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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十四篇)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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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一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二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2《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适用于公司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租用停车场应满足本制度的要求。

3.1安检部负责对停车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3.2安检部设立专人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3.3安检部应赋予停车场专职管理人员相应的职权,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本岗位的管理能力。

4.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确保驾驶员和押运员获得充分的安全保证,及在发生车辆事故时提供必要的应急器材。

4.2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除了车辆购置时的原有配备外,根据运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据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反馈意见,按有关规定增配。

4.3车辆应配备灭火器、警告标志牌、标志灯等用于人身安全和应急警告的安全设备设施。原则上,安全设备设施应存放在车辆备舱中,且应易于取用,同时不得干涉车辆及其总成有效运行。

4.4灭火器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或压力指示在绿色区域内,应避免受潮。灭火器应用于扑灭车辆发生的火灾,用后应及时补充。

4.5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具备荧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类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锥形标牌等。车辆因故停驻于道路上,驾驶员应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牌。

4.6其他设备设施如防火、防毒、防潮和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驾驶员、押运员应妥善保管,保证设备使用时有效。

4.7对于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部门要加强管理,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押运员和驾驶员也要在出车前、收车后对车辆上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4.8安检部应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使用注意事项的讲解,保证驾驶员、押运员能够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伤害;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失效,应及时更换、补充,建立管理台账。

4.9驾驶员或押运员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安检部报告,以便维修或更换。

4.10押运员要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的液化气瓶或液化石油气装车完好、牢固,各装置使用正常、有效。

5.1停车场地面积应与停车数量相匹配。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

5.2停车场地应封闭,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根据需要,设置运输剧毒、爆炸和ⅰ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停车区,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隔离其他设备、车辆和人员。

5.3停车场设置进入、驶出通道和消防通道,且人车分离。

6.1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登记车辆及危险货物相关信息。

6.2停车场地设置专人值守,实行交接班制度。停车场管理员应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相应查验,确认完好有效。

6.3运输车辆应按区停放,车辆垂直投影应在区域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确认已经关闭车辆功能性设施设备和货物安全状态。

6.4停车场应实行封闭管理,重要位置实行实时视频监控。

6.5每季度至少一次检查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性。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三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通过安全生产告知和承诺,使公司全体人员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安全生产告知是指公司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营运任务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培训教育、警示标识、安全告诫等方式,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告知新入职、调岗或是在岗的管理人员及出租车驾驶员的行为。

安全生产承诺是指管理人员和出租车驾驶员在知晓自身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后,向公司保证完全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遵守岗位操作规程、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而进行的书面承诺。

安全生产承诺书是指由公司统一编制载有安全承诺内容,由承诺人亲笔签字的书面文件,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告知和承诺的管理。

第四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对所管理或服务的对象履行安全生产告知工作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告知。是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公司各层级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岗位说明、安全规章制度培训贯宣等方式,使公司员工熟知自身岗位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危险源的辨识清单,对公司所有劳动者实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的方式有:

(一)三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告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新入职公司的员工,针对涉及的危险源内容、避险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内容,通过教育的方式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二)专项技术安全风险告知。对新引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有技术负责人员对使用该技术的人员进行该技术设计的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防范措施等内容,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技术交底培训和安全风险告知工作。

(三)安全巡查安全风险告知。公司安全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在对现场工作、场区等现场进行巡查时,对现场人员和相关区域人员进行可能涉及的危险源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通过现场告知和书面告知的方式,开展安全风险告知工作。

(四)现场标识安全风险告知。公司安全领导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应场所、工作岗位等存在危险源的内容、避险方法和防范措施,通过粘贴、悬挂告知牌的方式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到“三不违反”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记录;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二)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营运任务合同的在岗人员都应就自身岗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进行安全承诺。各级领导要带头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内容。

(二)新入职员工和驾驶员在完成“三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后,需重新签订对应岗位的安全承诺书。

(三)承诺人必须熟悉安全承诺内容,并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安全承诺书由安全管理部存档。

(一)公司总经理是实施安全承诺签字的总负责人,安委办是组织实施和考核安全承诺的责任部门,应定期对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安全承诺誓词: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违反承诺的责任。承诺人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和生产的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促进交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公司郑重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主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二、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尽职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严格遵循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或未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工艺流程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六、严格依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遵守道路旅居运输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道路客运的安全管理。

