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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穆斯林民族地区发展稳定与东部地区的担当

小编:

摘要: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东渐”浪潮中,大批穆斯林向东部地区迁徙、流动。由于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的差别,在东部地区,穆斯林是产生矛盾、纠纷、摩擦较多的民族群体。东部地区要有大的担当,为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与全国人民同步发展上承担重要责任。担当是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社会义务。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应当在维护国家统一、边疆稳固、民族团结上作出应有贡献。没有东部的帮助,就没有西部的发展。没有东部的支持,西部进入小康社会几无可能。东部地区在经济先发展、人民生活先富起来的时候,要与西部少数民族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经济发展成果。

关键词:西部发展;东部担当;迁徙流动;共同繁荣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86(2014)01-0090-06

西部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聚居最多的地区。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回族1058.6万,维吾尔族1006.9万,还有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10个穆斯林民族人口合计2314.2万。其中,回族是除了汉族以外,在中国体现大分散小集中特色,换言之居住最广泛、最分散的民族。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东渐”浪潮涌动。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西北地区的回、维吾尔、撒拉、东乡等民族穆斯林,大批地向东部地区迁徙、流动。由于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生活习惯的较大差别,在与东部地区政府管理部门及原住民的接触中,穆斯林群体是产生矛盾、纠纷、摩擦较多的民族群体。

一、东部地区面临西北穆斯林大量涌入的压力

近10年来,东部沿海地区外来务工人员中,少数民族人数占了相当比例。上海市2011年全市人口2347万人,其中外来流动人口935万人,按第5次人口普查8.4%比例推算,外来少数民族在70--80万人之间。江苏省“七五”期间仅有少数民族人口17万人,到“九五”期间56个民族俱全,本地少数民族人口35万人,外地来苏的少数民族有60多万人,两者相加共100万人。少数民族中,善于经商的回维等民族穆斯林又居较高比例。若以东南沿海地区5个省市(广东、江苏、上海、福建、浙江)为例,外来穆斯林人数持续快速上升,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当地穆斯林自然在增长速度。广东省在20世纪80年代初,只有穆斯林6700多人,到2000年,由于外来人口的增加,已达28000多人。此后,到广东经商、务工、居住的外地和外籍穆斯林急剧增长,目前穆斯林总人数已超过17万人,其中本省户籍人口只有2万人左右。广州市目前有3万多名穆斯林,其中本地户籍人口1万余人,外地穆斯林2万余人。江苏省全省穆斯林民族常住人口约17万多人,近年来,外来穆斯林人口急剧增加,全省统计有10万多人,并以每年2万人的速度递增。仅南京市目前领取暂住证的外地穆斯林就达到5.3万人以上。上海有本地穆斯林59000多人,外来穆斯林4万多人。福建有本地穆斯林3000多人,外来穆斯林15000多人,浙江省有本地穆斯林20000多人,外来穆斯林约38000多人。一些年轻的移民城市,典型的是深圳、义乌等,历史上几乎没有穆斯林,但近年来外来穆斯林人口大量涌入,急剧增加。例如深圳市现有穆斯林人数已达5万多人。以上统计,五省市本地穆斯林约为27.2万人,约有外来穆斯林34.3万左右,而且外来穆斯林还在以每年数万的速度增加。江苏省民委反映,面对西部少数民族的大量涌入江苏,民族工作部门表现为四个准备不足:思想准备不足、政策法规准备不足、工作对策准备不足、工作手段准备不足。

东部地区的人们,尤其是相关管理部门的同志,以往多对西部流入人员表现出“纠结、无奈”的复杂心态。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户籍制度管理的宽松,出于谋生的需要,西北地区少数民族大量涌入东部沿海地区,带来了劳动力,带来了服务,促进了东部地区的活力与繁荣昌盛。这为我国国内各民族提供了更多的交流机会,有助于加强民族问的团结,这肯定是有利的一面。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管理上的诸多困难与问题。两北地区少数民族尤其是穆斯林进入东部沿海城市后,在当地人眼中,这些乡下人普遍存在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服从城市管理执法、不讲究卫生、超计划生育等陋习。同时也对城市的住房紧张、环境卫生恶化、交通事故增多、犯罪率提高、医院学校压力加大……等社会问题起到了“雪上加霜”的作用。

