣传教育

    开展学习活动,采取报告会、座谈会、征文活动、专题培训、调研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xx—20xx年实施办法》、《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实施办法》和xx区《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20xx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1、开展廉政风险自查活动(20xx年4月1日至5月15日)。

    ①镇党委、政府机关、各办、站、所、场镇各单位、各村(居)支部、村(居)委会,要根据《xx区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对本部门、本单位权力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围绕权力运行摸清权力“家庭”,进行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并于20xx年5月5日前报镇党委。

    ②查找廉政风险点。在各项权力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围绕权力运行、绘制工作流程,在职权运行流程的环节或岗位中查找并确认廉政风险点。查找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找、群众议、组织提、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要重点对工作岗位特殊,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职责的情况;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载量权空间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控的情况;工作制度缺失,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没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履职行为失控的因素等易发问题和诱发腐败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分析、查找。

    一是查找单位(领导班子)职权廉政风险点。要重点查找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及受委托权力行使中的风险点,重点查找在政府投(融)资、行政审批、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和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工程、重点环节,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二是查找内设机构和股室站所及村居职权廉政风险点。在内设机构和股室站所及村居本身具有的职权外,村居的职权权限,进一步细化其运行流程,在流程中找出廉政风险点。

    三是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干部对照各自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具体职权行使中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确立廉政风险点。

2、进行廉政评估(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5月31日)。

    各部门、单位、各村(居)两委,对本部门、单位查找出的所有风险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其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对廉政风险点的评估,应依据风险点的关注度、影响力、涉及面,产生腐败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确定为a、b、c三个等级,a级风险度最高,c级风险度最低。

廉政风险点的等级评定,由单位干部职工群众议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初评,乡镇、街道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审定,编制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制定防控措施(20xx年6月6日至20xx年6月30日)。

    根据排查确立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研究制定防控措施,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立、修订和完善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正式启动廉政风险防控监管工作。

(二)梳理审查制度(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5日)

    要围绕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审查和清理。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进行分类登记,做好制度清理和审查工作,形成本单位反腐倡廉目录;对涉及干部人事、行政审批、投资体制、产权交易、财政等领域的全局性、基础性反腐倡廉制度,及时报镇党委。

(三)修订完善制度(20xx年6月6日至20xx年6月15日)

    要在全面梳理和审查的基础上,按照“必要、管用、行得通、做得到和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及时补缺补差,并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薄弱环节,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将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完善制度的重点,不断完善制度和规定,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20xx年6月8日将制度目录报镇党委。

(四)严格落实制度(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6月20日)

    在制度梳理、修订完善后,要将开展反腐倡廉制度,集中、公开学习、培训活动,让工作人员熟知制度,熟用制度,切实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让广大群众知晓,便于监督。并把制度汇编成册。

(五)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30日)

    各部门、单位、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要认真对照惩防体系建设总体目标任务,结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重点看本单位、部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是否按照进度完成,拒腐防变宣传教育,权力运行监控管理,源头治理预防制度执行,纠风治乱长效机制,从严治腐惩戒办法以及组织保障是否形成,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缺条补”、“块缺块补”的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并于20xx年6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镇党委。

(六)廉政风险监管阶段(20xx年7月开始)

    根据权利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落实防控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作廉政承诺。

1、对审定为“a级风险”的,在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由乡镇分管领导负责监管;对审定为“c级风险”的,由股室负责同志直接管理和负责。村(居)的“a级风险”除按规定程序监管的基础上,还必须接受上级党政班子领导的监管,其余自行防控管理监管。但《xx区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管汇总登记表》(附件5),将乡镇街道党政班子的风险监管登记情况于20xx年6月8日前上报镇党委。

    以上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第一循环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转为常规工作,每年初作出安排部署。

2、工作要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预防腐败的一项新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列为“一把手”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因查找风险点走过场、制度措施不到位,导致腐败问题发生,或发现有隐瞒、规避廉政风险点的,要按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三阶段: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一)构建拒腐防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

    重点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勤劳典型示范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分层次教育和廉政建设,健全廉政教育预警和责任机制。

    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结合“创优争先”在全镇广泛开展“争创勤廉双优组织”,争做“争创勤廉双优干部”创建活动,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城乡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机关内设机构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对象,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要把涉及土地、矿产资源、集体经济管理、社会保障、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科学制定培训规划、抓好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积极运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实效。全面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给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剖析典型案例、个别交心谈心的做法,完善城乡基层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机制。

2、推进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xx区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托城乡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农家文化大院、城镇小区等,加强农村、社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阐乐见的廉政文艺活动。抓好重大廉政文化多种建设,打造有影响力的城市农村廉政文化品牌,唱响反腐倡廉主旋律。

3、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川纪发[20xx]23号),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完善勤廉考核评价机制,培养先进典型,将“勤廉双优”争创活动作为城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常抓不懈。完善基层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深入开展基层站所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促进基层站所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建设,积极推行民事代办、民情代诉等做法,健全服务群众机制。

