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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十四篇)

小编:zdfb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一

供应方: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_____

二、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泵送按合肥市当月信息价下浮个点,非泵送砼在当月实际交易价的基础下浮10%,再减20元/m?。

2、约定事项:

s6抗渗加10元/m2;s8抗渗加15元/m2;s10抗渗加18元/m?防冻剂加10元/m2;早强剂加10元/m2;细石砼加10元/m2;膨胀剂加10元/m2;如需抗裂纤维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费2元/m2。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图纸含量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一周内确认供应量,在每月30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金额,则认为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购方在浇筑混凝土5000m2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二次结构、屋面、楼地面等累计达20m3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以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发生的量按此次单车计量为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等执行。

2、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所产生的一切因砼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万分之计算,并承担乙方为实现责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乙方聘请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时内,应书面形式或电话预约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根据_____与上月相比增加或减少_____%进行混凝土单价调整。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相关部门查验及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备案存档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外加剂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粉/液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吨/元)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百十元角分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

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三

合同号:

出卖方:

买受方:

为确保买受方工期顺利完成,维护双方共同的合法利益,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方承建河北省霸州市皇冠海鲜酒楼--日本屋建造工程,出卖方须按照以下约定向买受方提供该工程商品混凝土。

二、出卖方提供的产品名称,型号,价格,必须符合以下约定。

1、商品混凝土级配为c30。

2、水泥为早强硅酸盐。

3、掺加早强外加剂、抗冻外加剂。

4、混凝土供应尽可能为当天上午9时左右运输到施工现场,并配置泵送车。

5、混凝土试块由买受方指定车次,出卖方制作,买受方养护并按规定送测试中心试压。

6、以上1——5条组成为合同单价。

7、合同单价为:375、00元/m3(含税费)。

三、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和异议期限;按国家质量技术要求及国家标注执行,异议期为工程结束45天。

四、砼量计算方法及合理损耗:按出卖方发货单计算用量,买受方有权不定车次跟车抽检作为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供货结束后次日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出卖方确保质量并及时供货,如违约则承担全部责任,并每天按未付款的3%收取违约金。

(2)买受方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如违约则承担全部责任,并每天按未付款的3%收取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为确保出卖方及时供货,1由买受方提前一天通知供砼数量、部位及等级。2指派专人验收及卸料。3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及车辆安全。

九、每月22日结算当月砼发生量,并委托签字认可。

十、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交易完全结束后自动解除。

十一、其他商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四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

2、 施工单位:

3、 工程名称:

4、 工程地点:

5、 运输距离:

第二条 方量约定 甲方认可乙方为本项目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土唯一的生产厂家、本工程所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约80000立方全部由乙方提供。

第三条 单价(单位:元/m3)

1、p6抗渗增加/方,p8抗渗增加/方;

2、如甲方提供膨胀剂则乙方负责添加,另收人工费10元/方;如甲方无指定要求由乙方采购膨胀剂,则膨胀混凝土的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另增加25元/方;

3、细石混凝土、早强混凝土、水下混凝土价格在同强度等级混凝土基础上各增加28元/方;

4、运送范围超过15公里,每公里加 元/方;

5、有其它特殊要求而本合约未约定的混凝土价格另行商定。

第四条 汽车泵的使用 如由乙方提供汽车泵,则泵送费为37米泵车 元/方,47米泵车元/方。泵车每批次泵送方量不足50方的按50方结算泵送费,运距超过15km的另行协商。如甲方确认以上价格即视为认可乙方为本项目汽车泵的唯一提供方,如使用其他泵车则为违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当次总额的两倍作为赔偿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购物定金200万元整,乙方在送货达400万元时,甲方再支付200万元,以后乙方每送200万元货物甲方支付200万元整,全部主体结构封顶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需付清货款,以后货物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7日前付清上月款项。

第六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资料

混凝土强度合格判定方法:以标准法取样养护,所得28天轴心抗压强度为判定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唯一依据。

第七条 验收方法及期限

乙方混凝土送达后,甲方需在40分钟内完成取样及坍落度检测,并保证在50分钟内卸料完毕,并派指定人员对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签认。若超过此时间,乙方不负任何质量责任。若甲方卸料完毕后未在发货单上注明卸料完成时间,视为超时。

