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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北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瓶颈

小编:

一、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农村生活垃圾是指在农村日常生活中或为农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一)农村生活垃圾成分

分析产生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的家禽饲养逐渐减少,厨余垃圾利用率降低,致使大量厨余垃圾进入生活垃圾,这也是导致生活垃圾含水率增长的主要原因;二是农村燃料结构有了较大改变,较多的农村地区由燃煤改为燃气,农民居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提升,表现为生活垃圾中灰土含量大幅度下降。

(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产生量

(三)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方式

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主要采用两种收运及处理模式。一种是“压缩转运”模式,收运流程为“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通过建设镇(乡)压缩式转运站,转运站前端配备中小型收集运输车到各村巡回收集垃圾,运送到转运站压缩后,再由转运车运送到区(县)垃圾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另一种是“直运”模式,收运流程为“村收集→区(县)运输→区县处理”,即不建设镇(乡)一级的压缩式转运站,代之由每村建设一座垃圾收集站(或垃圾房、收集点),收集生活垃圾,存满后由区(县)环卫部门运送至区(县)垃圾处理设施处理。

二、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生量大、成分复杂、再利用率较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2014年同比增长了13.8%(见表3),超过了城乡垃圾产生量增长的平均值。同时,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发生了较大变化,生活垃圾成分以有机物成分(厨余)为主,玻璃、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物质的比例相对不大,并且随着农村的发展和建设,农村地区垃圾成分与城市地区垃圾成分趋近,无机物含量尤其是灰渣含量大幅降低,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增加对原有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的基本思路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生活垃圾成分的变化决定了前端的分类模式、中端的收运方式和后端的处理技术,农村生活垃圾物理成分的复杂多样性增加了收运和处理的难度。

(二)投入不足,设施老化,专业化水平低

北京农村的垃圾收集车、村级中转站和转运车辆的配备标准主要是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9年―2012年),由于缺乏后续资金投入,现有设施严重老化,且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流动人口占比的增加,部分行政村垃圾桶缺失或损坏严重,垃圾房(箱)的数量过少,服务半径超出国家或地方标准,垃圾收集车数量少,未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且存在垃圾遗撒现象,造成“二次污染”。同样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地区保洁员配备标准参差不齐,管理松散,专业化程度较低。转移支付给区县的农村垃圾处理经费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政策保障,各级行政部门的认识不到位,不能做到专款专用,虽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标准在不断提高,但财政的支持力度不能同步, 加大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难度,对于财力薄弱的区(县)、镇(乡)和行政村表现尤其突出。

(三)体制不顺,规划缺失,责任制难落实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不顺。部分区(县)由农委主管,部分区(县)由市政市容委主管,还有些区(县)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由市政市容委主管,保洁员队伍和清扫保洁则由农委负责。这种交叉管理的模式容易造成权责不清,不利于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统筹管理。在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上,没有制定涉及市、区(县)、镇(乡)、行政村四级管理机构的整体规划,缺乏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和体系中的各个环节。农村厨余垃圾和灰土就地消纳设施建设标准偏低,存在造成二次污染的风险。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缺乏相应的考核机制,有些区(县)收运未做到全覆盖,部分生活垃圾未进入正规终端处理设施。

三、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策

北京农村地区既是首都区域发展的空间和载体,又是首都坚实的生态屏障,农村环境状况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农村居民的健康,也关系到每个北京人的切身利益。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破除城乡垃圾管理二元结构,加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投入,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一)因地制宜,建立运行高效的垃圾处理体系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原则,制定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打破现有区(县)、镇(乡)、行政村等行政区域的限制,建立跨区域的“收集―运输―处理”垃圾物流体系,利用市场调控功能,优化配置垃圾处理资源,集约环卫运行成本,提高环境治理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形成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就近处理与区域处理相结合的设施设备布局。针对平原、山区人口分布情况,合理安排垃圾收运处理技术路线,人口相对集中的平原地区,将生活垃圾全部运到区(县)终端设施进行处理;人口相对分散的山区,建设区域性垃圾处理设施,尽可能采取就地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

针对当前垃圾处理技术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村垃圾中厨余垃圾和灰土就地处理技术的选择应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技术成熟可靠,污染可控;二是处理设施简单,易于维护;三是投资运行成本低,性价比高;四是最终产品的资源化和排放的无害化。

(二)统筹兼顾,构建运转协调的垃圾管理体系

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出发,统一协调,明确分工,建立和完善农村垃圾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垃圾管理机制。市级主管部门统筹规划,负责全市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制定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及考核办法。各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逐级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建立长效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环境卫生行业管理部门将城乡统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明确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机构,保障足够的基层管理和作业人员编制。农村工作部门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优势,作好群众工作,配合行业部门共同实现管理目标。

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农村地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的公共支出。垃圾收集、运输、中转站设施设备的建设,采取总体打包、整体立项,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农村生活垃圾日常管理运行经费由属地政府负责解决,统筹使用市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

(三)着眼长效,形成多元参与的垃圾治理体系

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需要村民个人、村集体、社会单位和政府共同发挥作用。村规民约在农村事务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不破坏环境,人人爱护环境,自觉参与垃圾分类,规范投放垃圾,不以私利接纳外来垃圾,需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能动作用,以良好的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鼓励村民自筹,以个人或集体的方式参与清扫保洁、收集运输的市场化运作,也可以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推行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支持政策,采取公开竞标、整区县打包委托经营等方式选择专业的保洁队伍或环卫公司。

研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以奖促治政策,发挥政府资金的引领作用,以奖励换取机制,以奖励促进自觉,以奖励培养习惯。对于治理效果好的村庄,树立标杆,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专门用于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庄环境改善,使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各方认识到环境也是生产力,环境也能带来经济效益。把资金用在前端的污染防控,而不是把资金用在末端的污染治理。避免形成“村民挖坑卖土、收垃圾填坑挣钱、政府非正规治理埋单”的恶性循环,而是形成“村民爱护环境、环境产生收益、收益投入环境”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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