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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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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事业是一项错综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医养结合调研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医养结合调研报告1】 我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98.6万人,占全市人口21%,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5%的速度持续增长,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随着高龄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日益增多,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因此医养融合发展对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情况

(一)积极探索居家、社区医养融合新模式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在辖区内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对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康档案,对孤寡老人实行免挂号费、降低检查治疗费等优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2008年以来,组织多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周期免费体检率达83.29%。

一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重点为60岁以上老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家庭签约服务。目前,政府举办的3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7%。全市62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组建健康管理团队342个,覆盖912个村卫生室,开展团队服务8304场次。二是开展居家老人医疗紧急救助活动。2012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建成市养老服务平台,以“安全、健康和便捷生活”为服务主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目前,平台“12349”养老服务热线已覆盖整个市区,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三是开展医疗定点服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四是开展健康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全市以“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以及有关医学专家深入社区、乡村,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今年仅市专业照料协会就组织社区健康咨询服务活动4场,培训养老护理员近200名。

(二)着力提升专业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水平

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9家,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72家,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公办养老机构8家,老年公寓等社会办养老机构19家。全市共有养老床位数29820张,床位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3.08%。社会办养老机构19所,床位2284张。全市有护理型床位1843张,占床位总数的6.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医养支撑辐射能力强。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颐和养老康复中心,通过与东方医院合作,在全国首创“金拐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亲情助理模式、至全服务模式、ABC管理模式、GOT运行模式”四大专属模式,实现示范引导、专业推广、辐射社区的作用。二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分类保障。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通过与苏北医院合作建立康复医院,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机制,为老人开展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紧急救护、体格检查、健康管理等多项综合性医疗服务。中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重点收治自理和仅需基础护理服务的对象。三是农村敬老院基础医疗覆盖广。我市72家农村敬老院,均拥有基础性医疗功能的医务室。敬老院与当地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治机制,确保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作为医疗的重要补充。2013年,通过市慈善总会的资助,对城区685名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投保“爱老无忧”意外保险。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我局与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扬大医学院联合开展初级护理员免费培训,截止目前,已培训养老护理员592名。全市养老护理员822名,其中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620名(初级592名,中级20名,高级8名),持证上岗率达75%以上,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

(三)加快医养融合医养融合政策创制

2013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大力鼓励养老医养融合发展和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为助推我市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同年8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费补助办法》和《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运营经费补助办法》。办法对市区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社会养老机构床位市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建设补贴,对市区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按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70元、50元补贴。两项具体的惠民举措对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和鼓励发展医养型养老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同时,也为各县(市、区)出台养老机构补助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针对老年人保健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州市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扬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全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对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的部署。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康复要求不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保障能力、政策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水平、思想认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医养融合制约因素较多

我市在推进医养融合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服务能力、医保结算、政策引导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缺乏医保支持政策。由于养老不属于诊疗项目,因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造成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老年人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既造成过度医疗,也对老年人生理、心理健康发展不利。二是医疗护理能力欠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常只能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大部分养老机构虽然有医务室和护理人员,但是医疗和护理水平不高。而诊疗水平高的医疗机构,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使得优质医疗资源无法满足居家、社区、机构养老需求。三是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根据民政部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中4-5张床位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来推算,全市约2.9万张床位,至少需要5800名护理人员,而我市99所养老机构中,养老床位与护理人员的比例仅为25:1,50岁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占护理员总数的70%以上,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同时,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薪酬待遇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和工作环境差等原因,也造成就业吸引力有限。

(二)养老机构供需矛盾突出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的存量与庞大的、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医养需求不相匹配,社会养老服务的压力较大。一是机构养老供养对象结构性失衡。养老机构照顾失能老人工作量大,强度高,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医疗条件,因此养老机构愿意选择可自理老人,不愿意接受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造成社会上最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被排斥在机构养老之外。通过《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结果和我市调研的实际来看,养老机构在收住对象定位上,近一半的机构只愿意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其中城区将近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不愿意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身体因素作为重要的入住条件。二是专业老年护理院的缺失。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江苏省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39%,我市老年人98.63万人,以此推算,我市约有失能老人2.3万人,而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仅为1843张,可见我市失能老年人医养型养老需要巨大。老年护理院作为以护理服务和维持生命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具备对长期需要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的服务对象提供治疗性护理服务的能力,对缓解综合性医疗压力、构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互通平台和解决老年患者出院后康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省兄弟市老年护理院苏州市20所、南京市12所、无锡市6所,常州、徐州市各1所。其中,南京、苏州、无锡的老年护理院同时具备养老机构性质。我市尚无一家专业老年护理院。三是养老机构供给结构不合理。一为医养融合护理型床位缺失较多,全市护理型床位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2%,与省政府要求“到2017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二为部分地区高档豪华的养老机构,由于床位收费相对较高,入住率较低,而适合广大普通老年人,特别是寄养中低收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却排队难进,一床难求。四是城乡机构养老发展不平衡。在全市2.9万张机构养老床位中,大部分为农村敬老院床位,城市养老机构的床位占比远低于农村,与城市庞大的需求形成较大的反差。

