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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对残疾人服务话语重构的策略

小编:

摘要:从社会工作视角探讨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重构这个议题,目前学界还很少论及。研究发现,社会工作关于助人自助、赋权增能等专业术语开始在国家及地方残疾人政策文件及宣传中开始频繁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了当代中国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结构。为实现这一重构意图,社会工作借助了呼吁和参与等策略。

关键词:残疾人服务体系;话语重构;社会工作。

现有的残疾人研究,大多围绕以下主题展开研究,即社会救助、教育培训、就业平等及身体康复等四个方面。这些研究无疑在促进当代中国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完善方面贡献颇大。相对而言,社会工作在重建当代中国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则往往被学界关注不够。限于篇幅,本文仅探讨以下两个议题:

(1)社会工作在哪几个方面重构了现有的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

(2)社会工作专业话语通过何种策略实现了这一重构意图?

1、社会工作对残疾人服务体系话语的重构。

1949年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作为一种依赖人与人之间关系远胜于其产品和服务的职业(专业),专业社会工作并未得到国家权力的认可。相反,在行政全能主义的冲击下,专业社会工作的职责内容大多被消解在国家民政、基层政府的具体救助、纠纷调解等民政工作当中。改革开放以后,尽管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在高校相继被重建,但社会工作专业在高校学科设置中的边缘化存在,以及毕业生极低的就业率则显示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可度仍相当低。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国家开始大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学科(专业)开始在国家制度政策设计中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而残疾人服务很显然是一个被视作最适宜社会工作的领域。研究显示,社会工作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重构了当代中国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

1.1、尊严。

社会工作的核心宗旨在于助人自助,即在社会工作者与案主的互动过程中,案主的自主性和主体性必须得到尊重。更确切地说,助人自助将案主视作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而与其具体的身份、地位无关。因此,在笔者看来,这无疑体现了社会工作对案主个体尊严的重视。众所周知,在传统中国社会,个体尊严在很大程度上属于道德伦理范畴,即个体尊严往往湮没于传统孝道和三纲五常当中。在此文化框架下,中国封建皇权时代的法律基本上是以伦理法作为制法和执法的依据.在君臣、父子、夫妇、男女、长幼和尊卑的社会等级安排当中,君、父、夫、男、长和尊的个体尊严被无限放大,而臣、子、妇、女、幼及卑的个体尊严被权力和社会所漠视。因此,历代皇权统治都高度重视与个体责任密切相关的刑法制定,而与个体尊严密切相关的民法制定则被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清末新政时期,由沈家本、伍廷芳等推动的身体法权化,第一次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纳入中国的法律体系当中,但这也未能从根本上动摇传统法律所造成的疏失,即弱势者的尊严仍未能得到根本性保障。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在国家权力的推动下,全国各地学习《婚姻法》、实施《婚姻法》,甚至在部分地区引发了一场离婚热潮。这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个体的婚姻自由和人格尊严。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在各种社会运动接连不断的冲击下,个体尊严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第38条和51条就开始对个体自由与尊严做出了明确的界定。遗憾的是,这一法律规定的执行在当代中国的社会及文化生活当中仍遇到了相当的阻力。我们不妨以残疾人为例,尽管根据《宪法》所确定的原则,包括残疾人在内的个体尊严理应得到权力、社会的尊重。然而,现实生活中残疾经常被一些人视作残废,等同于依赖.从戈夫曼的视角来看,这无疑是对残疾人个体的污名化.在经年累月的社会歧视下,部分残疾人个体也时常在不自觉中接受这种角色安排,接受内局群体的价值观。若家中有残疾个体出生,残疾个体也经常被视作家庭祖荫不足,祖先罪孽深重的结果。不难发现,这种观念具有较强的佛教因果报应色彩。如此一来,残疾人个体往往就不可避免地负有原罪,成为一个受人歧视的对象。对家庭而言,这无疑也是一件有失家庭颜面的事情。残疾人的尊严未得到尊重的现象不仅在一些家庭或地方社会存在,也时常出现在地方政府及社区的具体残疾人服务行为当中。例如,在给予残疾人救济时,救助者往往会要求残疾人个体在公众场合发言,以表达感谢之意;或者在未经残疾人个体允许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救助者对残疾人予以拍照,有时甚至将其照片放在当地的时政宣传栏当中公之于众。这些举措本意或许是出于国家及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心的体现,但从残疾人个体而言,这显然不是一个尊重他们隐私的善意举动。

