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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迹艺人参演作品是否该“株连九族”

小编:

3月10日,演员王学兵因涉毒被北京警方抓获。两天前,由他主演的话剧《人民公敌》刚刚在上海落幕。观众未曾料到,那是这位“老是皱着眉头”的“斯多克芒医生”最后一次接受掌声,回到现实之后,他竟成了真正的“人民公敌”。

此消息一出,首当其冲的是原定在“五一”档上映的,由陈建斌导演、王学兵主演的电影《一个勺子》。去年10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下发暂停播出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各类影视剧、节目和广告的“封杀令”,《一个勺子》被宣判“待定”。

当“封杀令”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终于“株连”到一部从金马奖荣归的电影作品之时,不少人从“看戏”的心理转而为这个“勺子”鸣不平。与此同时,《一个勺子》片方团队则以发布创意海报的方式委婉表达无奈,想以民意推动影片上映。

据记者了解,去年下半年至今,被“劣迹艺人”拖累的作品不在少数,现已有多部作品前途未卜。除了对当事人的热议之外,人们更关心“劣迹艺人”参演的作品是否应该“株连九族”的问题。

“封杀令”是一剂猛药

“劣迹艺人”并不是新名词。现在看来,在没有“封杀令”之前,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社会对艺人都要宽容得多,那些曾在镜头前涕泗横流认错的艺人事后普遍“云淡风轻”。

编剧宁财神就曾放言“完全不后悔,人生总是要有各种各样的经历”,未有一丝一毫的反思。也有“劣迹艺人”在风波告一段落后,得到粉丝的支持和原谅,身价不跌反涨,比犯案前还要出名。据说李代沫复出后的商演就敲定了二三十场。一些娱乐公司和机构甚至拿吸毒这种手段炒作来作为明星翻身升值的筹码,比如港星莫少聪。

“封杀令”的出现,对于劣迹艺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深刻教训”。支持“封杀令”的言论表示,这样一来,明星们会越来越“爱惜羽毛”,注重个人私德修为,对净化荧屏和整治影视圈乱象可谓有釜底抽薪之效。而对于制作公司来说,可谓是“当头一棒”,“提醒他们要经济利益和社会影响并重”,“这是一次中国娱乐圈自我检查、自我调整、自我反思的良好契机”。娱乐评论人江小鱼说。

可因一个人影响了整部电影,“封杀令”也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对。

受“封杀令”影响最大的要数那些明星背后的制片方、投资方及经纪公司。“封杀”不仅涉及艺人未播作品,更有之前热播的作品。而与这些艺人相关的影视剧、综艺节目和广告要么被停播,要么做调整,这意味着制片方要为他们的作品埋单。

导演徐峥为此在微博上“鸣不平”,“电影是集体劳动的成果,由于影视投资方无法预见参与人员的违法行为,因此封杀行为不应溯及既往”。

编剧史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封杀”行为很像孔子所说的“不教而诛”,“你不去警告他,他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你惩罚犯错艺人没什么争议,但他事前参与创作的作品很是无辜,让整个团队为他一人之事付出惨烈代价,十分不公平。这不仅是主创人员的损失,也是观众的损失,不是钱能衡量的”。

“广电总局对于有‘劣迹’艺人不予录用的规定可以理解,但像《一个勺子》这样的电影理应如期公映,因为个案事发时,影片已经完成,剧组并非在明知某艺人触法的前提下录用。因为一个人的事后行为,导致一个团队的整个工作努力全部泡汤,这个东西就有点‘连坐’的意思了。”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演绎维权中心主任朱晓磊说。

青年歌唱家陈思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封杀令”是一剂“猛药”,如果想要长期“服用”,可能还得对“药方”再斟酌。

封杀劣迹艺人该不该

艺人涉毒越来越多,网上也流传起了一些段子,杀青的演员跟投资方说,“老板,片酬再加500万,否则我就去嫖娼”,或者编剧催着制片人说,“尾款赶紧给我结清,否则我要去朝阳吸毒了”。

一些受“封杀令”多米诺骨牌效应波及的制片方和投资方,也经由过去一年的“风云变幻”学“聪明”了,为避免发生不可控因素,“多投短平快的东西,速战速决的风险总好过大制作的夜长梦多”,“恨不得都能像6天拍出一部《爸爸去哪儿》一样速度赚钱走人”。