七、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全面识别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按规定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八、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和安全设备日常维护,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储备必要应急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或发生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本公司生产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到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从我做起,并郑重承诺:

一、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主管理,依法安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二、积极学习和牢固掌握国家、省、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

三、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坚决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四、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公司的日常管理。

五、自觉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悉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不延误时机。

六、在日常工作中坚决做到“三不违反”和“四不伤害”。做到“三不违反”即: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记录;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七、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火灾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负责任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八、积极参加公司及所属部门的各种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和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为了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管理和使用机动车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安全第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接受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因下列原因发生事故的,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3、行进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辆,无从业资格证者驾驶营运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6、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公司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四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是指国家20xx版《危险化学品目录》所规定的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及原料的采购,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2、使用车间和部门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所需物质名称、数量、规格上报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库存情况,报采购部进行采购。

3、物质采购进厂后仓库人员根据物资进厂清检单,并要求中心化验员化验,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库。

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人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危险化学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不得装运。

3、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时应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抛掷及倾倒。对装卸及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的固定人员来担任。

4、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它剧毒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

5、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种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时,排气管应带上阻火器。

1、危险化学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2、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制定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质混合存放,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3、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头、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

4、仓库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剧毒化学品物化性质及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5、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及无被盗、无丢失、无违章、无事故、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账本)。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6、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7、根据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8、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切断电源。

1、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并不得在危险化学场所饮食。

3、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5、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品时,必须装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环部联系协同解决。

6、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7、在设备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8、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危险化学品一旦散落在地面上应立即处理回收。

9、危险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安环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塑料桶、塑料袋,必须严格管理,有能力、资质处理则自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处理,没有处理能力的,则要交与生产或销售厂家回收处理。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五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六

夏季已经来临,高温、雷电、降水等对安全运输影响较大,这一时期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为了进一步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公司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稳定,现就加强夏季交通安全运输防范措施如下:

夏季高温、高湿、雷电、降水等天气极易导致路滑、爆胎、中雷击、触电、高温、道路塌方等事故发生,运输单位管理人员一定要站在公司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道路运输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针对夏季安全运输工作做出专门安排部署,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各道路运输企业单位要周密夏季安全运输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式,把安全责任、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深入排查本企业单位内存在着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防范责任意识。

(一)要加强对本单位自用车辆和租用车辆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安全运输、道路运输的有关规定。主管安全第一负责人要检查运输车辆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要坚决严肃处理,严肃追究车辆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夏季道路运输和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教育,让每位从业人员都熟悉和遵循夏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运输规定。

(三)、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要加强运输车辆车质、车况的安全检查,严禁超载、超限,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运输,严禁客货混装运输。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巡检,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

(四)、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各道路运输企业单位要针对夏季暴雨、洪水、雷电、高温等恶劣气候及汛期限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的特点,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安全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和安全配件(消防器材、逃生锤等)的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等不良天气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

单位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驾驶员遵章守纪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遵循单位的规章制度,使我公司能更好的提高服务质量,立足经济市场。

延安市宝塔区腾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七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公司设安全经理一名,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4、公司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具体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5、公司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公司将责任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8、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9、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按时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及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1、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2、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②、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③、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④、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⑤、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

2、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1、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

2、车辆的年检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4、按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和检测,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5、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10、建立健全车辆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八

现金、票据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我工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1、工区现金、票据等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工区财务科,按照“统一管理,归口管理“的办法对现金、票据实行管理。

2、现金、票据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规定》,并按此《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

3、对支票和其它票证、凭证的管理,必须坚持检验、复核制度,堵塞漏洞。

4、取送巨款必须用专车、并有专人负责押运。取送数额特大的款项,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保卫处派员重点护卫。

5、存放现金、票据必须用合格的保险柜,财务室门窗必须牢固、安全。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现金、票证必须有专人保管。

6、财务室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超过银行规定限额的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由于特殊需要,必须过夜存放的,应专柜存放,专人看守。

7、财务部门必须制定落实内部安全工作责任制。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在使用、保管、储存时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8、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九

1)、运输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 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执行。

2)、运输车辆技术状况,严格按jt/t 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中规定的一级状况执行。

