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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口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预防腐败框架体系工作方案

小编:

区农口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预防腐败框架体系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贯穿于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之中,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为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新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改革是动力,惩处是条件。五者统一于惩防体系之中,相互促进,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发挥惩治和预防的整体功能。

2、坚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紧紧抓住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以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认真研究产生腐败的深层次原因,创新体制、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同时注重科学合理、系统配套和可操作性。

3、坚持边构建、边完善、边实施。构建惩防体系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处理好制定制度的轻重缓急,及时实施已经制定的制度,并在实施中修订完善这些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三)实现目标

按照区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实际,农口机关各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要实现的目标是:构建四大防护网络,即:自律网、防范网、约束网、监督网;达到五个目的,即:突出教育,从思到行筑牢防线,让党员干部“不想腐”;加强领导,从上到下明确责任,让党员干部“不受腐”;健全制度,从里到外堵塞漏洞,让党员干部“不能腐”;推进各项改革,深化源头治理,让党员干部“不便腐”;强化监督,从点到面把好关口,让党员干部“不敢腐”。归纳起来就是,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的实际成效,构建一张让党员干部“少犯错误不犯罪”的“防护网”,在全区新农村建设中形成“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生动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完善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格局。结合农口机关的特点,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宣传教育机制,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公务员学习培训的必修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整体合力,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宣教”工作格局。

2、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面向农口机关工作人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定期讲授廉政课制度。对机关干部要强化道德、法制和制度等方面的教育,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对领导干部要坚持进行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战略部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继续加强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

3、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教”活动。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农口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继续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探索紧贴农村实际的宣传教育内容,突出农口系统的特色,充分利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推出和树立一批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起到警示作用。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二是通过发放学习材料、开展知识测试、组织干部任前考试等方式,分层次抓好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的教育活动。三是深入开展《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继续抓好“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等内容的学习教育。四是以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为渠道,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农村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4、注重反腐倡廉“宣教”的时效性。把握好教育时机,在提拔干部、录用公务员时,要进行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考核工作中,要进行廉政谈话;在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使用、以及各项工程中之前,也要进行廉政教育,防患于未然。

(二)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约束防线

1、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根据农口机关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健全农口机关教育联系会制度、党(工)委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和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学习教育情况的考评机制。完善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 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舆论监督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经济责任审计公开等规范从政行为的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的问责制,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和财务公开。

2、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紧密结合农口机关的实际,认真贯彻市委《关于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区纪委的有关规定,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理财”的机制。

3、发挥制度权威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切实发挥制度的权威作用。

(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监督制约防线

1、加强重点监督。贯彻执行中纪委以及市区的有关精神,以农口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监督重点,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对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制度,建立制约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措施,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农口专项资金运行的监督,规范资金分配行为,实行重大项目资金论证制度,强化部门内部制约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积极开展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凡重大决策都要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凡出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等问题,都要列入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查找原因,进行整改。

3、加强群众监督。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完善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有关规章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回复制度和建立保护举报人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聘任廉政监督员和效能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使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

4、加强职能监督。把惩防体系建设与科室职能紧密结合,打破条块分割,把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反腐倡廉职责进行明确。定期召开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联席会、座谈会,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纪检专职人员的职能作用,强化经常性监督,强化“过程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职能监督的实效。

5、加强综合监督。在强化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的基础上,

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充分发挥党员监督的积极性。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效能监察员监督的综合作用,切实保证农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四)强化各项改革,筑牢拒腐防变的源头治理防线

1、推进各项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移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建立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机制,完善“一站式”办公和行政服务中心,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强化网上审批功能,健全决策公开、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和规范部门预算,规范单位采购制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改革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入手,积极推进重大项目保廉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决策、行政审批、法人责任、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的治理防范,探索农口机关与基层乡镇、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途径。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抓住纠正、建设、评议、改革四个环节,加大农村乱收费的治理力度,解决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纠正权力寻租、霸王条款以及各种潜规则,建立有章可循、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阳光政务”、“阳光工程”。

(五)强化执纪执法,筑牢拒腐防变的惩处防线

1、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根据农口机关的特点,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责任案件的处理机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出台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凡是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抓得不力,以致屡屡发生大要案、造成重大影响的必须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执纪执法力度。认真贯彻区委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意见》以及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暂行《办法》,有针对性地对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查处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于信访比较集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综合查处工作;对群众反映较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查处,切实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维护法纪的严肃性。

三、机制建设

(一)建立领导机制。成立由区委农工委书记、农委主任为组长,农工委副书记、各局站“一把手”为副组长、各纪检书记(组长)为成员的农口机关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框架体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口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建立责任机制。农工委作为区委党建工作的派出机构,负责农口机关反腐倡廉的牵头组织工作。农口各局站作为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单位各项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保证质量和效果。

(三)建立任务机制。从农口机关自身建设的实际出发,把区委、区纪委反腐倡廉工作同农工委、农委的工作相结合,同林业局的工作相结合、同水务局的工作相结合、同经管站的工作相结合,进行目标分解,内化成各单位、各部门、各人员的具体任务,保证落到实处。

(四)建立监督机制。农口机关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日常督查、定期检查、重点抽查和年度考查,及时发现新情况,纠正问题,推荐先进典型。各单位领导、纪检部门、纪检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检查本单位、本部门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建立考评机制。建立农口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效能建设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估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对各单位落实任务的情况作出定性评估考核,实行奖惩兑现,体现奖优罚劣,对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不抓不管、问题突出的,追究有关责任。

(六)建立保障机制。各单位在体系建设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领导有力;要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和重点工作,制定实施计划和落实措施,保障工作到位;在人员、经费以及物资配备方面,切实做到保障供应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意义。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对于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这一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放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把握,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营造“学体系、谈体系、建体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纪检部门的作用、纪检工作人员的作用、单位群众的作用,逐步建立和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部门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各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工作配合,形成农口机关全方位、多角度的构建惩防体系的合力。

(三)确保工作实效。将构建惩防体系与落实丰台区新农村建设任务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惩防体系在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体系建设的实效体现在干部作风是否改进、腐败案件是否减少、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社会风气是否好转、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是否解决、农村经济是否发展,区域社会是否和谐稳定上。用体系建设“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靠体系建设“保执政、保发展、保和谐”,使工作成果真正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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