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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介绍鲁迅字 介绍鲁迅的英语四篇(实用)

小编:大雷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介绍鲁迅字 介绍鲁迅的英语篇一

当今中国的中学生,目光盯着升学,压力山大。奥数、英文是两种特别的东西,它能帮助中学生走上升学的捷径,中学生总是怕学得不好,拿不到高分,而语文学科无论怎么考,分数既高不上去,也拉不下多少(这是中学生尤其是高中生的“共识”),且语文课程中的“鲁迅”更是难得如同蜀道,以致大部分同学都“仰天胁息坐长叹”。

先生的文章博大精深甚至晦涩难懂,确实并不浅显。但这能成为我们怕的理由吗?纵观先秦诸子散文、唐宋诗词、明清小说,又有哪一个是既浅显的?对于精华,唯有一字一句仔细琢磨,方得真滋味。“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当生活安逸了,人就被生活所累了。”“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字字珠玑,意味深长,发人深省,难道都让红尘掩盖了它们?

世事沧海桑田,思想却亘古不变。

“鲁迅”这个名词就其本质,已经不再是周树人的笔名,也不是一代文豪的代称,而是正义力量的象征。试看当今社会,孔乙己化身为教授,不是“窃书”,而是“抄书”;阿q复活了,在网络炫富炫阔;祥林嫂复活了,在底层呻吟;乏走狗复活了,披着专家学者的镀金外衣,依然向着穷人狂吠;闰土复活了,失学打工,没有了美丽的家园……谁怕鲁迅?只有孔乙己、乏走狗、鲁四老爷之流。

中学生不应怕鲁迅,应当正视社会现实,不能只沉迷于书本。脱离社会的书本知识断然不能有助于中国的进步!

如果中学生只被奥数、英文统治头脑,只为分数而学,到头来,思想必定是一片废墟。急功近利的学习只能损毁我们的未来,未来中国一定需要思想深邃的学者。怕鲁迅,就必定不能“树人”。“人”树不起来,地平线上就不会升起复兴崛起的希望晨曦!

介绍鲁迅字 介绍鲁迅的英语篇二

再也没有鲁迅了,没有。

先生已去了70年,我们一直在赞叹先生的文章,一直在背诵先生的名篇,一直在怀念先生的事迹。

鲁迅是空前的,纵观中国文学的漫漫长路,他是最耀眼最璀璨的一颗星。他个性的为人,他个性的文笔,文坛中为数寥寥。

鲁迅是绝后的,他的文学成就迄今无人能及。人们一直在为先生个性的文章叫好,无人不晓他是最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与文学家。但能说出这些的人们并不完全清楚鲁迅的痛楚与寂寞。

书架上堆满了戴望舒的诗、梁实秋的散文、郁达夫的小说,鲁迅去哪儿了?是一声无奈的叹息,还是不置可否的一笑?

鲁迅的文章好像缺了点什么,悠闲?温和?暗淡?感性?这样与众不同的文章难以和现代的新新人类产生共鸣。如果我们没有记错的话,60多年前先生曾批判过这些“漂亮、雍容、缜密”的文章,说这些是“使人麻痹 的”,但如今它们却都成了最流行最大众的,是历史嘲弄了鲁迅,还是鲁迅调侃了历史?

先生为中国文学杀出了一条血路,颇为尴尬的是,路上再也没有人走了,我感到先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悲哀。先生的个性文采和犀利笔锋,让现代人难以接受。现代人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不愿让犀利的目光洞穿自己的弱点,不愿意受到委屈。

于是,我们在绞尽脑汁理解鲁迅的文章时,也潜移默化地接受着“不要当另一个鲁迅”的教诲。相比之下,新新人类似乎比鲁迅更富有个性,他们讨厌孔乙己、闰土呆若木鸡的形象,却宁愿喜欢“小丸子”那样“无知者无畏”的社会小人物;他们讨厌阿q的穷酸相,却宁愿追随“哈韩族”的脚步;他们讨厌涓生和子君那样反封建的呐喊,却宁愿生活在一片混沌之中……在个性多元化的社会中,惟独鲁迅的“个性”显得如此寂寞,也许这正是“自古圣贤皆寂寞”。

