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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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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概数词“数四”出现于汉代,是中古时期一个具有特色的概数词。本文试图探究“数四”一词的来源及其不同义项之间的引申方式和语法功能。与其他概数词对比,“数四”在语法功能上亦具有特殊性。

关键词:概数 数四 语法功能 特殊性

一、“数四”一说由来

为何有“数四”一说呢?“数”很早就被拿来表示不确定的数目,许慎《说文》:“数,计也。”本义为“点算并确认层级和数量”。由这一意义引申为数目,后因数目往往不止一个,而引申为“几、几个”之义,成为了一个概数词。如:

(1)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2)范增数目视项王,举所佩玉以示之者三。《史记・项羽本纪》)

“四”是三加一所得,本义也是数目,后来引申成和“三”“六”“九”一样的概数词,邢福义曾在《“广数”论略》一文中将“四”定义为“表示广泛意义的数字”,称其为“广数”。如:

(3)暮行河堤上,四顾不见人。(唐・韩愈《暮行河堤上》)

(4)及高祖镇太原,文静察高祖有四方之志,深自结托。(《旧唐书》卷六十一)

以上例句中“四”搭配动词“顾”和方位词“面”,我们常见的“四方”本来是指东西南北,后泛指各方,现在所说的“四海为家”“志在四方”“四面楚歌”等词都是由这一意义衍生的。不同于“数”从数量上表概数,“四”是从范围上来表示概数的,由这些例句来看,“四”表示范围之广,因此才有了“广数”一说。“数”和“四”都具有表示概数的功能,可知“数四”不是早有的固定结构,而是同义连文得到的合成词。

二、“数四”义项之分化

《汉语大词典》(1986~1993)第五册收录了“数四”一词的两个义项:

①三四。表示为数不多。南朝・范晔《后汉书》:“故光武鉴前事之违,存矫枉之志,虽寇、邓之高勋,耿、贾之鸿烈,分土不过大县数四,所加特进、朝请而已。”李贤对其作注曰:“过三以至于四也”,未免有失偏颇

②犹言再三再四,多次。《后汉书》:“帝甚重之,以纯兼虎贲中郎将,数被引见,一日或至数四。”明・王时敏《烟客题跋・题自画关使君袁环中》:“盖时见公(袁可立子袁枢)墨沈,不觉小巫气索,欲下笔而辄止者数四。”清・俞樾《春在堂随笔》卷三:“女生前有手植桃树一株,在家圃中,临卒前数日,自至树抚摩数四,叹曰:‘吾数年心血也。’”

李贤曾根据《后汉书》中的用例对其作注曰“过三以至于四也”,未免有失偏颇。“数四”最早不是一个固定结构,而是同义连文形成的表概数的合成词,前文已经得到证明,“数”和“四”最开始是分开来表示数目的,后来随着“数”与“四”意义的引申,二者由于意义相近合二为一,共同表达概数的意义。最早见于《汉纪》:“数被引见,一日或至数四。”此时,“数四”表达的意义是“多次”。“数四”表示数目,而“数目”有多就有少,“数四”之所以生成两个不同的义项,应与词义的反向引申有很大关系,有的词随着该词的演变和发展,词义会向相反方向引申。“数四”就是通过这种词义的双向引申之后形成的两个截然相反的义项。两种义项互相对立,但并不冲突,所以,这两个义项构成的词“数四”,是意义相反的同源词。“数四”一词在古代汉语中的意义在不同情况下并不一样,不能笼统地解释。从“数四”的用例中发现,“数四”的表“为数不多”的义项在北宋以后已经逐渐消失,表示“多次”意义的用法占多数,这反映了“数四”一词在运用中的不断发展和演变。

三、“数四”语法功能说

《汉语大词典》中“数四”义项有二,一表“数量多”,一表“数量少”。从词典解释来看,发现“数四”只有在作宾语或者作定语放在“不过”后面时,才表示“为数不多”义,其余都可理解为义项②中的词义。“数四”的义项不同,其句法位置就不同,下文将根据“数四”的不同义项具体讨论“数四”的用法。

(一)“数四”为“三四”义,表为数不多

1.“数四”位于动词或动宾短语后,作宾语或补语

(5)对曰:“疆界虽远,而其险要必争之地,不过数四,犹人虽有八尺之躯靡不受患,其护风寒亦数处耳。(裴松之《三国志注》)