3)、运输车辆标志,严格按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使用。

4)、车辆排气管,均要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安装符合jt 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

5)、加强车况管理,定期检测经常检查,确保车辆电气线路、容器密封性、安全标志、静电导除装置完好。

1)、车辆车厢底板应平整完好,周围栏板应牢固,在装运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应使用木质底板等防护衬垫措施。

2)、槽车牢固,其容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的产品。

3)、定期检查、保养随车配备消防器材,发现问题立即更换或修理。

4)、专车专货,标志明显,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管理规定。

5)、槽、罐车颜色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密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外部压力和冲击力,保证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现象。

7)、装运危险货物的槽罐要适合所装货物性能,具有足够强度和耐腐蚀能力,并根据不同货物需要,配备泄压阀、防爆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及相应的安全装置;槽罐外部附件有可靠防护设施,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1)、驾驶员、押运员要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特性、包装容器使用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时应急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参加相关职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从业证件。

2)、运输途中经常检查货物装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不得擅自改变运输作业计划,按指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不超运、超载,搭乘无关人员。

3)、保持车厢清洁干燥,妥善处理残留物,运输结束后被危险货物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属具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4)、运输危险货物时不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

5)、杜绝违章、违规和违法运输行为,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1)、不同性质、不同品种的化学品,不得混装。

2)、槽车换装不同性质的物品,要按照下列程序操作:高压水冲洗――吹干――母液清洗――吹干。母液不得重复使用。清洗后经检查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在不密封的条件下,雨天不得露天装、卸货物。

4)、定期或不定期对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探伤检查。

5)、运输危险货物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十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第二条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以下简称“汽运处”)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部门和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双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第四条汽运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全职责

1、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落实城投总公司和环境实业公司安全管理各项目标,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决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安全资金的投入等,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和重大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定期召开处安委会会议(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和安全工作例会(每二月一次),听取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公司安全工作计划。

4、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紧急会议精神,落实事关汽运处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

第六条安委办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及城投总公司、环境实业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处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安委会会议精神,执行汽运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验和管理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4、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暂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帐;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工伤认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汽运处级教育职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8、负责本企业对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康杯”等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第七条生产业务部(固废收运中心、医废收运中心)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指示,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异常情况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遇到紧急情况,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布置落实整改。严格执行对作业工艺流程的监管,杜绝或防止发生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现象,实现安全有序生产。

5、参与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规范,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及时消除和改进技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审核生产业务方案、重大设备装置检修技术文件,使其符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要求。

7、在签订业务或检修施工合同时,应负责审核其施工资格(企业等级、经营范围、技术资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等),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负责对其进行业务或检修施工安全教育。

8、参加相关业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处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汽运处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和要求,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2、负责对临时来汽运处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对生产现场参观学习交流人员进行安全须知教育。

3、负责制订和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定期对公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督促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年检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5、负责职工伙食团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水、电、燃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定期维护排风、烟道等厨具设施,及时清除油腻、污垢。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员工一般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归口管理工作,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同时将安全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到汽运处年度培训计划之中。

2、负责对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的审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关部门,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3、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统筹和组织工作,负责对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落实培训情况的跟踪和考核工作。

4、负责制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考核和奖惩。

5、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6、参加安全事故调查,负责落实职工劳资福利政策,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事项,办理违章、违法责任的惩处,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补偿和鉴定工作。

7、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8、按规定落实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第十条安保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租赁厂房(场所)安全协议的签订并敦促安全协议条款的落实。

2、负责主管范围内租赁厂房(场所)安全检查,及时督促落实问题的整改。

3、负责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投入。

4、负责汽运处安全监控设施、消防器材和各类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做好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5、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和提高安全技防水平。

6、对公司所属船舶和车辆的gps、gis监控系统,以及大型机械设备运行监控系统进行监管与指导。

7、负责处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并组织讨论分析,做到“四不放过”,对影响安全的倾向和行为进行帮助及教育。

8、会同有关人员负责对新驾驶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行车、安全操作的教育,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定期召开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树立先进典型。

9、采用信息化技术,推进设备设施的技术革新,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本质安全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

1、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安全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审核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资本性及费用性资金预算决算,确保资金到位与专款专用。

3、确保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等费用开支。

第十二条市场拓展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拓展的新项目和新业务,必须同步制订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新的项目和新的生产业务,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本部门管理业务和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措施落实。

