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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范文(最新5篇)

小编:CX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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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单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

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11个、总投资3295.6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日,共支出专项资金1388.38万元。

一、生态环境局资金项目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加强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我县研究制定了《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暂行规定》,对项目资金分配、拨付和项目申报、实施、监管、验收等环节进行规范,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对资金运行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重点关注。强化项目库管理,适时完善项目资料,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对项目进展实行季调度,督促监理单位代行监管职能,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协调县财政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纳入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会同财政、发改、审计等职能部门开展督查检查,督导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问题整改,保证项目有序实施和资金规范运行,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

(二)项目储备库建立和管理情况

建立了项目储备库,对项目储备库实施动态管理,围绕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项目实施基础条件、前期工作筹备情况、地方筹措资金力度等对申报项目组织审查。一月召开一次项目专题会,研究储备项目,积极申报入库,实时更新储备库项目。

(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情况

省、市下达资金计划后,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依据南江县已纳入中央、省级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项目的实施内容、资金概算和进展情况,结合县委、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以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会商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下达到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分配决策程序合规;专项资金安排严格遵守“项目库外无项目”的原则,无“库外安排项目”;中省专项资金在下达两年后若有结余结转资金,县财政局及时对结余资金予以收回,重新安排用于环保类项目。

(四)专项资金项目监管情况

我县成立了专班,对项目进行统一的组织管理。每半月调度一次项目进度,并收集相关项目资料,每月赴项目现场监督检查至少一次,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推进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入库项目内容实施项目,督促完工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问题及时整改。

二、项目承担单位资金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使用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11个,下达中省专项资金3295.6万元,截至绩效自评日,共支出中省专项资金1388.38万元,支付率42.13%。

中省专项资金在支付时需提供完整的资料,主要包括:资金下达文件、项目立项、规划、国土、环评、财评、采购(含采购过程资料)资料;由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认可的进度资料、发票等资料;中省专项资金严格按预算范围使用;未出现向个人账户支付专项资金或违规支付大额现金。

个别项目因县级财政财力紧张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支付率较低。

2.地方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到位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根据项目实施方案,20xx年下达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163万元,需地方投入23510.25万元,截止绩效自评日,县财政配套农村污水治理资金423万元,配套“厕污共治”示范村资金1024万元,整合交通、粮食等部门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后期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继续加大地方投入。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审批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南江县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及风险管控项目、20xx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均在调查评估、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项目可研或实施方案,取得立项批复。

部分资金用于设备购置及服务,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无需编制实施方案、办理立项手续。

2.项目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落实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了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在招标过程中,不存在虚假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进行招标的问题,合同签署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合法规范签定。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我县建立健全了项目储备、报备、动态监管等管理制度,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一是组建专门机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将项目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管理与绩效挂钩。同时,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逗硬督查考核,保证了项目实施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4.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20xx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均以政府采购方式分项目统一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代行项目质量等综合监管职责,监理资料完整、真实。其余为服务和设备购置项目,无需监理。

5.项目运维管护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已竣工验收项目均按要求建立了长效运维管护制度,污水收集管网交由相应污水处理厂负责运维管护,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交由城管局、乡镇环卫所负责运维管护,已建成的垃圾中转站均投入正常使用,购买的垃圾转运车、压缩箱等正常使用,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同时县财政安排了专门的经费,给予配套资金保障。

6.环境效益情况

绩效自评项目11个,发现问题项目0个,一是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项目实施后,有效解决了巴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每年可大量减少COD、氨氮等污染物指标,减少COD1384t/a、NH3-N115.5t/a。南江县6个沿河大镇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达到32505.5t/a,城镇垃圾收集率由40%提高到65%;同时在饮用水水源地设置防护网,能直接有效的防止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进入保护区内;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设置宣传牌和水源地保护标志,能加强和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二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有效减少城区大气颗粒物含量,从而降低大气污染,特别是有效减少冬季雾霾污染。对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产生的环境效益显著。三是自然生态保护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光雾山保护区通过实施各种保护措施,将使境内已知的1417多种植物、301种野生动物和4万余亩水青冈林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很好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境内生态平衡。对涵养水源、水土保持、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释放氧气起着重要作用。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把职能部门综合监管、项目实施单位日常监管、项目后续绩效评估有机结合,实现项目监管提质增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门的项目实施班子,组织培训一批专业的管理人才,确保项目实施程序规范、监管精准、高质高效。

三是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有目的、有计划推动项目快速实施,确保项目早日投产、投运,尽快发挥效益。