第八条 计量方法及签认

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并把混凝土方量标注在每车的出厂随车单上,甲方可随时过磅抽查,如有不符,以抽查的平均数作为该批次的每车混凝土的方量进行结算。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重量在正负3%以内属正常。

第九条 各方责任

甲方:

1、 本工程在合同未解除前不能使用其他混凝土厂家的预拌混凝土;

2、 保证按合同及时支付货款,如违约,甲方按应付货款额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 提供混凝土月需求计划,并按工程进度提前48小时将日需求量通知乙方(月需求计划作为本合同副件),具体的浇筑部位、需要混凝土的时间、数量等要求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遇乙方生产任务紧张与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相冲突,可适当调整送货时间,其余时间保证及时将混凝土送到甲方工地。

4、 保证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输车行走道路畅通,足够的照明与用水,混凝土运输车卸料期间除乙方司机责任由乙方负责外,其余一切安全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5、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泵送设备则甲方负责设备进退场过程中的装卸、安全保障及管道布设清理保管工作,如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6、 甲方应遵守国家、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 甲方连续30天不使用乙方的混凝土,则视为本合同履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全部款项。

8、 甲方应该将混凝土货款直接支付到乙方的帐户上。若甲方将货款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必须凭乙方出具盖章的委托收款函支付;若甲方向个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应付货款,则甲方必须凭乙方出具盖章的收款收据支付。否则,乙方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

1、 应对混凝土所需的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 应按甲方所报使用计划按时按量供应混凝土。

3、 混凝土在路上的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运输车抵达交货地点后,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迟延履行的,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按照上述约定及时供应混凝土。

4、 及时向甲方提供砼相关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支付每笔应付货款。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乙方 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直至甲方支付完应付货款,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双方合同未履行完毕或未解除合同前,甲方如使用其他混凝土厂家的预拌混凝土,则应立即付清欠款,并按合同总额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违反本合同相应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负责方负责。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发生纠纷时,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4、乙方若未能按甲方计划及时足量供应混凝土,或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的误工返工及机械闲置损失由乙方双倍承担,同时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造成的甲方损失(包括甲方向工程发包方的工期延误赔偿),按实际损失金额的15%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提供混凝土,由乙方实验室在混凝土出厂前取样,按标准法养护,以28天抗压强度为评定混凝土是否合格的标准。取样、养护、试压过程甲方可派人监督。

2、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时对乙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双方在工地现场的取样为混凝土实际强度参照值;混凝土结构成型后进行的超声波、回弹、抽芯等检测可作为检验本工程混凝土施工、养护质量的方法。

3、 泵送混凝土前后疏通管道所使用的水泥砂浆,应按实际使用量与同强度等级混凝土以相同价格结算。

4、 如遇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混凝土生产成本变动时,双方应协商调整混凝土价格。

5、 甲方指定 、 为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混凝土验收人,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对,甲方指定的验收人的相关行为视为甲方行为。

6、 非乙方公司书面授权,乙方业务人员单方面的口头或书面承诺均不能视为乙方公司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所用混凝土供应完毕,货款结清后此合同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 业务代表: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五

xx年9月1日,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当日立案。

该案与(xx)西铁执字第32号案系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均系同一人,诉讼标的为同一标的,由于(xx)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分了两个阶段,所以申请人分了两次向我院申请执行。承办人将两案合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xx)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于次日前往被执行人处向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该公司负责人马均利来后,其强调外面拖欠他们公司有3200余万元的债务,拖的公司现在经营困难,本来用于还债的钱由于没到位,所以无法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被执行人答应一旦有货款到账就履行。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20万元后,就再不履行,由于被执行人未能全面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其银行存款,并将44万元存款划至法院账户。共计到账66万元。将32号案件的执行款567495.8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至此,(xx)西铁执字第32号案强制执行终结。

对于(xx)西铁执字第35号案的500000元执行标的,承办人多次到被执行人处执行未果。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向我院提供了其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到期债权人民币40万元。本院于xx年9月24日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达了履行债务通知书。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对40万元到期债务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按通知履行义务。我院于xx年11月3日裁定,决定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强制执行,次日向第三人送达了强制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经过对第三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xx年12月8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到期债务40万元。承办人随后从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将剩余执行款及迟延履行金20xx元追回,共计502000元。已将执行款50200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执行第三人债务执行案件,其典型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用自己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欠债务时,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在执行这类案件时,应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到期债务。如果第三人提出异议,法院则应进行审查,审查中异议不能成立和在通知后没有提出异议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通过对以上法条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本案中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后,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没有履行能力,但在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中发现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有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一笔到期债权。此案具备了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首要条件。