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助人自助、介入而不深入等社会工作专业话语开始进入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政策话语当中。尤其在社会工作机构及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参与下,残疾人的尊严也开始被地方政府及社区有意识地加以尊重,如将残疾人照片公之于众的现象显着减少。在笔者看来,这应是社会工作对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的最大改变。

1.2、赋权增能。

长期以来,受意识形态和行政全能主义的影响,国家及地方政府习惯将残疾人视作服务的客体,而非主体。如此对待残疾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如下假设,即残疾人是受损害的、有瑕疵的,在社会上与正常人相比缺少竞争力.实践显示,国家及地方政府在此假设下所开展的残疾人服务,工作重点往往集中在残疾个体的躯体康复及物质生活需求上。相反,他们精神、社会支持方面的需求则不被重视。在服务方式上,国家及地方政府则更倾向以送温暖的方式向残疾个体提供服务。尽管这种方式可以让残疾个体获得短暂的情感安慰和存在感,却无法带来制度、文化层面的改变。更关键的是,因服务成本高、效率低,这种输血式的服务模式也越来越受诟病。

2006年对社会工作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特殊年份,学界、社会组织很敏锐地捕捉到了中共中央大力推动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这一契机,成功地将赋权、增能等社会工作专业概念成功地融入国家及地方政策话语当中。就残疾人服务领域而言,增能赋权、助人自助等专业话语无疑是社会工作对现有的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最大的贡献。这在2008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有充分的体现。从社会工作的专业视角看,增能赋权集中关注发展案主的能力,而不寻求压制性社会的直接改变。在增能赋权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予以干预、协助即可。由此可见,增能赋权、助人自助等社会工作理念不仅没有意图去推翻或颠覆官方已有的话语体系,也拒绝采用激进手段去寻求社会制度的改变。这显然与国家试图缓和社会矛盾、建立和谐社会的执政诉求具有较强的亲和性,而国家也乐于借鉴这样的专业话语来丰富自己的话语内容和行为方式。

2、社会工作对残疾人服务话语重构的策略。

话语作为社会学的关注焦点,很大程度上应归功萨基、福柯与布迪厄。然而,对话语策略最为强调的当属布迪厄。在他看来,话语权力与政治权力从来就不是两个完全隔绝的独立系统,相反,二者可以相互置换。置换的秘密在于,统治阶级将政治权威予以符号化,此时符号所携带的某种政治信息就具有了某种政治权力,符号从而进入了政治领域。若想这种符号权力能够发挥作用,还必须借助一种名为误识的话语策略。只有当被统治阶级以不言自明的态度接受这一符号时,误识才得以达成。因此,对统治阶级而言,在特定的社会现实中,强加各种现实建构原则的特定符号权力,就是政治权力的一个主要向度.

从布迪厄的论述可以发现,权力的和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采取了何种话语策略。同理,就社会工作而言,它所专有的价值理念要想进入国家主流话语体系也必须要借助一定的话语策略。这是因为,与国家通过设置议题、控制主流媒体来主导舆论话语不同,社会工作研究者及其实践者显然无法做到这一点。经研究发现,呼吁和参与是社会工作组织、社会工作研究者及实践者最重要的话语策略。

2.1、呼吁。

福柯认为,作为我们人类经验、思考、言说对象的所有社会现实都只是一种由人们在特定话语系统的引导和约束下建构起来的话语性实在.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能够被国家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所吸纳和接受,显然也是一个话语建构的过程。尽管社会工作在中国经历一个艰难的恢复、重建过程,但自进入21世纪以后,它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据文献梳理发现,目前全国已有200多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近百所高校拥有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授予资格。然而,在2006年以前,除了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社会很少知道社会工作这个专业(或学科),自然在影响官方话语及社会舆论方面作用微乎其微。2006年国家推动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这一局面才发生根本性变化。国家权力的加持为社会工作作为一项助人事业对外发声提供了制度空间,残疾人服务无疑是一个非常适合社会工作对外表达专业诉求的重要领域。