(三)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艰难

社会办养老机构不仅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填补空缺”的角色,也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上看,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仅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8%,与省政府要求“到2017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其中护理型床位所占比例更低。一是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土地等政策的制约,租赁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又难以符合规划、消防、审批的要求。二是对公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不平衡性。仅以对养老机构的省级资助为例,2008年—2012年,省对按“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准新建、床位15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3万元,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仅补助0.3万元。我市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为每张3000元,与省内兄弟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南京、南通5000元,镇江、泰州4000元,徐州3000元)。三是优惠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于落实。如对于养老服务项目的土地供应政策,文件普遍作了以下规定:养老机构建设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一律划拨供地。由于上述政策过于笼统、原则,社会办养老机构获优惠供地很难实现。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当前扬州市已步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要做好重点医养融合发展的工作不仅时间十分紧迫,而且压力十分巨大。为此,我市应加快形成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财政投入为推手、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互补、覆盖城乡的社会医养服务新格局。

(一)创新手段、统筹规划,夯实居家社区医养融合基础

一是提升居家医养能力。大力推广智慧社区建设,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通过可穿戴设备、视频诊断等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及时周到的远程健康服务。在便民服务进万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实现生活护理、康复护理进家庭,定期巡诊与应需施诊相结合的诊疗、护理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保障。二是强化社区医养融合功能。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在其中配备健康小屋、康复室等,筑牢社区医养融合基础;条件不具备的老居民区,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契约合作机制;鼓励新开发住宅配套建设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三是大力开展医养融合志愿服务活动。成立服务老人的“时间银行”,倡导“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的理念,采取“时间储蓄”的方式,发动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养融合服务。

(二)结对合作、政策支持,加快养老服务医养融合

今年,我局将与市卫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效合作关系为依托,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重点鼓励建设或转型老年护理院发展。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全面完成“567工程”即: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医养型养老机构占总数的60%;收住全护理、半护理老年人占总人数70%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具有基础医疗服务功能。一是建议医保支持政策引入养老服务业,通过将需要中长期专业护理、康复、诊疗的养老对象纳入医保范畴,推进医养融合良性循坏发展。二是提升机构养老医疗融合服务能力。通过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分支机构、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等完善医养服务结构。三是加强医疗资源机构养老配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医院将闲置资源改造成康复医疗机构或增加老年病科床位,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护理院,鼓励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四是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送的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五是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可以通过设置岗位津贴和以奖代补的手段,逐步引导养老护理员队伍向专业化和年轻化转型。继续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

(三)加大投入、积极融资,夯实医养服务基础

一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39号)中对自建产权用房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政策。二是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养老机构建立专职养老护理员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资金可由县、乡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三是建议研究制定针对新建或转型床位150张床位以上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养型老年护理院给予一次性20万元以奖代补政策。四是建议设立支持医养发展的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补贴、风险补偿金、参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医养服务领域。

(四)搭建平台、延伸保险,推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扬州市社会养老机构设立办法》的出台,联合财政、卫生、国土、工商、金融、安监及消防等职能部门,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融合发展,根据权限分级职责,搭建平台协调解决诸如:土地使用、“一照多址”、人员待遇等扶持政策落地的问题,切实降低准入门槛,触发医养融合发展的“鲶鱼效应”。二是鼓励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和老年护理院建设,针对机构身份定位问题,可在发展初期按“半福利半企业”定性,仿照企业运作模式融资入股、收益分红、扩张规模等,对其经费尚有少量缺口的,银行给予小额贷款,待其进入成长发展期开始归还贷款。三是拓展“爱老无忧”保险计划延伸医养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通过个人自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入住失能、半失能寄养老人办理护理保险或意外保险,分释社会办养老机构风险。四是发挥社会福利协会服务管理作用,制定我市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明确社会办医养型养老机构的性质地位,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开办养老机构筹资方式与待遇,纠纷处理机构与理赔等要求。

