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论文网 >> 一次失足,永远的恶人?

一次失足,永远的恶人?

小编:

尽管官方这些年加大了出监教育力度和建立安置帮教机构,但很多人出狱后,从未想过依靠政府或者个人组织的帮教类机构,他们想摆脱坐牢的阴影,而不愿以一个可怜的出狱人的身份继续活着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有个叫布鲁克的老囚犯,年轻时因犯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关进了肖申克监狱。布鲁克读过大学,是监狱里少有的知识分子,因此被派去管理图书室。他老实本分,属于元老级的“模范囚犯”。68岁那年,他终于被批准假释,重获自由。

政府为布鲁克安排了一份工作,让他在一家超市当包装员。然而,坐了50年牢,早已适应了高墙内生活的布鲁克,面对崭新世界无所适从,度日如年。他很快就精神崩溃,甚至想过再杀一个人,重返监狱。最终,他上吊自杀。

在中国,也有不少“布鲁克式”的人存在,走出监狱后,无法面对社会,选择自杀或者颓废一生,或者再犯罪入狱。曾经有一个叫赵连永的人,在还有不到一个月出狱的时候,用6块布条接起的绳子,结束了自己44岁的生命。对于这个一直在监狱积极改造的人,赵连永的家属和狱警都摸不着头脑,最后猜测:他担心出狱后无力面对债务和社会的眼光,承受不了压力,走上不归路。

监狱外面的社会,对曾经在高墙内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他们的回归之路有着怎样的障碍和阻隔?

户口簿上留有的“前科”

一次失足,永远成为恶人,成为“撒旦”,甚至不被家人原谅和接纳,这是绝大多数走出高墙的人面临的社会舆论环境。

在中国,坐过牢的人有被“贴标签”的传统。山东省昌乐县一基层监狱民警肖扬告诉记者,在2003年以前,被判刑的人户口会被迁入监狱或劳教所,被释放后,公安机关在办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少管等人员落户时,户口簿上“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一栏内,会记录下“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迁入)”字样。

2003年8月,公安部推出30条便民利民措施,其中规定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在这个利民政策下,户口簿上不再显示犯罪人员的前科记录,犯罪记录只会显示在内档上。”肖扬解释说。

事实上,这种户口簿上留有的“前科”的仍旧存在历史残留。比如,在泉州晋江打工的四川男子罗蒙,便一直为自己的户口簿上的“灰色”记录苦恼着。2002年,罗蒙犯事被劳教,解除劳教后,重新办理的户口簿上醒目地写着:“2004年6月7日,因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由福建省三明市抢夺(2.6)迁来本市(县)。”这条不良记录一直让他感觉很丢脸。

庆幸的是,如今,大多数刑满释放的人都不必担心自己的过去被普通人发现,除非自己说出来。《方圆》记者在采访因故意伤害罪被判14年的张强时发现,他毫不避讳向任何人讲述他的过去,他不在乎世人的眼光,坚信“浪子回头”的可贵。他本以为他的坦诚会换来周围人的信任,但他仍旧要面对每次面试都因他坐牢这件事泡汤的残酷事实。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过重的心理负担,同为刑满释放人员的刘杰选择隐姓埋名。远离了监狱的刘杰说,现在她过得很好。

不愿以一个可怜的出狱人身份接受帮助

29岁的李华是北京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6年,2013年出狱至今已经快两年了,没有工作,无所事事。

他告诉《方圆》记者,对他们这些出狱的人来说,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才能找到存在感,他不幸运,至今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事情做。不过,他也并非靠天吃饭。

“出狱的时候,家里帮我办了低保,每月四百块钱,勉强饿不着。”李华悄悄地告诉记者。他是单亲家庭,母亲没有工作,根据当地的有关政策,他符合拿低保的条件,但“听说只给吃一年低保,找了找关系,到现在还能吃上低保”。

记者了解到,自2005年以来,民政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生活困难,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按有关规定,也将纳入低保范围,接受社会救助。

“出来后有相关的安置帮教机构帮助找工作吗?”听了记者的问题,李华笑着回答,除了低保,出狱后,没有任何部门或者机构,提出要给自己找工作,他也不知道刑满释放人员应该享受什么“特殊”待遇。

常州监狱的监区长陈勇军告诉记者,通常,刑满释放人员从拿到释放证离开监狱开始,他们就跟社会上普通的老百姓一样,没有任何区别,可以自由地找工作,有些发达地区,会有类似安置帮教的机构,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返社会,为他们找工作提供一些帮助,但有的地方没有条件,出狱的人只能自谋生路。“各地政策不一样,大多数基层地区都没有帮教机构。”