(6)故光武鉴前事之违,存矫枉之志,虽寇、邓之高勋,耿、贾之鸿烈,分土不过大县数四,所加特进、朝请而已。(南朝・范晔《后汉书》)

2.“数四”位于量词前,作定语

(7)察其擢唇吻,树颊胲,动精神,发意气,语之所至,意之所执,不过数四间,不亦尽可知哉。(六朝《全刘宋文》)

上例中“数四”放在量词的前面作定语,“数四”+量词作整个句子的宾语。以上这两种用法在中古用法中为数不多,但和其他概数词一样为现代汉语“数词+量词”的固定用法模式奠定了基础。以上用法的用例较少,在明清几乎已经不用了。

(二)“数四”表示“再三再四”“多次”之义

1.“数四”位于动词或动宾短语之前,作状语。

(8)数四审之,无果。(唐・李维贞《墓志铭》)

(9)及河阴之役,荣欲僭位,铸金为己像,数四不成,乃止。(宋・《南朝野史》)

2.“数四”位于动词或动宾短语之后,作补语,古代汉中称为状语后置。

(10)闷心数四,忧苦再三。(五代・《敦煌变文选》)

(11)公欲见,使人邀召数四,卒不至。(北宋《梦溪笔谈》)

依现代汉语规范的语法结构来看,以上“数四”的位置应是补语的位置,而古代汉语的这种情况,“数四”应理解为数词作状语,状语后置。纵观古文献中“数四”用例,状语后置用法居多。

3.“数四”直接位于“……者”的名词短语之后,作句子谓语。

(12)吕壹历白将相大臣,或一人以罪闻者数四。(西晋・陈寿《三国志》)

(13)贼忿之,夹射不能中,如是者数四,每一入,众无不披靡。(元《宋史》)

(14)皆以亲近左右为典签,一岁中还都者数四,人主辄问以刺史之贤否。(清・赵翼《廿二史记》

“数四”作谓语的用法在古文献中很常见,“数四”在这些句子中是数词被活用为动词。

最后,“数四”位于量词前,作定语,作句子补语。如:

(15)惟公与勤数四年矣。(六朝《搜神后记》)

(16)经岁,无陇闻有乘马人呼楼无陇数四声,云:“汝故不还杨明府扇耶?”(北宋《太平广记》)

(17)有一蛇来,绕之数四匝。(北宋《太平广记》)

以上几例中,“数四”后分别加上量词“年”“声”“匝”,“数四”此时作定语修饰量词,“数四”+量词作整个句子的补语。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数四”意义不同,其用法也各异,“数四”用法灵活,语法功能很强。“数四”一词用法具有多样性、灵活性的特点,使得它在中古文献概数词用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数四”与其他概数词之比较

“数四”和其他概数词相比,语法功能上有其特殊性,下面把“数四”和其他概数词作比较,看“数四”一词和其他概数词的关系,以及在语用方面的特殊性。由于“数四”为义项②时的用法居多,使用年代更长,这里主要讨论其为义项②时的情况。

(一)“数四”与“数”和“四”

古代汉语中“数四”与“数”和“四”同为概数词,但“数四”兼具后两者的语法功能,并且“数四”可作为数词放在动宾短语后面成为状语后置的标志,这是“数”“四”这两个词都不具备而合用具备的语法特征。为什么“数四”能有这样的用法呢?我们常见的是介宾短语后置作状语,如“于+宾语”“以+宾语”在古代汉语中似乎单音节词都不具备状语后置的功能,“数四”和“再三”一样是一个双音节词,同时可以作副词,副词可以作状语,所以这或许是古典文献中大量使用“数四”的原因。另外,“数四”和“数”在作数词时,“数四”有时可以直接用,而“数”要借助量词,如上面所举的例子“不过数四”“吕壹历白将相大臣,或一人以罪闻者数四”,但“数”的后面必须加量词。如:

(18)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19)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梁惠王上》)

(20)黯为右内史数岁,官事不废。(《史记・汲郑列传》)