由“封杀”所涉及的诸多利益可能发生的误伤及严重侵扰市场的情况,可见一斑。

时评人木须虫表示:“净化‘贵圈’不能总靠权力来‘封杀’,这么做既不符合法治的理念和精神,也不符合行业治理的趋势和要求。”他建议,约束艺人规范职业操守,既要强化行业法规建设,同时也要发挥行政监管以及媒体、演艺协会等各种组织的作用,形成行业内共识,拿出行业约束准则,建立类似于“黑名单”的制度。

朱晓磊则认为,“封杀令”最大的目的在于警醒,而目前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封杀令”未明确提及封杀的时限上。

“争议主要集中在‘暂停播出’这个问题上。像《一个勺子》这样的作品,片子已经杀青了,但是突然曝出来了某一位主创人员有吸毒这样的行为,说要暂停播出,那这让投资方如何是好?‘暂停’不是‘禁止’,哪怕规定的是‘禁止’,先不论‘禁止’的法律效力如何,投资方起码会比较明朗,知道接下来如何做。但是‘暂停’之下,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会不会遥遥无期?如果再重拍,会花很多钱不说,万一过了这段时间又允许上映了呢?钱岂不是白花?尴尬就在这里。”

他认为,在“封杀”已成既定事实的情况下,封杀应设期限,有必要通过补充完善一些细则,便于相关电视台、网站及制作公司执行。

然而也有一种声音认为,封杀“劣迹艺人”理所应当,没必要设期限。浙江宁波媒体人司马童表示,“期限论”者的观点貌似客观与公允,但在他看来,“有点理性过头”。“演艺行业是个残酷的行业,一名艺人如果长时间消失于公众视野,等到再度出山,要么已被忘得差不多了,要么就是缺少机会难以‘复活’。也正是缘于这个原因,‘封杀’他们没必要设期限。”

国外艺人涉毒怎么办

而据记者了解,对劣迹艺人“零容忍”,在娱乐产业更发达的韩国,有过之而无不及。可见,封杀“劣迹艺人”并非中国特色,各国的政府部门及行业组织在对艺人行为的约束上有着广泛共识。

韩国也曾先后有两次大规模艺人涉毒风波。为对付艺人涉毒这一顽疾,韩国社会逐步建立起相应的制度约束。一旦艺人涉毒,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将面临来自韩国演艺界行业协会和电视台的封杀压力,这直接影响了涉毒艺人的星途。

在韩国,韩国演艺界的行业协会威信极高,经过调查,协会可对涉毒艺人作出轻则警告、重则封杀,乃至永久封杀的惩罚,以达到杀一儆百的威慑效果。为了让涉毒艺人反省以更好的自律,涉毒艺人还往往要被电视台封杀一段时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间也没有具体规定,但这对艺人有着相当的威慑力。

例如,因出演韩剧《宫》而被广大观众熟知的朱智勋,2009年因吸毒被抓。除被判刑半年、罚款336万韩元和120个小时的强制性社会公益服务外,他还被韩国MBC和KBS电视台封杀,原定出演的新剧取消了他的戏份,他主演的电影在海外上映日程也受阻,演艺生涯不得不中止。在韩国公众对艺人吸毒零容忍的氛围下,据说朱智勋用了3年时间才凭借出色演技和诚恳态度艰难复出,但早已不复往日荣光。

在美国,好莱坞电影业是一个高投资、高风险的行业,明星涉毒更加剧了风险,巨大的避险需求也造就了强势的电影保险公司。大部分制片方甚至只在有保险的情况下才会接拍电影。明星自然是重点投保对象,如果明星因吸毒等自身问题给影视公司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会拒绝为明星提供保险,明星在好莱坞的职业生涯将岌岌可危。在1996年《性书大亨》拍摄期间,由于女主角科特妮・洛芙有吸毒前科,保险公司便要求洛芙每周必须接受毒品检查,否则不予提供保险。

好莱坞禁毒效果明显,中国能否借鉴?有影视公司制片人提出列出目前影视圈的“危险人士”以及“潜在危险人士”名单,以保证自己拍摄的电视剧中的艺人是安全“无毒”的。但演员陈建斌表示:“我哪知道谁是‘安全’的艺人,总不能天天跟着体检吧?”

3月25日,王学兵因交代吸毒以及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事实时认罪态度良好,所以被取保候审,获释回家,但如何处理劣迹艺人仍在发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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