《方圆》记者了解到,大多数帮教机构由地方司法局建立。比如,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建立“西关阳光驿站”缓冲过渡机制,针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生活来源)和陷于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两类人员”)进行心理辅导、生活困难救助等,一年来已帮助150多人,有的迷途者还转型成为志愿者。

还有一类帮教机构属于民间型的。比如,由山西青年王杰办起的“中国安置帮教网”。中国安置帮教网于2007年5月创立,是一家以安置帮教释解及服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网络平台,在当地开有摄影器材公司的王杰成为这家网站的负责人。据了解,几年来,这家网站已先后在太原一监、二监、晋中监狱、山西省女子劳教所等地连续举办十多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的招聘会,200多名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该网站找到工作。 “不想去找帮教机构,那样就永远没法跟过去说再见了。”李华告诉记者,他出狱后,从未想过依靠政府或者个人组织的帮教类机构,他想摆脱坐牢的阴影,而不愿以一个可怜的出狱人的身份接受帮助。

今年5月22日,曾轰动京城、致25人死亡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的少年刘翔出狱。当年十几岁的无知少年,经过十几年的牢狱,已迈上青年光阴。出狱那天,北京朗润社工事务所的社工去接刘翔,想带这个刚回到社会的青年去看一场话剧,沟通下感情,希望能帮助他走好出来的每一步。

但刘翔拒绝了,拒绝了所有想帮助他的组织和个人。他说,只想安静地过生活。

出监教育缺失

“不接受救助,没法面对过去,这是出监教育缺失的一种表现。”陈勇军认为,坐过牢的人,特别是在监区时间较长的人,除了长时间与社会隔绝产生的陌生感,更大的压力缘于社会制度、社会文化带来的“贴标签”现实,让他们很难以正常心态面对监外生活,对这部分人必须进行一定的培训教育。

《方圆》记者了解到,目前,越来越多的监狱开始有意识地加强出监教育环节的投入。为了让即将刑满释放的人感受逼真的“回归生活”,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例如浙江乔司监狱设立了浙江省首个出监分监狱和回归中心,让即将刑满释放的人接受出监教育。

据了解,乔司监狱的出监教育为时3个月,分两个阶段实行:第一阶段由各分监狱对刑释前的罪犯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出监教育。主要对职业技能培训获证情况进行排查,对未按要求获证的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系统学习就业知识,为罪犯回归社会后的就业谋生创造条件。第二阶段由出监分监区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教育和培训。以罪犯回归社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为出发点,对罪犯开展传统文化、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就业与创业、社交礼仪、心理健康、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教育,组织罪犯参加模拟社会的适应性培训,使罪犯做好回归社会的思想准备、心理准备、能力准备。

目前,浙江这种“监禁式―过渡式―社区式”分级管理模式的出监教育并不是独家的。早在2003年,司法部颁布的“79号令”即《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中就规定,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贯穿于监狱工作的全过程,“监狱对即将服刑期满的罪犯,应当集中进行出监教育,时限为3个月。”《方圆》记者了解到,在这种政策指导下,近年来,北京、云南、山东等多地监狱纷纷成立了专门的出监教育中心。

“现在所做的远远不够,在我国,出监教育缺的问题还很多。”陈勇军认为,我国的出监教育才刚刚开始,想要达到一定的效果还需要一个过程。以常州监狱为例,今年以前,因为经济、政策等各方面条件不具备,监狱的出监教育多是由各监区自己组织,有得监区做的比较好,会从心理、劳动技能方面给予一定指导,但总体上而言,出监教育不均衡。“2015年,监狱加大了对面临出监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即将出监的人员统一到一个监区,进行为期三个月左右的培训,内容包括从心理上怎样适应社会,从外地请专业人士给临出监人员传授劳动技能等。”

“出监教育就是走个形式,根本没有一个系统的学习,没有一点用处。”李华告诉记者,他曾经所在的监狱,并没有单独的出监教育中心,所谓的出监教育,是“临被释放前,上几节心理课,进行几次简单的劳动技能培训而已”。

在采访中,多名重返社会的刑释人员觉得,自己所受出监教育的作用微乎其微。记者调查发现,全国除了几个地区专门设立了出监教育中心,大多数地区的监狱将出监教育环节放在各自监区,出监教育没能形成体系,流于形式现象普遍存在。

“世界各国的很多经验也说明,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回归工作是一个体系工程,不仅仅是监狱的工作。”陈勇军认为,让失足者更好的回归社会需要一种合力,除了监狱、政府、民间组织的能动外,刑释人员走出社会还需要家庭、周围人等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

热点推荐

上一篇:出监教育中心:离社会一步之遥

下一篇:如何对幼儿进行德育教育论文 幼儿园关于德育教育之类的论文

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汇总18篇) 最新幼儿园小班保育员工作的总结与反思(大全1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