第十三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工会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2、组织和健全劳动保护监督管理网络,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和职业健康,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协助行政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对安全生产维权和监督的职能。

3、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宣传,维护员工健康与安全权益。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组织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通过巡视等方式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5、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团委安全职责

1、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发挥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突发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

3、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

4、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第十五条处长安全职责

1、处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并在当年的具体工作中逐项予以落实。

3、组织制定并签发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切实保证本单位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生产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励、隐患治理、员工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等职业健康保护。

5、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握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部署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抓好生产装置、设施维修改造和基本建设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与运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8、及时如实向上一级安委会报告并配合或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第十六条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企业安全文化。

4、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下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7、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8、发生事故时,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思想稳定和善后处理协调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分管安全生产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等,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检查生产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

5、负责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或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负责本企业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党委副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配合党委书记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模范事迹和事故通报。

4、配合党委书记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和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5、配合党委书记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第十九条分管技术设备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检查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本企业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行,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设备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负责落实。

5、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及处理。

6、负责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按计划实施。

7、负责组织落实大检修、计划检修、抢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开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负责落实对本企业员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10、负责落实本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1、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分管生产业务、市场经营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生产业务经营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等,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参加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事故调查处理。

4、定期召开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分管人力资源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力资源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力资源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组织落实员工的技术业务培训、技术练兵;组织落实员工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的教育培训。

5、负责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的处分(处理)。

第二十二条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起保证、监督作用。

2、负责纪委等部门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发挥各级纪检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组织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纪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负责组织纪委监察部门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上海市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配合行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6、参加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作业部门(固废收运中心、医废收运中心)负责人安全职责。

1、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作业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制度,做到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组织制订、修订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本部门安全教育,督促并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4、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定期组织考核。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6、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负责落实部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装置部门级安全检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负责二级动火审批,组织落实动火安全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部门值班制度,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0、部门副职在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十五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组织第三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

4、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检查督促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投用。

5、负责实施每班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7、抓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竞赛,抓好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维护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二十六条生产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环境行业特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精心操作,认真记录。

3、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判断、处理并报告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4、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作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6、上岗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熟练正确地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8、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十一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条件的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并与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设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严格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和道路运输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封锁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一切措施,立即封闭现场,阻止一切可能产生事故源头,防止危险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运输。

4、要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及必要的防护设备。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检查是否有超载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车辆停放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货物的品名、性质、采取何种措施、人员的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当事人应封锁现场,抢救伤员,疏散群众、保护好货物,并通报本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正确使用必备的防护设备及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应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并经检测达到一级车况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及操作规程,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安全行车十条禁令:

1、严禁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携带无关人员乘车;

7、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8、严禁车辆在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9、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0、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五)、驾驶员出车前8项安全检查要点

步骤一、灯光

目的:检查车辆灯光照明和指示灯功能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检查前部行车灯、近光灯、远光灯、喇叭、前雾灯、转向灯、双闪灯的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后部行车灯、牌照灯、后雾灯、制动灯、倒车灯、后转向灯、后双闪灯。

3、检查仪表指示灯、内室灯及各种指示灯功能是否完好。

4、检查大灯光束是否正常,如有必要,进行调整。

步骤二、电瓶

目的:检查电瓶电压及电极紧固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检查电瓶正极、负极紧固情况及极柱是否干净。

2、检查电瓶外壳是否损坏或漏电解液。

3、若电瓶有光眼,可通过观察光眼颜色判断电瓶电压。绿色表示电瓶充电充足;黑色表示充电小或没电;无色或黄色表示电解液达到临界必须补充蒸馏水,对于免维护电瓶建议更换;若无光眼,可直接测量电瓶电压。

4、使用超过年限并且光眼显示颜色变浅或淡黄色应更换电瓶。

步骤三、机油及冷却液、水

目的:检查机油及冷却液、水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机油液面检查,车应停于水平路面,未启动发动机前,检查机油是否在油尺b区麻点处。

2、用油尺取机油滴到白纸上观察机油是否脏。

3、检查机油时要避免机油滴到发动机上以免发生火灾。

4、冷却液、水液面不应低于min标记,冬季要使用防冻液,以防止水箱结冰。

步骤四、制动系统

目的:检查制动系统功能。

操作步骤:

1、目视检查制动系统密封性,检查制动泵、制动调节器、制动钳。

2、检查制动摩擦衬块的厚度,若制动摩擦衬块和背板厚度磨损严重,应立即更换。

步骤五、转向系统

目的:检查转功能是否正常 ,是车辆行车安全的重要保证。 操作步骤:

转向系统是由方向盘、方向机、转向柱及传动杆等部件组成。现代车辆的转向系统一般与悬挂系统密切相关。驾驶者将转向力通过方向盘传到方向机和转向柱,再将方向盘的扭力传到传动杆,最后将动力转到前轮,使车辆转向。

1、以下几点帮助判断转向系统好坏:

(1)操作转向系统感觉操作力度是否适当。

(2)转向系统应能在车辆转弯时灵活平稳的将扭力传到前轮。

(3)不会让路面不平引起的震动造成回跳或方向失控。

(4)方向盘应能平稳回位。

在正常状态下,转向系统与悬挂系统一起发挥重要作用,确保车辆安全行使且易操作。

2、日常也应注意对转向系统的保养和检查:

(1)检查转向节和拉杆球头是否磨损或松动。有发现磨损过大的须立即更换。

(2)检查转向液压助动泵是否缺油。

(3)将方向盘用力向上拉,如有间隙,检查方向盘螺母是否松动和转向柱十字头是否松动、转向柱接方向机的部分是否松动。检查横直拉杆是否变形。

最后一点很重要。因横直拉杆变形会引起前轮定位改变,影响转向系统的正常工作。须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后需将前轮前束调校正常。

步骤六、底盘

目的:检查底盘部件状态。

操作步骤:

1、若检查底护板有损伤,需拆下底护板检查发动机油底壳和变速箱壳体是否有损伤。

2、检查轮辋是否有磕碰伤,检查车轮轴向和径向间隙。

3、检查车身底部是否损伤,后桥、油箱是否有磕碰伤。

步骤七、轮胎

目的:检查轮胎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胎面和侧面是否有损伤,去除异物(如钉子、铁屑、石子等)。

2、轮胎花纹深度不低于1.6mm。

3、根据前轮磨损形态,判断是否有必要检查前束和车轮外倾角(轮胎断面出现毛边,表明前束不正确。单面磨损则表明车轮外倾角不正确)。

4、根据轮胎胎压数值调整轮胎气压。

步骤八、变速箱油

目的:检查变速箱油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变速箱油液面应位于加油孔下沿。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自觉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珍惜生命”的职业道德,严禁违章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危险品操作培训,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方能驾驶车辆。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4、不超装、超载,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确需进入的,应按事先商请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并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行驶。

5、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

6、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需进入修理厂时,不准载货进入厂内。

7、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8、禁止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严禁将车随意停放在外,运输途中停留住宿时应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经获批准后方可停留。

9、严禁无证开车、无令开车、酒后开车、超速开车、空档溜车。严禁无台速和熄火滑行。

10、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使车辆保持完好状态。服从调度,积极参加车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

3、必须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4、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5、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6、认真押运货物,特别是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确保不发生货损、货差,做好交接工作。

7、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化学品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8、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装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化学危险物品装卸有关规定,根据承运物资的特点妥善装卸、文明装载.严禁违章操作。

2、加强责任感,必须掌握操作危险化学品的知识,并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危险物品时注意轻拿、轻放,注意标志,堆放稳妥。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

3、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等。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防护用品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配合驾驶员做好车容整洁工作。

1、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性能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要对所有的危货营运车辆必须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3、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保养,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备。

4、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5、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6、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驶入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区域内。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购的有关车辆资料和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公司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车辆原始基本情况档案,并每年对车辆的检测、审验资料和驾驶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应及时填充,确保车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登记,由公司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等如有变动、改动,应将变动、改动的情况及时登记备案,并报请相关部门。

(二)、车辆检查

1、车辆经检测必须达到一级车况的在用车辆;

2、罐体车辆经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4、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标志灯、标志牌、及告示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5、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运管部门核准的危险品车辆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相应的运管部门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申请报废,公司报请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辆,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市车管所核准后,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相关证件、资料到运管部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3)报废车辆资料公司要统一保存,并将资料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十二