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是,在一些东部沿海地区领导或具体管理部门同志那里,正面的评价较少。研究中发现比较普遍的心态通常是:

1.若隐若现的社会歧视。例如,有学者指出:“之前的城市民族工作有一个误区,即把外来少数民族看做是给城市管理带来麻烦的一个群体。”西部少数民族尤其回族、维吾尔族、撒拉族、东乡族……进城务工谋生人员,在一些同志眼中,几乎都是一些比较“麻烦”“头疼”的民族,是“令人生厌”的群体,是“诸多麻烦的制造者”。管理部门――公安、城管、卫计等部门,感觉外来人口大幅增加了本部门的工作量,他们更对涉及穆斯林的群体性事件头疼――例如,西北穆斯林群众生性抱团,一遇执法,往往会集体抵制,每次有城管部门来纠正违章摆摊设点,便极易发生纠纷。西北穆斯林一呼百应,短时间内聚集大量人员,甚至不惜暴力抗法。个别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西北穆斯林群众表现为明显的社会歧视性――有的公开表示不欢迎态度,希望西北来的穆斯林进城务工人员越少越好。对其中诸如乱设摊点、露天烧烤、超界营业等等,通常采取同追堵截的方式,甚至动用行政或经济手段驱赶之。

2.偏见防范的管理思维。还有一些领导存在比较普遍的忧虑,认为进入东部地区的西北穆斯林,带进了宗教的“传播”“渗透”等问题,对于当地的社会稳定构成威胁。他们认为只有加强政治控制才能保障国家统一,只有加强社会管理才能保持社会稳定,只有单纯依靠行政安排才能有效地保障少数群体的权益。这种认识出发点同然是好的,但却忽视了少数民族在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上的选择自主性。管理部门对于穆斯林出于防范、居高临下的心态,较多管制,较少服务意识。 3.对外来人“融入、融合”的焦虑。有的管理部门的同志虽然改变了对穆斯林的排斥态度,但着眼点义跨越到问题的另一角度。他们虽然能够正视西北穆斯林大量涌入的现实,但他们不理解、不习惯西部穆斯林的民族性格、生活习俗以及宗教信仰,他们急于改造西北穆斯林进城务工群众。期待把城市打造成“文化大熔炉”,用所谓“现代文明…‘城市文明”尽快磨灭穆斯林的文化特征,使他们尽可能快地与当地人融合、与当地民族融合、与当地文化融合。例如深圳有关政府部门的官员对回、维吾尔等民族穆斯林来到深圳,通常视为是“散居的大方向”,但当着穆斯林在深圳形成小聚居――扎堆聚集居住格局时,则被视做“逆向集中”。他们不理解穆斯林群众为何喜欢“扎堆抱团”“同族聚居”的深层民族心理。甚或认为这种“同族聚居”,具有“保守、排他、封闭的特征明显”。“经济、社会融入的困难,进一步导致少数民族在心理上无法融入当地社会,不能形成对所住城市的认同与归属感”。甚至“强化各族群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进而导致族际关系紧张”,提出要“引导他们融入当地社会”,“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东部地区城市”。有的研究报告题目,干脆就是《流动、融合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人口流动研究》,关键词明确指出少数民族地区人口流动有利于民族交流与融合,也是一种典型的促进“民族融合”的思路。

4.涉及经济的纠纷、摩擦、矛盾的客观存在通常视为不利当地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较多的事实证明,现在在东部沿海地区现实社会中经常发生的西北穆斯林与当地人的一些摩擦与纠纷,除了少量文化冲突外,较多是缘起于经济活动方面的竞争,换言之是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冲突。最具说服力的是,在如今东部沿海省份,所谓每年发生的有关穆斯林民族与当地人的个体或群体之间的纠纷与矛盾冲突中,较多是由不同民族成员或群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和与经济利益有关的问题所引起的。以往都是把这些纠纷与矛盾列入“民族问题”,其实是明显不妥的。

