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论文网 >> 试谈国际法视野下的南海问题(1)论文

试谈国际法视野下的南海问题(1)论文

小编:

论文论文摘要:南海问题产生以来,我国海洋权益遭到不断侵犯,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被侵占,海域被分割,油气资源被大肆掠夺。本文主要阐述南沙群岛的归属以及如何扞卫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维护我国的海洋权利。

【论文关键词】南海问题南沙群岛海权

一、南海问题的由来 在我国的最南端,有一片浩瀚的海洋,那就是南海。在这片海域中,有闻名遐迩的南海诸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和位于东沙群岛东南方向的黄岩岛。

然而,由于某些国家垂涎于南沙群岛的丰富资源,非法占据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窃取那里的资源,严重侵犯了我国的主权,引起了问题复杂的南海问题。所谓南海问题指中国与东南亚部分国家围绕南中国海主权归属及海洋资源开发所产生的争议。

20世纪50年代以前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直到1968年,南海海域、南沙群岛东部和南部海域油气资源勘查报告由联合国暨远东经济委员会“亚洲外岛海域矿产资源联合勘探协调委员会”公布后,南海海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其中东南亚国家尤其感兴趣。同时,随着

六、七十年代对新国际海洋法的争论,导致有关国家开始争夺海权的风潮迭起,毫无疑问,这股风潮也波及到了南海地区。部分国家纷纷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进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活动,甚至向我国提出主权要求,南海问题由此产生。

二、南沙群岛的归属 海权指的是一个国家在海洋的综合性实力体系,是国家“海洋权利”与“海上力量”的统一,是国家主权概念的自然延伸。根据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拥有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原因,在属于我国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权益中,近一半存在争议,海域被分割,岛礁被占领,资源被掠夺的情况较普遍。我国的8个海洋邻国,对我国海洋国土和权益均提出不同程度的无理要求,致使我国1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遭到侵害。

但是,无论什么国家以任何理由主张对南沙群岛享有主权都是非法的,我国政府对南沙群岛享有不可置疑的主权,任何国家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一)在历史上 南沙群岛最早是由中国发现的,并由当时的中国政府进行了开发和经营,所以,我国对南海海域和南沙群岛有着不可辩驳的主权。从秦朝开始一直到明清时期的珍贵史料、鸦片战争以后我国政府为了维护南海主权所进行的一系列斗争以及二战后中国政府的态度和行动都表明,中国政府对南海海域和南沙群岛的主权主张都为获得国际社会和国际法的支持提供了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南沙群岛主权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1.国际舆论和各国出版物均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例如:在1971年,当时的英国驻新加坡高级专员说过:“南威岛是属于中国的,它是中国广东省的一部分……在二战后归还中国。

我们没有发现它被其他国家占有过的痕迹,所以说,该岛为共产党的中国所有。”在《世界年鉴》(由日本在1972年出版)有这么一段话:“中国除了包括大陆的领土外,还有海南岛、台湾、澎湖列岛及南沙群岛等。

”《世界各国区划百科全书》(美国在1971年出版)也有说道:“中国包括几个群岛,最大的是海南岛,在南海附近……另外还包括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在1956年6月的一次外交会见中,当时的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对我国驻越领事馆的临时代办李志民说道:根据我国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南沙群岛应该属于中国领土。

接着,越南外交部亚洲司代司长黎禄补充道:从历史上看,西沙、南沙群岛在宋朝时就属于中国领土。此外,越南的地理教科书在关于我国的部分写到:“从南沙、西沙列岛到海南岛、台湾岛构成了保卫中国大陆的一座长城。

”除此之外,把南海诸岛标为中国领土的出版物还有很多,例如联邦德国出版的《世界大地图集》,英国出版的《每日电讯世界地图集》,越南出版的《世界地图集》以及日本出版的《中国地图集》等等。 2.与南沙群岛主权有关的国际会议。

1955年,第一届国际民航组织太平洋地区会议在菲律宾召开。该会议通过了要求中国台湾当局在南沙群岛加强气象观测的第24号决议。

当时参加这次会议的国家(包括菲律宾和南越)代表一致通过这项决议,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此提出异议或保留意见。在对日和约会议上(1951年在旧金山召开),日本被要求放弃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1952年,时任日本外务大臣的冈崎胜男签署推荐的的《标准世界地图集》第十五图《东南亚图》把西沙、南沙群岛及东沙、中沙群岛全部标绘为中国领土。

(三)与领土取得有关的国际法制度 1.“先占”制度,指一个国家有意识的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一种占取行为,是传统国际法取得领土的一种方式。要想使先占生效,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要有占领的目的,并作出相应的表示,像国家的宣言、声明等等;而是客观上要有有效的占领,例如设立居民点、悬挂本国国旗、设置行政管理部门等等。

大量的中外历史资料表明,中国是最早发现并给南沙群岛命名的国家。中国人民在2000多年前汉代的生产实践中就发现了南沙群岛。

东汉杨孚写的《异物志》、三国时万震的《南国异物志》、东吴将领康泰的《扶南传》等书里均对这些活动做了详细的记载。通过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进行的开发和中国政府对其实施的实际管理,使我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得到了有效的加强。