4、完善城乡基层干部激励保障制度。加强基层干部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要完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健全村(居)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积极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基层干部评优评先、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落实“一定三有”(定职责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制度。健全从优秀村(居)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拨乡镇领导干部制度,调动城乡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构建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监控机制

    重点建立健全服务科学发展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和完善信访提醒、信访质询、诫勉谈话、廉情分析、督查反馈,“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全面实施部门、村(居)、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设,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完善镇、村(居)、社单位的党务、政务、村务、财务等公开制度,支持和引导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把干部的用权行为置于党员群众监督之下。

5、建立健全基层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六要六不要”和“十不准”的要求,分层次制定乡镇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和村居“两委”干部行为规范。全面推行“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制度,组织基层干部按照勤廉承诺定期开展“述勤述廉”,接受村(居)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积极推行城乡基层廉情分析制度,对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情况进行动态监督。认真落实城乡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日常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监督制度,对城乡基层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6、建立健全城乡基层民主决策制度。制定乡镇党委、政府议事规则,规范乡镇党委、政府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提高乡镇科学决策水平。健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制度,推行社会公示、听证和决策反馈纠偏制度。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村(居)民议事机构运行机制,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和完善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意见》(川委办[20xx]4号),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

7、建立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要求,把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为民服务事项纳入流程化管理。认真梳理应纳入流程化管理的事项,科学设计流程,统一制作流程图,督促村级组织按照规范流程管理村级事务,并接受群众监督。

8、完善乡镇政务、村(居)务、基层党务公开制度。切实抓好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和执行工作,建立完善公开制度,坚持定期公开、建立村务民主管理信息平台等做法,让农民群众看得懂、看得清。扎实推进城乡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明确公开内容,灵活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加强对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着力推进乡镇政务、村务、农村基层党务公开规范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9、建立村监督委员会制度。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建立村监督委员会,完善村级治理机制。保障村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10、建立基层党员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和完善村“两委”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充分发挥党内、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大权力监督力度。

(三)构建源头治理改革作出创新机制

11、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乡财县管、“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建立财力向农村基层倾斜的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完善乡镇财政职能,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完善乡镇、村债务化解机制,防止乡镇、村居新增债务。

12、加强农村及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强化村居集体“三资”监管。乡镇要确定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财务预决算、票据使用、档案管理和“三资”管理等配套流程制度,全面推行村居集体资产公开承包、租赁出让等资产管理制度。

13、深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涉农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预决算等制度,规范支农资金管理和分配流程,加大对支农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提高资金效益,降低监管成本。积极探索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严格实行强农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方式,确保强农惠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14、改革城乡基层干部选拨任用制度。加大从城乡基层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力度,规范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程序,全面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直接选举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要围绕实现用制度管事管人,继续深化落实行政管理,干部人事、财政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举措,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三重一大”决策和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督等制度创新,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配套的规范和制度,健全中介结构和行业自律等方面制度,不断拓展有效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

(四)构建纠风治乱维护民利机制

15、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农业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村土地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及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健全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切实保证中央和省、市、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惠及农民群众。

16、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涉农行政事业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及其他由农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备案制、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等制度。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定期分析农民负担状况,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切实加强对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行为。

17、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管理,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等政策。规范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对违反土地管理政策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土地管理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18、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市居民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基金监管制度,规范参合农民医药费报帐结算流程,切实保障参保人利益。核查和审批制度,加强动态监管。

要围绕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改进机关作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制度;推行“三资”管理新机制,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核查、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群众评议和责任追究规定,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共享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五)构建从严治腐惩戒机制

19、切实加强城乡基层信访工作。切实加强城乡基层信访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信访监督网络。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定期下访、信访预测预警等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群众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镇、村居两级要按月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登记、建立台帐、实行季报制度。坚持实行领导包案、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和实名举报奖励等制度,认真解决农民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20、坚决查处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加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截留抵扣强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的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加重群众负担的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在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21、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要建立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制度,通过深入剖析,认真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健全监管制度。要建立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并制作典型案件专题教育片,对基层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

要围绕提高及时揭露、发现和惩处腐败的能力,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分析,廉情预警和反腐倡廉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建立跨部门信访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完善案件查办组织协调,协作配合和督办机制。及时有力查处腐败案件,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建设(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一)坚持自查自评

    梳理以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为核心内容的考核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提出问题,限期整改。

(二)坚持考核导向

    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区目标考核等一同推进惩防体系的考核评估工作,建立台帐和清单,要善于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严格考核,形成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循环机制,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坚持总结提高

    镇党委、纪委将对构建情况组织开展检查考核,认真总结各部门、单位、村(居)构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充实提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村(居)两委、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到“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惩防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责任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着重围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各界参与反腐倡廉等方面,创造性推进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惩防体系建设成效。

(三)加强督查

    各部门、各单位、村(居)两委要落实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镇党委、政府、镇纪委将定期督促检查,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先进单位评选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推进创新

    要按照“善操作、会落实、能创新”的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密切关注反腐倡廉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创新的思路、举措和方法不断把惩防体系建设推向深入。

坚持因地制宜、不拘一格,切实在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力争形成反腐倡廉独具特色的创新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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