(21)不数日,诵诗中所有经殆遍,遂去,不知所在。

“数四”中“数”和“四”互不可缺,互相依赖,如果上面的“不过数四”去掉了“四”,则不能成句,“或一人以罪闻者数四”中去掉“数”,则此时作谓语的“四”不能判别其是否为概数词,因为有些数词,在谓语的位置可能是概数,也可能是表确定数目的数词,要看后面句子的语法环境。如“三”的用法:

(22)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以示之者三。(《史记・项羽本纪》)

(23)子曰:“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篇》)

上面前例是概数,后例则是确指的数词,“四”虽没有“三”的此类用法,但也可以由此推之,“四”的语义在去掉“数”以后不确定。因此“数四”是不可拆分的凝固结构。

(二)“数四”与“数十”“数百”

“数四”和“数十”“数百”一样,虽然都是概数,但从语义上就可区分它们,“数十”“数百”是说“几十”“几百”,在理解时是将“数”与“十”“百”分开理解后再合成的。而“数四”中的“数”和“四”是一个整体,得合起来理解,“十”和“百”是位数词⑤,“四”不是,“数”和“四”一起才能和位数词合起来表示“几十”“几百”的意思。如:

(24)僧坊,屡有灾火,每将发之际,即有菩神来告法师,令为火防。如此数四百,有备获免。(《唐・唐代墓志汇编续集》)。

由此可见“数四”一词不可拆分,具有凝固性的特点。

(三)“数四”与“数数”

“数数”和“数四”在语义上都可表示“屡次、常常”,都可以作状语,但“数数”一般不后置作状语,而是直接在动词前作状语。如:

(25)有天狗下梁野,天狗如大流星,有声,在其地类狗,光焚如火,数数顷地。”(东汉・荀悦《前汉纪》)。

(26)魏略曰:宣王数数欲进攻,毗禁不听。宣王虽能行意,而每屈于毗。(六朝・裴松之《三国志注》)

(27)立政等见陵,未得私语,即目视陵,而数数自循其刀环,握其足,阴谕之,言可还归汉也。(《汉书・李陵传》)

“数数”与“数四”虽然都修饰动词,但前者可直接位于主语前。

(四)“数四”与“再三”

“数四”在古汉语中的用法和“再三”几乎一样,“数四”在作状语后置的时候,还能和“再三”对举,如上面的“闷心数四,忧苦再三”。而且,“数四”的义项似乎和“再三”一样也有两个,用法大致相同。如:

(28)有宝剑直百金,所死家得宝剑一,岁中往来,及过他家。卒不过再三,游于汉庭公卿之闲。(东汉・荀悦《汉纪》)

(29)饮利君子,既醉既逞;惠彼小人,亦恭亦静。敬告再三,格言斯整。(六朝・贾思勰《齐民要术》)

(30)及内子与母弟叔孙,则不对。再三问,不对。归,及郊,会逆。(春秋・《左传》)

(31)竟不知风乘我邪?我乘风乎?今女居先生之门,曾未时,而怼憾者再三。女之片体将气所不受,汝之一节将地所不载。履虚乘风,其可几乎(六朝・《列子》)

(28)是说最终“不过再三”,“再三”是数词作宾语,例

(29)、

(30)中分别是“再三”状语后置和“再三”直接位于动词前作状语,例

(31)是“再三”作谓语。这些都与“数四”用法完全一致。

五、结语

同义连文的合成词“数四”是一个特别的概数词,其语义不能笼统概括,因为“数四”一词的凝固性,更不可将其分割成两个词来理解。并且,“数四”的用法也较之一般概数词更多,句法位置颇具灵活性。了解“数四”一词的用法及其发展演变,可对古典文献中概数的表达方式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与概数“再三”比较时发现,其与“数四”同时出现在东汉荀悦《汉纪》中,二者的用法基本一致,但为何“再三”一直沿用至今,“数四”则不再出现在现代白话文中,“数四”的衍生是否与“再三”有关系,这一问题还有待考证。

此外,《汉语大词典》在对“数四”作训释时并没有讨论其读音,可见在古代汉语中,是不存在读音区别的,只是在后世分化出了两个不同的读音。如果“数四”有两个读音,“数四”在这里就是两个词,属于同形词,也就不存在不同义项了。因此,虽然现代汉语区分了其读音,但应明白古代汉语中“数四”可能是语义不同的同源词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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