单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年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宝坻区旧楼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xx〕243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关于印发宝坻区20xx年重点工程民心实事项目前期工程安排表的通知》(宝坻政发〔20xx〕2号)等,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建委”)实施了宝坻区20xx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改善和解决宝坻城区中部分老旧小区设施及外观老化的问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2.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主要为绿地改车位及绿化补种,更换断桥铝合金门窗,外檐粉刷、楼道粉刷,完善小区大门、楼宇门、小区电子监控,维修屋面防水、路面重修、管网管线整理,维修小区及楼道照明设施等。本工程涉及地质家园、北海楼、中保财政楼、供电楼、华苑小区、福全里、物资楼、中保水利楼、宏发楼、苑北路小区、中保楼小区、岳园小区、新保楼小区共13个小区,涉及111栋楼宇,7200户居民,建筑面积74.77万平方米。

3.项目组织管理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计划,具体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加强对旧楼区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其中,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同时还涉及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659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8500万元,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34336.12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将以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为主的全部资金一并纳入评价范围。

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应到位16005万元,实际到位16005万元,到位率100%;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宝坻区政府统筹资金,共计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到位率27.71%。

本项目实际支出291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行宝坻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xx年完成74.77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7200户,改造楼栋111栋,改造小区13个。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改造后的13个小区进行了现场评价,覆盖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本项目得分83.9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20.5分,项目产出35.41分,项目效益13.07分,因本项目自评材料提交不及时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单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4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二、项目主要成效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26个,总分值100分。一级指标分别为:1投入(15分),下设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2过程(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3产出(35分),下设4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4效果(25分),下设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现将相关得分情况自评如下:

1、投入(总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

(1)项目申报(5分)

①进行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事前摸排的(1分)

改造事前我中心组织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分别深入三个老旧小区多次召开业主座谈会、积极争取业主代表对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建言献策,动员街道、社区干部通过张贴宣传单、摆放宣传台、散发宣传纸等方式等方式向小区业主发放了“两封信”,即《致小区广大业主的一封信》、《金安区人民政府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一张纸”,即《民生工程政策解读明白纸》,共计700余份。其中一建综合楼30余份,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670余份,入户宣传率在80%以上,着力引导广大居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老旧小区改造。指导街道广泛征求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意见,确保广大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管理权、监督权。

②根据摸排结果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2分)

20xx年金安区房产中心联合各社区对金安区区城区老旧小区进行了摸底调查,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将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34个小区列入20xx-2025年改造计划,涉及户数8385户,涉及建筑面积92.67万㎡,计划投资2.74亿元。争取2025年将我区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基本改造完成。

20xx年改造小区3个,分别是一建综合楼、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一建综合楼已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完成施工量的100%。

③制定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2分)

金安区政府制定了《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细化表》,我中心在细化表的基础上,制定了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确保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2)资金管理(10分)

①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设置专账核算,使用手续规范(4分)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或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费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使用手续规范。

②制定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资金管理的措施或办法(4分)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xx]80号)文精神,按照《金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精神,从资金管理、支付方式、支付申报、审批程序、结算、决算管理、审计管理、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③适时组织开展了资金专项督查(2分)

区财政局开展专项督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及规范使用。

2、过程(总分25分、评价得分24分)

(1)项目实施(10分)

①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性(2分)

我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在工程实施之前编制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报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审批,由第三方润泽项目代理公司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报区发改委进行审批。在此基础上,要求属地街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改造项目开展招投标程序。其中,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顺利在8月27号进行挂网招标,9月16号开标,10月1日进场施工,保证了项目的及时推进。

②实施过程监管到位(2分)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照规划设计、开工、完工等三个时间节点进行排进度,细化到月到天。要求施工现场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及下周工作计划。

加强施工质量监管,联合区住建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金住建〔20xx〕126号),落实各参建主体的责任,严格把控质量,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进行了清理。前期锦绣花园进场的防水材料因检测有瑕疵,我中心督促中市街道对已使用的产品全部铲除并进行了清理,重新更换了合格产品,保证了施工质量。

③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监督管理、制定奖惩措施(2分)

今年,我中心先后邀请市、区老旧办开展不定期实地督查12次,召开调度会10次,同时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分析进度差欠原因,对未达到预期进度的项目实施街道发送工作提示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先后向三里桥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3次,向中市街道发出工作提示函2次。

④改造后的项目实施物业管理(4分)

改造完成后,三个小区分别同物业公司签订管理协议,约定权责,开展常态化管理维护。

(2)信息建设(10分)