其次,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是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方可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此不得主动通知第三人履行债务。本案被执行人在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至此,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两个重要条件已经达到。此后法院依法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

第三,法律规定十五日内第三人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债务的,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执行。此案法院在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其在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但又不履行其债务,故法院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反映其与被执行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明晰,要求法院暂缓执行。本院合议认为法院在强制执行前已经书面告知第三人有十五日的时间向法院提出异议,因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受理审查案件的实体问题,故若第三人在十五日内提出了异议,则该代位执行程序终结。但本案中第三人未在法定期间向法院提出异议,因此本院应继续强制执行,对异议不做审查。

代位执行制度是民法理论中为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一种制度,由于这一制度具有在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的情况下,扩大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的范围,在判决书所确定的执行对象以外,依据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案外第三人的财产,从而不仅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也有利于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六

需方:_____________(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1.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_____________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

1.2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

2.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2.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

2.4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

2.5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

2.6总高度:_____________

2.7运距:_____________

3.1商品混凝土单价: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

3.2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3.2.1合同总数量暂定为_____________;

3.2.2合同总价款暂定为_____________元。

3.3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单价内。乙方承诺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4.1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14902-、《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1304-。

4.2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

4.3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4.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____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5.1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2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

5.3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5.4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

5.5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5.6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1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6.2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

6.3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7.1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7.2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7.3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7.4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

7.5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____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1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

8.2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8.3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4甲方应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5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9.1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

9.2支付节点及比例:

9.2.1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____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____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____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____日内结清余款;

9.2.5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9.3结算:

9.3.1主体封顶后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9.3.2主体封顶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9.3.3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____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10.1甲方责任及权利

10.1.1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10.1.2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10.1.3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

10.1.4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乙方责任及权利

10.2.1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10.2.2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10.2.3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5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11.1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2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____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

11.3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争议的解决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3.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13.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七

买受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付款时间、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但甲方接受了乙方的货物或服务,应视为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服务,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依照本合同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本合同条款、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文件、电子邮件、传真文件等。

第二条 甲方施工的工程及使用混凝土情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供货数量:

2.4 浇注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单价、预计数量

3.1混凝土价格

序号

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

单价(元/ m3

预计数量(m3

金额(元)

1

c25

<

m3以送货单送货数量为准

按实计算

2

c30

<

3

c35

<

4

c40

<

5

c45

<

6

c50

<

备注

若工程设计需要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水下混凝土、在预拌商品混凝土中掺入早强剂、抗渗剂、膨胀剂等外加剂,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承担增加材料费元/ m3

3.2泵送费:以上表中单价不含泵送费;若需泵送混凝土,汽车泵加价 元/ m3,地泵加价 元/ m3。

3.3泵车出场费(每次浇注量在100m3以下):汽车泵出场费 元/次;地泵出场费 元/次。

3.4砂浆费: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润管砂浆,不收取砂浆费。乙方配送润管砂浆,砂浆费按照供货混凝土价格收取。

3.5单次浇注时,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应计划数量,导致乙方车辆载重量低于8 m3/车,乙方同意一次不收运费;若导致两次载重量低于8 m3/车,按8 m3/车收取。运输里程在15公里以上的工程,运费按20元/ m3,,超出15公里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公里运费加收1元。

3.6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泵车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在1小时后(从车辆抵达施工现场开始计时)才开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迟施工车辆等候燃油费100元/小时。

3.7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必须在90min(从车辆出搅拌站开始计时)卸载完运输车辆所载全部混凝土,以确保混凝土质量和运输车辆安全,混凝土中掺缓凝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办法

5.1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

按乙方“送货单”数量为准,以体积计,以m3为计算单位。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混凝土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若抽检中发现实际数量与施工配合比量之误差,超过国家计量允许范围(按gb/t14902-20xx标准为±3%),按gb/t14902-20xx相关规定以抽检误差比例从本批次中扣除。

5.2预拌商品混凝土结算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和支付货款:

①以现金方式即时结算。

本合同内货款以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结算和支付。

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向乙方送货之前,乙方将当期或当次应付货款足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方式足额缴至甲方财务人员处(以甲方银行进账单或财务收据日期为准),甲方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根据乙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送货、交货。

乙方应当提前 小时向甲方下达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且应当在下达供货计划前足额付清货款。在乙方货款没有到账之前,甲方有权拒绝送货。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供货计划和交货地点或给甲方准备时间不够 小时的,甲方可以相应延迟送货时间,若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②月结。

合同履行期间的每月25-28日为对账结算日,双方确认当期供货总量及应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应付款项足额支付给甲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或转入甲方指定帐号。

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应按应付未付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15日,甲方可以暂停供货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预付款结算。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向乙方第一次送货之前一次性预付货款 万元,该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或乙方委托收款的财务人员处(注:预付货款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 万元整)。

甲方根据供货数量相应扣除乙方预付货款金额,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低于 万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足;当乙方预付货款存量金额不足 万元时,甲方有权停止送货,待乙方补足预付货款存量金额至 万元或以上时,甲方再重新送货。

合同履行完毕、解除或终止,乙方预付货款扣除应付货款还有剩余的,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6.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填写统一格式的“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提前7天),并注明准确的开盘时间,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24小时重新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2甲方免费提供和负责输送混凝土所必须的电源、照明、水、临时清洁车辆、场地等;协助泵车的进出场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铺设、迁移、加固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周边城管、环卫及交通事宜;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牢固、公路沿线电线高度必须保证4.2米以上,否则造成的电线受损、障碍物受损均由甲方承担;如需占用公路,其审批手续和安全监护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6.3商品混凝土运到现场后,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和物、注水等,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6.4乙方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的要求,运送商品混凝土到施工现场后,即完成对合同标的交付。甲方应自行雇请人员按照正常时间把混凝土卸完,自行及时组织浇注和振捣及抹平收面,不得提前拆模,因未及时组织浇捣,提前拆模引发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5甲方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6甲方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作混凝土试件和提供标准养护。

6.7当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时,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验收并在运输单上签字。

6.8润管砂浆不得当混凝土使用和浇注到工程结构中,因私自浇注到工程结构中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同时浇注时,不同强度等级的转换由甲方负责,并指定不同强度等级的入模地点及时间。

6.9甲方承诺本工程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土,必须全部使用乙方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甲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6.10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付清混凝土货款。

第七条、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预拌商品混凝土。

7.2乙方收到“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捣需要。

7.3乙方应按照“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要求,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试验,并向甲方及有关质监部门提供水泥、砂、石等材质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单。

7.4乙方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市现行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标准,并将出厂检验的预拌混凝土强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

7.5因乙方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违约与索赔

8.1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出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2违约与索赔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后,必须履行本合同。若单方面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 万元( 元)。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之日生效。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后,乙方将有关资料全部交付甲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手写和更改无效。买受方凡采取现金支付的,由出卖方出具盖有出卖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买受方的付款凭证;买受方凡采取转帐支票支付的,买受方应将款项支付到收款方为“ ”或本合同个人账户,且以款到出卖方账户为凭据。

第十一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拌商品混凝土使用说明书》一份,甲方已签收。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现场收货人: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帐 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八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钢材加工、储藏车间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结构:钢架结构

建筑规模:5000m2

施工部位:车间地坪、路面、消防通道

强度等级:c25

施工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实际供应时间以工程进度为准)。

混凝土用量:(以实际施工砼量为结算依据)总建筑面积:1200 m2。等级报价:330元(每立方)

输送方式:砼车

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确保混凝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以及混凝土供应的及时性、连续性的要求。混凝土试块及技术资料留置方式:混凝土试块的留置,由甲、乙双方试验员在施工现场共同留置,在各自的试验室进行养护、试验,并由乙方提供混凝土试验资料。乙方只保证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质量,如因施工、养护等原因造成的构件强度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用车载计量,乙方车载量以甲方现场签收数量为准,甲方指定专人现场签收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是结算的唯一凭据,混凝土结算单挂账、付款的唯一凭据。每打一次混凝土,甲乙双方核对一次,甲方可采取地磅称量、体积测试或派人到乙方单位监督,若发现量差,由责任方承担。