二、西北穆斯林对现代化城镇化的态度积极

一些同志主张积极推动西北少数民族在东部沿海城市的“融入”“融合”,本意上可能不是强调“民族融合”,所以我们无意对他们的观点提出苛责。不过在“融入”“融合”这些概念问题上,作一些分析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现时,与民族学家们不常提及,但被一些政治学家、历史学家津津乐道的“民族融合”现象,其实是历史上曾经发生的民族同化现象――尤其是“自然同化”现象。学术界一般认为“自然同化”理论中所隐含的假设是:同化的过程就是少数民族(自动)放弃自己的文化和价值观,从而接受主流的文化和价值观的过程。现在有一些人天真地相信,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现代传媒的普及以及各个民族群体间交往的增多,民族差异将逐渐消失,民族同化将不可避免。但现实的具体情况,却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尽管随着现代化的到来,民族群体间交流、交往,的确比以往明显增多,不同民族群体之间在文化上确实发生了某种程度的同化现象,民族群体间的文化差异在某种程度上也有逐渐消失的趋势,许多从前不同的生活方式也呈现逐渐趋同的趋势,但是,“族群的边界依然存在,文化上的某种趋同并没有带来族群差异的消失,族群群体情感认同的重要性依然如故”。以亚裔的华人为例,欧美国家的唐人街就堪称最明显的例子――经过几十年、上百年、数百年时间,那里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所谓“华人”的融入问题。据说有的华裔老人至今不会说英语,长期居于唐人街里,与外界不相往来,依然保持传统生活。这种情况,在欧美国家的阿拉伯穆斯林中,也体现得十分明显。阿拉伯裔穆斯林近现代以来大量涌入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他们的后代已经熟练地使用移入国家的语言,很多人从外表来观察,已与移入国家的居民无甚大的差异,但其宗教信仰没变,一些文化习俗与生活习惯等,依然保持着穆斯林的特征,妇女们的服饰也保持着阿拉伯的传统。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主要标志,不同民族的差异主要是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不可能是纯而又纯的。各民族之间必然会有交流,有交流也就必然会有互相影响、互相借鉴,各民族在相互交往和联系的过程中,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地发生文化渗透现象,也不可避免地会经常发生文化之间的碰撞。由于文化的差异,每一个民族又都本能地具有保卫本民族文化的意识或行动,这就必然会引起不同民族之间相互排斥的“文化冲突”。这种所谓的“文化冲突”,其实是人类发展历史上司空见惯的现象,无须大惊小怪。

现实生活中,传统偏见的确影响民族关系。各个民族无论大小,民族之间的传统偏见往往根深蒂固一时难以消除。再加西方世界借助强大的经济霸权、军事霸权而派生出来的文化霸权,通过各种媒体对“伊斯兰”“穆斯林”进行妖魔化宣传,世界各国的受众每天看到的但凡有关“伊斯兰”“穆斯林”的新闻,都大多与恐怖主义暴力事件有关,甚至殃及中国穆斯林也被国人产生深深的偏见与误解。

西部的穆斯林大量涌入东部城市以后,“往往以民族、宗教、地域和职业为纽带,结为利益群体,有着相对固定的生活圈和交往圈,容易游离于主流社会以外,与其他民族形成隔膜”。这种隔膜,尤其表现在西北地区回、维吾尔等穆斯林上最为明显。新疆维吾尔族在内地就学、打工、开饭馆、卖切糕、卖葡萄干等,聚族而居,形成了一个相对孤立的小圈子――如过去在广州的三元里、北京的魏公村以及现在的义乌等地“维吾尔族村”。当地人看他们,“特有的相貌特征加上整天在一起,让人感觉他们自成团体,毫无民族团结的意思,引起当地人反感。”“有些地方的人甚至在街头看到新疆人,都要躲远点。如此环境之下,恐怕很难有人再对维吾尔族人说好了”。毋庸讳言,在东部沿海一些地方,的确由于极个别人的缘故,损害了新疆维吾尔族穆斯林整体形象。加之媒体对新疆三种势力的宣传,导致国人谈“维”色变。在东部一些大城市相当普遍地发生了针对藏族、维吾尔族人员的整体性歧视行为(如网民漫骂、出租车拒载、旅店拒住、机场歧视性安检等等)。这些歧视行为的背后反映的是某种国人整体性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大民族主义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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