自唐宋以来,我国人民就一直在南沙群岛及其海域附近进行作业,例如从事捕捞、种植等生产经营活动。除此之外,自唐朝以来,中国政府就已经将南沙群岛划入了中国的版图,到明清时期,当时的政府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

自发现和管理南沙群岛以来,数不胜数的中国官方文件、地方史志和地图都翔实记录了中国历代政府对南沙群岛实施的有效管理,并将其列入了中国版图,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至20世纪初期,在各国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对南沙群岛一直和平的行驶着管辖权。

2.“添附”制度,该制度是指因自然或人为的原因,从而形成新的土地而扩大了原有国家领土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包括人工添附和自然添附两种。由自然添附而增加的领土,国家不需要宣告或者采取其他法律行为,也不需要获得其他国家的承认,就自动合法的获得新增的领土。

而人工添附获得的领土,只有在不影响他国利益的条件下才能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

(3)条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但在岩礁周围可以划12海里领海区或者更小范围的海洋区域。我国南沙群岛高于高潮线的岛、礁、滩一共有70多个。

而周边国家通过兴建跑道、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使原来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岛礁达到符合人类居住的条件,并根据这些岛礁来划定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这些国家的行为就属于国际法中的人工添附。如果这些国家的主张和做法得到支持或放纵,它们就可以扩大自己管辖下的领海范围,为其在拓疆的实践中找到一条规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途径,而这种活动如果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那么从长远来看,它将使个别倾向于扩展领土的国家更加是无忌惮,从而使各国陷入争夺领土的恶性循环之中。

从现实来看,我国周边的临海国家对各种岛礁的人工添附和相关的资源开发行为严重侵害了我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权,所以,这种行为不应该具有改变我国这些岛屿原有属性的法律效果。这些国家妄图通过人工添附的方式取得我国的领土是不符合国际法的,也不会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3.“时效”制度。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说,时效制度就是指一国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后,经过一定时期和平行使管辖权,从而取得所占有领土主权的一种制度。

因为占有是取得他国领土,不管这种占有是善意还是恶意的且获得领土主权没有一个明确的期限,所以说时效制度在国际法上不能独立成为一项法律原则,也不能在实践中用时效制度去解决某一个具体的领土争端,这种制度的适用要取决于对某种特定情况所进行的评估,要与其他领土取得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否则将会助长国际社会中种种处心积虑的占有行为,产生更多的“以大欺小、以多欺少”的不公平冲突。根据现代国际法的标准,“通过非法的事实占领到达合法的目的”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不符合现代国际法取得领土的基本原则,这样的做法从某种程度上也会纵容和鼓励一些国家通过非法手段占领其他国家的领土。

所以,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想通过占领我国岛礁并在上面兴建跑道、建筑物等设施的方式来获得南沙群岛主权的做法是非法的,想以“事实”占领后通过“时效”制度来侵占我国领土是没有任何法理根据的,是对我国领土的非法侵占。

三、我国南海海权的维护 在坚持“主权归我,和平解决,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外交活动、国际会议、国际组织等多种方式让世界充分了解南海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中国政府的基本立场和态度,为最终和平解决南海问题打下坚实的国际基础;同时,中国要不断向侵犯中国海洋权利的国家表明中国政府的立场,不能再对这些国家的非法活动一再忍让,在必要的时候给予适当的惩罚。因此,中国应该向有关国家表明,如果大家都遵守2002年11月4日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可以实现双赢,我国也可以适当多承担一些义务,否则,中国可以重新考虑这一宣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挑起争端的国家负责。

目前,中国的海上执法力量过于分散,几个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呈“九龙治海”局面,不利于维护我国南海海权。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我国海洋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世界海洋先进的海洋管理经验,建立一个有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多部门合作的综合执法部门。

例如:可以参照美国海岸警卫队的做法,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门为主,将农业部渔政、海监等有关部门的海上执法力量加以整合,组建一支准军事力量:中国海岸警卫队,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装备,形成一支反应迅速、专业高效的海上执法队伍。 加强海军建设。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共拥有3.2万公里的海岸线,这么长的海岸线,如果没有一支强大的海军来守护,我国的海洋安全将面临难以预知的威胁。海上力量是海洋权利自我实现的工具,特别是人类进入主权国家时代,情形更是如此。

改革开放后,中国海外经济利益不断扩展,这使对外发展与缺乏远洋保护力量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南海石油资源不断被别国开采,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被侵占,中国对此无法作出有效的反应。

所以,我国迫切须要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作为维护我国南海权益的坚强后盾。

热点推荐

上一篇:浅谈社会主义民主的伦理意蕴

下一篇:如何对幼儿进行德育教育论文 幼儿园关于德育教育之类的论文

物业框架协议书物业协议大全(16篇) 最新读书三境界作文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