结算:每月25日双方核对上月完成工程量并办理结算手续。

付款:甲方在消防通道、三个车间、马路打完硬化后支付拾万元,剩余款项止_________年春节前付清。

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提供本工程设计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设计委托单、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混凝土以及混凝土施工需用量计划表。计划表应注明混凝土强度等级、使用部位、数量、有无其它特殊要求等内容。施工前甲方应保证现场施工环境符合设备和人员安全,并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免造成质量问题。

2、每次混凝土浇筑前,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发混凝土生产通知单,通知单要注明浇筑时间、、施工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要求等内容,由乙方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3、在混凝土浇筑全过程中,派专人负责现场双方的配合工作,并做好乙方供货质量与数量的检测和签认等工作。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担。

4、商品砼的验收从生之日起28天后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

5、合格执行中甲方应按约定及时结算并按时付款。结算书送达审核超过五日,即视为认可,若不及时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混凝土供应,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拖延一天按拖欠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倍支付迟约补偿金。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组织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勘查现场、确定施工方案。

2、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确保各种原材料的质量和计量,整个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控制,混凝土坍落度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如超过标准甲方有权予以退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生产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必须保证质量合格,如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混批(各等级混凝土用错部位)造成构件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4、在施工中,乙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的及时性、连续性,若因乙方原因或违约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乙以方应密切配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和单方解除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合同约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单违约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所商定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

汉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九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1 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

税务登记证号:

1。2 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址:

2。3 建设单位:

2。4 结构形式:

2。5 建筑面积:

2。6 总 高 度:

2。7 运 距:

第三条 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3。1 商品混凝土单价:

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

3。2 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3。2。1 合同总数量暂定为 m3;

3。2。2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3。3 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单价内。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4。1 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4。3 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4。4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铜川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第五条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

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2 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mm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

5。3 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5。5 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xx;

5。6 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混凝土预拌和运输

6。1 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6。2 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

6。3 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7。2 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7。3 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7。4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

7。5 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铜川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签收

8。1 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8。3 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4 甲方应派专人 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5 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

9。2 支付节点及比例:

9。2。1 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56日内结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9。3 结算:

9。3。1 主体封顶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8。3。2 主体封顶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14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0。1 甲方责任及权利

10。1。1 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10。1。2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10。1。3 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责任及权利

10。2。1 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10。2。2 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10。2。3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5 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

11。3 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13。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十

需方:浙江华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萧储(20xx)36号地块华成河庒第二标段

供方: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 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 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平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 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3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0.000,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0.00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0.5%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平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邮编: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十一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1 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

税务登记证号:

1.2 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址:

2.3 建设单位:

2.4 结构形式:

2.5 建筑面积:

2.6 总 高 度:

2.7 运 距:

第三条 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3.1 商品混凝土单价:

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

3.2 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3.2.1 合同总数量暂定为 m3;

3.2.2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3.3 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单价内。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4.1 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4.3 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4.4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铜川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第五条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

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2 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mm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

5.3 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5.5 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xx;

5.6 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混凝土预拌和运输

6.1 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6.2 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

6.3 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7.2 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7.3 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7.4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

7.5 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铜川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签收

8.1 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8.3 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4 甲方应派专人 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5 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

9.2 支付节点及比例:

9.2.1 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56日内结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9.3 结算:

9.3.1 主体封顶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8.3.2 主体封顶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14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0.1 甲方责任及权利

10.1.1 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10.1.2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10.1.3 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责任及权利

10.2.1 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10.2.2 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10.2.3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5 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

11.3 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13.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十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十三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

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

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

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

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

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篇十四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混凝土的等级及单价

备注:如使用特殊外加剂费用另议;每个等级差价10元/方;此合同价格为泵送价格,非泵送混凝土单价每方下浮10元,另混凝土重量要确保2380公斤/方。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甲方误工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浇筑之日起4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到场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

6、混凝土强度标号以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依据。

7、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

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塌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中采用的砂子应全部使用河砂,不得使用海砂,如因使用海砂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条货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暂供货一万立方,甲方供货累计一万方后,每供货一千立方结算一次(按一千立方结算),剩余货款待工程竣工结束后一个月内,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结清。

2、本合同项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即时付清未结货款。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乙方可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抱要求。非主要干道的畅通问题由甲方负责。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盐城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

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要求送货或中途供货停止,每延迟一小时承担甲方误工工资5000元,以此类推,如发生二次以上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合同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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