鲁迅注定是寂寞的,那个寒冷的大年夜里,在鲁镇的祝福声中逝去的祥林嫂已离我们越来越远,最终化为一个小黑点,随时光的流逝,被记忆封存。

介绍鲁迅字 介绍鲁迅的英语篇三

他嫉恶如仇;他关心青年;他幽默风趣;他憎恶黑暗有如憎恶魔鬼;他是一位越老越顽强的战士;他的名字响彻大江南北;他,就是鲁迅。

通过学习第五组的课文和课外阅读,我走进了鲁迅先生的世界。

鲁迅先生的写作是真实的'。

比如《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其实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他以为身边的人都在“吃人”,他想保护自己,更想保护身边那些活泼天真的孩子。鲁迅先生接狂人之口,让我们看到了旧社会无边的黑暗。而这,并不是别人“敢想、敢说、敢写”的。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

比如在《药》这一文中,人们封建迷信,有一户人家的儿子的了大病,听了别人的妄言,却信以为真,拿出积攒的钱去买“人血馒头”,以为它包治百病,但儿子吃了后,还是去世了。鲁迅先生让我们看到了旧社会的封建,同时,也写出了那些反动统治者的残忍。

鲁迅先生思念故乡。

《故乡》一文是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故乡的感受。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却发现,这和记忆中的故乡有着天壤之别,少年时期的玩伴闰土,再也不是那个见多识广、机智勇敢的孩子了,中年的闰土和他的父亲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更令鲁迅先生失望的是,闰土恭恭敬敬地叫他“老爷”,令鲁迅先生的心一下子凉了。离开故乡时,他也没有了留恋,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原本清晰,却又模糊了,使鲁迅先生十分悲哀。可见当时的社会多么可怕,导致鲁迅先生再回家乡时也已物是人非了。

鲁迅先生不会去写那些假惺惺的,只写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所以才受到了这么多人的爱戴和敬仰。

介绍鲁迅字 介绍鲁迅的英语篇四

我不敢说自己读懂了鲁迅,但我是个喜欢甚至崇拜鲁迅的男孩。

有人说如果不是因为考试等必需因素,没有人会将鲁迅的杂文读上四五遍,可我已经记不清读过多少遍了,至今还在读着,而且必将永远地读下去。每次阅读,总有感悟,我不知道我读懂了多少,只知道我一次比一次懂得多,每次,都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不是矫情,不是做作,而是真的和鲁迅,我眼中最伟大的作者交流。

我懂得越多,就越知道他的伟大。有人居然说,他是靠骂街出名的,我觉得这是对鲁迅最大的侮辱。有人看林语堂,看余秋雨,看张爱玲,不愿看鲁迅,说是讨厌那种压抑的气氛,那种积血的悲哀。记得丰子恺有幅漫画,名字叫“一肩担尽古今愁”,我总觉得,那就好像鲁迅,也只有鲁迅,才配得上这样的名字。鲁迅是一座凝聚的大山,他托起的是民族,而不是个人的名利,或是写作的乐趣。

鲁迅的生命,消耗在不停的斗争中,和刽子手斗,和帮凶斗,和伪君子斗,和御用文人斗。鲁迅好像并没有为自己活着,这是种伟大,是一种至今还没有任何人可以比拟的伟大。

从鲁迅的风格来看,鲁迅的杂文短小,精悍,却切中要害,每次都让那些拼命掩饰的面具无情地滑落。鲁迅不讲任何情面,只要是对人们有害的,他决不会放过。哪怕是他以前的好友,这一点,正是他人格的伟大。现在的作者,有几个敢直言不讳而不怕得罪人的?他们就算是不得已批评人,也只会不痛不痒地说几句,然后赔尽小心。

我佩服鲁迅,崇拜鲁迅。而如今,却有人忘记了鲁迅,我深深地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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