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我对照自查内容和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采取多种形式,在干部队伍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一是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定期集中学习的办法,组织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规定;二是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活动。一方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向汪洋湖、郑培民等先进典型人物学习的示范教育活动;另一方面组织干部收视收看反腐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开展现身说法教育活动。聘请纪检干部、专家来县讲课,举办《清风颂》廉政书画展,播放廉政教育电教片,强化干部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为了明确职责,保证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还就县政府一班人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落实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办事机构,通过建立责任制,较好地推进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案件发生
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着力建章立制,砌牢防火墙。
三、采取多种措施,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群众对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深恶痛绝,今年以来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整顿作风。组织人员深入到部门、乡(镇)明查暗访,督查各项纪律及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考评记分依据,目前,群众有所反映的乡(镇)干部走读、县直单位超标准接待、公款钓鱼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针对县集中办事大厅办公单位越来越少、服务功能越来越弱的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门进行了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集中办事大厅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将办事大厅划归纪检监察部门管理。二是注重行风。建立了行政审批制度,削减了审批项目,规范了审批程序,强化了民主决策;今年先后组织人员对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中小学校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了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保持了公路基本无三乱县的成果;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继续采取四铁精神整治,投资软环境进一步好转。三是关心民风。搞好政务、村务、校务等公开工作。积极督促各乡(镇)、村和部门普遍建立了政务公开栏,乡(镇)、村重点对村民关心的税费交纳、救济款物发放、计划生育、村级财务先后进行了公开,部门重点对有关政策、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公开,各中小学校在春、秋两季开学时,重点对各年级的学杂费收费标准进行了公开。四是树立新风。开展了诚信南城活动,抓好民主测评,对为客商投资企业服务的相关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形象测评,由客商自主投票,评出前三名和后三名,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差的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在电视上作表态发言。
四、强化监督作用,从严查处各种违纪案件
五、自警、自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本人能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做到廉洁从政。能够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的歪风邪气。没有利用职权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在公务活动中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没有利用节假日、婚丧喜庆等事宜收敛钱财;工作脚踏实地、实事求是,讲求实效,没有为谋取所谓政绩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更没有搞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花架子;没有以开会、考察、培训、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今年出省2趟,都是参加省、市组团的集体招商引资活动,没有拐道到任何名山大川和风景名胜区游览,无论在省内、省外活动,没有搞过互相宴请、高档娱乐消费。深入乡(镇)、村调研坚持用工作餐,没有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没有超标配备、使用小汽车,在住房问题上,没有以权谋私行为。历年来个人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市纪委进行了报告,同时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和子女都没有从事经商活动。其它有关廉政自律的规定,本人都能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以来,我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尽职尽责,对自己从严要求,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对此,我将在今后的廉政建设工作中,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