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范文网 >> 最新队员意见 意见书(大全7篇)

最新队员意见 意见书(大全7篇)

小编:文锋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队员意见篇一

——关于改进食谱、提高早中餐质量的意见书

尊敬的家长: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任何时候,吃饭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是身体健康的保障。

一日三餐,餐餐重要。尤其是早中餐,每一餐的成败都会影响一个人半天乃至一天的工作学习状态。古语说:“早吃好午吃饱晚吃少。” 早中餐必须吃饱吃好。

怎样才算吃饱吃好呢?这里面大有学问。吃饱吃好,并不是要餐餐鱼肉,顿顿山珍,而是要荤素搭配,粗细均衡,红黄绿白黑协调,干湿相宜。

通常情况下,我们三餐最重要的两餐基本都在学校,也就是说,大多数师生的健康都交给了学校后勤处,我们的后勤工作责任重大。

反思我们的后勤工作,的确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由于学校条件有限,老校区的旧食堂根本无法供应几千人的早中餐,有些食品只好买半成品或直接在外面订购,增加了就餐成本;二是有些食品应当是做了就要马上吃,结果因为设备不够,早早就做熟了,孩子们只好吃凉的;三是没有精心研究食谱,学生饭菜乱倒,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四是我们服务意识不浓,对孩子们吃饭督促力度不够,爱惜粮食的教育也做得不够,导致有些孩子早中餐根本没有吃饱,许多家长不得不在风雨中为孩子们送饭。这些问题一直是我们十分揪心的问题。

鉴于此,学校后勤处下定决心在新学期里改进工作。一是投资二十多万元定购天然气、购蒸饭车、蒸馍车等先进设备在新校区建新食堂,让低年级学生与中高年级学生分开就餐,让绝大多数学生就近用餐,避免远程送饭吃冷饭冷菜;二是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服务师生”的后勤工作理念,精心设计食谱。无论是早餐还是中餐,营养均衡是前提。每周五天,天天不相同,食谱面向全社会公布,虚心采纳家长、老师、学生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监督,随着季节的变换定期更新食谱;三是不断加强服务意识,全力为学生服务。新校区率先为低年级学生提供专用消毒碗筷、消毒专柜,聘专职生活老师免费为低年级学生提供洗碗、消毒等优质服务。

现将学校春季学期第一个月早中餐食谱和明春作息时间提前告知并虚心听取您的意见。

新学期食堂进餐标准如下:早餐每月80元,全学期360元;中餐每月100元,全学期450元,自愿订餐。

为方便管理,学校不再供应零餐,中途放假不退餐费,放假期间餐费纳入食堂统筹安排。

家长朋友,新的一年,我们一定建好新老校区两个放心食堂,服务师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值此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向家长朋友们拜个早年,恭祝各位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蕲春县实验小学后勤处

二0一三年腊月十八日

队员意见篇二

您好!

我热爱农行,工作积极,认真学习总省分行下发的各种文件,认真贯彻执行工行的政策、方针、决议,认真学习贯彻“三分一统”的思想,积极参与工行的发展改革。

我先后参加了一个月的支行业务培训、人行的反假币考试,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我刻苦锻炼基本技能,虚心学习,勤学好问,认真做好笔记,下班后苦练基本功,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个人储蓄、网上银行、基金、保险、银行卡等方面我都已有了比较深人的学习。

在过去的一年,我一直在努力,我为加入农行而自豪。我信奉敬业进取、追求卓越、永不言败的精神,我愿和所有的伙伴一起与农行共同发展。

队员意见篇三

xxx同学是管理学院信管系xx级电子商务(1)班的同学,该同学思想进步,担任班级学习委员,工作作风踏实,学习成绩优异。

xxx同学在入学不久,就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表达向党组织靠拢的强烈愿望,该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在行动上,她始终以积极的姿态接受党组织的考验,平时注重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校培训,善于运用马克思基本原理指导专家的思想和行动,经过在湖北工业大学一年多的思想政治学习和实践,xxx同学的思想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已经具备一名预备党员所应有的基本理论素质。

xxx同学是班上的学习委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扎实,尤其是课堂表现良好,认真听课、积极回答问题,参与课堂讨论,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

xxx同学能遵守学校的各项教学规章,认真对待院里安排的各项工作,热爱班集体,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为院系建设、班级建设以及活动展开做出了贡献,并经常热心为同学服务,吃苦耐劳,热心各项公益活动,且在各类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xxx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宽松对待他人,个人生活作风简朴,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深受同学们的好评。

其言行举止符合党员标准,同意推荐为预备党员!