为了全面加强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营车队运输安全管理责任,规范车队安全生产,防止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各部门、各车队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强化车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各车队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计划和运输安全措施,确保有效实施,负责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目标。

3、负责驾驶员队伍管理,搞好驾驶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安全可靠、技术优良、服务高效的驾驶员队伍。

4、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安全行车教育和道路运输安全培训。

5、科学调度、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杜绝车辆带病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做好车辆停放保管工作,确保车辆日常维修和例行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7、及时配合安全与保障部完成车辆相关审验工作,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执行运输任务。

8、认真做好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

9、及时报告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制定改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全面负责车队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车队的安全生产负责。

2、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3、加强车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4、负责制定车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车队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5、负责制定车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有效落实、执行到位。

6、组织车队全员定期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强化驾驶员道路运输安全培训与教育。

7、加强车辆及车辆安全配套设备管理工作,确保车辆例行保养和日常维修,防止车辆带病运行。

8、定期组织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9、加强责任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责任区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10、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则”积极协助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11、负责组织车队参加社会和公司范围的应急救援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负责车队日常调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随时了解车辆技术状况,合理调度车辆,防止车辆带病运行。

4、及时了解驾驶员精神状况,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驾驶员带病或疲劳驾驶。

5、确保对车辆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驾驶员违规行为应予以纠正。

6、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思想沟通,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法规,文明行车。

7、配合安全与保障部按期完成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

8、确保车辆维护保养,及时修理和排除车辆故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9、杜绝未获得合法证件、号牌和未办理保险的车辆执行运输任务。

10、组织车队全员定期召开月度安全例会,强化驾驶员道路运输安全培训教育。

11、定期组织车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责任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责任区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12、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按照事故“四不原则”积极协助安全与保障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13、带队参加社会和公司范围的应急救援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驾驶、安全礼让,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英雄车。

3、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踊跃参加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活动。

4、爱岗敬业,不断提高驾驶技能,自觉遵守安全操作流程。

5、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坚持天天检查并做好记录,消除安全隐患,不开带病车。

6、爱护货物,合理苫盖及捆扎;监装监卸,严禁装载危险品及违禁品。

7、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驶;休息时间不要沉湎于网络、麻将,杜绝疲劳驾驶。

8、按照公司指定线路行驶,行驶途中不能擅自搭载任何人员,如业务需要搭载随车人员须经公司同意。

9、妥善保管并安全停放车辆,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10、发生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采取有效施救措施,要及时报告交警、公司有关人员,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11、如发生突发事件,要服从公司的指挥,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1、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同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道德至上的职业精神,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

2、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服从交警的指挥,按道行驶,不得侵犯路权。应谨慎驾驶车辆,行车过程中不得饮食、吸烟、闲谈、穿拖鞋、打赤膊和接打手机,并做到“八不”:“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3、行车过程必须保持良好精神状况和正常工作心态,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运输过程如需停靠休息,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停靠,保障人、车、货安全。

4、熟悉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并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和日常维护,严禁开带病车执行运输任务。

5、积极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并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1)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2)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3)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4)保持车容整洁。

6、严格遵守码头、工厂、仓库等作业场地的安全操作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7、按要求安全使用托板锁销,并做好货物监装监卸工作,装货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进行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行车。卸货时,驾驶员不得随意启动车辆,如需移位卸货须对货物进行加固,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动车移位。

8、负责车辆使用管理,车辆必须停放安全地点,停车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1、车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教育司机遵规守法,文明驾驶,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责任事故,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

2、车队要加强司机的思想教育和安全驾驶培训,培养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自觉遵守社会司机文明守册,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3、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流程、热爱车职工作,爱护车辆,坚持日常检查,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车况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要求驾驶员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章会车、不违章变道、不违章使用灯光、不乱停放车辆。5、车队调度和队长要利用gps及其他信息系统随时掌握车辆动态、车辆技术状况以及司机的精神状态,科学调度司机,合理安排运输任务,确保运输安全。为防范事故于未然,车队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检查与治理,杜绝车辆带病执行任务。