(五)明确责任、创新模式,积极延伸五保供养机构医养服务

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农村社会福利服务,率先将敬老院转型为集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积极将农村养老机构工作纳入了乡镇公共体系建设范畴,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列入乡镇考核目标。利用或创造条件开设社会化养老功能,提高床位使用率,扩大养老覆盖面,科学制定发展农村养老工作整体规划,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作为农村机构养老系统工程的重要方面,变敬老院单纯的“收养”少数“五保”老人的兜底保障福利扩面向广大农村老年人服务。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五保供养事业发展,出台土地、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建敬老院。

【医养结合调研报告2】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近期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县医养产业发展问题开展了调研活动。调研组先后到浙江杭州、湖北十堰和本县西营、茅坪、中厂等镇,就医养产业发展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和了解。还就此课题召开部分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各方意见和建议。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县医养产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一)老龄情况及医养产业现状

白河县辖11个镇,104个行政村,13个城镇社区,总人口21.33万,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33229人,约占全县总人口比例15.6%。

目前我县共有19所农村敬老院,共有床位16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有1500人,占总五保对象4109人的36.5%。

投资3000余万元的县老年公寓项目正在建设当中,尚未投入使用。

建成投用3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3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床位数200余张。其中正常运营的幸福院3所:茅坪镇桃园幸福院入住老人48名;双丰镇孔城幸福院入住21人;冷水镇花湾幸福院入住32人。这三所养老机构,均未取得办院证照。在医养结合方面,都是与村卫生室或镇卫生院签订有医疗协议。一年组织一次常规体检,有病与家属协议送医院救治。3所幸福院,除孔城、花湾是自建房外,桃园是利用茅坪镇政府闲置资产。目前,桃园、孔城有微利,花湾幸福院因收费过低(每人每月600元、700元、800元不等),尚处于亏损阶段。由于条件所限,这些幸福院的办院水平与敬老院相比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发展前景预判

我县60岁以上高龄人群占比已达到15.6%,近几年更是呈逐年上升趋势,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当严重。实事求是地说,对政府兜底这部分人的养老问题解决的很好。无论是医还是养,不仅政府全包,而且还具有相当水平,“五保”老人们生活得很幸福。但社会养老尚处于起步阶段,医养产业可以说还是空白。因此,医养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从市场需求这方面看,我县每年有3.5万个家庭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大概在2.1万人左右。子女外出打工、无暇顾及父母,这些留守老人们的晚年生活显得困顿和凄凉。如果有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这些老人就有了放心托付的地方,就是花些钱,子女们感觉还是很值得。

更要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还有失能半失能老人群体:我县现有失能半失能老人1481人,其中失能老人520人,半失能老人961人。常言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对那些失能老人,无论是从专业的角度还是精力的角度,都需要一个专业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二、外出考察调研情况

(一)杭州市金秋钱塘老年公寓(公办民营模式)

该老年公寓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科海路99号,占地面积近60亩,为“云栖小镇”旅游园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寓定位为高档养老社区,建设用地为政府无偿划拨,由杭州市西湖区城建集团(国有企业)投资近4个亿兴建,由浙江新久盛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租运营。公寓2011年开始动工,2017年1月正式运营,目前常住老人170人。公寓拥有10幢建筑物,构成休闲养护区(5幢)、集中养护区(4幢)和综合配套区(1幢)三大功能板块,拥有床位928张。休闲养护区:精装多层电梯房,卧室、客厅、餐厅、厨卫和阳台等和家里一样,分80平方米和110平方米2种户型,采光通风条件好,既温馨舒适又可享受养老服务机构的专家服务。集中护理区:具有疗养院功能,每个房间48平方米,内分休息区和生活区,有独立卫生间和阳台,由护士和护工提供24小时的照料服务。配套服务区:老人活动主要区域,老年大学、图书馆、书画室、棋牌室、多功能厅、台球房和乒乓球房等一应俱全;户外活动场地有标准门球房,还建有连廊、凉亭、农庄和鱼塘。园内绿树成荫、花团锦簇、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非常适宜老人颐养天年。医疗服务方面:园区内设立综合性老年病医院——杭州怡养医院,开设门诊和病房。该公寓入住老人月均消费一般都在3500元以上,老人们反响良好。