队员意见篇四

通告

1.对当事的两名保安员做开除处理,交回公司发给装备,即日发给车费回家。

2.七分队队长郑育辉对属下管教不严,负有连带责任,扣除当月队长补贴并在1号的队长会议上作检讨.3.招生培训办主任对所招队员审查不严,培训不到位,扣除当月工资的30%。

4.责令七分队队长在队内进行不少于15天的思想教育,学习结束后公司进行考核。

2011年8月28日

队员意见篇五

1、某某同志学习刻苦,勤奋上进,关心集体,爱护同志,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较强,思想觉悟较高,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生活艰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工作态度,比较负责也比较积极,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做人方面,都有好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2、某某同志思想积极进取,生活朴素,品行端正,为人随和,做事严格要求自己,做事稳重,积极参加班级各项工作,经常进行体育锻炼,学习努力认真,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4、某某同志在学习中认真踏实,勤于思考,成绩优异,在思想上要求进步,关心时事,有较高的觉悟,在担任班长期间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关心集体,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5、某某同志诚实老实,待人忠厚,学习踏实,能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参与班级各类活动,生活中热情诚恳,有理想,有抱负,积极向上,努力进取,学习上认真刻苦,脚踏实地,思想觉悟高,乐于助人,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

6、某某同学为人热情大方,作风正派,积极进取富有创新精神。在工作、生活以及学习上都发挥了积极模范的作用。该同学一直以来严格律己,爱恨分明。学习成绩优异,团结同学,尊老爱幼,是非分明。长久以来,她就有成为中共党员的理想抱负,并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往这个方向靠拢。如今,我认为,她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的条件,我愿意支持她!

7、某某同学在政治上一直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觉悟较高,能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反省和开展自我批评。在学习上,认真刻苦,学习能力强。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在生活中,乐意为同学服务,为班级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所以,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转正。

8、某某同学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品行端正,生活朴素,乐于助人,为人踏实,有责任心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思想乐观向上,积极进取,关心时事,具有良好的觉悟和素质,生活中处处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综合考虑,我认为某某同学表现非常优秀,完全符合入党条件,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转正。

9、某某同学在学校表现很好,受到师长和同学的喜欢。她为人正直,真诚,待人坦率,热情。人际关系融洽,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品学兼优,在思想上要求进步,关心时事,具有良好的觉悟和素质。思想先进,生活中处处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她各个方面的表现已经赢得大家的好评,我建议党组织接收其入党转正。

10、某某同学品学兼优,为人随和,待人诚恳,生活简朴,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她作风正派,思想上积极进取,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向党靠拢。理论水平较高,实践能力出众,在许多方面都起到了表率作用。我认为,她具备了入党的条件,也做好了入党的准备,具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和持之以恒的决心。我推荐她入党转正。

队员意见篇六

审判长、审判员:

在今天公开审理被告人马、郑、范、王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法庭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

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马、郑、范、王为了非法谋取他人财物,相互勾结在一起,事先预谋,分工明确。马、郑伙同范、王于x年4月17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诈骗他人财务,危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观上,该犯罪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被危害的权利主体的不特定性。行为人在侵害开始时就没有明确具体的人和物,而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或者是行为人的初衷是要针对具体的人和物进行侵害,但由于行为本身的高度危险性,在危害特定对象的同时,也随时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中,四被告人虽然是事先选定了一个特定的被害人及所驾驶的车辆作为侵害对象,但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案件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多、车速快,这种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行为可能随时危及选定目标以外的其他多数车辆,使其发生追尾或其他车毁人亡等不确定的难以预测的严重后果,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

三、主观上,被告人具有明知的犯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要求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危险后果具有“明知”的认识。就本案而言,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肯定对造成所选定车辆上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事先有明确认识,属于直接故意;同时,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被告人也应该能够明确地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的这种行为,极其容易造成对选定目标以外的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但却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四、该犯罪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每年都造成相当多的人死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尤其如此。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刑法》已经列举出来的其他四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受损,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可以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

五、被告人马、郑、范、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根源及量刑意见。

四个被告人,你们想得到财物,不通过正常渠道如劳动、打工等方式取得,而是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来诈取他人财物,危害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你们是于心何忍?而且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的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要更严重。

我国《刑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被告人犯多大的罪,就应当依法判处其相应的刑罚。我们认为,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公民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被告人马、郑、范、王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马、郑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范、王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四位被告认罪态度较好,故建议判处被告马、郑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被告范、王两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

以上意见,建议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

(信访)意见书2

xxx(信访人):

你于xxxx年xx月xx日反映,xxxxxx(信访人反映

问题概述)。我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你反映xxxxxxxxx问题

经查:由于你村口粮田位于市化肥厂周边,地下水源污染比较严重,无水浇地。根据村民的要求,于x年8月12日,村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研究,并一致通过村委将口粮田反包,由村委统一管理,统一承包,增加的收入,按人口进行分配,该协议自x年9月1日开始实施。

2、关于你反映xxxxxxxxxxx问题

经查:你村x年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村按程序选举产生了新的村民代表,并选举产生了理财小组。由于上届理财小组拒不上交理财公章,为便于开展工作,新一届村委会又制作了一枚理财公章,并张榜公示,原理财公章作废。

综上调查,处理意见如下:

1、xxx村人均地之外的土地仅有边角零星地35亩,枣树沟地54亩(27条),近几年新增人口70人。考虑到枣树沟地因防洪需要,在经过3次党员和群众代表会及走访情况看,党员群众意见分歧比较大,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不便作为人口地分配。