6、确保货物运输安全,司机在运输过程要做好监装监卸工作,集装箱运输要按规定上锁销,平板运输要牢固捆绑货物,并苫盖蓬布。7、运输过程要做好防台风、防暴雨工作,随时了解气象信息,如遇台风、暴雨应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车队管理者要协调客服予以应急帮助,必要时指挥车队撤离作业现场。8、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及时向交警、保险公司及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并协作交警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十三

目的是为了加强中信物流飞驰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及其分包商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彻实履行本公司向cspc所做的承诺,严格执行cspc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相关标准,以预防为主,持续提高道路运输安全和服务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中信物流飞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飞驰)及其分包商。

驾驶员是道路运输活动的行为主体,其健康状况、安全意识及驾驶技能等是导致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员管理是道路运输管理中的最重要的部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3.1驾驶员的要求

无论是中信飞驰驾驶员还是其分包运输公司驾驶员都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任职。

1)已上岗的,25岁以上,60岁以下;对新招聘的,25岁以上,45岁以下;

2)健康状况良好,并适合驾驶。

3)对于所要求驾驶的车辆车型,具有有效证件(如驾驶证、危险作业从业资格证、汽车列车证等)。

4)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

5)良好的道德品质及职业素质

6)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7)驾驶经验:

a)对于运输非危险品,至少有驾驶拖挂车2年以上的经验;

b)对于运输危险品,至少有驾驶拖挂危险品罐车1年以上的经验;

驾驶员个人档案的建立:包括驾驶证、身份证、危险作业从业资格证、汽车列车操作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驾驶员还必须提供一份有效的身体健康体检报告(不超过3个月),在正式上岗前报运输部或hse部存档备案。

3.2驾驶员培训

中信飞驰所有驾驶员(包括其分包公司)在上岗前都必须接受中信公司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的培训,培训包括中信飞驰hse管理手册、产品安全培训、个人防护及健康卫生以及驾驶车辆技巧和道路运输安全等方面,只有通过培训并且合格的驾驶员才能正式上岗;同时中信飞驰还将对驾驶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但每季度至少有1次;各分包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安全管理员或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增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并保持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必须在完成培训后2个工作日内交一份由中信飞驰hse部门备案;具体的表格如:附件3培训记录表citic-hse-ysb-003

3.2.1培训内容有:

1)基础培训:

a)道路运输安全法规;hse管理体系;应急反应计划及程序

2)产品安全培训

a)产品的安全数据表(msds)如附件2;

3)个人防护及职业卫生知识

a)急救知识;防护用品的使用;酒精及药物政策;疲劳管理以及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

4)驾驶技巧培训(邀请驾驶技术好的人员讲述工作经验)

3.3驾驶员安全周会和车队安全会议

中信飞驰要求其车队及其分包公司运输车队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组织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例会,会议时间一般不要超过30分钟,主要是以分享驾驶员个人经验为主,特别是一些发生在车队驾驶员身上的险兆事故;车队安全会议一般是由中信飞驰(或其分包公司)运输经理或由hse部组织的会议(一月至少1次),主要是学习事故案例或安全法规,及本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同时也对公司的安全目标及完成情况作出总结。附件4驾驶员(车队)安全会议记录表citic-hse-ysb-001。

3.4驾驶时间

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驾驶员疲劳驾驶。运输管理人员有职责负责安排工作程序表,使得驾驶员不会超过规定的每日/每周上班时间,这包括驾驶和其他相关活动的工作。中信飞驰为了防止司机工作疲劳,从而降低工作中发生的风险,中信飞驰对司机的工作时间作了以下规定(各分包公司也应按如下工作时间执行):

a)司机最大的驾驶时间为: 10小时/人/天

b)司机最大的工作时间(包括:驾驶时间,非驾驶时间,短暂休息时间)为: 12小时/人/天

c)两班之间的最小休息时间为: 10小时/人/天

d)最大的驾驶时间: 60小时/星期

e)司机最大的工作时间(包括:驾驶时间,非驾驶时间,短暂休息时间): 72小时/星期

f)最小的休息时间为: 34小时/星期

为了加强对驾驶员工作时间管理,及时了解驾驶员的身体状况,每位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工作时间记录表:它包括:1.工作或轮班开始和结束时间;2.驾驶开始和结束时间,和总的工作时间;3.驾驶员姓名;4.驾驶员每天工作时间。具体工作时间记录表如附件5所示citic-hse-ysb-002