众所周知,鉴于体制、经济及国情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残疾人群体在社会空间结构上是一个被高度隔离的特殊群体。他们在大多数时间内都属于社会或社区中的他者,经常被归类为外局群体。这使得残疾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残疾人)其实并无多少呼吁渠道,导致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也往往很难得到权力部门的有效回应。而残疾人缺乏退出机制以及自我组织化程度偏低也加剧了这一困境。随着社会工作的介入,残疾人群体的物质、精神需求开始逐渐被社会所理解,网络上关于残疾人服务方式的讨论愈来愈多。在某种程度上,残疾人服务无疑成为社会工作向国家及社会呼吁专业发展空间,展示自身存在价值的重要领域。

2.2、参与。

除了呼吁,积极参与是社会工作重构我国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的核心策略。从参与的动机来看,不同的研究者有着不同的解释。例如,奥尔森曾将参与的动机归因于选择性激励赫希曼别出一格,提出社会参与的原因在于失望也有研究者将社会参与的动机归因于颇具中国特色的气.可见,对这些研究者而言,参与的动机可以源自经济利益、心理感受和民族文化。然而,在笔者看来,社会工作积极参与残疾人服务很难完全归入上述任何一类,因为其根本动机显然在于获取国家及社会的专业认同,拓展专业社会工作参与社会实践的制度及社会空间。

从参与的层次来看,参与大致可划分为决策参与、执行参与和监督参与。以何种方式参与到残疾人服务领域则充分体现了社会工作机构及其从业者的行动智慧。对社会工作而言,目前它在决策、监督层面上并无多少参与空间。相反,执行参与是目前社会工作参与国家及地方残疾人服务最为倚重的参与方式。原因在于:新中国成立以后,2006年以前,残疾人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的空间极其有限。2006年以后,这一服务格局虽已发生大的转变,但决策和监督层面的参与空间并未对外界开放。尽管有很强的参与动机和较多的参与实践,但这并不足以保障社会工作专业话语可以理所当然地被国家及地方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所接受和认可。这是因为在一些人看来,社会工作与计划经济时代所倡导的好人好事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社会服务需要购买更是闻所未闻。即使地方政府或社区大力宣传,所产生的话语效果并不会太大。

2008年汶川地震让给社会工作作为一支独立的、专业的灾害救助与灾区重建力量,第一次公然出现在公众面前。此后,每次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我们总能看见社会工作者活跃在灾害救助和重建第一线的身影。正如云南鲁甸、青海玉树等地发生的地震灾害,社会工作都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与其中。这些充满善意的举动,以及所取得的成效不仅赢得了国家的肯定,也获取了社会公众的信任和认可,从而为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进入国家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减少了诸多障碍和阻力。

3、结束语。

本文主要针对社会工作在哪些方面重构了我国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并借助何种策略实现了话语重构这个议题展开论述。研究发现,助人自助和增能赋权是社会工作对我国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的两大贡献。它在一定程度上将残疾人从同情和施舍的工具视角中解脱出来,尤其是个体的人格尊严在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中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凸显。积极主动参与到残疾人服务第一线是社会工作获取国家及社会信任和认可的关键性策略。这些参与所具有的善意经过多次累积,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社会工作的偏见,从而为社会工作重构我国残疾人服务话语体系提供了可能。

参考文献:

[1]柳拯,柳浪编译。当代国际社会工作[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204.

[2]黄金麟。历史、身体、国家---近代中国的身体形成[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93.

[3][美]芭芭拉奥尔特曼,沙龙巴尼特,郑晓瑛、张国有等译。拓展社会科学对残疾问题的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50.

[4][法]布迪厄,[美]华康德,李猛,李康译。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理论导引[M].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1998:87.

[5]谢立中。后社会学:探索与反思[J].社会学研究,2012,(1):1.

[6][美]曼瑟尔奥尔森,陈郁,郭宇峰译。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格致出版社,2014:56-59.

[7][美]艾尔伯特赫希曼,李增刚译。转变参与---私人利益与公共行动[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8]应星。气与乡村集体行动的再生产[J].开放时代,2007,(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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