2、责成管区尽快落实村级班子,待班子健全后抓紧研究所剩35亩边角零星地的人均分配问题。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信访人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平度市政府(地点设在信访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信访人签字(手印):

xxxx年xx月xx日

(上访人拒签:

证明人:xxx xxx )

经手人: 联系电话:

包案领导:(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致: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不宜予以逮捕,理由如下:

一、虽然xx区交通队认定商某在本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但是从事故认定书反映,他并不存在更多的过错,他即没有醉酒、没有逆行、没有闯红灯、又没有超载(是空车)、没有超速、没有违规停车、没有违规会车、没有违规超车、没有占用人行道。

二、对商某不予批准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这里的社会危险性不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是犯罪嫌疑人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再次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本案中,主要犯罪事实已经被公安机关掌握,如果商某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妨碍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本案。

此外,交通肇事罪本身属于过失犯罪, 商某并无主观恶意,且从事故发生一直都积极配合交通队及公安机关的处理,主动投案,存在自首情节。

事发后商某及实际车辆所有人住在,通过交通队办案民警、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案件承办法官、代理律师积极主动寻求解决对死者家属的民事赔偿,商某及车辆所有人有按照法定标准45余万元赔偿死者的能力和意愿。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家人能够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监督其遵守法律规定,担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绝不从事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保证随传随到。

三、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并非唯一的法定取保候审条件,由于被害人家属的赔偿要求明显违背法律规定而导致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应该不影响综合考虑其他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1、事发后, 嫌疑人在第一时间为死者支付了全部抢救费用3万元,并在交通队办案民警的主持下,再三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2、被害人家属已于x2年3月29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85万余元,其中死亡赔偿金要求按照xx市城镇居民的标准赔付658060元,精神损失费要求10万元。在收到被害人家属的起诉状后,我方积极与朝阳法院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沟通,将开庭审理时间从5月中旬提前至4月20日,为双方沟通顺畅、达成和解积极创造条件。

3、由于被害人本身为农业户口,是山东农村人,且其生前居住在xx区马驹桥镇的农村,按法律规定其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应适用xx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为294720元。

4、由于被害人家属仍然坚持其诉讼请求的85万元赔偿金额,在庭审程序结束后,我方又与保险公司协调,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平度支公司的代理人还特意请示了上级保险公司的领导,上级保险公司经过审核被害人家属提供的证据材料,4月23日作出了无法按照xx市城镇标准进行赔偿的结论。

5、朝阳法院的案件承办法官也在开庭前后给死者家属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做了大量的工作都无济于事。

由此可见,为最大限度满足被害人家属的要求,与家属达成调解谅解协议,我方已经穷尽全部途径,然而被害人家属仍无法接受我方的赔偿数额,双方因死亡赔偿金一项就相差 363340元【658060(按城镇居民标准)-294720(按农民标准)=363340元),我方亦感无奈。被害人家属的要求明显违背法律的规定才是双方未能达成调解赔偿的根本原因。

综上所述,被害人家属在xx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未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就是基于民事与刑事案件的独立性。民事赔偿是否能达成协议不取决于尚鹏飞一方寻求积极和解的主观意愿,也需要对方的冷静思考与合理要求。因此,本案中双方暂时未能达成赔偿协议不应该影响商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事实。我们认为,他的情况基本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故恳请办案机关不予批准对他实施逮捕措施为盼!

附:

1、被害人家属在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书复印件;

2、被害人的户籍信息复印件。

3、拟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扫描打印件。

律师:裴 王

xx市博友律师事务所

x2年4月23 日

队员意见篇七

1、解某某属于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从犯,建议贵院不予批准逮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号)第九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本案中公安机关已经查明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其从事盗窃自称有三次但查实只有一次,涉案金额5000元数额不大,案发后积极供述全部盗窃事实且愿意退赃,而且属于从犯在盗窃中其次要作用,建议贵院从挽救与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出发,对本案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2、解某某属于刚刚参加工作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对其从宽处理有利于未成年人自身健康成长。

解某某刚刚参加工作,涉世未深,对于工厂内的废旧物品误以为是废弃物品,帮助别人拉到厂外出售,本身就是一种误解产生的错误行为,完全可以通过批评教育予以挽救。解某某严重缺乏社会经验,又是远离家人从云南山区独自来到广东务工,其盗窃的主观恶意不大,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赔偿方式弥补工厂损失。解某某一旦因为盗窃被批准逮捕甚至被判有罪,不仅有损工厂的社会形象,而且不利于解某某自身的发展进步,不作刑事案件处理更是对其本人的挽救与对工厂的回护。法理无外乎人情,建议贵院从对嫌疑人的同情与爱护出发,对本案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综上所述,嫌疑人解某某是一位刚刚参加工作的未成年人,出于误解盗窃工厂废旧物品,主观恶性不大,请求贵院出于对未成年人的挽救与爱护出发,充分考虑到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从宽处理的精神,不予批准逮捕。

热点推荐

上一篇:最新我家是动物园(模板6篇)

下一篇:2024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班会教案范文(精选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