3.5驾驶员驾驶车辆应注意事项

3.5.1驾驶员要坚决做到“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和“八不走”、“七注意”的规定。

a) “一安”就是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b) “二严”就是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c) “三勤”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护。

d) “四慢”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车站和繁华路段进慢。

e) “五掌握”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变化情况;掌握货物装卸点;掌握车辆、行人动态。

3.5.2 “八不走”

a)货物装卸不符合规定、货物装载不匀时不走。

b)制动器作用不良、转向器有故障时不走。

c)没有方向指示灯、制动灯和夜间行驶无大小灯、尾灯或灯光不亮时不走。

d)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运行条件,轮胎气压不符合标准时不走。

e)车辆未领取安检合格证或车辆证件不全不走。

f)大雾、大雨天气五米以内视线不清,或大雨、大雪后道路泥泞溜滑,安全无保障时不走。

g)通过道路或铁路交叉路口时未看清火车动向,通过漫水路和桥未判明水情深浅,遇到新路、险桥和便道未查明情况时不走。

h)开车前,驾驶员生病、身体不舒服或情绪不正常、精神不振作、精力不充沛等不宜驾驶车辆时不走。

3.5.3 “七注意”

a)注意了解当次装卸货地点,运距和装载等情况,做好准备。

b)注意检查货物清单和装载货物是否相符及货物装载是否均匀,捆扎是否牢固。

c)注意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主要安全部件。

d)注意检查车门是否关好,车辆起步前检查车辆周围、车下有无人畜或其它障碍物。

e)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和号牌字迹明显,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票证等。

f)停车时,注意选好地形、拉好驻车制动,关好车门,并保管好未卸货物。

g)严禁酒后开车,强行超车,盲目快车,人货混装。

道路运输安全操作的基础就是首先要有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车辆,并且通过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技术状态。中信飞驰hse部要求对所有的车辆(自有的以及分包公司的)都应建立相应的车辆管理档案,自有的车辆由运输部负责,外协分公司的车辆由hse部门保存档案,档案内容有:机动车行驶证、营运证、车辆检验合格证、车辆保险、养路费、营运费、车装常压容器使用证等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的合影照一张,对资料不全(或没有档案)的车辆一律不得参与中信飞驰的货物运输。

所有参与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运输危险货物的常压罐体,应符合gb18564规定的要求;运输危险货物的压力罐体,应符合gb150规定的要求;罐式集装箱应符合gb/t16563的规定。

4.1车辆的保养、修理

a)中信飞驰将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保养,并保持各种详细的记录;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车辆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检测记录,总成修理记录等),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具体维修内容及记录见运输部相关资料。

b)对车辆进行动火、进入密闭容器、用电等危险作业实行安全许可证管理。

c)每部车辆必须配置干粉灭火器,驾驶室内应配有1个至少2kg的干粉灭火器,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室外应配有2个至少4kg的干粉灭火器、锥形反光路障(至少3个)、三角警示牌(至少2个)、二个三角块及相应的个人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鞋、安全手套、安全眼镜、反光背心)以及常用的急救药品(创可贴、消毒药水、防暑药、纱布、胶带等)。

d)车辆在途中临时停靠、过夜,必须安排人员看管;如是夜晚必须设置锥形反光路障、三角警示牌等相关措施;

e)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汽车罐车停放要求:

1)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等地方;

2)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地点附近不得有明火;

3)停车检修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业;

4)装有易燃易爆罐车在途中停车如果超过六小时,应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安全地点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转许可证》的专用停车场停放;

5)途中发生故障,维修时间长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将汽车罐车转移到安全场地,并由专人看管,方可进行维修;

6)重新动车前应对全车进行认真检查,遇有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动车;

7)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途中停放时,司机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汽车罐车,必须留有人监看,停车要选择10米内没有明火和建筑物的地方。

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和规定篇十四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3、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4、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5、严格遵守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6、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7、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8、严禁机动车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9、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10、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6、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7、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五)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机动车辆管理

(1)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5)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四、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六、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并拨打事故处理专用电话。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危险物品泄漏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施救方法进行抢救;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

4、如有泄漏、、火灾、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托他人向当地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及时向本公司领导和负责的专人汇报。

5、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关系到司机乘客的安全,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收集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家阅读与参考。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三违:不违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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