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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救助管理治安问题的调研报告

小编:

  孙志刚事件直接导致了我国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诞生,该《办法》要求各救助站以“自愿、公开、无偿”的原则对“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提供短期的生活帮助,内容包括食、宿、打电话和提供回家的车票。而正是因为《办法》对救助对象界定过宽,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限制过多,加上还提供有较高价值的车票,《办法》实施二年以来,骗助、赖助等各种问题开始暴露。近期,由于救助人员骗票、赖助行为逐渐专业化、团伙化、多地方化,并多以无理滋事为手段,广州市各救助站治安日益恶化,潜伏了较大的治安隐患,并形成了新的不稳定因素。为此,经笔者请示,市政法委同意,由市政法委牵头,组织了公安十处、十五处、市民政局事务处、笔者共四位同志组成的调研小组,对广州市所属的五个救助站以访谈和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调研,并形成一致意见:针对目前情况,应完善相关法规,加强公安部门与救助站的配合,在救助站内成立治安室,协调市各级信访部门。

  一、因骗票引发的治安形势较为严峻

  ㈠重复救助是不良受助人员骗票、赖助的前提,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救助、强行入站索取救助、不断上访让上级部门指令救助就成为他们惯用的手法,也成为救助链中引发治安问题的最早一环。典型案例如下:

  1、上访达成重复求助,无理要求得到满足。11月9日,邵彬向该站求助,11月16日该站为其提供了增城至广州的汽车票和广州至湖南的火车票,11月29日,邵彬再次到该站要求救助,工作人员向其解释短期内不能两次提供救助,该人便到增城市民政局赖着不走,严重影响局机关正常办公,该站只好再次为其购买了到兰州的火车票。

  2、虚报地址难核实,耍赖骗票难终止。张明,男,自称江苏声南京市人,XX年11月8日广州市救助管理站为其提供返乡车票一张,11月19日再次到该站求助,工作人员认出,并从其身上发现11月18日广州东---太原的k238次列车车票一张,经询问乃其自称山西省晋城市人在广州花都区救助站骗取的,但因故未卖掉。工作人员告之按救助管理规定要终止其救助,张明便以死相逼,不肯离站,工作人员很是被动。

  ㈡无理滋事是不良受助人员骗票、赖助的必备手段。因救助站并无强制手段对付滋事行为,一般只好尽力满足其要求以维护站内管理秩序或让其不再无理上访,导致部分受助人员认为只要打闹就能迅速达到目的,于是愈演愈烈。主要表现形式一是随意破坏公物,二是攻击工作人员,情况恶劣。典型案例如下:

  1、持刀攻击救助站站长。今年9月10日,一人自称杨保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到花都区救助站要求救助。入站后,先是称肚子痛要求治病,但医院开的药吃了一次就扔掉,又要工作人员到私人诊所买杜冷丁注射,遭拒后又要求买到云南的车票,说要去云南搞毒品生意。9月14日再次要求去云南,遭拒后冲进厨房抢把菜刀拦住该站站长并威胁说:“不答应我的要求,任何事我都做的出来,后果你们负责”,后此人被公安机关带走作治安拘留处理。此事严重影响该站工作人员情绪,第二天该站迅速聘请四名保安入站维持秩序。

  2、三名受助人员围殴工作人员。11月5日,受助人员张福海、朱金海、庞德全到值班室找当班工作人员沈永勇要一次性纸杯喝水,沈永勇说:“都发给你们塑料口杯了,你们为什么不用,这里不提供一次性纸杯。”三人便围攻沈永勇,一人抱住,二人殴打,警察到场后,张福海反诬告工作人员打他并要求送院检查,检查后证实身体无碍,而工作人员沈永勇经刑警大队法医验伤,显示胸部软组织受伤,左耳部位受伤红肿,短暂性失聪,精神上受到严重创伤。而涉案打人者,由于证据无法收集齐全,不能确定责任,未受到任何惩罚,更助长了一些受助人员无理取闹的气焰。

  ㈢由于有利可图,部分不法分子开始煽动、要胁受助人员骗票。引发新的治安隐患。典型案例如下:

  1、煽动骗票。赫巴多奇,男,18岁,黑龙江省呼兰县西景乡人。到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后不久,向该站工作人员举报受助人员陈林及于强煽动其骗票的行为,赫巴多奇称当自己在接待区填写《救助申请表》时,有另外二名来求助人员请他代为填写,并声称“姓名”、“户口所在地”等栏可随便填写,只要填东北的某地方即可,另一求助人员甚至亲口说出“得了一张票,出去就可一二百块钱”以及“这次还用不用‘王飞’这化名”之类的话,并煽动其也参与骗票,经核查,该站找出陈林曾化名为“王飞”的救助材料。

  2、低价购票。王天恩,男,30岁,贵州省赫章县六曲河镇乌鸦村人。因感动于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主动供出11月16 日有人在534公交车上煽动受助人员报远地址骗票并留下手机号码13570554914要求低价收票。

  3、要胁骗票。10月8日,宋世雄(曾到广州市救助站两次)控制杨正发(男,17岁,自称广东人,智能较低,在佛山救助站开始被宋控制)到广州市救助站,要求他假报地址,谎称是黑龙江人,骗一张到哈尔滨的车票。并要求他不要在站内张扬,拿到车票就给他。如果不愿意就会被毒打。由于宋世雄到过该站一次,被工作人员发现,阴谋暴露。宋大骂工作人员后离去。

  ㈣骗票的专业化、团伙化、多地方化,是不法分子骗票不断得逞衍化的恶果。据统计,受团伙控制的无理滋事或团伙性无理滋事占闹事事件比例的绝大多数,往往人员较多,组织性强、破坏性大,对管理秩序影响最大。典型案例如下:

  1、九次骗助六站,带领团伙攻击工作人员。 闫宾录,男,30岁,山东省青岛市开发区人,分别在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深圳宝安、广州花都等地救助站骗助,骗取车票8张,面值金额2400余元。其中在佛山救助站受助两次,并勾结40余人在站内闹事,经公安部门出动警力才把事情平息。在东莞救助站受助三次,强行离站时撕毁工作人员手中的材料。在广州市救助站无理要求提供一张到东北的车票和300元现金,未达到目的便拿起凳子砸工作人员。在闫宾录滋事过程中,一直有同其一起来的受助人员里应外合,喧闹起哄,企图模仿佛山救助站事件,把事态扩大,以达到其团伙骗取现金与车票的目的。该站报警后,公安人员在询问基本情况,观看值班室当时录象后,以录象不够清晰,不能确定当时的情况,处理当事人证据不足为由,要求该站自己解决并离开。

  2、骗票团伙报复打伤举报人。11月11日,一参与骗票达一月之久的吉林人贾玉田,因与团伙头目发生内讧到广州市救助站举报,说火车站目前已出现专门的、有组织的、团伙性的、社会性的以闹事为手段的骗票集团,参与骗票的人有老人、小孩、残疾人、年青人等,占受助人员的90%以上,行为已有了具体分工,主要有三个头目在火车站控制,提供每个人虚假身份的完整信息,分别安排一帮人轮流到各地救助站报最远的省份骗票,不给就一起找理由闹事,然后几个人负责火车站收票、洗掉票上的“救助专用”印迹、退票或将票卖给车站保安,然后集体分钱。也有少数人在火车上卖票给旅客或售票员,一般到韶关下车,找韶关救助站要25元钱,找韶关民政局要10元钱,坐火车回广州继续骗票。救助站现虽然派工作人员直接送受助人员上车,但也没法控制,只要有5分钟骗票人员就能迅速将票转出去然后退掉,对已剪过的票,找车站值班主任签字就能退,值班主任怕事一般都会签字。也可以到窗口改签第二天的票后卖掉。11月30日,该人再次致电市救助站领导,称被骗票团伙报复追打直至火车站附近电视塔处,手臂骨折。

  二、各救助站治安恶化的原因

  综合各地案例,治安问题只是一个表面问题,根本原因是救助管理办法有漏洞,救助站无强制手段,而公安部门因孙志刚事件的影响缺乏及时有力的配合,致使作为社会不法分子骗票、赖助的必备手段---无理滋事向治安问题演化并日益恶化。