①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按要求将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3分)

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按具体要求将相关项目内容情况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项目推进信息。

②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有效监督管理(2分)

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对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时间节点,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调整,确保按时完工。

③每月3日前更新管理系统信息,上报上一月项目月度数据(3分)

每月收集工程建设过程相关数据,按时完成系统信息更新,及时上报项目月度数据。

④及时编报项目简报信息、经验做法、主要成效(2分)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三个小区改造的相关进度、资金等数据,并通过简报、总结汇报等形式,及时上报具体做法和成效。

(3)管理创新(5分)

①在项目设计、招标、督查巡查、验收、物业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推广创新举措(2分)

拓宽思路、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市场等多方筹措改造资金的机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工程款。

一是财政资金支持,获得中央老旧小区补助资金及安徽省老旧小区补助资金391万元,发改委中央预算内资金691万元。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心引入上海懂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电瓶车充电桩,无偿建设,有偿使用。

三是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设施、管线由专营单位出资改造。

②注重吸收居民参与全过程监督,推行跟踪审计制度(2分)

在街道项目办设立业主反映问题接待日,充分听取自改造以来所产生的问题,业主的合理诉求,以便于施工方采取措施,制定方案,改进工作,尽快解决遗留问题。改造全程听取居民意见,并邀请居民参与全程监督。由审计局派驻跟踪审计单位,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③整治改造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在全省进行经验交流或推广的(1分)

3、产出(总分35分、评价得分3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20分)

年度目标任务3个老旧小区已全部完工。

(2)项目时限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均于20xx年12月底前完工。

(3)项目质量达标率(5分)

三个老旧小区,涉及8万平方米、住户居民723户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4)试点工作(5分)

拥有适老化项目,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4、效果(总分25分、评价得分22分)

(1)社会满意度(10分)

小区改造前征询群众意见,改造过程中及时邀请群众共同谋划参与意见,畅通群众反馈诉求通道,同时做好公示,改造后召开居民大会协商小区长效管理模式。改造中无群众上访或主流媒体负面报道。对辖区群众发放满意度问卷,共发放问卷180份,收回180份,满意180份,满意度100%。

(2)社会效益(10分)

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雨污分流,提升了绿化水平,加强群众对于生态环保的主动意识;开展了完善类改造,如设置无障碍设施,修建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车充电桩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3)新闻宣传(2分)

项目在市级、区级媒体平台如直播六安、金安发布、皖西日报开展经验做法和实施效果等正面宣传。

单位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丰都县全面推行云长制工作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实施丰都县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两个部分。一是软件服务部分包含4项功能:丰都县环境治理监管数据编码规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及数据分析、环境噪声/水在线监测数据接入及分析、环境在线监测问题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二是云资源服务部分包含:计算资源、安全、灾备、专线、短信、运维服务等。

(二)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20xx年项目结转资金50万元,到位5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项目完工成本49万元,资金执行49万元,执行率98%。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督,确保项目指标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项目进行多重验收检测,确保质量过硬。

(三)绩效目标。(设定预期目标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设置:升级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1套、监控系统乡镇覆盖数量3个

2.产出质量指标设置: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监测点正常运转率100%

3.产出时效指标设置:升级计划及时完成率100%、污染预警信息预报及时率95%

4.产出成本指标设置:项目成本≤50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设置:提升水质污染预警效率-达标、当地居民环境保护基本知识普及率≥90%

6.生态效益指标设置:人为破坏环境案件发生率≤80%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和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相关标准,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县的相关工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接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县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县的履约工作。

15.承担丰都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安全监管、信访稳定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丰都县重点整治流域碧溪河流域(包括社坛镇、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所建设的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至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全面改造升级完成,确保了在线监测数据稳定正常,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支撑。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产出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1套,覆盖社坛镇、保合镇、仁沙镇、虎威镇4个乡镇。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验收合格,能够有效提升监测水平,所有监测点稳定高效运行。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并验收合格,污染预警信息预报及时率提升至95%。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成本49万元,节约项目资金1万元。

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监测信息及时反馈,大大提升预警效率和有效率,同时向当地居民进行系统及相应环保知识普及,覆盖率95%以上。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项目后,人为破坏环境案件占环境案件比例有所下降,起到了及时监察作用,维护环境安全。

持续性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完成后,对基础设施进行定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持续监测污染源。

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合格,提升了环境监测能力,有效防止污染事件发生,受益群众及主管部门对项目较为认可,满意度均≥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项目后期维护缺乏相应资金支持。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确保项目后期管护延续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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