(二)十堰市西苑医院老年医护中心(企办公助模式)

十堰市西苑医院老年医护中心(原东风公司黄龙疗养院)坐落于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开创了十堰市“医养结合、以医带养”先河。该中心占地面积近120亩,累计投资7000余万元。老年医护中心以西苑医院扎实的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为依托,坚持以“儿女情怀、孝子之心”为理念,让每位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为入住老人造福,替入住老人的儿女尽孝。该中心是十堰市唯一一家按宾馆标准建造,实行服务亲情化、管理人性化、医疗正规化、康复系列化、膳食营养化的复合型养老托老机构。该中心设计床位500张,现已入住140人,主要为失能、失智老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1800元(不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不等。该中心是东风公司所属企业,目前政府补贴政策有两个方面:一是一次性按每个床位1500元给予建设补贴;二是按每床一年1200元给予运营补贴。2017年总营业额900余万元,盈利130余万元。

(三)十堰市寿松苑老年公寓(民办公助模式)

十堰市寿松苑老年公寓是一家个人经营的非营利福利机构。该公寓集休闲、健身、娱乐于一体,占地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由健康区、半自理区、失能区三个相对独立的区域构成,可根据入住老人的不同健康状况进行分配,既为生活能自理老人提供休闲养老理想居所,又为生病老人提供医疗特别护理。该公寓床位费按每床每月760元—2460元不等,餐费每人每月600元,护理费580元—2980元不等。公寓设计床位200张,目前实际入住49人。年营业收入120万元,盈利20万元。目前政府方面的补贴政策与西苑医院老年医护中心相同。

三、相关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医养产业发展问题。

人生最需要关爱的是两个时期:一是成长阶段;二是老年阶段。我国是目前世界上老龄化程度发展最快的国家。这缘于改革开放以来人口出生率的下降、经济条件的提高和健康状况的改善。据统计,建国60多年来,我国平均寿命比建国前增长了30岁。由于多种原因,在短时期内,“1+2+4”的家庭格局不会改变,家庭养老压力巨大。这在很大程度上讲不是孝心和经济问题,而是因为老年人存在多方面的需求。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思想观念的更新,心灵慰藉的渴望和对生活质量的更高追求,也将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改变“养儿防老”的旧观念,适应社会化养老模式,这也是医养产业发展的市场潜力所在。

我县医养产业还处于初级阶段,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康复要求不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在思想认识、保障能力、政策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水平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而扶持和引导医养产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推动医养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工作。

要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统筹考虑建设各类养老机构,防止“一哄而上”。民政、卫计部门要科学规划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议先行试点,逐步在全县推广。一是对在建县老年公寓对外招租,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签订合作协议,给予一定政策扶持,满足城区及周边中上等收入消费人群。在选定招租对象上,优先考虑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注意的是,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转移。要体现经营者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二是在茅坪镇和西营镇两个中心区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养结合养老公寓,满足冷水河和白石河的中低收入消费人群,鼓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投资新增老年病区;三是招商引资,盘活红石河星蓝湾旅游项目。进一步优化项目规划,增加医养结合产业内容,完善各类设施设备,打造集休闲、娱乐、旅游、健身、康复、疗养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品牌,满足各类人群的消费需求。

(三)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开创医养产业发展新局面。

认真落实上级对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建设方面的各类政策,参照医养产业发展较快地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制定我县医养结合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努力开创我县医养产业发展新局面。

1、落实《陕西省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五条规定:“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一次性补助2000元。”

2、落实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7〕33号)。《意见》中规定:“进一步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养老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优惠。”

3、加大对兴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在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

4、对正式运营的养老机构,可以参照周边地区的做法,给予一定数量运行补贴。

5、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低保)老人,给予一定数量的生活补贴。

6、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要适当提高医疗报销标准。

7、对兴办医养产业的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审批、贷款融资、公益岗分配等方面予以优惠。

8、加大对老年护理人员的专业和技能培训,为医养产业提供人力支撑。

9、鼓励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如选派全科医生进入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置门诊病房和医务室、药房等,政府可在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

10、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老年病区,政府可在设施设备建设方面予以补贴。

11、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助浴、健康、休闲和上门照护等服务。政府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医养产业健康发展

医养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多,面对的问题复杂,单靠哪个部门都是无法完成的。因此,要切实加强领导,特别要强化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为医养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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