  1、《办法》的漏洞成为救助站治安问题的根本原因。救助管理办法只原则规定了受助人员的权利义务,并没有提供合理手段给救助站对受助人员遵守义务进行监督,导致重复救助、骗助、违纪、闹事的受助人员得不到处罚,终止救助成为一句空话,渐渐演化成骗票团伙化、滋事严重化、治安恶化。

  2、缺乏公安部门及时配合。每次救助站因受助人员闹事报警,出警

人员多以属救助站内部事务、无法查证,不够行政处罚为由不予处理,致使受助人员有恃无恐,骗票、闹事行为渐渐由个体向群体、分散向团伙化演变,治安问题凸显。

  3、缺乏信访、上级部门的支持。各地救助站都有一部分企图重复求助或被终止救助的人是通过不断到信访部门上访、到救助站各上级部门投诉等手段达到再次救助并骗取车票的目的的,客观原因是信访部门、上级部门工作量大,不胜其扰,只好要求救助站重新接回了事,但造成的后果相当严重:一是救助站威信全无;二是助长了不法分子的气焰,经常有受助人员以投诉压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相当被动。这也一定程度上助长发治安问题的恶化。

  三、各救助站存在更大的治安隐患

  由于救助管理办法的漏洞和相关部门的缺乏及时有力的配合,骗票、闹事人员的渐渐团伙化、社会化,加入不法队伍进行骗票闹事的人员与日俱增,救助站治安形势日益严峻:一是救助站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危胁;二是在每年春运期间,大量民工无法通过正当途径购到火车票,而春运也是倒票团伙的黄金季节,不法分子很可能煽动部分民工前来救助站弄票或过节,一旦发生不法分子煽动闹事事件,事态将很难控制;三是救助站因无有效的甄别手段,很可能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形成新的治安隐患。

  四、解决各救助站治安问题的相关建议

  根据各救助站的经验交流,救助工作本身并不难做,难的是缺乏相关部门的支持。各种手段的重复求助只是骗助的前提,各种的无理滋事都只是骗票的手段,只要完善法规彻底杜绝不法分子重复求助的可能,有关部门对骗票团伙进行防范打击,救助站设立治安室及时处理违规人员,各级信访部门理解支持,救助站的治安问题应可缓和,救助管理秩序会很快回归。

  1、完善《救助管理通告》。救助站治安恶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救助管理办法》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建议广州市出台较为详细的、有可操作性《救助管理通告》,如救助对象尽可能明确界定;重复求助,可规定三个月内不允许二次求助,提供车票的半年内不予救助;终止救助,可要求治安人员介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可配置一定的防护硬件作为保障等。

  2、加强对骗票团伙的防范打击。一方面,各救助站要及时与车站票务部门联系,做好救助人员乘车凭证的甄别工作,以杜绝退换票证的现象。另一方面,对触犯法律的骗票、无理滋事行为,一是根据我国刑法,不法分子骗取救助票倒卖牟利到一定金额即可以诈骗罪进行处罚,建议公安部门对骗票团伙进行专项打击,并将打击成果进行宣传,以彻底打击不法人员的投机企图;二是作为骗票的必备手段----无理滋事到一定程度,即可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十九条之第一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00元以内罚款或警告”进行处罚,以彻底打击不法人中利用滋事进行骗票的气焰。

  3、设立治安室。《办法》的根本问题是救助站没有任何强制手段对违规受助人员进行管理,设立治安室是一个有力的补充。求助人员重复要求求助、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救助、强行入站索取救助,不断上访让上级部门指令救助,在站内闹事,要钱要现金等情况,依法救助站都可对其宣布终止救助,但没有任何有效手段保证执行到位。设立治安室,治安人员可根据受助人员的行为是否扰乱救助站工作秩序为界定及时介入,以及时平息事态。

  4、加强与各级信访部门沟通。遇到受助人员到各级信访部门投诉,建议信访部门先要求各救助站提供材料进行调查,而非简单地要求各救助站接回,以免对不良受助人员形成误导,造成更大量的投诉和救助站工作的被动。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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